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谁说绝处不能逢生?
她不会放手,也不可能放手。
所以现在所有的转机都是她自己争取到的吧。
本以为是同生共死,换来的却是重来一次的机会。谁说绝处不能逢生?
见李凡一脸期待的望着自己,向晚平静的说:“我小的时候淘气,掉到了沼泽地里。我觉的我快死了,可是我不想死,求生欲让我不断的呼救,哪怕当时身边一个人也没有,后来,不知坚持了多少个小时,终于有一个人,把我从泥泞中拯救出来。你看……我现在不也活得好好的吗?”
向晚笑了笑,又指了指她的脸:“还有,你看,我脸上这块胎记从小到大不知让我吃了多少苦头,所有人都骂我丑,同学们都欺负我,男生们更把我当成段子天天调侃,一度我也差点抑郁的想自杀。可是你看,我不是现在还是好好的。我来参加比赛了,我的成绩还是全年级的第一,同学们都喜欢我,偶尔还有男生向我表白……”
她的脸不好意思的红了红,在李凡肩上用力一拍:“你看,势在人为,你认为的绝境,说不定也是走向新生的另一个契机。”
李凡没想到向晚经历过这么多不堪,可她看起来自信满满,那双黑漆漆的大眼睛里满是光彩,她的自信鼓舞了李凡,之前的沮丧和紧绷也一扫而光。
向晚说的对,就算这次比赛她没争取到保送的机会,难道她的人生就彻底没希望了吗?
不会的,只要她争取,一定不会的。
“向晚,谢谢你的开导。”李凡的眼睛里闪烁着泪光。
向晚云淡风轻的笑笑:“既然想明白了,就快回房间吧。你要是吹感冒了,影响了明天的发挥,你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李凡破涕为笑,果然听话的离开了天台。
“对了,你在哪个房间啊?我住在308,就一个人。”摆脱了那个沉重的话题,李凡又恢复她的小女生本质。
“你一个人住?”向晚一想,也对,如果她有室友,也不至于郁闷到去天台吹冷风。
见李凡再次点头,向晚眼前一亮:“那我搬过来和你一起住吧。”
她本来就不想和向晴晴同屋,有机会搬干吗不搬。
李凡一听,兴奋的立即响应。
于是本来打算出去散散心的向晚改变了行程,立刻回去搬家。
向晴晴见她拿行李,一脸诧异:“向晚,你要干吗?”
“我另外找了室友!祝你明天考试顺利!”向晚的东西少,随便一塞,拎着就走,等到向晴晴想追出来,她已经把门摔上。
换了个环境,果然神清气爽,又鼓励了李凡一会儿,两人就睡觉了。
第二天,坐赛方准备的大巴车直达考场。
初中赛区和高中赛区是分开的,向晚和李凡走进赛场时,又不忘相互鼓励一番。
进入考场,由三个命题中选好自己的题目,两个小时的比赛时间便正式开始。
向晚选的题目是:假如明天没有太阳。
这类比赛不像传统的作文大赛,要按部就班的写,反而立意越新奇越容易拿高分,向晚思索了十五分钟后,才开始拿起笔。
第一笔,向晚没写出字来,她又划了一下,仍旧没写出来。可是这支中性笔明明是她来的时候新买的,而且还试过的。
打开文具盒,又拿出另一支新的,结果依旧写不出来。
向晚拧开笔的前端,里面的笔芯也是满满的油,不存在空了的情况,但仔细一看不难发现,里面的油墨有断层,应该是进了空气的缘故。
向晚使劲甩了两下,再写,仍旧写不出字来,气的她将笔往桌子上一掷。
她就准备了两支笔,想着就写一篇文章,就算一支出了问题,另一只也可以救场,可谁知,现在两支笔同时出问题。
她的笔肯定被人狠狠摔过,因为只有摔过,也有可能出现这种断层的现象。那个人不用说,除了向晴晴还能有谁?
向晚懊恼不已,昨天她还是大意了,笔应该是她出去和李凡说话那会儿向晴晴做了手脚,前后也就十几分钟的时间,可她还是给了对方机会。
“这位同学,你怎么还不答题?”监考老师发现向晚的不对劲,过来,和煦的问她。
向晚面红耳赤的,虽然难堪,但眼下解决问题才是正经事。
她站起来,一脸虔诚的问:“老师,对不起,我准备的两支笔突然都写不出字来了。请问,我可以借一支笔用吗?”
监考老师诧异不已,同时有点气恼:“这么重要的比赛,你是怎么做准备的?你知道多少人想要这样的机会都没有,你就这么糊弄?”
“老师,我没有糊弄,真的是意外。我买的时候试过的,都好使。如果我敷衍,就不会同时准备两支笔了。”
“老师,我愿意把我的笔借给她用。”坐在向晚不远处的一位戴着眼镜的斯文男生开口,同时将他的钢笔递给向晚。
“谢谢,太感谢了。”向晚不等监考老师开口,赶紧接过笔来,同时冲老师歉意的笑笑,“老师,我错了,你看,现在我可以坐下来答题了吗?”
监考老师抿了抿嘴,接过向晚手里的钢笔检查了一下,确定没任何问题后,把笔给她,一声不吭的走了。
向晚坐下,冲借她笔的男生感激的笑笑,不敢浪费时间,低下头认真的写起来。
两个小时过去,向晚交了卷,将钢笔还给对方时,那份压迫在她心尖上的紧张才彻底放松下来。
按照流程,从现在开始,所有的参赛选手就可以自由活动了,因为参赛选手不多,评委连夜加工,明天就可以进行颁奖仪式,接下来就是各大高校领导与获奖选手面谈,定下最终的保送名额。
“向晚,我们几个打算去逛逛,你要一起吗?”之前借她钢笔的男生徐涛过来,腼腆的邀请她,“听说,这附近有几个景点还不错。”
之前向晚在S市工作过几年,对这座城市早就没新鲜感了,相比之下,她更想回去给她爸打个电话,报一下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