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三段射发威

  “连半刻钟都没有,看来本少爷还是高看这群胡虏了。”
  秦风一脸的轻描淡写,仿佛根本没把这群敌人放在眼中。不过这话真正的用意是为了鼓舞士气,因为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有的家丁的身躯在微微颤抖。
  第一次直面骑兵的冲锋,说不害怕肯定是假话,在场众人可能除了秦朗这个冷酷的家伙之外,就连吴胜这些鹰扬卫都没什么信心。
  可秦风就在这里,没人敢退。
  对于家丁来说,放下家主独自逃生会是他们一家子永生永世的黑点,以后别说秦家庄,别的世家也断然不会收留他们。
  这年头讲究得就是家族,然后就是主仆,这两种关系牢牢维系着整个社会的秩序,如果脱离这个关系,你只是寸步难行而已,可若是背上背叛家主的污点,绝对没有任何的活路。
  至于吴胜,他们同样没有退路,杨广给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秦风。如果他们提前退走,而秦风死了的话,他们一定不会有任何的活路。
  所以,没人敢退,如今的秦风已经不仅仅是他们的主心骨,更是他们所有人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耳畔的马蹄声越来越近,无需用什么望远镜,秦风能清楚地看到一群黑点在他的视线中越来越大,用肉眼可见的速度狂飙急进。
  “来了!”秦朗回身吼道:“都准备好!”
  家丁们早就按演练过无数次的阵形排好了队列,而连弩也已经举起,黑黝黝的箭头在晨曦的照耀下散发出无尽的寒芒,似乎是在无声地诉说着对鲜血的渴望。
  “秦公子,我们呢,我们该做些什么?”
  到这个时候,吴胜才有些茫然的发现,自己三人好歹也是堂堂鹰扬卫,不论实力如何,那也是大隋的正规军,怎么到了秦风这反而没了用武之地?
  秦风微微一笑道:“你们随时准备,等这些胡虏逃跑的时候便追击,多少也能得些功劳。”
  这位是真傻还是在稳定军心?
  爱吹牛逼的书生,吴胜见过不少,可这种人往往在见到奔驰的骑阵时都会被吓得瑟瑟发抖,之前的豪言壮语恨不得丢掉九霄云外,可自己面前这位竟然到现在还信心十足。
  吴胜觉得自己的脑袋有些不够用了,自己在考虑着能不能活下来的时候,这位已经在想怎么在战胜之后追击敌人,甚至还在考虑功劳的事?
  苦笑一声,吴胜有些无奈道:“秦公子,咱先不说这功劳上面认不认账,今天只要能安然活下来,我就谢天谢地了,实在不敢有什么其他妄想。”
  “人要有梦想。”秦风一脸恨铁不成钢道:“否则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咸鱼,那是什么鱼?
  就在吴胜考虑着咸鱼到底是什么东西的时候,隆隆的马蹄声已经开始在耳边疯狂肆虐,在距离秦风等人的阵地只有大约二百步的距离时,胡虏们开始加速了。
  秦风静静地看着这一幕,他甚至能看清那些骑兵身上有些肮脏的皮袍和他们手中不断挥舞着的弯刀,以及他们满是狞笑的面孔。
  这就是战争吗?
  这一刻,秦风发现自己的嘴唇有些发干,梦里无数次的挥斥方遒,可当这一幕真正出现在眼前的时候,秦风才突然发现,自己或许并没有那么淡定。
  见惯了大场面的秦朗却依旧淡然,沉声大喝道:“第一排准备!”
  连弩早已抬起,平平举在胸前,严格训练的好处在此刻体现的淋漓尽致。
  尽管心中并不平静,但所有人的双手都没有颤抖,条件反射不会受到恐惧的影响,此时此刻,他们的眼中只有那些飞速接近的敌人,再无他物。
  秦风深吸一口气,大步走入第三排的阵列中,如此一来,如果把秦朗也算进去的话,三排阵列都有四个人,火力多少能够提升一些。
  战事一触即发,秦朗反而没有了那股热血沸腾的感觉,此时此刻,他的心一片古井无波,他的双臂平稳地举起连弩,瞄准了冲在最前方的一个胡虏,他甚至看到了那胡虏咆哮着的大嘴中露出的黄黑色牙齿。
  深吸一口气,就如二十年前一般,秦朗沉声喝道:“第一排!”
  胡虏们组成的是草原民族最喜欢用的矢锋阵,就如同一个箭头,而冲在最前面的自然是武力值最高的人。
  在看到对方竟然有弩弓的时候,领头的胡人脸色有些难看,毕竟对付骑兵除了骑兵之外,最好用的就是弓弩。可看到对方不过十余人的时候,他笑了,笑得很灿烂。
  一群乡下的庄户,纵然有弩又有什么好害怕的?
  咧开满是黄黑色牙齿的大嘴,嘶声呼啸道:“呼嗬!”
  宛如狼群围猎一样的嚎叫,摇曳着在清晨的朔风中传开,这是立刻冲阵的信号,也是敌人弱小的信号。
  生活在草原的人们喜欢用这样的声音来鼓舞自己的斗志,同样也可以用它来表达对方的弱小和不堪一击。
  “呼嗬!”
  五十余名胡虏齐齐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嘶吼,他们的眼睛已经越过了这群不堪一击,但却又妄图螳臂当车的弱小敌人,望向了后方围拢起来的车队。
  那里有金银,有粮食,还有隋国水灵灵的女人!
  圆形的车阵在他们眼中就是笑话,如果是隋军摆出这样的阵势,他们还会头疼一番,但一群庄户...恐怕威吓两下就会乖乖走出车阵,任他们为所欲为了吧?
  他们的血液已经沸腾,浑身上下都充斥着狂暴的因子,他们似乎已经看到了这些男子死在自己的马蹄之下,那些女人惊恐的四处乱窜,然后再一个个被抓回来。
  冲啊!
  吴胜呆呆地望着这一幕,只感觉自己的身体已经不听使唤了。
  骑兵冲阵的威势实在太大,而且根本不会给你反应的时间,只要人数相差不大,只需一个照面便能分出胜负,接下来就会是惨烈的屠杀。
  我该怎么办?
  逃吗?
  当这个念头出现在吴胜脑海中的时候,他被吓了一跳。
  他相信,凭借自己的马术和胯下矫健的战马,趁着敌人注意力不在他身上的时候,悄悄溜走根本不成任何问题。
  可逃出去之后呢?
  恐怕依旧逃不过一个死字,而且还要连累家人一起受罪。
  想到这里,吴胜狠咬牙关,一把抽出腰间的长刀,便想纵马冲阵。
  大丈夫死则死耳!
  此时此刻,吴胜的心中满是悲壮,他发誓,就算要死,那也得拖两个该死的胡狗陪葬!
  不过就在他刚刚催动战马,准备出阵的时候,秦朗脖子上的青筋已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根根暴起,仿佛一条条狰狞的青色蚯蚓一样,密布在他整个脖颈之上。
  “第一排,齐射!”
  震动天地的怒吼声回荡在整个苍穹之间,连成一片的弓弦震动声紧接着响起,而且仿佛永远不会停歇一般。
  一个个骑兵被射落战马,在经过一开始的恐惧之后,三名家丁外加一个秦朗开始冷静下来,疯狂地操纵着弩机尾部的机括,将一支支渴望着鲜血的弩箭发射出去。
  别看只有区区四个人,但密密麻麻的弩箭却在空中汇聚成一堵坚墙,狠狠向对面的胡虏拍击而去。
  狂飙急进的骑兵就像撞上了一堵看不见的墙,纷纷惨叫着滚落战马,妖艳的殷红成为此时此刻,天地间唯一的色彩。
  耳边回荡着战马的嘶鸣和敌人的惨叫,秦风踏前一步,来到了第二排的位置。
  “冲过去,他们没有弩箭了!只要冲过去,金银、女人,都是咱们的!”
  “第二排,齐射!”
  两声大喝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响起,胡族骑兵们刚刚因为金银升起的一点信念瞬间崩塌,在他们的眼中,无数黝黑短小的弩箭再一次腾空而起,笔直地向他们激射而来。
  耳边充斥着弩箭破空的利啸,挥舞在头顶的弯刀不知何时已经停了下来,残存的骑兵有些茫然地望着四周,似乎是不清楚应该继续冲上去,还是应该掉头逃走。
  当喊杀声响起的那一刻,坐在车辕上的刘婉婷和婉儿几乎是同时站了起来,翘首眺望向前方。
  有着车阵的阻隔,再加上距离实在太远,其实什么都看不清,但就是这种感觉让刘婉婷觉得自己的心脏在剧烈跳动着,仿佛已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紧紧攥住,只需稍稍那么一用力...
  颤抖着掏出秦风给的一只望远镜,刘婉婷犹豫半晌,终究还是对丈夫的担心战胜了恐惧,将望远镜放在右眼之上,看向了战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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