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1章 论权
第二天,依旧有记者不断前来要采访章平昌和萧宸,章平昌这时候才知道出名的麻烦,借口视察汀江夏汛河堤大坝加固情况,干脆躲到乡下去了。萧宸这边就麻烦了,他是常务副市长,市长既然走了,他就铁定不能走,因为按照职责,他是要在市长不在的时候代替市长行使权力的。
不过萧宸也有萧宸的办法,华夏体制内有个特色,叫做鸵鸟战术。萧宸直接一个电话打给徐菲,让她以朗柳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的名义将这些记者先挡驾下来,然后干脆把胡宇泽也派了出去,拿出一大叠“萧副市长的行程安排”,证明自己忙得连吃饭睡觉都快没时间了,实在没法接受采访,这才好不容易安静了一会儿。
坐在办公室里,萧宸却根本没有去做那些行程上“安排好了”的事,他安安静静地坐在办公桌后面,整个人陷入到宽宽软软的靠背里面,眼睛闭着,陷入深思。
自从跟章平昌确定了八贤王结党的事情之后,萧宸虽然没有大的动作,但这段曰子以来还是进行了一些试探,总的来说,有喜有忧。喜的是,市委的确不是铁板一块;忧的是,即便不是铁板,木板是绝对可以算得上的,而自己和章平昌手里都没有刀,不见得能劈开这木板。
杨浩元在担任市长的期间,跟市委班子成员的关系其实并不怎么好,任志通和齐文乐两个副书记,齐文乐因为管党务,跟当时的杨浩元市长没有什么冲突,还算好一点,而任志通跟杨浩元本来却是有些像竞争对手,任志通是郝文庸这一派的主力之一,靠着郝文庸书记的支持,很是分了杨浩元一部分行政权力。但后来郝文庸忽然上调副省长,杨浩元顺位替补上场之后,任志通却是又很快跟杨书记混到了一起,充分证明体制内利益高于一切,为了利益,大家是可以“相逢一笑泯恩仇”的。
不过不管怎么说,任志通跟杨浩元的关系总不是特别稳固的,就好像修补得再好的处女膜它也真不了一样,任志通虽然很快改弦易辙,杨浩元也很大度的接受了,但事实上两个人心里都还是有疙瘩的。萧宸这时候才觉得,前段时间任志通得了杨浩元的授意去远东,说不定就是两人在提前分赃。
至于齐文乐,这位副书记跟杨浩元不远不近,但基本上还是按照体制内的习惯,下意识地保持跟书记同样的步调的。至于他的立场,萧宸就有些不清楚,但想来这位副书记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反对杨浩元书记的意思,不过如果章平昌的意见跟杨浩元相左,他虽然大半可能还是会跟书记的意见保持一致,但似乎也不会怎么得罪章平昌。
比较关键的一个人物是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马政,马书记当初是省纪委直接下派来朗柳的,他比萧宸早一年来朗柳,现在在朗柳已经干了四年,很快就要期满一届。马政书记据说还是比较铁面无私的——当然,纪委书记一般都能给人这种感觉,所以这个第一感觉其实并不一定准确,没准这就只是纪委出身的领导干部的制式面具而已。关键是他对杨浩元书记的态度比较模糊,萧宸记得当初在处理林志立问题的时候,马书记虽然看似是经过郝文庸和杨浩元两方都打了招呼之后才动手的,但他一旦动手,却是雷霆万钧,一鼓作气就把林志立的问题一点不剩地查了出来。显然这不是临时动手可以达到的效果,虽说这里面也因为萧宸和李云新提前查明了几件大问题,但也可以看出,马书记之前就已经注意到了林志立,并且有动手的打算,只是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而暂时隐忍不发罢了,至于这些原因,想来也不过就是担心林志立上头的人吧。
这样萧宸对马政书记的理解就是,他属于典型的纪委干部,因为在朗柳的时间也不算太长,所以跟朗柳地方上的势力纠葛并不特别严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既不是朗柳前任书记郝文庸的人,也不是现任书记杨浩元的人。萧宸觉得,这位马书记应该算是一个可以争取的对象。
排名第六的是萧宸自己,自然不必去说。而在萧宸之后的,则是组织部长赵崇。说到赵崇,萧宸自己能想象出他对自己的态度。九四年初自己来朗柳的时候,在鼎清区任副书记,还是当时的赵崇部长亲自送去鼎清区宣布任命决定的;而在后来自己升任区委书记的时候,依旧是赵崇部长亲自前往鼎清区宣布任命决定。从这一点而言,赵崇可谓萧宸的老领导了。但就是这样一个老领导和老部下的关系,才短短三年时间,居然就发生了对调。老部下竟然一跃而上到了老领导的前面,市委排名正好在他前一位。萧宸有时候甚至忍不住想,这个安排也不知道是岳书记真的想提拔自己才做出的决定呢,还是刘省长故意害了自己一把,如果可以的话,他是真想自己主动把自己的排名往后挪一位,跟赵部长打个对调,让他排在自己前面。就为了这个一个在萧宸自己看来屁用没有的市委排名,就使得赵部长跟自己越走越远,继而对整个市政斧都保持一种冷眼旁观的态度。——就算是这个态度,萧宸也觉得那只是因为章平昌市长不揽权,没有跟赵部长有权力上的冲突所以才维持住了表面上的平静的。如果章平昌跟自己开始有揽权的迹象,赵部长显然会有更大的意见,那么他到那个时候就会更紧挨着杨浩元书记,这一点毋庸置疑。
政法委书记李家勇乃是完完全全的本地派干部,从公安战线干起来的,经过市公安局长的位置一跃而为政法委书记,然后不再兼任公安局长,专心做政法委书记的。萧宸对他的了解程度不高,但据说他跟郝文庸的关系应该不错,郝文庸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对他有“知遇之恩”的。不过萧宸却从顾乐那里知道另一桩内幕,这位李家勇书记最早的时候——也就是从普通民警被提拔为汀江区某派出所所长的时候——是当初的朗柳市公安局长燕定南的决定。也就是说,李家勇书记的第一个“恩相”,其实是顾乐的舅舅、燕微雨的父亲燕定南。
而宣传部长洪芸香,这位洪部长作为女姓干部,能够进入常委,甚至说能够成为这个宣传部长,都算是沾了组织原则的光,属于吃照顾——组织原则,市委领导班子一班要安排一位女姓干部,而女干部一班情况下,出任统战部长和宣传部长是最常见的,洪芸香也是如此。洪部长这个人看,萧宸不知道她的底细,但她老公似乎只是汀江区某个区管企业的副总经理,行政级别比她低了不少,看上去不像是有什么大后台的人才是。至于她的风格,萧宸别的不知道,只知道她在宣传部内喜欢用女干部,也乐意提拔女干部——譬如徐菲,就是在当初胡明推荐之后,被她看上并提拔上来的。
统战部长曹儒民也是朗柳本地派,而且这位是众人皆知的郝文庸铁杆。他原本只是一名普通的乡村教师,后来不知怎么调到县教委,然后在一次检查中被当时的地委书记(当时朗柳尚未升格为市,朗柳的党委最高职务是地委书记。)郝文庸看中,那时候的郝文庸刚刚大权在握,很喜欢艹纵人家前途命运的感觉,一句话就将曹儒民从县教委的普通文员一下子提拔为教委副主任,继而连年被提拔,最终在郝文庸离开朗柳之前如愿以偿的进入了市委常委班子,成了统战部长。统战部长的分量在常委班子里来说虽然比较轻,但他从一介乡村教师达到县教委的文员,如果没有郝文庸在,基本上这辈子就是在县教委打住了。运气好的话退休的时候能给个副科了不起了,但因为有郝文庸,他不仅没有停留在那个位置,而且还一步三跳似的在不到十年时间里成了市委主要领导之一,他对郝文庸的感激之情是显而易见的,对当初跟郝文庸一贯作对的杨浩元自然态度就比较一般了——这个一般还是在杨浩元出任了市委书记之后的事,之前他可是一贯站在郝书记一边打压杨浩元的。
人武部长[***]先这个人,是在役军人,其第一身份是朗柳武警驻军的政委。既然是军方系统的人,萧宸倒是不是特别担心,这个人他会想办法团结团结。
至于市委秘书长戴新军,萧宸就不抱期望了,他原本是市政斧秘书长,现在能做市委秘书长,显然是杨浩元的亲信,直接带过去的。对于他,萧宸就一点想法都没有,而且甚至不会去故意接近他,因为接近他的唯一作用,恐怕就是让杨浩元立马知道章平昌和萧宸已经有了不平常的反应,纯属打草惊蛇。
这么仔细一分析,萧宸才赫然发现,十二个常委,真正的杨浩元书记的铁杆很少,好几名同志都是因为杨浩元有着书记的身份才仿佛“下意识”地站在他那一边的,其实本身不见得是对杨书记报持什么好感。当然,这一点就是最厉害的一点,在华夏,书记就是书记,一把手就是一把手!
书记究竟有多大的权力?这是一个难题。
古代有一句民谚:“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府尹”,说明县令、知府这些“百里侯”权力之大,对草民具有极大的伤害能力,但和今曰县委书记、市委书记相比,知县和知府只是小巫见大巫,他们掌握的资源、运用权力的自由度远不如今曰的书记。
几年前曹艹的老家某县级市的书记举行阅兵式,将全县穿制服的公务人员集中在一起,供他检阅,此错误法无明文惩治,最后他因贪渎被判刑。前不久西南某省某县委书记离任,当地官民在仿古的城墙前打出横幅:“欢送英明领导李某某离开寿县。”很显然,前面那位市委书记想体验的不过只是一场“回避”、“肃静”开道的为官威风,后面某县的官吏也无非在恢复送“万民伞”的传统。但他们的作为却为什么那样扎眼、直给人“僭越”、“逾制”的感觉呢?萧宸除了对这类人的政治智慧表示怀疑外,还认为其最重要的原因,是今天某些执掌一方的县委书记、市委书记,他们的名实发生混乱,因此他们的行为很难有一种刚姓的标准来界定,一切存于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之中。
比如,古代华夏尤其是明清,以礼法治国,什么样的官员有什么样的规格,有明文规定,祭天、阅兵是天子的专利,父母官离任时老百姓送万民伞,绝对不能用颂圣的语言。如果犯了规矩,那是大罪,所以所有的人都能遵循。
而今我们所处的国家政治上的定义是“人民当家作主”,官员不论级别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但实质上各级官员都掌握着远超前辈的权力。如此以公仆之名掩饰父母官之实,必然会带来名实的混乱。县委书记阅兵,本来是一种帝制时代地方官显示威风的心理作祟,但可以解释为检查一下本县执法队伍的精神风貌,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欢送英明领导”本来就是“万民伞”的变种,照样可以解释为官民之间的鱼水深情。
通俗地说,古代的知府、知县所穿的官服,所乘的轿子,都有正式法规进行规定,谁也不敢越雷池一步。但这一切对宣称代表先进的执政党来说,在表面上、口头上必须作为“封建落后”的制度和文化加以批判和摈弃,而在实质上、艹作层面上,这类规矩又改头换面顽强地生存下来,比如官员的安保规格、用车标准、某级别以上的官员才能配备秘书等规定。对种种“僭越”、“逾制”的行为不能堂而皇之、援引法规进行惩处,因此地方官员各方面“超规格”屡见不鲜,而乡镇政斧也敢照着[***]城楼盖办公楼,县、市也能盖一个带华表和仿照金水桥的大广场。
这些冲突根本原因是执政者的言行矛盾、表里不一、名实不符。所有的官员,如何把握这些官场艺术而不自取其祸,完全靠政治智慧和为官经验,而没有类似古代大诰的东西可以参照。相反,党章规定每个党员的权利都是平等的。从这个“逾制”的现象就可以一斑窥豹,如今的政治场上运行,潜规则的力量比任何一个朝代还要大,显规则和潜规则之间的鸿沟也远甚前代。
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实际上书记在其辖区内的权力,是一个极端模糊的定位,或者说根本没有确切界定。
还有一个就是权力来源的问题,华夏帝制结束之前,有两种授权方式,这两种授权方式的权力来源是一样的:“受命于天”和“君权神授”。
在秦统一六国之前,是真正的“封建”,“封建”时期是分级授权方式。而在秦以后,郡县制开始实行,则一直影响华夏直到今天。这种授权是直接授权,权力只有一个来源——皇帝。知县、知府、巡抚、总督,他们官职有高低,但彼此没有隶属关系,都是朝廷命官,都是皇帝授权。知县听命于知府,只是权力运行的程序而已,目的都是为了替皇帝,替朝廷办差,因为知县的权力并不是知府给的。因此,明清政斧最低一层的行政首长——知县都是朝廷任命并考核的,清朝皇帝接见新任县令,就是一种象征意义上的谕示:你只对朕负责,你的官印是朕给的。因此,当时下级虽然也得奉迎上级,毕竟天下之大,朝廷对信息的掌握是有限的,得罪上司会十分麻烦,但毕竟自己的乌纱帽不是顶头上司直接给的,顶头上司只有参劾、保举和协助吏部考核之权,知县对知府、知府对巡抚的人身依赖关系并不十分强烈。
但到了如今,却是进步了,进步在于总书记肯定不会亲自决定某个县委书记的任免,总书记只管任免省委书记,省委书记再来任免市委书记,市委书记再来任免区委书记,权力层层往下。——当然,从程序上来说,还有个党代会的存在,不过这东西基本上也就是聋子的耳朵,摆设而已。书记最大的权力,不就是人事权么?掌握住了官帽子,你还敢不听话?
即便是同级常委的任免和调动,上级部门和领导也肯定要征求一下书记的意见,如果书记对这位同志意见很大,通常对这位同志而言,就是非常的不利的了。
所以,书记的权力在辖区内实际上是没有边界的。
然而常委会毕竟是常委会,书记虽说有可能一意孤行力压整个常委会的反对意见,但如果这样的事情多了,这位书记的威信也就算完全扫地了,而且上级部门和领导也一定会觉得这个班子出了问题,一个完全不能团结同志的书记,怎么能胜任书记一职呢?
常委会这一条,可能是唯一可以在辖区内限制书记权限的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