第1171章 找到禾苗

  禾苗笑眯眯地逗着稻穗。
  小丫头恢复力惊人,短短几天过去,她就开始有了生气。
  眼睛不再像之前那样呆滞,叫她也有反应。
  就是始终不肯走,只爱爬,一吃饱肚子就大得吓人。
  禾苗知道,有些创伤一旦形成,就很难消弭,必须用够耐心,用足时间,才能修补。
  她已经不再纠结百尺的身份,她没有地方可去,百尺目前没有对她和稻穗动手,那么留在这里就是她最好的选择。
  就算她摸不透百尺的深浅,那她也对自己很有信心。
  经过这些天的休养排毒,她自认为已经恢复到巅峰时期,就算弄不死百尺,跑路总是可以的。
  百尺近些天来却总是心事重重,他下意识地躲避着她,闲来无事就关在屋子里,足不出户。
  禾苗一般不管他,谁还没个心情不好的时候。
  但是现在她不得不打扰他的清净了,她抱着稻穗,拍响了百尺的门。
  百尺好半天才开门出来,白玉般的脸上浮着一层薄红,看上去就像做了坏事似的,半垂着眼,不与她对视。
  禾苗谄媚地笑笑,说道:“厨房里没有米面和菜了,须得趁着天色还早,去买些。”
  百尺很惊讶的样子:“没有了?这么快就没有了?我前几天才买过。”
  禾苗的脸略红,她的确吃得比较多,不过从军习武之人,体力消耗快,饭量大是常事,怪不得她。
  而且稻穗恢复了胃口,真的是吃得很多,可以赶上一个胃口差的大人了。
  “我会赔你的。”她很严肃地保证,顺带厚脸皮地说:“借你笔墨一用,我开个方子,烦劳你抓服药回来,以后米面就消耗得没那么快了。”
  百尺皱眉,往她肚子上打量:“莫非你得了饿鬼之病?”
  禾苗提高声音:“说什么那!是肚子里有虫,所以就会总是很饿,吃得很多,用药杀死肚子里的虫,就能省米粮了。”
  她说得又快又急,百尺的脸色刷地变了。
  “咦,你生气了?”禾苗停下来,仔细观察百尺的表情,她刚才声音略大了些,听着像是在吵架,不过她其实没那个意思。
  百尺抬起眸子,静静地看着她,沉声道:“没有。不过你说的什么肚子里的虫?”
  禾苗心思微动,戳戳稻穗圆滚滚的肚子:“这里啊,她肚子里有蛔虫,也许还有什么鬼虫。”
  说到“鬼虫”两个字时,她有意识地放慢了速度,不动声色地观察着百尺的表情。
  她看到,百尺的瞳孔飞快似缩了一下,很快他又垂了眸子:“别乱说,小孩子娇气,不能乱说话的。”
  得了药方,百尺很快出门去采买,禾苗抱着稻穗去抓紧时间睡觉。
  天知道,百尺在家时,她从来就没睡安稳过。
  稻穗很快睡着了,禾苗却睡不着,她跳起,蹑手蹑脚往百尺的房间走去。
  站在门前,刚想拨开房门入内,她突然看到门缝上搭着一根细细的头发。
  险些打草惊蛇!她火速退回去,若无其事地抱着稻穗,强迫自己睡觉。
  百尺先在集市上买了米粮和菜,走到最近一家药铺去,掏出那张方子:“这个药抓一服。不,两服。”
  伙计看了药方,有些惊讶:“这驱虫的方子有些贵呢,您确定要买这个么?我们有配好的便宜方子。”
  驱虫的药很多,越贵的越不伤身体。
  百尺有些不高兴,那个丫头舍不得她妹妹受罪,却让他出血。不过既然已经走了九十九步,也不差这一步了。
  他板着脸说:“来两服,话怎么这样多。”
  “好心不得好报。”伙计小声嘟囔着去抓药。
  百尺拎着药包,离开了药铺子,临行前不忘将药方要回来。
  他并不希望这张有着禾苗字迹的药方带来麻烦。
  走了没多远,药铺门口一个卖草鞋年轻男子站起来,挑着担子,不远不近地跟在他身后。
  走了一段路,卖草鞋的换成了卖糖人的,卖糖人的又换成了推独轮车的。
  百尺非常小心,兜了几个圈子才回去,临进门时特意四处观察,确认无误才进了门。
  门关上,先去厨房里放下东西,再不动声色地走到正房前,查看门上留的发丝。
  发丝仍在原处,他再看看门头上方,那里还有一道蛛丝。
  若说发丝可以恢复原处,蛛丝却是不可能的,断了就是断了。
  看来那丫头并没有进他的屋子,百尺略有些满意。
  他走回去,将驱虫药倒入瓦罐之中,将手放在怀里,犹豫着要不要动手。
  终于,他缓缓伸出手,扶上了药罐子。
  “你回来了。”
  禾苗的声音及时响起,同时人也出现在门口,睡眼惺忪的样子,目光却是一瞬不眨地看着他的手。
  “回来了,你来看看这药合不合意?”百尺抬起眼睛,与禾苗的目光对上,同时状似不经意地把手摊开。
  他的手里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一瞬间,两个人都是心思万变。
  若是禾苗有心查证,那他就给她看,他并没有在做什么。
  若是禾苗无意,那就更没有什么了。
  禾苗想的却是,不管你有意无意,我都不会轻易相信你。
  她不客气地走过去,将瓦罐里的药全部倒出来:“你不懂药理,有两种药必须炮制过才能用,你尽数倒了进去,我还得挑出来。”
  狭小的厨房里,静静响着两道呼吸声。
  禾苗专心地挑拣着药,她能感觉到,两道有如实质的目光一直胶着在她背上,那是百尺的目光。
  她猛然回头,百尺悚然一惊。
  禾苗微微笑了:“我这个人,记恩,也记仇,无论是害过我的或是帮过我的,我都会十倍偿还给他。”
  “所以呢?”百尺藏在宽袖中的手,轻轻握上了尖锐淬毒的峨眉刺。
  禾苗俏皮地冲他挤挤眼睛:“所以,你最好记一下账,方便将来我还你钱。你是喜欢金子呢,还是喜欢银子?”
  百尺紧绷的肩头渐渐放松,他笑了:“我喜欢金子。”
  门外,一个卖草鞋的和一个卖糖人的迎面碰上,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惊喜。
  可以告诉殿下了,他们找到了禾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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