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4章老婆,你俗了
有贾二妹跟她作伴她的胆子一下就大起来了,“到时候等我们把酒厂承包下来,再让二姐你以药酒业务入股进来,这样我们就可以共同经营酒厂了。”
“行,就这样,我答应你。”贾二妹爽快地回答道。
“那我们什么时候回去谈这件事呢?”夏琼英这时候就显得有些急不可待了。
“怎么,不留恋你的夫君了?”贾二妹忍俊不禁。
“夫君已经看过了,好好的,跑不了,现在搞事业要紧啊,万一事业跑了呢?”夏琼英嘻嘻一笑说。
“嗯。”贾二妹赞许点头。
她就喜欢夏琼英这样的性格,不婆婆妈妈,做啥事都拿得起放得下。
晚上,向国强和贾二弟都回来了,他们一起聚在了向国强的宿舍里,贾二妹和夏琼英已经在屋里准备好了新鲜的水果。
四个人坐在一起后就聊起了承包酒厂的事情,贾二弟竟然举双手赞成。
他认为夏琼英回老家去承包酒厂最好了,既能创业又能照顾到家里,特别是照顾到他的母亲。
“你都是我们贾家的儿媳妇了,怎么可以不侍候婆婆呢?”贾二弟伸手抚摸着夏琼英的头发说。
“我嫁给你就是为了侍候婆婆的吗?”夏琼英白了他一眼。
“是帮你男人侍候婆婆了。”贾二弟笑嘻嘻地说,“还有,给咱生娃娃了。”
“讨打!”夏琼英伸手拍打了贾二弟一下。
瞧这小俩口打情骂俏的样子,贾二妹嘴巴一别,“肉麻留到回去进行吧,现在咱谈正事,谈正事哈。”
向国强对做生意的事不太感兴趣,就只听他们说。
“二姐,我要是承包下来酒厂后想把酒名改了,酒厂名字也改了,洞仙春这个名字太土了。”夏琼英说。
“不。”贾二妹的意见相反,“这个名字很好,非常有文化内涵,我们老家洞仙桥的故事就直接为酒和酒厂打了广告,以后你就要从这个传说上去挖掘宣传酒文化,出了这几传统酿酒外,还要做特色酒,比如药酒,保健酒,一定要把这个酒名做透。”
贾二妹的老家隐峰镇从古到今就叫“洞仙桥”,后来才改名为隐峰公社的。贾二妹觉得这名改得太失败了,直接把洞仙桥的美丽传说给隐藏了。
老镇子之前之所以叫洞仙桥全是因为通向镇子街上的那座桥,此桥横跨在鸭子河上,是一座石木结构的古香古色的大桥,这座桥起于明万历年间,以后的每个时代都在改造修建。
关于洞仙桥是有这样一个传说的,传说古时候有一对非常善良的老人家住在桥头,老人家每天在自家门前摆上一个茶摊,免费供给每个口渴的路人,遇到饥饿的人老俩口还提供饭食给这样的人。
某一天镇子上闹起了瘟疫,老俩口也染上了瘟疫而奄奄一息,这时候就来了一位美丽的仙女救了他们,仙女还在桥头下的桥洞里熬了一大锅药供所有染上瘟疫的人服用,得了瘟疫的人喝了仙女熬的药后都好了。
后来仙女住进了老俩口家里做了他们的女儿,每天都为小镇上的人诊病治病,名传千里。再后来老两口相继去世,仙女也就离开了,小镇上的人为了纪念她就河上修了座雕梁画栋的大桥,称之为洞仙桥。
“你们之前叫隐峰酒厂,你承包后要改名为洞仙桥酒厂,洞仙桥酒厂酿造的酒肯定要叫洞仙春了,寓意喝了此酒心情如沐春风,爽似神仙,延年益寿等等等,多好的名字啊!”贾二妹滔滔不绝地说。
“好,就听二姐的,就叫洞仙春。”夏琼英一拍手说。
“酒厂大概什么时候开始竞选承包人?”贾二妹问。
“我哥说大概在开春吧,现在是年底了,公社那几爷子也懒得弄了,你知道的,老家那些人的工作作风就是那样的,拖拖沓沓的,开个证明都要拖一周时间的更别说是这样大的一件事,总要研究研究再研究吧。”夏琼英说。
“是烟酒烟酒再烟酒吧?”贾二妹嘻嘻一笑说,“那赶紧跟你大哥写信去,写挂号信,让他趁着年底赶紧找公社那几爷子烟酒烟酒去。”
“老婆,你俗了。”向国强伸手捏了一下她的脸颊说。
“向旅长,你以为酒厂那几爷子是你的兵吗,你一声令下那些人就跑断气?要让那几爷子为民办事不用俗招请得动吗?”贾二妹伸手也往他脸颊上捏了一爪。
向国强来边关几个月了,边疆的风沙将他的面部线条雕塑得更有轮廓了,皮肤的颜色也更深了,贾二妹在捏上这一爪的时候忍不住调侃道:“向旅长,你都快成铜人了,你的脸我都快捏不动了。”
夏琼英“噗”地一下笑了,说到:“可不都成铜人了吗,你看看万民,以前他的皮肤可白着呢,比我还白些,现在看看,黑里透着红,都快成张飞脸了。”
“不是哈,二弟没那么黑哈,你看你二姐夫这脸,都快比上包公脸了。”贾二妹笑着说,笑得将身子歪到了向国强怀里。
“有那么黑吗?”向国强不信了,“镜子呢,我看看有那么黑吗?”
“这,镜子……”贾二妹从衣兜里掏出一面小圆镜子来递给了他,“你自己好好照照,看是不是快成包公脸了。”
向国强从她手里拿过镜子,左照右照,足足照了两分钟,完了说到:“好像是比以前黑了一点,但也没有你说的那么黑啊……嗯,不过还是那么帅,不,好像更帅了……”
“噗——”夏琼英又笑了。
“……”贾二妹无语了,有这么自恋的人吗?
……
这晚商议好了后,夏琼英就提笔给她大哥写信回去了,让她大哥赶紧去“烟酒烟酒”公社领导,争取把酒厂的承包权拿下来。
贾二妹还亲自在信里添上了一笔:我是贾二芳,我和琼英二姐夫强烈支持琼英和你去承包酒厂,祝你们成功。
她知道夏琼英的大哥还是有些担忧的,但她把这句话加上去就是给夏大哥一个心理上的支撑。
这个年代的人最讲究的就是背景和关系,夏琼英的大哥底气不足的地方就是没靠山啊,如果他把“我妹夫的姐夫是部队里的旅长”摆出来,是不是就很有靠山了呢?
厉害了,贾所长,心理学学得杠杠的嘛!
贾二妹之给向国强敷了三天药和服用了三天的中药汤后向国强的烧伤就基本好了,结疤后自己脱落,新长出的皮肤完好如初。
因为惦记着家里的四个孩子,贾二妹就想回家去了,反正她是随时晚上都可以过来和向国强相会的,现在向国强这边的情况她也搞清楚了,向国强的伤也好了,她就没必要白天黑夜都待在这边了吧。
但是离别对夏琼英来说就很难过了,她可是一点也舍不得离开这里,小俩口正处于你侬我侬的状态呢。
当贾二妹对她说想要回家去时,夏琼英就找出各种理由来说——
“我们才来没几天呢,我才刚适应了这里的天气没有流鼻血了呢。”
“我好喜欢吃这里的甜瓜,回去就没甜瓜吃了。”
“现在才十二月几号呢,暖暖他们离放假还有好长一段时间呢,要不等他们放寒假我们就回去?”
“回去太冷了,我觉得春节前回去最好,回去正好就过年。”
……
总之不忙着回去的理由可谓是五花八门,贾二妹又不能一走了之把她留在这里,到时候让她一个人回家贾二妹也不放心,少不得只有在此陪着她了。
“要走的话十二月中旬必须走,”向国强说:“别看N疆这边阳光明媚,B疆那边可是下大雪了,如果你们十二月中旬还不走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