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六二章:小白兔变凶残

  “你们看啊,宁熙晨的死是宁息造成的,宁家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会认回他,可现在证据确凿,宁家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原谅宁息的,哪怕知道他是宁静的孩子,因为宁家已经绝后了,他们不会拒绝一个这么有能力的后人,况且曾经杰西卡的母亲只是个潜入中国的特务,今天杰西卡的老公可是spike家族的领头狼,dick自己争气,更锦上添花,不能让费尔再有几乎得到国内的势力。宁息行错这一步,废了费尔整盘棋,局势已经倾向我们,不如大杀四方,吃掉对方所有的子。”
  她边说着,手上也动了起来,先是挑了能吃的白子一颗颗捡了下来,后又挑了黑子一颗颗捡了下来,手一松哗啦一声,棋子落入石钵中。
  “dick和杰西卡?”
  瑶里睦不确定的看像夜墨寒。
  “他们会同意的。”没有任何一个母亲会拒绝对自己孩子有利的事,只不过他不知道之前让林乐瑶掌握了那些人的生死是对是错,他怎么觉得现在的林乐瑶充满了攻击性?还有点嗜血!
  淡粉色的薄唇微弯,瑶里睦毫无底线的说:“瑶瑶最近比我们都干劲十足,什么时候去把那老家伙从神坛上拉下来。”
  神坛!
  是费尔学术上的神坛,这是他不可动摇的根基,如果国王学校办不下去,对他来说,损失的可不是几个亿,而是根基。
  看似温柔的人,其实才是最狠的。
  未婚夫妻心中不约而同的想道,不过,这也是他们早晚要做的,早一点解决掉费尔,就早一天能过上安稳日子,国王学校是传奇,不该被这样一个披着人皮的魑魅魍魉毁掉。
  ……
  最大的股东撂挑子什么都不管,所有集团的重大决策,她不表决,就没有人可以动歪脑筋。
  林翰海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他怎么就得罪了这个孙女呢?
  他不是一直寄托希望在这个孙女身上的么?
  他记得林乐瑶初回林家时,主动和他亲近的,那是还在大夏天为了给他找瑶老要药方,顶着帝都正午的大太阳,去求药啊!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孙女开始变成这样,虽然把他救了回来,可是却跟他像仇人一般。
  如今的小丫头再不是曾经那个任由他拿捏,甚至放养出去和大孙女恶性竞争的女孩了。她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扩大自己的势力,增长自己的实力,给自己找了好几个就连他都眼红的靠山……
  年迈的林家主长叹了口气!老迈在脸上尽显,仅仅半年,脸上的皱纹就纵横交错。
  现在,林乐瑶的不作为,已经直接影响了集团的运作,再这样下去,林家势必会越来越走下坡路。
  想到这林翰海惊恐的看着桌子上摊开摆放的几份等着拍板的策划案,合作方都找好了,双方已经签字,可是就是没有集团通过的股东签字,所有大项目都进行不下去,现在知道一点实情的股东们,尤其林家外戚,都怨声载道,对他们本家十分不满。
  怎么也想不到曾经那个和他说要振兴老家的女娃娃有一天会攥着林氏一大半的股份,说撂挑子就撂挑子,说不管就不管。
  现在他再也说不出她翅膀硬了的话。
  无力的看了眼身边杵着的次子,怎么就跟他那个死去多年的长子没有一点能比的,唯一能跟林振比肩的恐怕也就只有这个孙女了。
  “峰儿,去把乐瑶找回来,那个费尔,该给他的股权分红一份都不少,叫他不要再干预林家的股东大会。”
  林峰也傻眼了,上了船想再下来怕是要难了。
  心里又气又不平,凭什么他一个长辈要受到小辈的掣肘,好不容易盼来能扳倒林乐瑶的机会,他却被反将了一军。
  “爸,不是……我联系不上她!”
  “啪!”
  林翰海将桌面上的几个策划案扫落在地。
  “你要是还想要如今的荣华富贵,就去把她给我找回来……”
  说完屋子里只剩下咳嗽声。
  凭什么?
  林峰越想越气愤,眼神一转,忙上前去帮林翰海捋后背:“爸,乐瑶也是,当初为了得到股份,能去给您求药方,如今跟瑶里睦关系这么亲密,却不管您现在的身体,翻脸不认人。那个药食同疗的方子恐怕已经不适合了,这次我去找她,为了您的身体,我也要找她把瑶老请到您跟前!”
  林翰海听了他的话神情顿了一下,停下要抚开他的动作,由着他扶进了卧室。
  ……
  结束了敦煌行,车队立刻离开前往目的地若羌县的车而臣河,那里距离楼兰古城只有几十公里。
  相比夜墨寒和瑶里睦,其他四个孩子对林乐瑶的了解更甚,他们知道林乐瑶到底是为什么在订婚后泡在这吹西北风。
  赵思海和翟明宽虽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可是一步步摸索下去,总能有惊人的发现,比如夜墨寒先前指出的长寿村,这里的人都喝一口井里的水,而这水被他们视为神水,不可亵渎,正因为不可亵渎所以才没办法下井去一探究竟。
  只有靠地质手段一点点勘察,找完上游,找下游,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发现。
  这几天,夜墨寒带着人前往上游,瑶里睦则带人前往下游,其他人留在长寿村,天天喝水等他们的答案。
  林乐瑶的眼睛只能寻宝,只看得出这水比较澄澈无杂质,喝起来很甜,别的也看不出来什么,如果井水真的是从哪里被过滤或污染,她也不是试纸,起不到检测的作用,干脆等着好了。
  艾尼尔端着长寿村的水泡的药茶,肩膀上站了一只鹰,他喝一口,给鹰喝一口,足见对新宠的喜爱。
  艾尼尔特别喜欢这只鹰,每天必须用精肉喂食,兼喝长寿水。
  用林乐瑶的话说,人还不如一只鸟了。叫他干脆在这退休吧,这里也特适合他骑着骆驼遛鸟。
  “你信不信我把它放出去,一会就能给我刁只兔子回来?”
  鸟主人不服。
  “你放吧,这里是中国,不止兔子刁不回来的,连鸟也回不来。”
  小王子一翻眼睛,睫毛忽闪了一下,然后赌气的把鹰放了出去。
  过了半个小时,鸟果然没回来。
  “就你嘴欠!”
  林乐瑶吃着新鲜个大水分足的无花果,回头看他:“你不知道我国生物几乎没有野生的了么?它那么好看,就算丢了,也没人舍得吃了它,最多是被人拿去卖了,放宽心。”
  “不可能,我的鹰不可能被人捉住!”
  “嘴硬。”
  虽然嘴上不留情,但林乐瑶还是拿起望远镜帮忙找鸟。
  “哎,你们看,有人来了。”村口外,正有几台豪华型越野驶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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