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12.持枪,抢劫?

  蹑手蹑脚,东张西望,当七七小心翼翼的用南宫留给她的钥匙缓缓的拧开紧闭的大门的时候,下一刻留给她的却并不是空无一人的屋子,而是正准备跑出门的,气喘吁吁的南宫。
  “啊!?”
  “七七!?”
  刚打算冲出门去,在重新回到商业街寻找七七的南宫一边喘着粗气,一边看着老老实实低下了头的七七。
  事实很不幸的与南宫脑海中最坏的打算重合了,在用最快的速度冲回家之后,南宫发现的只是空无一人的屋子,自然,七七一定是跑到了哪里去。
  而现在眼前背着大包,看上去也流了不少汗的七七很明显不可能只是在附近转转而已,那也就是说在商业街匆匆瞥见的那个小孩子,只有可能是偷偷跑到了那里的七七。
  “你跑到哪里去了!?”
  长时间奔袭的疲劳混合着空气的燥热,一下子就让南宫失去了对情绪的控制,哪怕七七还只是一个孩子,“还背着包,流了这么多汗,别和我说你只是在周围散步!?”
  “……其实。”
  “跑去了商业街那里了吧!?”南宫一边把七七拉近了屋子,一边说道,“我在那看见你了!跟我怎么撒谎都没用。”
  “……”
  “你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吗?”
  见七七没有一点点认错的意思,反而是用手在身后的包里摸索着什么,南宫更加的来火了,“你不是答应我好好的呆在家里的吗?”
  “……”
  “呼,抱歉。”
  七七的头低了下去,手也背到了身后。这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也终于让南宫在一瞬间冷静了不少。
  这个年纪的孩子调皮,不听话也是正常的,过多责怪的话只会起反效果。况且这一次也并不是在责怪她,而是……
  “今天那里很危险,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会……嗯,很难过的。”
  看着七七突然抬起头,眨巴着大眼睛讶异的瞪着自己,南宫反而觉得有些害羞起来,“咳咳,总,总之下一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的话我可以带着你去,不要一个人单独跑出去。毕竟你现在就和我妹妹一样,我也想做到点身为哥哥的义务。”
  虽然对于七七的信息,南宫也仅仅只是了解到了她的名字而已,更多的部分就算是问了七七也回答不上来。但是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相处,南宫并不反感身边多出来了一个“妹妹”。
  “嗯。”
  七七的表情顿时开朗了许多,“我答应你一半。”
  答应一半……算了,现在再计较这些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先去洗澡吧,我给你准备午饭。”
  当南宫想替七七接过她身后背着的包的时候,七七已经“啪嗒啪嗒”的小跑向了她的房间里。说起来,七七包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总感觉七七光是背着就已经有些吃力的样子。
  “要是被压坏了腰就完了。”
  南宫一边嘀咕着基本不可能去知道的“女性的隐私”问题,一边走向了厨房。并且趁着忙活的空档打开了电视。
  七七已经安全的回来了,那么身为一个普通人的南宫也就不需要再闯过去当什么英雄。而且,有诸如灵镜那样的人在,南宫也没想过能当上什么英雄。
  【商业街发生一起枪击案,疑似持枪歹徒抢劫后击碎玻璃逃窜。现场已经得到控制,案件进展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因为等到记者们匆匆赶到的时候,那个妖怪早就没有了影子的关系,所以拍摄到的也只是一些事故现场的画面而已。至于葵蕾那一边的话,她还不可能笨到继续呆在那里等着警察找上门,估计早就离开了监控室。
  接下来就是期待着灵镜她们能够成功抓住那个妖怪了啊,不过既然记者仅仅只是报道了一件持枪抢劫的案件的话,多半也就说明了商业街其他的地段在报道的时候没有什么问题。所以没有抓住妖怪的可能性还是占了绝大多数。
  “我饿了!”
  餐厅传来了七七的报怨,明明刚刚才犯了错一个人溜到了危险的地方,现在却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敲着勺子开始催食。问题是还必须得把这个小家伙的肚子给填饱。
  “来了来了。”
  南宫把匆忙完成的饭菜端上了桌,虽然也许是错觉,但是坐在七七对面的南宫,总感觉七七现在的心情好了许多。不,或许说心情有点不符合,应该说是……对他的态度?
  “吃完饭记得去洗澡。”
  “唔……”
  七七压根就没有把南宫的话放在心上,已经把脸埋在碗里的她估计现在什么都听不见。而并没有什么食欲的南宫则是把注意力全部放在了刚刚新闻的报道上。
  新闻的详细报道里,记者特意去采访了一位玉器店的老板,而从他的店铺的位置来看,应该正是被子弹击碎了玻璃的那一家。
  名贵的玉器几乎全部失窃了。而当继续问下去的时候,店主的回答却模糊了起来,只能支支吾吾的解释着是被打晕了所致。
  案件的报道是“持枪抢劫”,但是,这就真的是持枪抢劫么?或许这和之前与灵镜共同调查的那一次事件一样,只是因为“神隐”而导致的误报。
  现场的普通人被“神隐”所影响倒是无所谓,倒不如说这样更好,但是已经吃过一次亏的自己可不能再中一次招。
  思考,把整个事件,整个“持枪抢劫”的事件拆散开来思考。持枪抢劫,或许这并不是一件事,而是由两个事件所组合成的“神隐”,导致了它变为了“一个事件”。
  自己与伊丽莎白在巡逻的时候,应该很早就发现了那个可疑的,披着斗篷的妖怪。从她那矮小的身形以及所经过的地方来看,是没有时间也不可能成为新闻里所说的抢劫嫌疑人的。因为她应该只是“持枪抢劫”里的“持枪犯”,至于“抢劫”的那个家伙,则是另有其人。
  那也就是说,在自己与伊丽莎白去盘查那个妖怪,并且激怒了她开枪,变成了“持枪犯”之前,那家玉器店就已经遭到了一个“抢劫犯”的光顾。而紧接着,伊丽莎白那潇洒的一剑所弹飞的子弹打碎了的,正巧是那家玉器店的玻璃。
  紧接着这两个事件,“持枪犯”,“抢劫犯”也就因此产生了联系,接着因为神隐而变成了“持枪抢劫犯”。不知不觉就混淆了几乎所有人的判断,但是更重要的一点是,那个“抢劫犯”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消失”掉了。
  这还只是一个猜想,或许“抢劫犯”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只不过因为那一发由“妖怪”射出的子弹的影响,而和神隐扯上了关系。不过南宫更愿意相信的是,那个“抢劫犯”也是一个妖怪,这整个事件是由两个妖怪几乎在同时犯下的事所带来的神隐,合二为一变成的一个更加具有迷惑性的“大神隐”。“如果相信妖怪的话,就再多相信一点。”虽然千面的这句话听上去有些扯淡,但是的的确确是有那么一些作用的。
  商业街、玉器店、抢劫、妖怪。这些结合在一起的话,这个抢劫的妖怪到底是谁,也就不言而喻了。
  “七七。”
  南宫站起身,现在他已经一刻也不想再等下去了,“刚才玩也玩够了,这一次能保证好好的呆在家里么?我要出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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