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单节32分

  只差一分,时间还有两分钟,秦阳至少还可以得到两次出手机会,也就是说单节得分打破三十分很有可能。
  骑士队替补席都疯狂了,而老鹰队现场则是想起一致的声音:
  Defence!
  Defence!
  真要让一个现在籍籍无名之人在这里拿到了30分,那老鹰队就尴尬了。这里可是季后赛,是通往总决赛的道路,韦德在这里不敌,只能灰灰而去,却让秦阳在这里单节拿到30+的分数,这对亚特兰大老鹰队来说是一个耻辱。
  老鹰队进攻,这个时候老鹰队很干脆利落的选择消磨时间,完全没有什么进攻欲望。
  迈克毕比传球,乔约翰逊传球,约什史密斯传球……传来传去,一直消耗到24秒的时候才出手,等到打铁之后,老鹰队拿到篮板球继续不停的传来传去。
  特喵的!
  秦阳瞬间有些尴尬了,继续这么下去,比赛时间会越来越少了。
  当篮球再一次传给乔约翰逊的时候,秦阳上去直接抢断,然后狠狠的排在乔约翰逊的胳膊上,然后顺势把篮球排走。
  嘀!
  犯规。
  秦阳没有争辩,也没有道歉。
  乔约翰逊罚球,虽然消耗时间了,但是相比较而言,已经很快了。
  两罚全中之后,秦阳毫不客气的运球快攻,莫里斯埃文斯不敢上前犯规,只能用强硬的动作抵挡秦阳,用娴熟的小动作极其秦阳的怒火。
  嗯,这种事情如果是新秀,很容易被撩起怒火。
  但是在虚拟训练场之中,秦阳几乎打了三个赛季了,这种防守不是第一次见识了。
  刚刚过半场之后,秦阳直接加速突破,打了莫里斯埃文斯一个措手不及。埃文斯是比较出色的侧翼防守球员,力量和速度都比较出色,但是相比较而言速度差秦阳一个层次,秦阳一个突然加速,反而打了埃文斯一个不适应。
  很多球迷在观看比赛的时候都有一个特殊的感觉,就是老球员总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出出色的实力,而新秀经常容易坏事。
  为什么呢?
  因为经验。
  经验是一个很难说的东西,简单来说就是关键时刻足够冷静的做出最优的选择。
  之前几次,秦阳单打埃文斯要么是借助掩护和无球跑位,要么是通过技巧来获得投篮空间,这样情况下秦阳给埃文斯的感觉就是……秦阳正面不是对手,得躲着打。
  事实上呢,在经过几轮对比之后,秦阳发现自己速度比埃文斯要快。
  埃文斯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儿。
  在埃文斯觉得秦阳还会利用技巧突破的时候,秦阳直接加速突破,打了埃文斯一个措手不来。
  埃文斯的速度不如秦阳,但是爆发力上比秦阳出色,瞬间就追了上来。
  但是秦阳紧接着迅速停了下来,拿球挑起。
  靠着三分线的位置,秦阳直接挑起出手,埃文斯强行停了下来想要挑起,却隔着很远的距离。
  嗖!
  三分球进。
  32分。
  不远处,摄像机真实的记录了这一幕,莫里斯埃文斯这个角色球员成为了这一刻的背景板。
  在这一球之后,亚特兰大的主场失声了。
  当秦阳再次持球的时候,乔约翰逊直接上前一个凶狠的犯规。
  秦阳手臂被打的很郁闷,两罚全失,最后半分钟后,布朗教练叫了一个暂停,把秦阳换下场。
  另一边,乔约翰逊也下场休息。
  第四场比赛,在这个时间之后落下帷幕。
  老鹰队再无抵抗之心,骑士队取得胜利之后,没有痛打落水狗,很快换下了主力,两方在剩余的比赛里面打了一个默契球。
  比赛结束,老鹰队球员默默无声,许多人准备去钓鱼了,而有些人,很难受,比如乔约翰逊。
  骑士队这一侧,秦阳站起身来,和所有队友击掌庆贺。
  单节32分,这是在季后赛比赛,在季后赛最关键的一节比赛之中,没有垃圾时间刷分,完全是自身实力的表现,秦阳用自己惊人的得分爆炸力惊呆了所有人。
  比赛之后,没有多少人在意这场比赛的比分和输赢,一方面,不管这场比赛如何,这个系列赛骑士队是赢定了,另一方面这场比赛秦阳的表现太过炸裂了。
  面对媒体的采访,骑士队所有人都对秦阳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麦克布朗教练:
  “布鲁斯就是这样的球员,你永远想不到他会有什么样的表现,在球队需要帮助的时候,把球交个布鲁斯……这是最好的选择,骑士队想要走的更远,只有詹姆斯不行,布鲁斯是球队最好的选择,这个赛季,我们距离奥布莱恩杯是如此之近。”
  布朗教练在说话中间停顿了一下,转变了要说的内容。
  骑士队对需要帮助的时候把球交给秦阳,这个说法有问题,真要追究下去,詹姆斯怎么办。
  赛后,有人就有耸人听闻的标题这么说:
  “布朗教练坦言,骑士没有他无法夺冠。”
  “他比詹姆斯更重要,骑士队关键时刻应该把球交给他!”
  卧槽……这货是谁?很多人都被这个人惊呆了,等到真的点进新闻一看,突然发现还有这种操作。
  标题党太可怕了。
  教练说的还有些克制,但是其他队友就不客气了。
  特别是詹姆斯吹捧起来让人感觉到十分的真诚:
  “这让我有些惊讶,不过只是有那么一丝而已,很久之前我就知道布鲁斯肯定会有这样的时刻,之前拿到20+10的数据并不是开始,他是一个很有天赋,很努力,而且懂得怎么去获胜的球员,曾经有很多球队想要交易走秦阳,但是很庆幸我们做出了最好的选择。”
  “今年有很多新秀,德里克罗斯是非常好的那个,但是也许……秦阳比他更出色,至少在我看来是这个样子的。”
  第二天,TNT新闻:
  “詹姆斯认为他比德里克罗斯更出色。”
  秦阳在美国小有名气,但是这名气仅限于NBA球迷,对大部分美国人来说,秦阳一个小在小部分领域取得一丁点儿成绩的外国人,根本得不到很多的关注度。
  但是德里克罗斯不一样,罗斯是正经美国梦的代表。
  和阿伦艾弗森一样,德里克罗斯很有争议,但是实力很强,收到很多人的关注。
  美国媒体也都是标题党。
  秦阳在这个时候,在美国获得了空前的关注度。
  但是……相比较在美国的关注度,秦阳在中国获得的关注度更加的恐怖。这是中国第一个在NBA赛场上,获得了如此多的赞誉,并且让人哑口无言的球员。
  单节32分,这是姚明都未曾取得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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