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地包天
计划?是让我身死魂消、夺舍而替的那个恶毒计划么?
再一次被婴灵残怨给弄醒的我,先是恐惧于麻衣老头的老道毒辣,又听到这话儿,心中一阵发紧——不知道为什么,本来应该是报复我的那婴灵残怨,竟然两次都在紧要关头发作,让我能够识破麻衣老头的阴谋,难道这里面,还有什么纠葛不成?
我无心多想,只是听杨小懒有些吃惊地说道:“爹,你不是说这小子还有一两年的修行,才能够达到你对鼎炉的期值呢?”
麻衣老头喘着粗气说道:“我原本想着可以,然而现在不行了。我最近越来越感到身体崩溃了,随时都有可能不行,而这小子在经过洗精伐髓之后,修为却能够突飞猛涨,他的身体跟常人不一样,有魔,即便是符阵也困不住,反而会触导那魔提前觉醒,而他如果真的意识到我在利用他,只要一年时间,无论是你,还是我,都止不住他了。所以,我必须走捷径——上次我跟你讲的那个南明墓,凤凰王家在几十年前曾经有人去过,只不过没有真正进去,里面据说有一颗‘护魂珠’,如果真的如此,我便可以完成聚魂神符,换魂成功了。”
“爹,如果换魂成功了,那你是不是就变成了他?”
“对的,到时候我就恢复了年轻,再来一次了——孩子,青春是这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只有失去了,才懂得它的可贵,所以你也要珍惜。他还有三天才会醒过来,一个星期恢复,趁这时间,我去一趟湘西,看一看能不能把那件事情敲定下来;小懒,我走的这些天里,你照顾好这小子,让他尽快恢复过来,但是不要让他再跑了,知道么?”
……
两人嘀嘀咕咕好一会儿,杨小懒表示自己从来都不会照顾人,连饭都不会弄,而麻衣老头则说他临走时会蒸一大锅的馒头,不会让她饿着的。
他们的话音渐渐低沉,而我的意识也慢慢陷入了黑暗中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用白色布条,像裹尸体一般地包裹着,静置在一块暖石上面,浑身都痛,那皮肤像是给人剥开了一般。睁开眼没多久,杨小懒就凑过来了,打量我好一会儿,展颜一笑,说:“二蛋,不错啊,眼睛变得漂亮了很多呢。”
我不想表现得通晓一切,一边喊痛,一边哭,问到底怎么回事?杨小懒被我弄得有些烦了,直接甩了我一巴掌,然后扭着屁股离开。
整整两天,我躺在那暖石上面水米不进,饿得前胸贴后背,杨小懒仿佛忘记这里面还有我这么一个人了一般,我没办法,只有默默地修行和观想,试图通过转移注意力,来抵抗饥饿。不过吃喝不用,但是下面却还是会出来,这个东西是人的思维所控制不住的,结果到了第三日杨小懒进来的时候,整个石洞里面臭气熏天,杨小懒哪里受得了这个,扔给我一碗稀粥,捏着鼻子又跑了。
我是在意识苏醒的第五日,恢复的自理能力,艰难地爬起来,回望着这些天噩梦般的日子,心头无端生出了许多的恨意。
这五天里,杨小懒就给我送了六次饭,一律稀粥,然后就不管不顾了,我就像蛆虫一样的生活着,身体僵硬,吃饭需要一点一点地舔舐,然后包裹在布条下面的皮肤像是钻进了无数的蚂蚁,或者虫子,那种旧皮脱落,新皮复生的痛苦让我几乎要疯了,然而却不得不清醒地忍受着。所以可以想象得到,当我能够爬起来,将布条撕开,将那结痂的老皮一点一点地撕下来的时候,那种心情,得有多么的畅快。
将全身的老皮都扯下来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好像是脱胎换骨了一般,整个人变得无比的精神,而浮现到我脑海里面的第一件事情,竟然是将杨小懒这个恶女人给杀了。
这种感觉无比强烈,我踉踉跄跄地走出那个臭气熏天的洞子,像一个鬼怪一般地走出来时,却瞧见我最憎恨的对象,正抱着一个男人的胳膊撒娇。
麻衣老头杨二丑回来了,一切仿佛都是命运的指引。
瞧见我像一个鬼怪一样,赤身裸体地出现在了大厅里,麻衣老头表示出了无比的高兴,他对我表示了祝贺,并且告诉我,说我现在才算是真正走上了修行之路,从此之后,只要不出意外,江湖之上,一定会有“陈二蛋”这么一号人物。说完这些,他另外还告诉我一个好消息,等我养好身体之后,他会带着我,以及我的小师姐杨小懒再次返回麻栗山,去一座古墓之中寻找一种丹药,如果成功了,不用几天,我便能够出师了,到了那个时候,我便可以回家,拜见爹娘了。
麻衣老头的脸上充满慈祥,仿佛一个桃李满天下的慈师,然而因为当时的我实在是太脏太臭了,所以他不得不与我保持一段相对的距离。
我对麻衣老头表示了十二分的感谢,然后自己找到水缸前,大冷天,外面都要飘雪,我自己用冰水一点一点地冲洗。
我告诉自己,这是命,是劫,也许我陈二蛋扛不过去,但只要我还活着一天,还能够呼吸,就要跟这操蛋的命运作抗争,至死不息。
我休养了三天,这三天几乎不用我干活,整日安好,麻衣老头给予了我贵宾级的待遇,等到我终于恢复了正常,他也准备好了行装,出发之前,他把那把小宝剑从杨小懒那儿要来,还给了我,并且郑重其事地告诉我:“二蛋,这一次事关重大,关系到你一辈子的命运,所以你一定要重视起来;你现在已经能够有一定的力量了,剑给你,希望你能够用来保护好自己。”
我点头,接过剑,千恩万谢,却没有瞧见他将青衣老道留下的符袋还给我。
这说明符袋的价值,要远远超出我的想象。
行路,一如来时,不过这一次麻衣老头除了那个壮如猩猩的大个儿僵尸,其余的只带了十二只,听说是要送人的,作为引路者的酬劳。我心想麻衣老道这一次还真的有点儿破釜沉舟的意思,要知道,他或许曾经辉煌过,但是要维持现在的状态,其实都是靠了这些僵尸的死气,一下子将大半身家送人,可见他对此行下了多少重注。
我有的时候逼急了,就琢磨着,实在是没办法,我就将自个儿弄死算球,让你龟儿子啥都得不到。
嘿嘿,到时候,看你傻眼不?
那段时间我感觉自己活得压抑极了,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双重性格之中,这或许对我以后的行事产生了许多影响,不过当时的我也来不及深想,依旧是昼伏夜出,尽量避开了人群密集的场所,走山区,深山野林中蹿遛。不过相比来时,我已经变了许多模样,人白了,眼锐了,整个人精神十分,活脱脱的小牛犊子。
走了十来天,山势更密,麻衣老头告诉我们,快到了我的家乡麻栗山了,不过我却认不得这是哪儿。
一天夜里,我们走到了一个山口,麻衣老头看了山壁上的印记,便没有走,而是就此扎营,过了几个时辰,林中有身影晃动,过了一会儿,从那儿走来了一矮个汉子,脸白皙,有麻子,两撇小胡子,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像个老鼠。碰了头,寒暄过后,麻衣老头跟我们介绍:“这是我女儿小懒,这是我徒弟二蛋;嘿,这是地包天,姓王,叫王叔吧!”
我和杨小懒恭恭敬敬地喊道:“王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