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碗汤(九&十)
第三十四碗汤(九&十)
可能是察觉到清欢心中遗憾, 南霜轻声道:“我虽眼盲, 心却不盲, 看不到这大好春光, 听到鸟语嗅到花香, 也是一种福分。”和没日没夜地被关在皇宫比起来, 这已经是天大的好事了, 这做人呐,最重要的就是知足。
清欢笑了笑,道:“哥哥说的是。”
“你猜, 他们会不会已经得知我们赶往江南的消息?”南霜怕她继续因为自己的瞎眼伤心,便刻意转移了话题。
这个“他们”,指的就是秦世子及他的那些江湖朋友们。
“有秦王互通书信, 如何会不知道?”清欢夹了下马腹, 又道,“咱们离京前可算是同秦王撕破脸了, 日后再见就是敌人, 他恨不得你死, 自然要告诉他的好儿子, 这样才能将你我一网打尽呐。江湖中人做事向来鲁莽, 快意恩仇,秦世子听说混得很不错, 若是他煽动江湖中人来杀你,那必然不是什么难事。你若是死了, 秦王便少了个心腹大患。”
南霜面上闪过奇异的神色, 只是清欢背对着他所以没看到。“他若是想来那便来吧,横竖我这条命不是那么好取的。”
“我可不觉得他会亲自来。找其他人杀你多好呀,到时候直接到江南来接手你的钦差之位,顺便向朝廷急报说是江湖草莽胆大妄为刺杀朝廷命官,轻轻松松就能把自己摘开。”因为要说话,所以清欢骑马的速度并不快,“哥哥现在在民间的名声可不大好听,就算死了,别人也只会认为你是罪有应得。”
南霜:“……你可以委婉一点的。”
清欢莞尔一笑:“那可不行,我说话向来直爽。”
此行南霜带的手下并不多,轻装简行,意图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掉水患问题。此番离京做这劳什子的钦差,一想让秦王以为南霜不在自己就可兴风作浪,二则是为了杀掉秦世子。秦王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南霜很想知道,若是他的独生子死了,秦王还会不会想要那个位子呢?
想看秦王跳脚固然是一个原因,但还有一个原因则是因为秦世子已逐渐长成了南霜不能忽视的心腹大患。此人游历江湖没几年便交了不少朋友,那些人都是可用之才,秦世子又担着一个义薄云天的名,在江湖上颇有名望,追随者众多。南霜在民间有一个秘密的情报组织,向来是只要有钱,皇帝晚上穿什么颜色内裤睡觉都能给你查出来,但是最近却陆陆续续出了岔子,不是消息被截走,就是还没来得及收尾,组织里的人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经暗卫仔细查证,确认此事跟秦世子有关。如此看来的话,秦王怕是早就看南霜不顺眼了,能忍到现在才叫他的儿子动手,南霜也挺佩服他的。两人每次忽悠皇帝都是靠声音,他目不能视,耳力便更厉害,秦王轻轻搓动手指,南霜大概就知道他在指什么,然后给他最精确的暗示。两人在皇帝面前这一招玩了好多年,皇帝一直没发现。现在南霜不帮自己了,秦王立刻便要南霜的命,以免自己的不轨心思泄露出去。
在没有把握百分百得到那个位子之前,秦王绝不会让任何人知晓自己的野心。
就如清欢所说,在普通老百姓心里,南霜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但也是残暴无情的太监。他们在背地里偷偷地骂南霜是指鹿为马的阉狗,可表面上谁也不敢说南霜什么。这么多年下来,南霜的种种暴行深入人心——如此都该多谢那位秦世子,比起煽动人心的手法,南霜差他可差多了。
时至今日,南霜虽然身体抽长,但光洁的下巴上从来都不曾长过胡子,若是做女装打扮,也顶多是比女子多了分英气,其他时候并无二状。而在幼时的他的心愿里,自己会长成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
造化弄人便是如此。虽然南霜没有对清欢说过什么,但清欢知道,即使皇帝已经是他的掌中物,即使未来他能得到更大的权力——但那都无法弥补失去的家人。这一生仅此而已,南霜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么悲惨的基础上努力把它过好。
到达江南后,他们下榻在驿馆。关于水患如何治理,南霜早已拟好了方法,只待明日见了地方官,将治灾办法交给对方,剩下的时间基本上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但清欢的话一语成谶。她猜秦王已经不能忍南霜的存在,想要趁着这次离京将南霜杀死在路上,这样既撇的干干净净,又能除去心腹大患,何乐而不为?
赶路的时候他们很注重隐藏痕迹,又是骑马,快马加鞭的赶到江南,没有浪费任何时间,所以即使路上有人想截杀他们也是徒劳,因为他们根本就没走官道,带的人也不多。
南霜虽是个瞎子,却多的是手段。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一个瞎子,抵得上几十名暗卫。从他向皇帝屈服那一刻起,皇帝为了讨好他——打一巴掌,总要给个甜枣吃,便问南霜想要什么。南霜说想学武,皇帝犹豫了一下,答应了,命人走访民间,从江湖上请来许多高手教导南霜。而为了防止南霜武功高强后伤害自己,皇上又命太医院秘密研制了能够控制南霜的毒|药。每个月按时给他解药,但就是不一次性为他解毒,这样的话就能保证南霜绝不会伤他性命。
南霜自幼天资聪颖又勤奋好学,即使他暂时向皇帝低头了,他仍然记得对自己而言最重要的是什么——韬光养晦。其实他的武功非常高,但他从来不说,表现的不高不低,皇上自然就不会对他起戒心。那人恶毒起来的时候能将他的四肢砍断,性情阴晴不定,又十足十的疑心重,能在皇帝手下安安稳稳活了十五年,南霜付出的努力及其受到的屈辱,远远不是用语言就能表达清楚的。
只是在大内待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用上的时候。南霜非常刻苦,那些被请进皇宫教导他的人中,有各种各样的奇人异士,南霜从他们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而那些教导他功夫的人,之后都被皇帝命人杀死了,理由是他不允许任何江湖人熟悉皇宫地形还能活着离开。
也因此他永远无法从那些人嘴里得知南霜真正的实力。要活着就要戴上面具,这是南霜的生存守则第一条。
但凡是晚上进入驿馆想要杀他的人,最后都死在了南霜手里,他甚至都不需要惊动手下暗卫就能将那些人全部解决。为了保护清欢,南霜让所有暗卫都藏在清欢身边,反倒是他自己孤身一人。也正因如此,前来刺杀他的人都以为胜券在握,便失去了戒心,可谁知道,但凡是进去的,没一个能活着出来。
第二日一早,清欢看见那横七竖八的尸体,面不改色地走到南霜身边,问道:“这些都是秦世子的人么?”
“然。”南霜喝了口茶,嘴角的笑容令人不寒而栗,头皮发麻。但他很快收敛起外放的情绪,面对清欢的时候又是一个温柔的好哥哥。“你怎过来了,我不是说,这边没处理好你就乖乖等着我吗?”
“早膳都要冷了,我等的可够久的了,而且这些又吓不到我。”比他们可怕无数倍的厉鬼她都不怕,更何况只是一堆死人。“倒是哥哥你,昨天晚上恐怕没睡好吧?”
岂止是没睡好,根本就是没睡。但南霜只是笑笑:“有朋友好心来看望我,我怎么舍得入睡呢?”
是啊,怎么舍得入睡?南霜心中清楚地知道,经过这十五年,他怎么都不可能变回原来的自己了,他已然成为一个怪物。即使在妹妹面前可以伪装,但事实上他很喜欢杀人,也喜欢双手沾满鲜血的感觉。他享受杀戮的乐趣,这是昨天晚上,当他将柳剑刺入来人胸膛时才感觉到的。
锋利的剑刃刺透皮肉的声音是那般美妙,美妙的令人心旷神怡。还有涌出的鲜血,南霜想,大概只有这时候他才会和普通人一样吧,大家的血都是红色的。
清欢看了南霜一眼,他平静的可怕,她便没说什么,上前将他搀扶起来,引着他出了房间。这不是在南霜生活了十五年已经了若指掌的皇宫,瞎了眼的他在陌生的地方需要别人的指引才能到达正确地点。
用过早膳后,当地知府听说钦差被人刺杀,吓得险些尿了裤子,慌不择路地赶来,一进大厅就对着南霜不住地磕头。他自然也听过这位南公公的光荣事迹,杀人不眨眼,满手鲜血,别说自己一个小小知州了,便是宫里侧一品的妃子,这位不都是想打便打,想杀便杀?什么国法在这位面前都不管用,谁叫皇上像是中了邪般看重人家呢?
所以为了自己的小命,知府大人磕头磕的很用力,就差没泪流满面求南霜饶过他。
南霜则根本没心情跟这样的小人物废话,直接让对方去吧他房间里的尸体处理掉,然后又命人将水灾治理方法交给他,大意就是:我在这儿做什么你不用管,你只要把水患给我处理好就行。
知府大人求之不得,领了命就退下了。清欢看着他那副猴急的模样就想笑,问南霜:“哥哥今天晚上不会还要一个人睡吧?”
“不然呢?”南霜反问。
她狡黠一笑:“不如让我陪你。”
第一夜折了那么多兄弟都没能杀死阉狗南霜,秦世子为了这义气之名,自然不能再撺掇别人来杀,而是要自己亲自上阵了。和他两情相悦的姑娘一听如此,也要跟着一起,硬是不肯让他独身涉险,。于是三更天后,屋顶上有细微脚步声传来,瓦片发出声响,清欢和南霜都在同一时间睁开眼睛!
暗卫们则躲在暗中按兵不动,直到门缝里伸进一根细细的竹管,很快就有迷烟吹进来。清欢意思意思地用面纱蒙住口鼻,再一看南霜,他只睁着眼睛望着前方,丝毫没有闪躲的意思。
清欢伸出手捂住他口鼻,南霜却抓住她的小手又放开,还摇了摇头表示不必在意。清欢瞪大了眼,不知道对方怎么这么随意。南霜感觉到她的担心,便轻轻地用指尖在她掌心写字。清欢分辨了一会儿才明白,原来他是说以前皇帝为了玩乐,经常在他身上使用各种药物,十五年累积之久,他早已不怕这些迷烟媚药的东西了。
清欢只在心里又把那老皇帝骂了几句,远隔千里的京城,皇宫密室里,还被绑在柱子上没有死掉的皇帝哼唧了两声,突然就觉得浑身剧痛,头晕目眩,耳鸣声极大,他以为自己求救的声音很大声,其实如同蚊蝇,根本没有人听见,也不会有人在乎。
等到迷烟逐渐散开,开始有人撬开房门。在此期间,清欢已经握好了短刀坐在南霜床外,只待有人进来便可直接将其拿下。可南霜却抓住了她的手对她摇头,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拉着她躺了下去,还把她的小脸藏进自己胸膛。
她挣扎了两下,他搂的实在太紧,清欢皱皱眉,动弹了下,人已经进来了,她也就不跟南霜争了。
来人少说也有三四个。他们脚步极轻,呼吸也听不到,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南霜却保持着平稳的呼吸,他躺在床上,帐子放下遮住了他的面孔,但他从始至终都睁着双眼——即使他什么也看不到。
一个人挑开了帐子,举起手中长剑狠狠刺下来——结果长剑却叮!的一声被打飞,南霜的速度更快,反手一剑,将人刺死在床头。他用的是柳剑,极其柔软灵活,舞动间翩若惊鸿。
这进来四个人,瞬间就死了一个,剩下三人都惊呆了。他们来了,自然不能没有结果便直接逃走,否则日后传出去还怎么在江湖上混?三人交换一个眼色,没有说话,但意思都是一样的:无论如何,先杀死阉狗南霜!
南霜没有说话,即使是以一敌三,他仍然从容不迫。
其中一个人突然看见他背后坐在床上的清欢,于是剑锋一转,朝着清欢扑去。南霜目不能视,却能听到,当下心中担忧:“小烟——”
只听刺耳的兵刃交接声传来,清欢歪头一笑:“久等了,世子。”
黑衣蒙面人猛地瞪大眼,清欢顺势掀开他的长剑,短刀已经横在了他的脖子上,又踢了他腿弯一脚,世子立刻跪倒在地上动弹不得。而此时其他暗卫也纷纷现身,等于说这三人已被包围。
南霜没有再说话,听声辨形,已将其他二人斩杀在剑下。他的白衫上溅了血,脸上也有几滴,便显得绝美的面容多了分邪气,乌黑的重瞳诡异几分。
清欢莫名觉得南霜好像有点不对劲。她将秦世子交给暗卫,赶紧过去握住南霜手腕,问道:“你怎么了?”
南霜被她牵到床边坐下,面色深沉。清欢小心翼翼地凑近他:“哥哥……”
“我是你哥哥么?”南霜突然似笑非笑地问。他随意将挡在面前又被捆成粽子的秦世子踢开,“看”向了清欢的位置:“或者这么说,你是我妹妹么?”
清欢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便觉得浑身发软,不由自主地往前扑,刚好跌入南霜怀抱。灵魂没有出现问题,但这具身体却是扎扎实实的不能动了。
“我知道你不是。”南霜在她耳边轻声说着。“虽然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但这具身体里的肯定不是我的妹妹小烟。我不想让你离开我,所以只好出此下策,让你永远留在我身边了。”
清欢只剩下眼睛能动,她连话都说不出来。立刻离开这具身体当然也可以,可她并不想那么做。重点是——她什么时候着道的?为何都能没有感觉?
“你太信任我了,但这世上,除了自己,谁都不能信。”南霜轻轻笑了一笑,命人将秦世子拉下去处理掉,然后抱着清欢上了马车,在她耳边柔声道:“现在好啦,只剩下你我二人。我不知该如何留下你的魂魄,但这身体是凡人,你便要受到牵制。你以为我不知道么?你这样帮我,不过是希望能快些离开我。”
清欢眨着眼,说话不能。用眼神传递感情就更没希望了,因为南霜根本看不见。
于是她只好被放在软榻上乖乖地躺着,南霜一路上没说什么话,只是夜以继日赶回皇宫后便将清欢关在了他所住的偏殿里。清欢身上的药渐渐地退了药性,但也只是让她可以说话,动是动不了的。
现在想想,因为和南霜相处太久,所以她下意识地相信着他,而南霜表现的也太好,竟完全没在她面前显露分毫。如今想起来清欢略有几分羞愧,不管别的,只说被暗算一事,她是真的没想到。也就是说……她出了一点点小瑕疵——好吧是大瑕疵。可她完全不明白南霜是怎么知道自己不是南烟!就算长得不一样,可身体却是没有丝毫区别,而且从南霜的话来判断的话,他心中是认为身体是南烟的身体,但魂魄是另外一个人!
南烟坐在清欢面前跟她说着些琐事,说江南水患成功治理,假皇帝当朝赏赐于他,又说秦王折了儿子,如疯狗一般。还说他准备让假皇帝“消失”了,正在物色一名能够做皇帝的小皇子。
小皇子必须中庸没什么才能,但是他的母妃则要出身自大世家,而且要有和秦王相抗的能力。到时候这江山,他不用做什么,便会在狗咬狗中摇摇欲坠。而乱世之后,自然会有有才能的人重新统一天下。
他一个阉人,便是做了皇帝也无法服众。而不做皇帝,他就一辈子只能当个太监。伺候人的日子过久了,他也想过点自己的日子了,南霜说。
然后他问清欢:“你愿意陪着我吗?”
他还是叫她小烟,虽然他知道清欢并不是小烟。清欢想了想,问他:“你怎么知道我要离开?”
南霜“看”了她一眼,轻轻弯起花瓣般的嘴唇:“不要小看一个瞎子。”说完,他摸了摸清欢的长发,安抚她说:“放心吧,不会多久了,到时候我们找一个世外桃源,你在那里陪我一辈子,待到我死了,你要去哪里,我都管不着啦。”
“如果我不愿意呢?”清欢试探着问。
“那我就杀了这天底下所有人。”南霜仍旧笑着。“我慢慢才明白你为何出现在我身边,你鼓励我,引导我,帮助我,为的不是我,为的是那些活人。你只是不想让无辜的人死在我手里而已,不是为我。”他说这话时,言语间难掩失落。“我自然是不配的,但我能抓住的就只有你了。”所谓无论如何,他都会想方法留下她。
要走吗?可以的,等到我死,否则决不让你离开。
清欢说道:“你终日让我无力行动,这可不是要我陪着你的好方法。”
“我知道,这是我的不是,待到我们一起生活,我会好好给你赔罪。”南霜如沐春风的笑了。“可是在这之前我得有点安全感,我看不见你,很怕你跑掉,所以必须这么做,请谅解我吧。”
清欢没说话。
就如南霜所说。他并不留恋权势地位,也没有杀死秦王,而是在假皇帝“驾崩”之后,帮助皇后扶持了年纪最小的皇子登基为帝。小皇子的外家自然不肯成全秦王的狼子野心,两方势力争斗,待到小皇帝能亲自执政至少还需要十年,而这位小皇帝并不是当皇帝的料,聪明有余理智不足,这江山早晚还是得颠覆在他们皇室中人手上。
然后他真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带着清欢到了一处极美的地方,那里与世隔绝,他们在那儿好好的活了几十年。
而皇帝,早已饿死在密室,成为一把枯骨。数十年后皇朝分崩离析,被愤怒的起|义|军一把火烧了皇宫,尸骨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