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收服

  彩云把鹿放下,拍了拍手:“反正我是不懂他们礼仪之邦的规矩。我只知道在咱们草原上,遇到强者只管比试,哪有什么以下犯上。”彩云是酋长的女儿,但从来都不会觉得部落里普通群众的挑战是冒犯了她。
  格兰酋长一笑而过:“这话你在部落里说说就行了,别叫外人听见。”
  “知道了知道了,女儿有分寸的。”彩云笑道,“我去看阿母了!晚上吃鹿肉。”
  格兰酋长笑着点点头。
  草原的晚上,一轮明月浩瀚当空。地上升起一堆篝火,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香味。姑娘与小伙子们围着篝火载歌载舞,分外热闹。
  在草原上长大的姑娘,皮肤大多黝黑健康,一个个热情洋溢,充满活力。唯有彩云皮肤白皙,笑容甜美,就像皇宫里娇养大的公主似的。
  她是草原明月,是格兰部落最美丽的姑娘。
  当然,向她求爱的小伙子数不胜数,只是彩云从没答应。
  她给的要求很简单:在骑射上打败她。她彩云要嫁就要嫁一个英雄,她的丈夫怎么能连她都比不过。
  可是整个部落的小伙子都败给了彩云,也就没有一个能如愿以偿抱得美人归。
  “彩云,你也不小了,真的不考虑嫁人?”交好的姑娘坐到彩云身边,说着悄悄话,“我觉得腾格尔就不错呀,长得又英俊,打猎也很好,整个部落的姑娘都把他当梦中情人呢。”
  “你说的整个部落可不包括我啊。”彩云纠正,“而且他打猎还不如我呢。”
  “彩云,你的要求也太高了……”
  “嫁人这是一辈子的事,要求怎么能不高呢?”
  “说的也是,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啊?”
  彩云托腮,陷入沉思:“我的意中人,要是个盖世英雄……”
  “然后踏着七彩祥云来娶你?”
  “诶,这个可以有。”
  “做梦去吧!那得是神仙!”
  彩云轻哼一声:“本姑娘貌若天仙,怎么就不能让神仙来娶我啦?”
  另一名少女憋笑:“是是是。”
  ……
  桜朝,王宫。
  “王。”男子单膝跪地,语气恭敬,“图鞑部落与勒托部落近来似有异动,疑为密谋攻入我朝边境,抢夺百姓粮食。”
  王座之上,容颜精致出尘的白衣少年神色淡漠:“他们干旱了?”
  “不曾。图鞑部落与勒托部落水草丰满,气候适宜,只是他们不会播种,素日靠打猎为生。如今将要入冬,动物蛰伏不出,没有粮食便要饿死,他们便……”
  少年闻言神色不变:“既然他们的首领无能,那就把他们的土地收了罢。桜朝不缺一口饭吃。”
  先王时期乃至更久以前,就发生过蛮族抢中原边境的妇女孩童,若是抢去当奴隶还好,令人发指的是他们抢去是当食物吃。
  吃的都是活生生的人。
  为此,中原人对这些蛮族深恶痛绝,只是奈何他们兵强马壮,一直奈何不得。桑阳登位后,训练了一支精良的铁骑,所向披靡,才逼得他们不得不臣服。
  由于蛮人难以教化,桜朝只是迫令他们俯首称臣,没有占领他们的土地。但如今既然他们不想安分,就是收了又何妨。
  男子问:“是只攻打图鞑部落与勒托部么?”
  少年云淡风轻:“既然开始收服,只要两个怎么够?”
  那些蛮族部落大大小小数十个,并不上下一心,各自都有摩擦,只是如今有桜朝这个共同的敌人,才勉强维持住表面的和平。桑阳既然决定收服,断没有就此收手的道理。
  “是。”男子应声,又问,“那战虏要如何处置?”
  “平民安置。贵族男子杀之,女子与老幼贬为奴隶。”桑阳淡淡道。
  桑阳是个仁君,但只是对自己的百姓。对那些曾经侵略过本朝的蛮夷,桑阳不会手下留情。
  那些贵族中不乏无辜者,但那并不在桑阳考虑范围内。他要保护的是自己的子民,而不是敌人的亲属。他能做的,唯有以绝后患。
  不诛灭全族,已是他最大的仁慈。
  男子拱手:“是!”
  男子得令离开,徒留少年孤身高坐在王座上,疲惫地揉了揉眉心。
  他不喜欢杀人。
  而他一个命令下去,就会是一场血流成河。
  可这就是王的职责。
  正在准备过冬的格兰部落不知道,因为图鞑部落与勒托部落这两匹害群之马,整个草原都将面临一场灭顶之灾。
  在士兵们看来,蛮族的女子身材高大,皮肤黝黑,跟桜朝娇小温婉的女子们没法比。可偏偏出了彩云这么一个绝色。
  少女容貌美艳无双,一身张扬如火的气质更与温婉似水的桜朝女子不同。由于出来得匆忙没有梳辫子,一头长发就这么披在身后,覆盖住了洁白修长的藕臂。唯有一双眸子,如星如火,含着水光。
  北方有佳人,倾国又倾城。
  大概是美人总有优待,士兵连说话声音都轻了,磕磕巴巴道:“这是王的命令……”
  晔王要攻打部落?
  彩云在看到双方武器实力差距时,就不指望能够打赢,只是乞求道:“能不能放过我们的族人,放过我阿爹阿娘?我们部落一向安分守己,从未进犯桜朝祸害百姓。我们愿意献出马匹牛羊!”
  钱财乃是身外之物,当务之急是保住性命。
  士兵脸上现出为难之色:“这是王命,我们不得不从。”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桑阳的命令没有错,但格兰部落也没有错。
  彩云急道:“那我能不能去见王?”
  ……王岂是说见就见的?
  但看着这张绝美的脸蛋,没有哪个士兵说得出拒绝的话。
  男子见这边迟迟未有动静,打马走过来:“怎么了?为何还不动手?”话音未落,目光落到彩云的面容上,微微滞住,很快又移开视线。
  士兵忙道:“将军,这位姑娘要见王。”
  彩云听是个将军,当即就在马下跪了,仰头哀求:“求您。让我见王一面,求他收回成命。我格兰一脉,从未干过伤天害理之事。”
  格兰部落。
  这个部落确实没有进犯过桜朝。
  将军眉头一皱,迟疑道:“你起来罢。本将军会为你引见的。”
  他突然想到一件事。
  王今年都十七了,还没有娶妻。没有王后倒也正常,问题是连个妃子都没有。将军自幼与王一同长大,就没见过王对哪个女子有兴趣。这样下去还怎么绵延子嗣?
  这位姑娘生得那么美,没有背景易于掌控,送去叫王开开荤也不错。要是没这机会,她也就是沦为女奴的境地了。
  如此美人,沦为奴隶后会遭到什么可想而知。
  彩云神色一喜:“谢谢您。那我阿爹阿娘……”
  将军瞥了眼被绑着的男女:“看王的意思。”
  如果彩云能改变晔王的主意,那格兰部落自然什么事都没有。如果彩云没能说服晔王,那只能抱歉了。
  彩云点点头,她一定要把握住这个机会。
  ……
  彩云被将军带回桜朝。沐浴焚香,换上桜朝女子的衣裳,梳上桜朝女子的发髻。从帘后款款走出来的时候,绕是见惯美色的将军也愣在当场。
  原本在格兰部落,她一身草原风情的打扮,已是瑰丽夺目。如今换了一身石榴红的裙子,一副宝石头面点缀,更是明艳不可方物。
  桜朝那些以美貌闻名的女子,到了这颗璀璨的明珠前面都成了黯淡的鱼目。
  将军觉得王这回要再看不上,那八成就是喜欢男人了。
  “将军。”彩云轻声。
  “……那个,桜朝的礼仪学会了吗?”将军咳了一声。
  “都学会了。”彩云回答。
  嬷嬷道:“彩云姑娘很聪慧,老奴教了一遍,便全学会了,做得比老奴还要好呢。”
  嬷嬷这话不是恭维,她教导了大家小姐那么多年的礼仪,还从没见过这么上进的。都道蛮夷女子粗枝大叶,不识礼数,可这个分明是窈窕淑女,人间绝色。
  “那便好,那就随本将军进宫面见王罢。”
  ……
  王宫雕梁画栋,恢宏大气,到处是精美的陈设与昂贵的玉器,与只有木桩篱笆的部落简直一个天一个地。彩云低垂着眼眸,没有多看一眼,也没有露出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彩云手里紧张得在冒汗。
  她谨记着今日的目的,为了救下自己的部落与爹娘。她不知道晔王是怎样的一个人,也不知道该如何说服他。她对晔王的所有了解都来自于传说。传说那位年纪轻轻就魄力十足,武功高强雷厉风行,大概是很英俊阳刚的一位王罢。
  这样的人物,多半是不可能只靠美色就诱惑的了。彩云更不愿以色侍人,可眼下为了族人,她别无他法。
  要不是自己这张脸,恐怕连见到晔王的资格都没有。彩云自嘲地想。
  将军带她进了大殿,停了下来,拱手道:“末将拜见王。”
  彩云不敢抬头,也没看见座上人的模样,立刻双膝跪下,右手叠左手置于额前触地,行了大礼:“参见王。”
  女子声音娇软,身姿玲珑。就算没有见着脸,也知道这是一个极品。
  彩云忐忑地等着晔王的反应。
  半晌不见座上人叫起,只听得一声动人的音色。
  “将军怎的特意带了名女子?”
  那声音不是彩云想象中的中气十足,而是山间清泉松上积雪般,化不开的清冷。
  将军答:“此女是格兰部落酋长之女,求见王是为格兰部落求情。”
  “求情?孤与蛮夷部落,可不曾有什么情分。”有的是血海深仇还差不多。早年桑阳征战,曾落到一个部落手里,被折磨了一天一夜才被救回去,几乎不成人形。
  虽说那个部落当即就被灭了,但整个蛮夷在桜朝眼中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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