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好一座乌江城

  陶花拥有一张近乎于妖孽的面孔。
  白皙堪比少女的肌肤,挺拔如剑的鼻梁,笑起来格外迷人却略薄的双唇,眼角微微上挑似总是蕴含着无穷情义的桃花眼。
  陶花的身材也极为挺拔,如同一杆长枪,似乎永远不会弯下腰去,这冲淡了他脸部的阴柔之气,而阳刚与阴柔撮合在一起,便是一种特有的气质。
  这种气质,对女人杀伤力十足!
  当然,对于常年混迹在风月场所的姑娘来说,即便是看一眼便会出水的气质,也不能比银子的诱惑力更大。
  可陶花这些年出入风月场所,何时出手不阔绰?
  银子与气质的结合便是盛京风月场所极为著名的大表哥!
  熟悉他的老鸨与姑娘们,只要看到他,就恨不得在他面前**,原因无他,因为她们是在太爱大表哥。
  乌江的怡情园对于陶花来说不算熟悉,可当他随手丢出一张千两银票后,怡情园便和他熟了。
  陶花与绍荣站在一起,便是高富帅和矮穷挫的鲜明对比。
  当然为了讨好高富帅,有些姑娘还是不在意去哄哄矮穷挫的,只是被打得鼻青脸肿的绍荣实在太过矮穷挫了一点。
  但陶花何等人也,人送外号大表哥,银子与脸蛋都是外在条件,内在条件是他调教姑娘的手段神乎其技。
  也不知道他那张嘴是怎么说的,反正怡情园的头排姑娘最终被他哄进了矮穷挫绍荣的房里伺候,而他在于众多姑娘们推杯换盏后,耳朵一动听到了绍荣房间传出的销魂声音后,便抽身而出,一路返回来喜客栈。
  喜客栈中,张小刀没了圆房的冲动,大掌柜屁颠屁颠的又安排了一间房,他却睡不着,因为他真的想过要杀绍荣。
  王洛菡也没睡,而是衣着单薄的盘坐在床榻之上,与张小刀闲聊着他的所思所想,为他排忧解惑。
  小两口正说着,便传来了敲门声,张小刀披上了一件外套,打开大门看见是陶花,便道:“暴尸荒野了?”
  俊俏的陶花露出了无奈之色道:“回来便是说这事儿。”
  “进来说,还出去说?”
  “出去说吧。”陶花的音调有些底。
  张小刀点了点头,也不再披件衣服,便道:“媳妇儿,我出去唠会磕,你先睡。”
  房间深处传来了‘哦’的一声,张小刀与陶花便走进了客栈中幽暗的长廊。
  两人一路穿行,来到了中厅,要了两坛子好酒,几碟小菜便坐了下来,张小刀率先端起碗,没说什么,自顾自的喝到见底才放下。
  陶花有些为难的开口道:“我与绍荣认识了十年。”
  张小刀仍旧没开口,听着他喃喃的道:“我们一起去楼子,一起喝酒,一起吃饭,一起杀人,甚至还一起玩过一个姑娘。”
  张小刀正喝酒,闻言差点没喷出来,道:“你俩不互相玩,就成。”
  陶花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似乎正沉浸在回忆之中:“我爹三年前去了西域,我一年前也跟去了,当然我不负责去做什么事儿,即便到了西域我也是吃喝玩乐。”
  “后来,有消息传来,说邵家叛了,我立刻通过我的手段联系到了绍荣。”
  张小刀簇起眉头。
  陶花继续讲着道:“他没有一点防备之心,即便如今局势已成水火,他本不应该告诉我他在哪里,但是他还是告诉了。”
  “我与父亲说,我来杀绍荣,便回了盛唐,事实上我也一直准备杀死他。”
  张小刀斟满了陶花的酒杯,推到了他的面前。
  陶花拿起大碗狠狠的喝了一口,道:“但我下不了手!”
  张小刀沉默了片刻,看了看厅堂外的圆月,问道:“那你来找我做什么?劝我不要杀死他?”
  “我看得出来,绍荣拿你当朋友,不然不会让你揍他,他自然也不会防备你杀死他,况且你媳妇儿很厉害,只要你一句话,绍荣绝对没有活路。”
  “如果他不拿我当朋友呢?”
  “他会干净利落的杀死你,因为是你盛唐年轻一代中现在最出名的人物。”
  张小刀沉默了片刻,又饮了一碗酒道:“你知道,绍荣已经命玄,一个命玄对邵家有多重要你应该了解。”
  “我明白。”陶花愁眉不展。
  张小刀问道:“如果我不杀死他,以绍荣的手段和性格,未来会杀死多少盛唐人?”
  “我明白。”绍荣垂下了头。
  “那你为什么还护着他!”
  绍荣抬起头道:“因为我们是朋友啊。”
  张小刀想起了去年在翼州的山林里,绍荣也对他说过同样的话,无奈的摇头道:“虽然我和绍荣也算是朋友,而且的确他拿我当朋友看,但我不是你,你与他的情义较深,我每次见他都倒霉,第一次惹祸上身,第二次破坏我传宗接代,我实在想不出什么理由不杀他。”
  陶花沉默了下来,沉默的极久,问道:“如果我有办法让他不参与这些事情呢?”
  张小刀道:“不可能,绍荣既然是可以把命给朋友的人,又怎么可能不回到生他养他的邵家?”
  陶花郑重的说道:“他很好骗!”
  张小刀又差点没喷出一口酒,问道:“难道你要说你得了艾滋病,离死不远,利用他对你的友谊黏住他?”
  “艾滋病是什么?”陶花没有理会道:“我是准备说我得了花柳病,离死不远。”
  张小刀这次真的喷了出来,喷了陶花一脸。
  陶花也不在意,用长袖拂去水渍,道:“就这么决定了,这个方法一定可以奏效!”
  张小刀挑着眉头问道:“你确定?”
  陶花道:“等我好消息!”说罢站起了身,张小刀扶着太阳穴道:“等一下。”
  陶花面露苦涩。
  张小刀轻轻敲击起了桌面道:“不是我冷血,而是毕竟阵营不同,如果你感觉你要拖不住他时,你就必须要杀死他,或者用强硬的手段困住他。”
  陶花深吸了一口气道:“你说的对。”
  “那大表哥,慢走吧。”
  陶花一脸颓败,转身走向客栈之外,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味道。
  张小刀则仰天长叹,想着这两人的友情,不免想到了如果有一天自己要亲手杀死法义,或者王大牛,怕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无论他的立场到底在何处!
  …………
  友情这种东西看起来虚无缥缈,然则实际上对于有情的人来说,人生在世如果没几个推心置腹好友知己,实在是憾事。
  昨夜的乌江城气候有些回暖,导致来喜客栈的房檐上出现了一排排冰锥。
  张小刀早早的醒来进行洗漱,准备今天在陪自家媳妇儿溜达一上午,下午在乌江城出发,赶回盛京。
  王洛菡今天没有披散着自己的头发,而是用一根古朴的木簪穿过了长发,将完美脸颊尽显无余。
  因昨日买了太多胭脂水粉,一早清早,她便开始勾勾画画。
  张小刀洗漱完,便蹲在一旁看着王洛菡,觉得化妆技艺不算纯熟的王洛菡实在不适合浓妆,素颜最美。
  王洛菡最终也感觉出了自己的手有些笨,便洗了一把俏脸,回复了平常模样,挽着张小刀的手臂走出了客栈。
  逛街时,张小刀忽觉有些沉默,王洛菡似不像昨日那般欢快,便问道:“怎么了?”
  王洛菡抿了抿嘴唇道:“其实我这次出来,也是有事在身。”
  “什么事?”
  王洛菡一五一十的将婆婆的预感说了出来,张小刀不知道婆婆的修为如何,但却明白婆婆这等人物的预感必然有所依据,关心的问道:“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回?”
  “送你到盛京我就走,至于什么时候回,我不确定,但如果有机会,自然会回来找你。”
  张小刀叹了一口气,却看不出什么失落,而是问道:“早上去吃点什么?”
  王洛菡想了想道:“豆花?”
  两人笑了起来,只是王洛菡挽着张小刀的手却越发的用力了一些。
  豆花一向是盛唐百姓最喜欢的早餐之一,如今更是因为皇后娘娘的传奇经历,导致做豆花的人越来越多,自然延展出了越来越多的做法。
  张小刀与王洛菡来到的这家豆花店口味偏甜,两人吃完后对视一眼,似乎都察觉到了对方的心思,便不再逛街,直接回了客栈。
  此时,早就归来的陶花与绍荣正坐在中厅之中吃着早饭,张小刀两人进来后立刻便看到了陶花一脸严肃,仿佛食物难以下咽,而绍荣则根本没有动筷子,肿成一条缝的眼眸中似乎有晶莹溢出。
  张小刀神色错愕,喃喃道:“绍荣不是真的信了吧?”
  王洛菡纳闷的问道:“信了什么?”
  “我去问问。”说着张小刀来到了两人的面前坐了下来,道:“绍荣你怎么了?”
  绍荣立刻收起了眼中的晶莹,举起一根手指,站起了身子,低声道:“嘘。”
  王洛菡不明所以,张小刀却明白了这个家伙真的信了,侧眼看了一眼陶花,发现陶花立刻施了一个颜色,张小刀既无语,又莫名其妙感动的拍了拍绍荣的肩膀道:“我们走了,恩,不多说什么了,再见。”
  绍荣没有什么心思与张小刀道别,陶花则巴不得张小刀赶快走,四人的相遇到此便戛然而止。
  正午时,张小刀与王洛菡便牵着老青牛走出了城门,这时正艳阳高照,整座乌江城晶莹剔透却沦为了两人渐行渐远的布景色。
  不时,张小刀回过了头,看了看那座城。
  想着他与王洛菡的爱情足迹。
  想着大表哥陶花的可笑谎言之中对于友情的虔诚。
  想着近乎白痴一般却相信着善意谎言的路痴刺客绍荣。
  他轻叹了一声:“好一座乌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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