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采购
  第十三章 采购
  林灯说明了自己的情况之后,以为这老大夫还会多追问她几句,却不想对方听完点点头,二话不说就开了张方子给她,让她按着方子煎药喝。
  林灯拿着那副药方,将信将疑地离开了。
  “彤云,你真打听过了,这个房大夫靠谱吗?”
  彤云点点头:“房大夫在这一片看诊都好多年了,名声向来很好的。而且这位老爷子心地还很善良,知道穷人家看病不容易,诊费还要比许多名气不如他的大夫低呢。”
  “这样啊。”林灯听了,多少放心了一些,“那我就先试试看吧。”
  在房大夫的医馆里抓完药之后,林灯并没有立即回姚家,而是和彤云一起去了趟当地的书店。
  彤云不解地说:“小姐,咱们又不识字,去书店做什么呀?”
  林灯早就想好了说辞:“我这不是打算识字了吗?先买些报纸、杂志放到家里,以后认了字,不就可以看了?”
  彤云点点头,似乎被林灯说服了,可她总感觉哪里好像不大对劲。
  要是搁在平日里,林灯怕是还会对彤云继续“洗脑”。不过现在,她的全部注意力都被这家书店吸引了。
  说实话,她对这个年代的书店并没有抱有太高的期望。结果没想到,这家书店竟然让她刮目相看了!
  首先,这间书店的面积着实不小。乍一眼看去,各种各样的图书、刊物、报纸都分好了类,摆放得整整齐齐,就是和现代的书店也差不多少了。
  林灯不由地兴奋起来。
  林家、姚家都是那种十分传统的家庭,家里连电灯都没有安。直到现在,她才感觉到生活中有了点现代化的痕迹!
  她一口气挑了三本在她印象中比较有名的刊物,又买了最近七天的报纸——旧报纸是很便宜的,买了这么多张,统共只花了她四个铜元。
  要知道买一份当天的报纸,就要两、三个铜元呢。
  付了钱后,林灯从书店出来,又带着彤云进了一家卖洋货的铺子。
  “小姐,咱们来这儿做什么呀?”彤云微微低着头,左右看了看,有点怯场,“听说洋货可都是很贵的!”
  “我知道,不过咱今天卖药材不是得了些钱吗?”林灯说着,将目光投向货架上的那一排护肤品上去。
  说是护肤品,其实就是再普通不过的雪花膏、玫瑰粉、生发油还有漱口用的牙粉,种类非常单调,跟林灯以前用的那些根本没法比。
  不过在现在,这些东西可都是紧俏货,一般人家都用不起的。
  林灯问了问店员,发现光是一瓶雪花膏就要一个大洋!实在是太贵了!
  可她咬了咬牙,还是决定买上一瓶。
  主要是现在天冷,她脸上要是不擦点东西的话,皮肤就会很干燥。
  她现在倒也不是没有东西可擦,只是那种传统的面脂是用动物脂肪做的,很是油腻,林灯实在是用不习惯。
  至于雪花膏现在这么贵的原因嘛,也很简单。现在是1918年,欧洲那边的世界大战刚刚落下帷幕,五四运动都还没有开始,倡导使用国货的风潮还未蔓延开来。
  虽说在这几年间,已经有不少有识之士开始做国货了,有些行业还迎来了“国货的春天”,但日通化学品,也就是护肤品、化妆品行业还是没有发展起来的。
  倒也不是没有人试着做过雪花膏之类的东西,只是这些企业家大多资金不足、技术落后,甚至只能采取手工制作、沿街售卖的商业模式。
  所以想要买到好用的护肤品,这个时候基本上还是只能买洋货。
  拿了一瓶雪花膏之后,林灯又把目光放在了一旁的牙粉上。
  在林家和姚家,人们清洁牙齿的方式,就是用盐水或者茶水漱口,用手指头或者布来辅助……
  林灯入乡随俗,凑合了几天之后,总觉得这样还不够干净。
  这个时候牙刷已经有了,但牙膏还没有普及。
  于是她就想买上一包牙粉,拿回去漱口。
  一包牙粉要六角钱,够一个三口之家吃用两天了。
  但对林灯来说,牙粉属于生活必需品,她不得不买。
  至于用来美肤的玫瑰粉,还有护发用的头油,林灯其实都很想要。
  但这些东西对现在的她来说都属于奢侈品,所以林灯只能暂时按下心中的冲动,等以后手头宽裕了再说。
  原本林灯还想再买两双新式的袜子,不过彤云在得知那袜子的价格之后,便拦住她说:“小姐,这袜子好做,我看一看就学会了,回去我给你做去!”
  林灯立即便答应了下来。
  林灯的嫁妆中没有能做袜子的白色布料,所以两人又去了一趟布庄。
  不用细算都知道,买布自己做,可比买现成的要便宜多了!
  等买完这些东西之后,已经到了午饭时间了。
  既然她都已经给姚家交了伙食费了,林灯不想浪费,就没在外头吃。
  回到家中,吃过午饭,林灯便歇下了。
  她现在这身子还是虚得很,今天上午的活动量已经“超标”了。
  彤云把碗送回厨房之后,就去给她熬了药。等林灯醒来把药喝了,彤云洗了药碗,便又去给林灯做袜子去了。
  看着彤云勤劳的身影,林灯忽然觉得这种有人伺候的感觉真好——果然是由俭入奢易啊,她觉得自己现在都变懒了!
  趁着彤云专心做袜子、顾不上她的时候,林灯悄悄拿起了报纸,开始看上头的广告。
  姚启安和朱氏有一点说得没错,她都已经十六岁了,这个年纪再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读,的确有些丢人。
  尽管这个时候女子读书的年纪普遍较大,但是十六岁……未免也太大了些。
  而且跟着大班一起上课的话,进度太慢了,林灯等不起。
  所以她现在想要起步的话,只能先请人来家里教,然后直接上高小,也就是小学四年级,最后再跳级去念中学。
  上学既花费时间,又要消耗许多金钱,林灯其实也想过,要不要从姚家脱离出来之后直接去工作。
  但她很快就否认了这样的想法。
  如果只是为了自己糊口的话,她去做个女工也没什么问题。
  可是她好歹也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能满足于那种生活吗?
  她只是个普通人,只想安安稳稳地过好自己的一生。可是如今生逢乱世,山河动荡,她真的能够独善其身、无动于衷吗?
  林灯觉得自己不敢说救国救民,改变历史什么的,但是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做一些对国家有贡献的事情,总是可以的吧。
  所以思来想去,林灯还是决定去读书。
  这条路并不好走,但她必须要坚持下去。只有读了书,有了文凭,她的未来才有更多的可能。
  趁着彤云不注意,林灯把最近几天报纸上的所有招生广告都看了。
  只可惜,这些老师似乎都并不适合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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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先生
  第十四章
  现在在报纸上打广告招学生的老师,要么是自己开私塾的,满口之乎者也,要么就是中学刚刚毕业、找不着工作的学生,给人补课补贴家用。
  林灯只是想学写繁体字,接受一下这个时代的基础教育,并不想像过去考科举的那些文人一样背什么四书五经,太浪费时间了。
  至于那些刚刚毕业的中学生,他们的水平给她“启蒙”倒是合适的。就是这些学生都还是些十六、七岁的少年,和林灯年纪相仿,请他们到家里来的话,容易让人产生误会。
  林灯自己倒不怕人说闲话,关键是她答应了林淑德,让妹妹也来和她一起读书。
  要是耽误了林淑德的名声,那可就不好了。
  而且朱氏要是知道她请了个年轻男人天天来家里,必然不会同意。到时候朱氏整日来找她的茬,林灯还要花时间打发,她嫌麻烦。
  林灯最理想的,还是找一位二三十岁的女老师来教她们,只可惜看遍了报纸都没找到。
  林灯有点失望,不过并没有气馁——她决定明天再出一趟门,到当地报社去,请他们为自己打广告!
  彤云不明白林灯为什么要花这个钱:“小姐,咱们家老爷子还有老爷,哪个不是认识许多人呀。您要找先生,托他们介绍一个不就完了?”
  “你当我没有想过啊?”林灯无奈地说:“死心吧,这条路是走不通的。祖父和我爹都是老思想,他们是不会同意让我读书的。”
  彤云还是心疼那笔登报费:“老爷子那么疼您,您不试试?”
  林灯摇摇头:“如果他们真的愿意帮我请先生,之前姚启安来了好几封信说这件事,他们不是早就让我读了?而且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们同意让我读书了,祖父和父亲过去上的都是林家的家学,他们肯定会让我学那些‘之乎者也’的东西……我不想学那些。”
  彤云不太明白林灯具体想做什么,但她感觉她家小姐现在整个人都发着光。
  ……
  第二天上午,林灯吃过早饭、喝完补药,就和彤云一起去了一趟当地最大的报社《杭城日报》。
  《杭城日报》既不是那种宣扬新思想的大报,也不是那种专门传播风月故事、八卦秘闻的小报。
  它的规模不大不小,报道的几乎都是国内发生的大事,还有发生在杭县本地的新闻,很受普通老百姓的喜欢。
  因为《杭城日报》响应《青年月报》的号召,基本使用白话文的缘故,许多杭县当地的进步青年也很喜欢看这份报纸。
  所以林灯觉得自己在这份报纸上打广告的话,找到适合自己的老师的几率很高。
  《杭城日报》位于一座单独的两层小楼里,编辑部在二楼,不许人随便上去。
  林灯说明来意之后,一楼的职员将信将疑地看了她一眼,让她先在楼下等着,自己则上二楼去了。
  那职员上楼之后,直接来到了《杭城日报》总编辑谈聪健的办公桌前,略显严肃地说:“谈主编,楼下来了个年轻女人,说是想在咱们报上登广告,找先生教她读书。”
  谈聪健原本正在写东西,听他这么说,便停下笔道:“哦?有女子主动想要读书?这是好事啊,你帮她拟个广告便是了。”
  “不是啊主编,这女人留的地址,可是城西的姚家……”
  “姚家?”谈聪健来了点兴趣,“是姚启安的那个姚家?”
  职员点点头道:“那女子自称林灯,而前不久和姚启安结亲的正是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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