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李明宇要发疯
第422章 李明宇要发疯
逍遥子闻言更是大怒:“臭小子,你他娘敢骂我,没大没小,知不知道我是你师父。”
李明宇很不服气:“师父就应该欺负徒弟嘛。”
“我哪里有欺负你。”
“这刀分明是我藏着的,你为什么要占为己有。”
“上面刻有你名字吗?”
“……”
“那就不得了。”
“可是刚刚证明这刀是我埋藏的。”
“那又怎样,我问你,徒儿该不该孝敬师父。”
“该……”
逍遥子得逞地笑了:“那就算这宝刀你的,送给为师,孝敬我又能怎样。”
“我可以用别的来孝敬你啊。”
“你该不会要拿那白头蜥蜴来孝敬我吧。”
“不是……”李明宇闻言心头一惊,自己的诡计该不会被老东西识破了吧。
“那这把破刀也不值钱,你那么心疼做什么,就算是送给为师孝敬我的了。”
“正因为不值钱,所以我才更不能用它来孝敬你。”
“不,我很喜欢这刀,就这么定了。”
逍遥子边说边将无影刀收了起来。
李明宇无奈至极,想抢夺宝刀是不可能的,因为以他目前的身手根本无法跟逍遥子较量,那无异于以卵击石。
逍遥子突然脸色一沉:“臭小子,我可警告你,你最好不要打什么歪心思,为师我生气了,是很可怕的。”
“知道了。”
李明宇心想,我还很生气呢,后果很严重。
师徒俩一前一后往林子外走去,一个满面春风,一个垂头丧气、满目怨气。
出了树林,李明宇直接进了自己的卧室,关上门,倒头就睡。
尽管睡不着也要躺着,他不愿意见到逍遥子那张脸。
玛德,人生好不容易走了一次狗屎运,获得一件绝世神器,还没来得及捂热,就被师父抢走了。
这叫什么事。
哼,纵然拥有神刀又有何用,没有刀谱,注定不会取得太高的成就。
老子有秘诀在身,加紧修炼便是。
李明宇觉得,一定要将无影刀谱藏好了,绝不能让它落在逍遥子的手中。
他打定主意,每天每夜都要将刀谱藏在身上,就算睡觉也不例外。
逍遥子望着木屋外,铁笼中的白头蜥蜴,脑子中突然掠过一种预感。
李明宇该不会打算用这毒物来谋害自己吧。
毕竟这蜥蜴有别于同类,毒性极强,人一旦被咬中,几分钟之内必死无疑,连送往医院抢救的机会都没有。
更何况,这荒郊野岭的,哪里有什么医院。
逍遥子觉得李明宇一定是在撒谎,养什么宠物不好,非要捕捉这剧毒之物。
他早就看出徒弟不是啥好鸟,所以绝不能给对方阴谋得逞的机会。
他走到铁笼旁,望着其中的白头蜥蜴,不禁嘿嘿干笑了两声:“小家伙,我来送你一程。”
话音落下,掌心窜出一团火球,直奔对方而去。
“嗡!”
那火团直接将蜥蜴淹没,对方吱吱叫了一阵子,上蹿下跳,企图将身上的火撞灭,又好像是要从笼子里冲出来。
没过一会儿,蜥蜴身上的火苗渐渐熄灭,它也停止了挣扎,浑身焦黑,包括头部。
它四肢朝天地躺着,四肢僵硬,一动不动。
倘若李明宇见到这一幕,一定会气得吐血的。
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才抓到的动物,竟然被逍遥子偷偷弄死了。
最关键的是,这动物对于李明宇而言,无异于无价之宝。
要想练就毒药师,少不了这白头蜥蜴。
烧死蜥蜴后,逍遥子打开笼子,拎着它的尾巴将其提了出来,随后开始自制起烧烤来。
他笑道:“天天吃兔子肉都腻了,不如换换口味。”
李明宇迷迷糊糊刚睡着,只听逍遥子在外面敲了敲门:“徒儿,别睡了,大白天的睡什么觉,起来吃烤肉。”
一缕烧烤的香味从门缝里传了进来。
引得李明宇口水差点没流下来,之前追逐白头蜥蜴以及用铁铲挖土洞,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不觉间已是饥肠辘辘。
跳下床,打开门,见逍遥子一手吃着烤肉,另一手则递过来一块腿肉。
李明宇以为这是兔子肉,接过来便啃,入口后觉得味道十分鲜美,不禁啧啧称赞:“不错,今天这兔子够肥啊。”
逍遥子微笑不语。
李明宇之所以如此放心地食用逍遥子制作的食物,那是因为他觉得师父没有毒害自己的必要,他还要利用价值。
要不然凭逍遥子的身手,随时后可以干掉自己。
待他吃完手中的肉,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无异于晴天霹雳的话语:“徒儿,这蜥蜴肉还不错吧。”
蜥蜴?
这是自己捕捉的那只白头蜥蜴?
李明宇像石化一般呆呆地立在了原地,头脑嗡嗡作响。
逍遥子见状,心中暗想,这小子果然是要拿这蜥蜴来干坏事,要不然怎会有如此失魂落魄的神情。
他明知故问地关心着:“徒弟,你还好吧。”
李明宇没有作声,一把推开他,疾风般冲了出去。
当他望见地上那空荡荡的铁笼时,顿时浑身好似失去了所有力气似的,瘫坐在了地上。
“不就是一只蜥蜴嘛,用不着这么伤心吧。”
逍遥子假装同情地安慰道,其实内心笑开了花。
“你懂个屁!”
李明宇回过神来,站起来眼睛怒睁地吼道,“你为什么要杀了它!”
“因为饿了啊,又不想让你跑出去抓野味,为师特定为你下厨,你不感谢也就罢了,居然这副态度。”
“我之前跟你说过,这是我抓回来玩的。”
“改天再抓一只嘛,徒弟,别生气哈,为师真的不知道这蜥蜴在你心目中的地位是如此的重要。”
逍遥子笑的很欠扁的样子。
李明宇觉得这老东西摆明就是故意的。
自己修炼毒药师,功亏一篑,缺乏很重要的一样东西,看来暂时只能搁浅了,只有再寻找到白头蜥蜴才能实施。
可是这又谈何容易,那毒物在地球上本来就很少见,更何况是在这个小岛上。
也许就仅有一只白头蜥蜴,还被逍遥子给弄死了。
擦他大爷的!
断我右臂,夺我宝刀,杀我毒物,老子跟你没完!
李明宇怒气冲冲地朝着海岸线方向走去。
身后传来逍遥子的声音:“徒弟,你去哪里啊,填饱肚子再走啊。”
“去散步,我不饿。”
李明宇心想,气都气饱了。
他其实并不是去散步,也非去海边吹吹风,而是有自己的打算。
那就是一定要毒死逍遥子。
在饭菜里下毒基本上是可能了,因为老狐狸的警戒心太高,根本没有任何的机会。
但是李明宇依然有自己主意。
人都是被逼出来的,绝境之中,才会激发出自己的潜力。
他之前在毒药师谱中了解到,在世界众多剧毒物种之中,有一种特殊的动物叫做石头鱼。
石头鱼生活在海洋之中,通常躲在海底或岩礁下,将自己伪装成一块不起眼的石头,以守株待兔的方式等待食物的到来。它的硬棘具有致命的剧毒。
李明宇是这么打算的,活捉石头鱼后,将它脊背上那像针一样锐利的背刺掩埋在逍遥子的必经之地。
石头鱼的背刺会轻而易举地穿透人的鞋底刺入脚掌,使人很快中毒,并一直处于剧烈的疼痛中,直到死亡。
到时候,就让逍遥子一不留神猜到毒刺,然后在痛苦中死亡。
想到这里,他不由阴狠地笑了起来。
无毒不丈夫,对付老狐狸,必须要阴险一点。
待干掉逍遥子,就可以将无影刀重新夺回了。
……
夜莺酒吧。
叶凡、林鹰、幻娘、洪义、巴力齐聚一堂。
众人相互认识了一番后,便齐齐开酒,举杯畅饮。
巴力在叶凡的推荐下,已是夜莺酒吧的一员,很受洪义器重。
今天他尤为开心,因为见到了传说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道中之王林鹰。
真不敢相信,对方竟是如此年轻,更不会相信,自己能与对方一道坐下来畅饮美酒。
这要感谢叶凡。
出乎巴力意外的是,叶凡跟林鹰居然是结拜兄弟。
“恭喜大哥抱的了美人归。”
叶凡端起酒向林鹰表示祝贺。
幻娘立即说道:“我才没被他抱过呢。”
林鹰微笑点了点头:“没错,我被她抱过。”
“啊——”
洪义跟巴力不约而同地拖曳着长长的惊讶的嗓音。
“想不到鹰爷这么有福气。”
“你们别误会啊。”林鹰解释道,“当初我身负重伤昏迷,是她救了我,当然要被她抱过。”
幻娘面色一红,不由嗔怒:“你做梦的吧,想得美,当时我是背着你的好不好。”
“没事。”叶凡嘿嘿一笑,“今晚再抱也不迟。”
众人闻言,不禁哈哈大笑。
林鹰、幻娘二人默不作声,只是相视一笑。
见到他们的样子,叶凡感到很欣慰。
美女有很多,不一定全部要拥有,叶凡觉得自己身边的佳丽已经很拥挤了,况且幻娘不适合自己,跟林鹰在一起,才更郎才女貌十分般配。
幻娘在离开无名岛之前,肯定不会想到,今天会跟叶凡坐下来喝酒,自己的计划不是要杀掉他嘛。
人生真是世事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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