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第205章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张角并没有疯,他的思路非常清醒。
并不像之前郑天绝以为的,吃饱了撑着管闲事。
而是,他看中了君夜凌的剑术。
剑乃兵器之王,虽然不利于战场撕杀,但是近身搏杀时,却是当之无愧的兵器之王。
而君夜凌是张角重生以来,见过的所有高手里,用剑最厉害的。
张角哪怕实力已经退至暗劲二重,但是他的青龙血脉,还有种种绝学在身,又有蚩尤甲护体,这么大的优势昨夜居然还被君夜凌跑了。
这妥妥的是人才。
张角现在最缺的是什么?
人才!
见到人才他眼珠子都红了。
这才是他急忙赶来郓城的原因。
做好人好事,当然好,但如果不是有切身利益,他自问自己还没有那么高风亮节。
现在,就是到他收获的时候了。
解决一桩麻烦,收一名人才。
为即将到来的三国时代打下基础。
自己的太平道后续发展,也太需要一批实力眼光卓绝的人才,来替自己好好的运营下去。
张角把太平道视为自己在汉末的第一家创业公司。
现在整天里想的就是找一群能力卓越的职业经理人,帮自己一起创业。
每当一想起“人才”两个字,张角的脑子里不自觉的又想起了“千日”——太史慈。
这也是自己重生以来见过的箭术最厉害的一流名将。
可惜,当时居然让他走了……
哎呦,心好痛。
感觉好像放跑了初恋一样。
有鉴于此,张角已经下定决心,绝不再放跑任何人才。
有一个算一个,只要见到了,就尽全力争取。
哪怕以后刘皇叔的手下五虎上将,自己也可以挥挥锄头,挖一挖的。
法正、庞统之类的谋臣,自己也可以争取一下。
曹操那边也别慌,什么郭嘉、毒士贾栩、什么虎痴许褚、恶来典韦、五子良将张辽。
三国第一猛将吕布,手下的陷阵营高顺……
还有孙权那边也跑不了,周瑜周都督、甘宁、一帮子水军猛人……
想想就流口水啊。
这种收集人才的过程,就像是卡牌游戏里,收到一张SSSS级王牌,简直爽到飞起。
张角看着手上的君夜凌,笑得流口水。
那副“猥琐”的样子,令君夜凌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身体一下子绷紧,声音都慌乱起来。
“你……你想做什么?我可是……宁折不弯的人!”
“有骨气,好好……”张角笑得眉不见眼得,两眼眯成了月牙,手拍着君夜凌的肩膀,随手在他的二头肌上捏捏:“这肌肉练得不错啊,难怪剑术那么好!”
“你离我远一点!”
君夜凌像是炸毛的猫,怪叫一声,一记绝子绝孙脚踹出去。
好在张角反应及时,瞬间二字钳羊马夹住对方的脚。
我擦!
你招这也太毒了吧!
看来得好好调.教……不是,好好教育一下才行,要是收下的人才都这么骄傲,这队伍还怎么带?
张角恨得牙痒痒的,但是自己看对眼的人才,又不好用强,要是敌人敢这么攻击他,他至少也要还对方一记撩阴脚才行。
一旁的郑天绝和任红玉都看得呆住了。
郑天绝眼珠乱转,心里想着,难怪这一路上,天师放着任红玉这么个漂亮姑娘,却坐怀不乱。
难道,天师居然喜好男风?
仔细看,这个叫君夜凌的少年,确实长得俊秀,一袭黑色劲装,身材简直好到爆炸。
属于穿衣有形,脱衣有肉的那种。
而且气质十分干净,如一块美玉一般,让人一见心生欢喜。
这颜值绝对是少妇杀手,美少女收割机啊。
任红玉在一旁看得目不转睛,像是惊呆了。
看着主公抓着君夜凌的肩膀,夹着君夜凌的脚,这姿势,怎么看怎么奇怪。
哎,居然有一种脸红心跳的感觉。
任红玉虽然擅长精神幻术,媚术一类的术法,但她自己却是不折不扣的少女之身,一时间美目频频投向张角和君夜凌,眼神里透着一种玩味和兴奋感。
基情满满,啊,是鸡情满满。
其实这样看,主公也挺帅气的,阳光的少年人脸庞,明亮如星辰般的眼眸。
和这君夜凌的俊秀之美,倒是挺相衬。
唉,他们不会真的……
张角哪里知道别人会这样想自己,要知道,非得炸毛了不可。
他一脸恨铁不成钢,一脸痛心疾首的说了一首诗,嗯,一般张角是不念诗的,念诗的时候就是为了装个逼。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张角一脸热情的向君夜凌说:“我的心意,你懂了吧?”
唉,汉末招揽人才就是这点麻烦,直接说你跟我混有点太社会了,还是念首诗装个逼,估计古人比较吃这套。
就像上次在巨鹿县四大家族的鉴宝大会上,张角念了首“葡萄美酒夜光杯”,顿时收获无数仇恨和点赞,成为全场瞩目的焦点。
哪怕再吹嘘自己经史传家的人,听到他的诗(抄袭),也不得不献上膝盖给跪了。
能让张角记得的诗不多,但是每一首都是上下几千年的经典之作,一拿出来,就能震慑八方,前无来者的存在。
他刚才念的这句,也是抄的日后曹操的名诗《短歌行》。
里面“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形容的是对人才的渴望。
在张角看来,只要稍微有点文学素养的,都能懂。
所以,这就是有深度有内涵人的交往方式。
但是,这里面发生了一点误会。
张角并不知道,曹操作的这首《短歌行》里,这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是出自《诗经.郑风·子衿》。
诗经里的原句是——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原诗虽然也有倾慕友情的意思,但是当下人更多的把这首诗视为……情诗。
帅炸了!
任红玉一脸钦佩的看向张角:不愧是主公,居然在这样的环境下就……表白了?
郑天绝懊恼的一拍脑袋。
妈蛋啊,要是天师喜欢美女倒还好办,要是喜欢帅男,这个……不知郑家还有没有苍白少年或者是小鲜肉一类的,不行,回头得找找,送几个给天师。
自古以来,吹枕头风就是外臣稳固地位的不二法宝,自己可不能错过机会了。
郑天绝的眼睛光芒闪烁不定,已经有了后续一系列美人,不,是美男计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