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碗汤(六)
第八十六碗汤(八)
“疼疼疼疼死了!”清欢头上的玉冠被撞的掉下来, 刚好戳到她的额头, 疼的她眼泪都要掉出来了!
摄政王听到脚步声本来是想迎接她, 谁知道她走路那么急, 脱完靴子还弯腰脱袜子, 结果玉冠恰好掉下来, 能不疼吗?只能将她捂住脑门的双手拿下来仔细看了看, 然后松了口气:“红了。”
幸好没流血。
清欢可怜兮兮地看着他,声音软绵绵:“好疼哦。”
跟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此事的确是摄政王的过错,他叹了一声, 将她揽到怀里,方才她撞上来的时候他已经往后退了,可惜慢了些许, 仍旧是让她撞上了。
给揉了半天, 才温声道:“方才你说的很好。”
“……嗯?”清欢享受着温柔的抚摸,“你来了?”
合着是到现在才发现来人是谁呢。摄政王哭笑不得, 他用指腹在她额头上轻轻一摁, 清欢疼的抽了口气, 他便放轻了力道, “我在后头, 没有进去,你说的话我全听到了。陛下似乎真的要长大了。”
“不许叫我陛下。”清欢想捏他腰间的软肉, 结果此人浑身都硬邦邦的,除了那颗心, 似乎一点柔软的地方都没有。最后她拿下他的手露出笑容, “我不是说过了,小叔叔什么都不用做。可是小叔叔还是来了,是不是因为担心我?”
毕竟以前可都是他在场,老家伙们才不敢倚老卖老,一旦他不在,她简直就是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摄政王自然是不会承认的,这几日接连收到她命人送来的小礼物,好不容易昨晚见了面,早晨起来就又不见了人影,自己仿佛天生劳碌命,为她操碎了心。不想叫她知道自己在担心,便转移了话题:“可还疼?”
大手已经滑到清欢的纤腰之上,穿着龙袍的她也和从前感觉不同了,对摄政王而言,如今和他在一起的清欢,他已很自然的将她当作另外一个人来看。无论最后结局如何,无论她是否别有所图,他都选择放纵这一次,不会后悔。最差的结果也无非是彻底离开京城,再也不见她。
可是,倘若错过这次机会,他也许会失去更多。
他问可还疼,当然不是在问清欢的额头,而是……清欢也意识到了,她自然不会害羞,男欢女爱人之常情,所以她习惯性地踩到他靴子上,伸长双手搂住摄政王的脖子,语气很是委屈:“疼的要死,我都说身体不适了,难道是在骗人吗?我要小叔叔抱我到床上去,我累了要休息。”
摄政王好脾气地将她抱起来,清欢顿时就笑眯眯了:“不是担心我,为何要来?”昨晚她随口一提今天要当众怼陈大人的事,今儿他就来了,说不是担心她才奇怪呢。只是她心中门儿清,嘴上却并不说出来。“小叔叔真是嘴硬心软,我最喜欢小叔叔啦。”
她一口一个小叔叔叫的欢快,摄政王与她说过几次她不肯改,久而久之,他也不再要她改掉了。
“既然身子不适,就要好好休息……”
“我想去王府。”清欢扯住他的袖子,“我不想待在这里。”
摄政王低头看她,她坐在床上,两只小脚晃呀晃的,他的心里顿时就柔软起来,被那亮晶晶的眼神所触动,“去王府做什么,那里一点都不好玩。”最主要的是他担心她被人识出来,那便不妙了。
“皇宫也不怎么好玩,我身体不适的消息传出去,怕是过不了多久太后就要来了。”清欢撇了下嘴,“我不想见她。”
摄政王是知道太后对她如何苛刻严厉,想到她小小年纪经历颇多,心中也怜惜不已。自打他得了她的身子,那些悲愤便渐渐地消散了,他竟像是迎来了新生,不过短短数日而已,过去的一切都忘的七七八八了。“也好,那就去王府吧,只是你要先换件衣服。”
这是自然,清欢总不能穿着龙袍出去。
虽说两人已有夫妻之实,但摄政王仍然秉持着君子风范,在她换衣服的时候避而不观。谁知没几下就听到她呼疼声,一回头,一片白玉般的美背出现在眼前,肌肤如玉白的耀眼。
“小叔叔。”清欢眼泪巴巴地看着他,指着背后束胸带的结:“被我扯成死结,解不开了。”
这会儿就是有再多的旖旎也被她煞风景的话毁了个干净,摄政王上前几步,也不知她是怎么弄的,这结都打不开。等到好不容易弄断,她又嫌手臂酸疼,要他帮她换衣服。哪里像是要补偿他,倒像是来找他讨债的。
给她穿好衣服摄政王已经是满头大汗,清欢又很贤惠地用帕子给他擦擦,动作很温柔,神情却狡黠的如同一只小狐狸。摄政王将她拉到怀里,叹了一声:“小混蛋。”
他这样骂她好几次了,堂堂九五之尊被人骂小混蛋说出去得多丢人,清欢却一点都不在意,反倒觉得这是个爱称。因此她仍旧笑弯了眼眸:“小叔叔又骂我。”
可不是个小混蛋么,见他心如止水,非要让他起波澜。摄政王捏了捏她的手,“走。”
两人掩人耳目出了皇宫,清欢深呼吸一口气,外面的空气都比皇宫里头的新鲜。目前她还不打算跟太后为敌,摄政王现在是对她非常好了,可大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得了她的身子,根深蒂固的君子思想让他不得不对她负责。真要铲除他心中的芥蒂,没有太后来扮演这个恶毒后妈怎么能行。
姑且让她再嚣张些日子,待到摄政王彻底忘记过去开始新生再说。
今日她仍旧穿着红裙子,一头青丝随意绾了个髻,一边耳朵上坠着一颗琉璃珠,打扮的很是随意,却又美极。马车内,她斜坐在摄政王怀中,偶尔挑起帘幔往外看,外头热热闹闹人声鼎沸,充斥着浓郁的生活气息。百姓们安居乐业,四海升平,这也是为何女帝能坐稳这江山的原因。
天下已定,战乱便不容易发生。
“我若是个普通人就好了。”
她没来由的感慨了这么一句,让摄政王微微一怔:“怎么?”
“挺羡慕的。”她指了指不远处,摄政王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那是一对年轻夫妻,丈夫掏出几个铜板在一个摊子上买了碗杏仁酪。他们的穿着干净整齐,虽然有些旧了,却没有破损的地方。丈夫买了杏仁酪,用汤匙一口一口喂给妻子,妻子吃了一小半便扶着肚子摇头,丈夫又说了几句,她仍摇头,于是丈夫便几口将剩下的杏仁酪喝掉,挑起一旁的挑子,带着媳妇走了。
“她的肚子好大。”清欢说,“是有孕在身么?”
没等摄政王回答——她也不需要他回答。“我会不会也跟小叔叔生个孩子?”
闻言,摄政王轻轻颤抖了一下,摸了摸她的长发:“陛下愿意吗?”
这一次清欢没有追究他叫自己陛下的口误,而是睁大眼睛看他:“小叔叔愿意吗?”
摄政王点了下头。他已年近不惑了,膝下不曾有子,少年时征战在外耽误了婚事,后来岁数增长,实在是对娶妻没有需求。而对先帝来说也好,对太后来说也罢,身为摄政王的他无妻无子,简直是再好不过了。这样的话,即使有朝一日他生了反心,这江山最后也还是得皇族来坐。
至于原因……
“可是肚子会变得很大,藏不住怎么办?”清欢幻想了一下自己大着肚子上朝的模样,顿时皱起脸来,“我很喜欢当皇帝的。”
摄政王摸了摸她的肚子,温热的掌心摸索着细嫩的肚皮,又舒服又痒痒。清欢在他怀里动了动,突然听到他在自己耳边呢喃:“说不定已经有了呢。”
让这个女人怀上自己的孩子,这种事情,过去想都不曾想过。以前喜欢她的时候,只想做最忠诚的臣子,为她守住这片大好河山,不曾有过丝毫绮思,如今人在怀中,尽忠效力的思想仍在,占据更多的却是亲亲抱抱。
“我没有喝避子汤哦。”清欢说,没有犹豫。“如果有了的话,我就给小叔叔生下来。不过小叔叔得答应我,就算有了孩子,也得最喜欢我才成。”
她仰着小脸娇蛮十足,于摄政王看来着实是天真可爱,忍不住捧着她的小脸亲了下去,然后摸她的肚子,仿佛那里真的有了一个小小混蛋。
若是她真给自己生了个孩子,那么她说的那些喜欢他的话,应该就是真的了吧?摄政王如是想着,目光也逐渐变得热切起来。
清欢被他摸得越来越懒,如果她是一只猫,那么此刻一定翻出肚皮喵喵叫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摄政王觉得自己似乎听到她呢喃了一句话。因为极轻,所以他并不能确定。
如果是个普通人就好了。
她是这样说的么?
因何如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