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心有千千结

  “我到这边看看这一帮人围着干嘛的。”二蛋手指着屋檐下的人群说道。
  “哦!”婉儿嘟着嘴道,不愉快都表现在脸上了,然后有小声自言自语道:“什么破蜀黍,都不知道给婉儿撑伞。”
  二蛋离婉儿有五米远的样子,又是刚走两步,耳廓一动,就把婉儿的牢骚听到耳中了。
  人家婉儿都有意见了,二蛋要是还拿着人家的小伞离开,那就真是坏蜀黍了。
  二蛋又一次调转方向,大踏步朝婉儿走去。
  婉儿见到二蛋蜀黍走过来了,心里又惊又喜,可是脸还红着呢,要是被二蛋蜀黍看到,再被问起来,不好解释。婉儿赶紧转头避着二蛋,又把呢子大衣的领子立起来,正好把两张脸给遮住了。
  四五秒钟二蛋就走到婉儿旁边了。
  “婉儿,你很冷吗?怎么还把脸遮住了。”二蛋笑嘻嘻道,“伞你拿着吧!我到那边看看,马上就过来。”
  听二蛋蜀黍这么说,婉儿又失落起来了。
  当一个小姑娘春心萌动的时候,很容易就会变得极其敏感,心有千千结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了。
  “你自己拿去用吧!我不用。”婉儿说话的时候还是避开二蛋的正面。
  二蛋一个铁血纯爷们,怎么会做出有损形象的事呢。
  二蛋抬起右手,很自然的抓住婉儿的小手,然后又把伞柄放进婉儿的手心,说道:“你一个小屁孩,还和我客气什么啊。拿着吧!我到旁边看看,又不会走远。”
  小屁孩?二蛋同志这么说就不对了,违心的话,说话完全不经大脑考虑。婉儿姑娘怎么可能是小屁孩呢,浑身上下,哪一点不体现着女性的阴柔美,该凸的凸,该翘的翘,整个就是熟透的水蜜桃形象嘛!也就是说婉儿姑娘这朵成熟的水蜜桃,可以采摘了。
  当二蛋的大手抓住婉儿小手的那一刹那,婉儿有种触电的感觉。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形容,怕被二蛋蜀黍碰到自己的手,却又很想把小手放进二蛋蜀黍大手中,任他牵着,任他握着,永不松开。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不应该啊!半小时前和二蛋蜀黍牵着手跑明明没有这种感觉啊!
  难道,自己心里有鬼?
  这个答案让婉儿不得不鄙视自己。
  二蛋把伞还给了婉儿,一掉头就走开了。
  要说二蛋这个人是情场白痴,不承认都不行。二蛋追到的那几个女孩,不对,应该不是追到的,而是人家姑娘们主动投怀送抱的。人家诗诗吧,主动向二蛋表白的,当着一大瓢路人的面,大喊喜欢李二蛋同志。小青姑娘吧,也是主动向二蛋示好,由于各种原因,比诗诗腼腆那么一些些,可是从相识到床上,二蛋真的没做多少有用功。外国金发碧眼的妹子安妮亚,就更不得了了,主动程度把诗诗都甩掉八条大马路,先是挑逗不断,接着用“巴黎之春”把二蛋弄得失去理智,心神荡漾,然后一溜烟钻进被窝里,强行把李二蛋同志那个啥了。也只有从美女姐姐陈雨婷身上才能看到二蛋在情场并不是白痴得那么彻底,花心大萝卜,脸皮厚,而且有时候还挺不要脸的。
  如果二蛋真是个情场高手的话,那么他的生活将会被改写,因为他只要主动一点点,就能把江东第一美女宋家大小姐宋薇薇拿下了,之后的诗诗,小青,陈雨婷,等等,最多是朋友关系罢了。幸好李二蛋同志是个情场傻帽,要不然的话,这本书真的不好写了,早他妈结尾了。
  婉儿小姑娘眼睁睁的看着二蛋蜀黍大踏步离开,双眼出身,脸颊娇艳欲滴。婉儿眼中的二蛋蜀黍走的是那么的决绝,那么的无情,一点也不曾为自己停留半步。可是,二蛋蜀黍走路的样子真的很迷人唉,步伐稳健,体型健硕,很爷们,很阳刚,是条值得任何女人托付一生的汉子。不看正面,仅看背影,二蛋蜀黍同样是个帅得一塌糊涂的蜀黍。
  可是,这个看起来很优秀的男人,还“打光棍”的男人,值得自己去爱吗?
  如果这么优秀的男人都不值得自己去爱,那什么样的男人才值得自己去爱呢?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二蛋蜀黍会对自己有感觉吗?刚才还叫人家小屁孩来着,讨厌死了。
  此刻的婉儿小童鞋,左看右看都是个十足的痴情女孩儿,一个初涉情场却内心惶恐的女孩儿。不要看婉儿有时候很女汉子,在爱情方面,有许多东西要去学习呢。
  婉儿小童鞋突然恢复了理智,差点都抓狂了。
  哎呀呀,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啊!?天呐,天呐,太受不了自己了,讨厌自己,讨厌自己……
  “唉唉,这位小童鞋,你要是不买的话,麻烦让一下好不好?”婉儿身后的一个年轻人说道,也是刚来排队。
  婉儿前面都空了三个人了,可婉儿还愣愣傻傻的,站着不动。也难怪人家后来者有意见。
  “哦哦!”婉儿说道,然后踏着小碎步朝前走了几步。
  二蛋正站在人群里面看“神医”给路人治病呢,眼睛瞪得那叫一个大。
  二蛋本以为“神医”会是个老头子,凑近了一看,大跌眼镜,和自己一样是个小青年,差不多一米八的个头,面皮白兮兮的,很阳光很潇洒的一个大男孩。
  学无先后,达者为师。人家神医年纪虽然不大,但你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小看人家,也许人家是天纵奇才呢。
  李二蛋自己不就是个特例嘛!
  青年神医长得也很帅,当然,不能和二蛋比。二蛋自以为自己已经够“沧桑”的了,可是眼前这个小神医,看起来比自己还要历经沧桑,尤其是眉宇之间,有一种饱经风霜自然而然形成的沧桑感。只怕这个神医没少跑路,弄不好把整个华夏都踏了一圈。
  只见神医脚穿黑色布鞋,身穿长袍马褂,乍一看还以为是穿越过来的呢,有点祝由传人的意思。神医的长袍马褂里头却是很有现代气息的皮夹克,和他的身份有些不符。
  (本书2013年8月4日在小说网发布第一章,一晃一个年头了,差不多两百万字。纪念一下。好吧,成绩一坨烂泥,但是会厚着脸皮完本。这个月每天三更六千字,时间设定在早上五点、六点、七点整,读者们早上蹲马桶的时候可以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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