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逝水东流去(2)
沈奚感到他手掌压着自己的脸颊,拇指一左一右,在眼下头,拭去了泪珠。
“过年哭不成样子,也不吉利。”他说。
这样静的屋里,呼吸都是大动静。
沈奚出门匆忙,并没多顾上自己的发辫。傅侗文看着她歪七扭八的辫子,给她解开,蓬松的长发披在肩上,他试图为她重新编起。试了两次,都是徒劳,只好放弃。
“还是不行。”他笑。
傅侗文唤进来万安:“昨日没听见爆竹动静?”沈奚在这儿,万安不好说是因为他睡着,人家莳花馆的伙计怎么有胆量点爆竹?讷讷地回说:“是有的,爷估计是忘了。”
“去拿一些来。”他说。
万安离去。
沈奚心绪起伏着,看见傅侗文去拿呢子的西装外套,傅侗文背对着她,从衣架上摘下外套,在手里抖了抖。
“走吧。”他披了上衣,出了屋。
冬日清晨的日光,落在他脸上,几日没下榻,陡地吸入冷气,肺腑清凉,倒让人清醒了。谭庆项一直在西厢房等着他们,见傅侗文出来了,也拨帘走出。万安将一盒未拆开的百子响和一大盒三百响递给傅侗文,喜红包装上是寿星公和梅花鹿,还有个穿着肚兜在作揖的小童。
谭庆项晓得他要给爆竹起火,从怀里摸出火柴盒,递过去他。
“去,给三爷搭把手,万安不熟这个。”苏磬吩咐伙计。
伙计上来,行了礼:“三爷?”
“我自己来。”他说。
披着衣裳就是为了手臂活动方便。
盒子拆了,挑了三百响,伙计殷勤地扫了屋前雪。
傅侗文躬着身子,颇有耐心地铺开了爆竹。
傅侗文把一根火柴拿出,半蹲下身子,偏过头去,仔细将火柴在掌心里划亮时,多看了沈奚一眼。仿佛这爆竹就是为她送行了,辞旧迎新,不要回首。
最后他收回视线,去起火,霹雳一般的乍响,震得屋檐上的雪都落下来,落了她头上肩上都是。
响连四壁,白烟飞起。
留宿的恩客都被惊醒,不大会全披着衣裳,在女子的搀扶下出来看热闹,其中不乏笑着嘲三爷兴致好的旧相识。
沈奚站在东厢房的门槛内,捂着耳朵,隔着一蓬蓬的白烟和散落下的飞雪,看白烟后的他。傅侗文从蹲下身点爆竹就没站起来,肩上披着的西装上衣下摆扫在身后台阶上,沾了雪。
金黄的日光,将屋檐上飞落的雪都镀了光,他半蹲在那里,像在漫天飞扬的金粉里,对着她笑。
这是他在胭脂巷,为她留的最后一点念想。
爆竹燃尽,烟雾未散,傅侗文也交给她一封信。
早备好的,本想今日让谭庆项代自己送沈奚去车站前,交给她。
他把信对折,放到她大衣口袋里:“央央送出去的钱,已经到了前线。”
暖意袭来,这是今日唯一的好消息。
谭庆项叫轿车到门外候着,替沈奚提了皮箱子出来,立在垂花门内,等着他们。
“三哥……”她是临别词穷,不晓得如何告别。
“三哥教你个道理,”他看破她的心思,“话不要说尽,心里的路就不会走完。”
沈奚颔首。
谭庆项送她出了门。他是想送沈奚去车站,可不放心留傅侗文一个人在莳花馆。于是就将行李放到车上,叮嘱万安亲自送沈小姐上了火车,才能回来报信。
他回来,见傅侗文人已经坐在了台阶上。
冰天雪地,他一动不动地在那里,两只手交叉而握,撑在鼻梁下,看着一地纸屑狼藉,兀自出神。
这样的傅侗文,谭庆项见过一回,是傅侗汌自杀那夜。
跟他久了,谭庆项难得会停下来,想想过去。
他初见傅侗文,是在东交民巷的六国饭店,那是北京城最高的建筑,因为是英、法、美、德、日、俄六国合资,所以许多的军政要客,尤其是已经下台的都会去那里避难。那天,傅侗汌在火车站接了他,驱车直往饭店去。傅侗汌和他是同学,比他还要有天分,却放弃了继续攻读的机会,提前回国,后来屡屡去信,让谭庆项回国救国。
在英国,他有很多机会见傅侗文,都错过了。
在那晚,六国饭店的西餐厅里,他和傅侗汌先到了,坐在餐桌旁等他来。突然有人从他和侗汌之间伸出手,直接去拿桌上的餐单:“让我来看看,今日有什么来招待这位新朋友。”
傅侗汌笑:“三哥你从后门进来的?”
傅侗文无趣地合上餐单,扔到傅侗汌面前:“刚见得那位十分谨慎,怕有人泄露他的行程,会要刺杀他,于是走了趟后门。”
谭庆项刚要起身,被他的手按下去:“坐,随便些。”
那日的傅侗文正在人生的高台上,傅侗汌也还在世,两兄弟和他这个外人,把酒言欢。
六国饭店的餐厅里都是上层人,西装革履有,老派长褂有,傅侗文他们这种早留了短发的男人在外被人称作“假洋鬼子”,西洋人的外貌和谈吐涵养在晚清的北京城,是如此格格不入……外人料定他们是营营逐逐,争名夺利,谋权谋势的洋派势力,他们却是一群傻子,然,在北京城,在中国各地,在海外像他们这样的傻子可不少。
那一年……早是经年隔世。
这里还是那个北京城,那个莳花馆,可走了侗汌,又走了沈奚。
真应了: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等沈奚回了魂,人已经在南下的路途中。
在南京长江的游轮上,船舱里有许多从北京赶往四川的军官亲眷,都是北洋军的人。大家言谈中全是战事,蔡锷将军仿佛是战神一样的存在,竟以一己之力,带领不足北洋军十分之一的兵力,抵挡住了进攻……
涉及战事,她难免听得仔细,可到后头这些军官亲眷一片低泣,是有人说自己家人阵亡的事了,余下的女眷被牵动多日忧心,也陪着哭。
沈奚头枕着窗框,因昨夜未睡好,阖眼后天旋地转,在哭声里陷入深眠。
梦里是烽火连天,全是同胞的血。
“央央。”
惊雷炸在耳旁,她被强拽出梦境,茫然四顾,是陌路,是陌生人。
刚刚哭过的女人们都敛容,在闭目养神等待下船,有个在给孩子喂夹心面包。无人唤她,除了江面上的鸣笛,再无其它。
乍醒来,目光游离,心也像在江面上的灯火,浮荡不稳。她摸到大衣口袋里的信,折成两折,好好地放在那里。从北京离开屡次想拆,都没做到……
沈奚把信封拿出,干净的外封,不留一字。
他会写什么?信没有封口,打开即可。
打开第一封是陌生的字迹。
是谭庆项写给自己昔日同学的信,请同学帮忙推荐她到沪上医院就职。
另一封信还是谭庆项的字迹,全英文。
是他写给自己昔日大学教授的信,请教授引荐她去英国读书。
除此之外,没第三封信了。
他在安排自己的前程,又不能用他自己的人脉,怕给她带去麻烦,都是在借助谭庆项的手。在仁济时,大家看到她是女孩子都会惊讶,这个社会能找到工作的女人是凤毛麟角,连留洋归来的富家女儿也是嫁人享乐为众。他知她前路艰难,也知她的抱负和心思。
她勉力克制着呼吸,手指僵硬着把信叠好,将信封翻过来,塞回去,突然看到了封口内的蝇头小字:
央央情义,侗文没齿难泯。愿卿鹏飞万里,一展鸿图。
热泪一涌而上,所有的坚强都在这一刻被敲得粉碎,溃散千里。
他全记得,昔日她在纽约说过的话全记得。他给她的那笔钱,足够她用到暮年苍老,可他准备了这一封信,就是因为记得她回国的初衷。
这也是他初次对她自称:侗文。
忍了一日夜的泪再止不住,她右手捂着嘴,拼了命去看窗外的江面。水面上摇摇晃晃、飘飘荡荡的是月影,是灯影,还有一艘艘渡江游轮的倒影……
三哥,三哥。侗文……
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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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上海的一家大饭店定了房间,也定了去英国的船票。
全世界都在打仗,船期待定。
沈奚在饭店等待着,看川流不息的人,尤其是女孩子和女人。这里有刚才新婚不久,丈夫就赴美经商,孤单到此用餐的少妇;有大谈民主自由的新派女学生;有私奔被抓回去,送去乡下,又偷逃回上海来混迹在大饭店里和人闲谈恋爱,过夜谋生的女人。
每天早晨,她都在等船走的消息,又怕真来了消息,就没退路了。
三月的某个早晨,突然有穿着西装的年轻人,步入早餐的大堂,手中拿着厚厚一摞报纸:“袁世凯退位了!”远近哗然,每一桌都在抢夺着报纸。
如此消息每日都有,像挣扎的溺水者在呼救,喊得久了,信的人也会减少。
可今日是登在了报上。
那个年轻人发完最后一张报纸,见沈奚这里有空位,于是对她充满热情地点头示意后,坐在了她身旁:“退位了,真的退位了。”
酒店大堂里有人带头欢呼鼓掌,死气沉沉的客人们找到了情绪的宣泄口,都沉浸其中。
1916年。
她在上海的和平饭店里,手握着去英国的船票,等待她的是再一次的留洋之旅。船期未知,前路未明,可至少她眼前的餐盘里还有面包。
套用他喜欢的麦克白里的戏剧台词就是:
to-morrow, and to-morrow, and to-morrow,creeps in this petty pace from day to day, to the last syllable of recorded time.
明天,明天,又是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的跋涉,直到最后那一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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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改到爽了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