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4、谁是第二领袖

  “呀,黄医生,怎么这么巧,在这里遇到你?”狄金森乐呵呵地走过来。
  “是啊,好巧!”黄粱说,“我出来逛逛,来温哥华这么多天了,还没好好地逛过呢!您是来钓鱼的吗?”
  “哦,是的。”狄金森晃了晃手里的鱼竿,“这里可是个钓鱼的好地方,我的很多老朋友都喜欢来这里钓鱼,以前老威廉也来这里钓鱼,不过他身后总是跟着好几个保镖,杀气腾腾的,把鱼都吓跑啦!哈哈哈哈……”
  他爽朗的笑声响彻在晨曦中,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是个往自己脖子里装芯片的疯子教授,倒像个悠闲的退休老头儿。
  这让黄粱不得不产生了怀疑。在他的印象中,狄金森这样的教授都是一心扑在科学研究上,哪有功夫出来钓鱼呢?他会不会是特意来这儿与自己会面的呢?要不然也太巧合了一点儿。
  狄金森会不会是第二领袖?这个猜测看起来似乎比玛莎更合理些。狄金森的身份、年龄、地位都符合组织的入侵目标,而且黄粱是他和梅教授一起引荐到沃尔夫庄园去的。给老沃尔夫治病,接近沃尔夫家族,这是组织派他来北美的本来目的。狄金森显然比玛莎更容易掌握梅以求的行踪,可以巧妙地利用梅以求把黄粱带来加拿大,梅以求和沃尔夫家族的关系非同寻常,这样一来,虽然绕了很多弯,但的确取得了沃尔夫家族的信任。
  另外,如果玛莎是第二领袖,她既然已经在威廉·沃尔夫身边,而且老沃尔夫最信任的人之一,那么还有什么必要让黄粱来接近沃尔夫家族呢?
  唯一让黄粱疑惑的是,梅以求对狄金森那么信任,照理说狄金森一定验证过思维矩阵密码的,如果狄金森是第二领袖,他是怎么通过莱斯特签名的呢?如果他没通过莱斯特签名,那么梅以求的身份也变得可疑起来,但梅以求和青木的关系……
  黄粱揣摩着狄金森话里的意思,想着怎么试探一下。这时候,玛莎还拽着黄粱的手。狄金森当然也看见了她,笑道:
  “啊,这不是威廉家的玛莎小姐吗,你们这是……”
  玛莎说:“我们要去玫瑰园摘玫瑰。”
  “你们?”狄金森略有点惊讶,“啊——我明白了,年轻人的情感还真是丰富啊!”说着朝黄粱眨了眨眼睛,悄悄竖起了大拇指,“你可真行!”
  黄粱被弄得莫名其妙,玛莎的脸一红,松开黄粱的手,辩解道:“不是您想的这样,狄金森教授,我是要去摘一些玫瑰给沃尔夫老爷,他喜欢闻史丹利公园里的玫瑰的味道,我只是恰好遇到了黄医生。”
  “这么巧?”狄金森皱巴巴的脸上透着狡黠。
  “就是这么巧。”黄粱接口道,“就像我和您遇到一样,也是这么巧。”
  狄金森哈哈大笑:“是啊是啊,这个世界的美好都是由巧合构成的,没有这么多巧合,连生命都不能诞生呢!不过……”他看看黄粱,又看看玛莎,“有些事儿可就不是巧合了,比如为什么史丹利公园里的玫瑰花特别香一点;为什么这些长着尖锐的小刺的花朵会成为情侣的最爱;为什么当情人手捧玫瑰跪在你面前时,你闻到的明明只是在空气中扩散的花粉分子,但你的大脑却会分泌大量的多巴胺,让你兴奋得好像吸了大麻……这些问题可不是科学能解释的呢!”
  黄粱和玛莎面面相觑,不知道狄金森何以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那么教授,这是为什么呢?”玛莎天真地问。
  狄金森一愣,随即摇了摇头说:“哦,我只是一个来钓鱼的老头子,哪里知道!好了,我要去钓鱼了,你们快去摘玫瑰吧。”
  他说着就扛着鱼竿走了,在海边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来,自言自语地说,“不知道今天的运气好不好。”然后又回头喊,“等你们在玫瑰园里享受完浪漫时光,可以过来看看,我请你们吃鱼!英吉利湾的小白鱼是加拿大能钓到的最美味的鱼!”
  玛莎看了黄粱一眼,脸突然又红了,说:“黄……医生,玫瑰园还有一些路呢,如果你要去市中心的话,就……不必,不必陪我了……”
  黄粱现在是越来越迷惑了。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第二领袖大概就是这两个人其中之一,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看到他身边有人而没有现身。不管怎么样,时间已经过了,他就不算爽约。
  他把停在树下的自行车推出来,对玛莎说:“上来,我带你去。”
  “啊?你……怎么带我?”玛莎惊讶地问道。
  在温哥华,骑车是不能带人的,而且这辆自行车没有后座,根本没法带人。
  黄粱指着前面车架的上横档说:“你坐这儿。”
  他想着如果玛莎是第二领袖的话,肯定会拒绝。
  玛莎犹豫了一下,似乎对这种新鲜的方式很好奇,扬起脸说:“那你可要骑稳一点,不要摔倒哦!”
  她这么爽快地答应了,倒有点出乎黄粱的意料。于是,他骑着自行车,载着玛莎,在史丹利公园美好的晨光中扭扭晃晃地缓慢前行。他的手环绕着玛莎的身体,紧紧地握住车把。玛莎一手提着篮子,一手扶住黄粱的大臂,紧张而快乐的享受着清晨的浪漫。
  经过的人都惊讶地看向他们,不过大多报以友好的微笑。偶有同样骑行的年轻人则朝他们吹起了呼哨,也有年迈的长者警告他们,这样骑车是很危险的。
  在公园里骑车当然不会有什么真正的危险,但路小林密,拐弯的时候还是险象环生。玛莎一会儿惊声尖叫,一会儿又开怀大笑。风吹起她的头发,像远处海上柔和的波浪;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撒在她脸上,如粼粼的波光。
  黄粱离她很近,近到可以看清她侧脸和鼻翼上的浅浅的雀斑,随着她的笑容,有生命一般地雀跃着。他可以闻到她身上的味道,像乡下的野花一般的淡淡的香味。
  他想起小时候,于叔骑着自行车,带着他们兄妹俩,他坐在后面,妹妹横坐在前面。那时候的于叔还年轻,身强力壮。后来于叔去城里了,他也有了自己的自行车,妹妹还是喜欢坐前面,让哥哥拥着她,在乡间的小路上飞驰。
  那时候,他就经常闻到妹妹身上的一种特别的香味,和路边的野花的味道混在一起,特别的好闻。
  玛莎转过脸,看见黄粱正注视着她的脸,表情呆呆的,很痴迷的样子。她感觉清晨的阳光开始热烈起来,晒得她的脸有点发烫。
  “黄,你在想什么呢?”她扬起微红的俏脸问道。
  “啊?噢,没,没什么……”
  “喂,小心!”
  “啊……”
  一个不注意,拐弯时车轮年过石块,差点撞上了路边的垃圾桶。黄粱连忙控制把守避过,车子却冲进了草坪,然后,他们两个便滚倒在了柔软的草地里。
  前方,就是大片的盛开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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