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七章 根基 两章合一

  夜姑站在岸上,抬头看去,就见码头热闹的很,小渔船差不多有上百条,多却不乱,出出入入。
  码头旁边聚集了许多担着担子的小贩,叫卖胭脂水粉,各色小食,乍一看到像是南安城最繁华的市集。
  来来往往的行人们不说红光满面,却还真有几分精神头。
  方若华站在码头上举目远眺,远处能看到几个大工地,各处都在建设。
  如今的船岛并没有她亲手塑造出来的模型,那么光彩夺目,它只是刚刚脱离了荒岛的模样,寥寥几个建筑物灰扑扑的,比左近村子里的茅草房自是好些,和南安城的风韵却无法相提并论。
  但它却有一股生机,像是刚刚从荒漠里冒出头的一点绿芽,尚需要小心呵护,却是她来到此世间,能认认真真活过一生的根基所在。
  “哎哟……啊!”
  方若华一行人正准备上马车,就听见一声惨叫,齐齐转头看去。
  只见一个读书人打扮的年轻男人,手上鲜血淋漓,正在原地使劲跳脚。
  他眼前的地上倒着个小姑娘,正是刚才船上那个小女孩儿。
  男人显然疼得厉害,双目赤红,一伸手揪住那女孩儿的头发,把人提溜起来,挥手就是两巴掌,叱骂道:“死丫头,你还敢咬人,还咬不咬了,你再咬一下试试?”
  小女孩满嘴是血,瑟瑟发抖,却是咬紧牙关,说什么也不哭。
  哪怕是如今这世道,幼小的孩子也容易引来旁人的同情心。
  左右路人都目露不忍,连忙上前阻拦。
  这读书人却是一转头就换了脸色,苦笑道:“各位街坊,不是我要教训这丫头,是这孩子性子太野,她是我的女儿,看看这脾气,一不如意连亲爹都咬,再不赶快管教管教,以后可怎么得了!”
  路人一愣,都没想到竟是这么回事。
  当爹的教导自家的女儿,外人可管不着。
  读书人深吸了口气,拖着女儿向一艘小船上走去:“走,跟爹回家。”
  小姑娘顿时受惊似的拼命挣扎,扭头哭喊:“姥姥,姥姥,我要姥姥!”
  她声音又尖锐又高昂,嘶哑的厉害,仿佛特别害怕。
  夜姑听得心里一颤,身体抑制不住地开始抖动,用力拿指甲刺破掌心,疼痛一阵阵传出来,她感觉才稍微好些。
  方若华蹙眉。
  只听嘶喊声就能听得出,这孩子是真的恐惧害怕,那种情绪,让人觉得很不自在。
  方若华轻轻上前一步,伸手一敲年轻人的胳膊,小孩子就落了地。
  夜姑顺手把人抱在怀里搂住。
  那读书人愣了下,脸上也露出一丝不悦,转头怒道:“你们要做什么?难道还要阻止我们父女团圆不成?”
  小姑娘似乎不敢看他,死死地抓住夜姑的胳膊,好似抓住了一根唯一的救命稻草,急声道:“我不回去,我不回去,我要找姥姥,我想姥姥。”
  方若华低头拍了拍她的肩膀,笑道:“别急。”
  说着她抬头一挑眉,轻声道:“这位公子,我不认得你,但是这孩子是我的人,她姥姥在我家当差,我可不能任凭你这么随随便便把人带走。”
  读书人登时气急败坏:“我是他爹!”
  “谁能给你作证?”
  方若华一笑,“总不能任意一个男人跑到我这岛上来认女儿,我就乖乖把女孩子送给人家,如今这拐子可猖獗的很,什么花招没有。”
  那人一噎,目光在方若华身上逡巡,见她衣着打扮虽不说奢华,但也绝不是周围这些灰扑扑的老百姓能比,怕是大户人家出身。
  他便收了横眉怒气,显出一点痛心疾首,不看方若华,只低头冲那小姑娘道:“丫头,你奶奶想你想得厉害,快跟爹回家去,别在外面丢人现眼。”
  这人明明没有疾言厉色,小姑娘却抖得更厉害,面色苍白,一脸惊恐,垂着头不说话。
  那男人想了想,转头四顾抱拳,深吸了口气:“本是家丑不该外扬,可为了我这丫头,也顾不了那么多,她娘不检点,和土匪有了手尾,我实在受不了……”
  他说着,泪流满面。
  周围的路人听得都蹙眉。
  “只能与她娘和离,可是孩子是我的,总不能让她跟着她那个不干不净的……哎,为了孩子好,今天我也得带她回家去。”
  路人们听他这么说,登时都不愿意再多管闲事,这亲爹要带走亲女儿,任谁也管不着。
  方若华顿住脚步,夜姑让小姑娘死死抱住大腿,一时也为难。
  那男人却是一本正经地伸手拽住小姑娘的胳膊,并不与方若华纠缠,只盯着孩子:“且随爹回家。”
  方若华也分辨不清这里面孰是孰非,但小女孩的恐惧是真的。
  就算眼前这个确实是孩子的父亲,她也必须先想个办法把孩子留住,弄清楚一切因果再行处置。
  留下孩子,对任何人都没有损失,但要让孩子同这人走,万一出点问题,就无法挽回。
  前一段时间,她遇见过再也无法挽回的事,如今做任何决定,都无比小心。
  那男人却趁着夜姑迟疑,一把将孩子拖到自己身边,牢牢挟制住:“你姓曲,是我曲家的女儿,你娘不要脸,你别你娘学,要不然我只好把你送去给你大伯处置,把你浸了猪笼,洗刷我们曲家身上的污名……”
  当着孩子的面指责母亲,这话实在难听。
  夜姑登时气得怒形于色,冷笑连连,回头看了眼自家六奶奶,正想先不管不顾,强行把孩子掠走再说,就听不远处一个很熟悉的声音想起来:“曲秀才,您这话就说得亏心了不是?”
  “什么叫孩子姓曲?”
  “当初你来咱们南安城,饿得只剩下了一把骨头架子,那话怎么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身边带着六十岁的老娘,跪在南河边上卖身。”
  “蔡娘子看你能写字,就雇了你到她那小酒馆给她当账房,你自己要签卖身契,人家觉得影响你的前程,都没肯让你签,对你算是仁至义尽了吧?”
  “你进了蔡家的酒馆,人家也没苛待你,还帮你养着你那老娘,后来你见了蔡娘子的女儿小依,下了死力气讨好她,还说什么只要小依嫁你,从此以后再无二色。”
  “蔡娘子琢磨着你读过几天书,长得也不差,把女儿嫁出去,反不如招赘个女婿好,于是就招了你为婿,小贝生下来也是姓蔡,你哪来的底气说她姓曲?”
  矮矮胖胖的麻子脸,一扬眉,向来和气的脸上带出一股子狠厉。
  “和离?你被休了是真,怎么还有脸来讨要孩子?”
  曲秀才身体一僵,又惊又怒,显然当初的经历,在他心上也是一道消不去的疤。
  只是转头看到那张脸,却吓得退了两步,惊呼:“是你?你又想做什么?”
  金二麻子慢吞吞走过去,一只手揽住曲秀才的肩膀,迫他松开手,压低声音轻笑:“我这人最喜欢看热闹,也喜欢凑热闹,听说曲秀才最近要讨老婆?什么时候成亲来着?下个月是吧,到时候我去喝喜酒如何?”
  曲秀才嘴唇抖了抖,猛地甩开金二麻子的胳膊,像有什么臭虫在后头追似的,拔腿就跑。
  跑了好一段出去,又不甘心地回头吼那孩子:“有本事你就留在蔡家,沾上一身腥臭,将来找不到婆家,我看你怎么有脸活?”
  金二麻子冷笑。
  曲秀才显然挺怕这浑人,骂了两句得不到女儿的反应,跳上船被狗追似的逃了。
  那小丫头偷偷看了金二麻子一眼,一缩脑袋,转身一溜烟似的,钻入人群消失不见。
  金二麻子讪讪一笑,并不生气,耸了耸肩打了呵欠,一抬眼看见夜姑,登时喜形于色,笑眯眯凑到她身边,舔着脸献殷勤:“夜姑来了,昨天我刚弄到一批橘子,你最喜欢吃的那种。”
  夜姑翻了个白眼:“你到是会做生意。”
  这混球以自己爱吃为借口,卖了大批量的水果,鸡鸭兔子,米面粮油到船岛上。
  价格不算太高,但是量大,他绝对稳赚不赔。
  而且,这家伙借着来岛上卖东西的机会,莫名其妙就和船岛上的各个管事熟悉起来,关系越发亲近,有时候管事们甚至不把他当外人。
  他还在自家六奶奶手里订了两艘大船,准备把生意拓展到海外去。
  夜姑实在是不觉得金二麻子靠谱,但是自家六奶奶缺人缺的厉害,矬子里面拔将军,这家伙也算是可以将就着使唤。
  看到夜姑,金二麻子眼里心里就只剩下她,殷勤地护送方若华和夜姑上车去船厂先看看,想起刚才的事,顺口还稍微解释了几句。
  “那小丫头叫蔡小贝,是蔡姥姥的外孙女,蔡姥姥以前是开酒馆的,烧得一手好菜,如今在咱们船厂当厨娘。”
  “到现在已经做了两个多月,曲秀才以前是她女婿,如今蔡家早把人踹了,不必把那穷酸秀才当回事。”
  金二麻子没提蔡家的女儿女婿为什么和离,话题一转,又说了些生意经。
  连夜姑都没对他一口一个‘我们船厂’,表示异议。
  这家伙天生有和人打成一片的本事,不服气不行。
  ……
  船厂建在船岛东侧的一座小山山脚下。
  三条河流汇入,与海毗邻。
  风景也秀丽。
  方若华就让人在山脚下建了一排竹屋,都是就近砍竹子造的,用来做教室,每日让船厂上下所有人,连同他们的儿女,一起到这里读书两个时辰。
  竹屋建得比较潦草,可眼下正创业中,一切从简,也足够用了。
  方若华闲来无事,自己当先生上了三天的课。
  学生里刺头到是不多,就连给他们上课的先生里面,出现女先生,竟也没多少人抗议,一开始可能还嘀咕几句,后来就老实了。
  不过方若华也不觉得奇怪。
  这些学生七八岁到五十多岁的都有,大部分是灾民,有一点手艺,又想讨口饭吃,所以上了船岛。
  如今没过多长时间,灾民与王家留下的匠人,看起来泾渭分明。
  王家的匠人瞧着也并不是多富裕,但好歹身体略显得健壮,明明穿戴一样,王家人昂首挺胸的,就是有一股子傲气。
  那些灾民出身的,则个个面黄肌瘦,还有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儿,脖子粗肚子大,显然是病得不轻。
  他们连活命都艰难,主人家让做什么就做什么,哪里还会挑剔。
  船厂里的工人,自觉自发地分出等级,方若华却并不没有使出强硬的手段干涉,甚至连夜姑她们也没察觉出哪里不妥。
  不过,很快就用不着他们自己来分三六九等。
  方若华一开始的计划里,就打算在工厂中引入等级这一概念。
  一年两次考技术,从一级工,分到九级工,只有五级以上才能称大师傅,当然,月钱和福利待遇也是大大不同。
  等着分级一确立,王家人就是一开始占优势,可别人有了上升余地,船厂的情况也就不至于失衡。
  至于现在,工人人数还太少,而且大部分人都大字不识几个。
  方若华想让他们帮忙造什么产品,光是解释图纸,让他们能懂怎么照葫芦画瓢,都得花个十天半月,那种苦,没经历过的完全不能理解。
  水友们见天叫嚣发展好慢,进展太慢了,要求快进,最好明天就实现四个现代化。
  方若华:“……呵呵。”
  还是慢慢磨吧,先扫盲再说。
  细细的雨丝淅淅沥沥地落。
  刚上完一节课,学生们带着斗笠,背着背篓,冒着雨在外面捡野菜。
  方若华把胳膊撑在窗沿上眺望,就见别管老幼,这些学生干活都麻利的很。
  蔡小贝前几天也被她姥姥塞来读书,这会儿双膝着地,跪在地上,两只手齐出,一眨眼的工夫就摘了一大篓子。
  估计再过两天,这一片山头上的野菜也要被采得精光。
  方若华很随意地看这帮学生,学生们却也在偷偷看她,蔡小贝捡满了自己的篓子,悄悄拿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窗边的先生。
  一边看,她一边偷偷地挺直了背脊,把下巴抬得高了些,不多时又有点不好意思,脸上一红。
  真希望有一天,她也能像先生这样,虽然她也说不出先生和别人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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