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

  阿音忍俊不禁:“什么叫公主官儿大呀?公主不过是个爵位,哪有你手握实权的国公爷厉害?”
  以明皓大大咧咧的性子,牌匾上写什么他并不在乎,阿音垂眸想了想,扬声对外面说道:“跟他们说, 刻护国公府吧。”
  “是。”素琴应声退下, 院子里恢复了安静。
  此刻, 外人眼中高高在上的护国公,正跪爬在床上,给儿子当大马骑。瞧着他们父子俩玩儿得欢,阿音嫉妒的哼了一声,儿子越来越重了,她举不起来, 也扛不上, 只能眼巴巴的瞧着他爹跟儿子玩各种游戏。
  “以后咱们家就叫护国公府了, 你满不满意?”阿音拍了一巴掌“大马”的屁股。
  “满意, 当然满意啦,我家娘子这么给我面子。”其实明皓从心底里是希望刻护国公府的,只不过,阿音原本就是公主,流落民间多年,如今又得了公主的尊位,若是她想在牌扁上刻公主府,明皓自然不会反对。
  “大马”忽然抬起头来,在娘子娇俏的小脸儿上偷袭了一口。明大义看爹爹十分欢喜的模样,也学着他的样子,在娘亲脸上亲了一口。亲完之后,没等别人说什么,小家伙自顾自的哈哈大笑,拍着身下的“大马”,让他快点儿爬。
  瞧着儿子憨态可掬的模样,阿音也笑了起来,揶揄道:“你别臭美了,刻国公府才不是为了你的面子呢,我是为儿子着想。护国公的爵位是世袭罔替的,将来儿子也会成为护国公,但公主的爵位不能世袭。再说了,公主府……给人的感觉好像家里阴盛阳衰似的。我可不希望儿子将来女里女气的,一定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才好。”
  明皓哈哈大笑:“我家阿音说的都对,而且,你们文人不都喜欢咬文嚼字吗?护国公府,既要护国,又要护公主,对不对?”
  阿音被他这胡搅蛮缠的本领逗乐了:“虽说这国公二字不是这么来的,不过你这么解释嘛,倒是勉强也说得过去。而且呀,谁上了牌匾,谁就是一家之主。我可不想当个养家的辛苦人儿,我还是做个被人保护的小娘子更好些。”
  明皓把骑在背上的儿子拎过来,放在自己身边,开怀大笑:“好,我来养家,我来保护你和儿子。你呢,就做个娇里娇气的小娘子,我们就最喜欢了。来儿子,上啊,亲她……”
  明皓魁武的身子往前一扑,恶虎扑食一般,把阿音按倒在床上,捧住阿音的小脸儿,就是一顿乱啃。明大义也不甘示弱,翻山越岭般从父亲身上爬过去,就要去争抢着亲娘亲的脸。可是,爹爹脸大,把娘亲的小脸儿整个挡住了,小家伙没处下嘴,就转战雪白的脖颈,亲了几口,忽然觉得有点饿了,就去拉扯阿音的衣裳,想吃奶。
  阿音腹背受敌,已应接不暇,明大义吸几口没吸出来,就不乐意了。用力咬了一口,想咬出点汁水来。
  阿音疼得尖叫一声,仓皇之间,差点儿咬破明皓的嘴唇。
  他赶忙抬起头来,紧张的问道:“怎么了?我亲疼你了?”
  “不是,是儿子,他咬我。”
  明皓回头一瞧,这才发现,儿子已经十分主动地去找粮食吃了:“你这孩子,不好好吃奶,怎么咬人呢?”
  林婉音挣扎着坐了起来,把儿子抱到怀里,想好好的弥补一下这些日子的亏欠,可是无论义哥儿怎么使劲儿吸,都吸不出来。
  明皓在一旁看着妻子疼得呲牙咧嘴,仍在坚持的模样,终于忍不住了。一把抱过儿子,心疼的问道:“是不是孩子大了就没奶了?没有就算了吧,反正家里也有奶娘,让奶娘喂也是一样的。”
  阿音委屈的撅着小嘴,满脸不乐意:“人家还没喂够呢,怎么就回奶了呢?就是因为这些天长途奔波,担惊受怕,儿子又不在身边,不知怎的就没了。要不就吃点药吧,太医院里有没有擅长这方面的大夫呢?”
  明皓对女人的这些事儿自然不懂,吃过午饭,就命人拿着自己的名帖去了太医院,很快,一位擅长此道的老大夫赶给阿音号脉。
  “公主是因心火郁结,脾胃失调所致的回奶,此症可以治愈。不过,需要服用一个月的药物进行调理。只是,世子爷就快十个月了,等调理好了,也就差不多该断奶了。既然府上也有奶娘,老臣觉得,公主就不必遭这个罪了,而且回奶也有回奶的好处,按照民间的说法,这样可以更快的怀上第二胎。”
  一听太医这话,明皓双眼就亮了,连连点头:“对对,我家公主啊,最怕吃苦药了。那就别吃了,让奶娘喂世子也是一样的。”
  送走太医,明皓回房就把撅着小嘴的娇妻抱在怀里,柔声安慰:“把嘴撅这么高,是想让我亲吗?算了吧,别难过了,儿子都这么大了,就该让他早点断奶,不然怎么能长成男子汉呢?我知道,你没喂够,咱们可以再生一个嘛。早点生个小闺女,漂漂亮亮的,多好!”
  顺着他的思路去想,阿音眼前便出现了一个软糯可爱的小女娃,不像儿子这般粗壮,绵绵柔柔的,特别讨人喜欢。
  “好,不喂就不喂,也该让他学着吃正经饭了。”阿音抬手搂住明皓的脖子,娇声说道:“夫君,我想要个女儿,你给我一个呗!”
  这些日子去南夏平叛,夫妻俩都紧紧的绷着一根弦,根本就没有时间谈情说爱,更别说是敦伦缠绵。
  此刻,爱妻主动邀宠,明皓心里美滋滋的,马上腾起了一团烈焰,就势往下一压。就把这些日子积攒的热情,全都给了她。
  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夫妻俩再也没有什么忧心事,都想早点生个小闺女,夜夜欢爱到月色阑珊,骨软筋麻。
  邵相的案子逐渐尘埃落定,在他家中不仅搜出了万贯家财,还有很多宫中御用之物。虽然邵相解释说,这是前朝皇帝所赐,可是墙倒众人推的时候,他再想重新站起来,已然是不可能了。最终,以谋反罪论处,株连九族。
  江瀚的确没有忘记明磊,特意把他抓了去。不过他并非邵氏族人,不在诛九族之列。最终,给他判了流放二十年。
  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当他再回乡的时候,就四十多岁了。大好的青春年华,因一念之差,葬送在边关贫瘠之地。
  好在,那章太医并没有因此瞧不起明玉,他们的婚礼如期举行。婚后不久,明玉就有了身孕,十月怀胎之后生下一个大胖儿子,她在章家的地位,得以巩固。
  明皓夫妻一直盼着怀上第二胎,可是不管他们多么努力,天道似乎不酬勤了。两年之后,却还没怀上,阿音索性不再惦记这事儿。儿子四岁了,明年就到了开蒙的年纪,既然家里没有别的孩子,就一门心思的教儿子读书识字,这样才能给皇太孙做一个合格的伴读。
  春日迟迟,暖阳微风,熏得美人如醉。
  林婉音躺在后花园的躺椅上,正在闭着眼睛听儿子背《三字经》。
  “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明大义背着小手,摇头晃脑的在那里大声背诵着。却忽然瞥见躺椅上,母亲手上的戒尺掉到了地上,看样子是真的睡熟了。
  小家伙抬手捂嘴坏笑,朝旁边的丫鬟婆子们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一扯笔直站着的根娃,两个孩子撒腿就跑。
  最近几日,娘亲特别爱睡觉。睡着以后,没一个时辰醒不过来,只要丫鬟婆子们不告状,他们就可以放心的去玩一会儿了。
  刚刚被叫到娘亲这里来背书的时候,两个孩子正在荷塘边挖蚯蚓呢,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蚯蚓窝,还没等挖出来,就被拎过来背书了。他一边背一边惦记着自己那些蚯蚓,是不是趁这个时候,已经跑到别的地方建了一个新窝了?
  “哎呦!”闷头狂奔的明大义忽然一头撞在别人身上,正要转头接着跑,却忽然发现那人脚上穿的鞋子并不是家里下人穿的样式,而是爹的官靴。
  “爹,你回来啦!”明大义亮晶晶的双眸看向自己最崇拜的父亲。
  明皓大手一伸,就把儿子举了起来:“跑这么快,是不是又干什么坏事了,你娘又拿着戒尺追你了吧?”
  被爹爹举过头顶,明大义手舞足蹈的在空中飞了一圈,才欢笑着说道:“没有,我娘在后花园睡着了,我正要去荷塘边挖蚯蚓呢。”
  明皓眉头一皱,隐隐有些担心:“你娘这几天是不是特别爱睡觉?”
  “嗯,还特别爱晒太阳,一晒太阳就睡觉。”明大义小大人一般认真的点头答道。
  “那你给娘亲盖被子了没?”明皓抱着儿子朝后花园走。
  虎头虎脑的小家伙垂下眼皮,挠了挠头,闷声说:“没有。”
  “下次看到娘亲睡觉,一定要帮她盖被子,咱们俩是家里的男子汉,要像照顾你的公主兔一样照顾你娘,知道了吗?”
  “知道了!”
  “好,乖儿子这么懂事,一会儿爹爹教你练箭。”
  “好啊好啊,”明大义笑得直拍小手:“我最喜欢练箭了,我要射荷塘里的花鸭子。”
  阿音已经教过他几次,荷塘里面的叫鸳鸯,可是鸳鸯两个字太拗口,明大义不喜欢说,就喜欢跟它们叫花鸭子。
  ☆、第94章 第 94 章
  一进后花园的门, 明皓就给儿子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让他不要吵醒阿音,义哥儿也十分乖巧地学着爹爹的模样,比了一个相同的手势, 还捂着小嘴偷偷的乐。
  远远的就瞧见凉亭边的兰花丛中,放着一个宽大的躺椅,阿音怕晒黑,特意挑了一个好位置,肩膀以上都在凉亭的阴影之中,肩膀以下沐浴在暖暖的阳光里。
  明皓走到近前, 轻轻放下儿子,脱下外袍给她盖在身上,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
  抱着毯子回来的小丫鬟在一旁停住脚步,国公爷已经把外袍给公主盖上,这个毯子似乎是没用了吧。
  明大义却记牢了爹爹的话, 娘亲睡觉的时候要给她盖上被子,于是他从小丫鬟手里拿过柔软的毛毯,跑过去给娘亲盖在身上。
  小家伙学着爹爹的模样, 很小心的帮娘亲盖好毯子,本来一切顺顺利利的,可是毯子盖到腰上的时候,忽然发现娘亲胳膊上落了一只蝴蝶。
  明大义双眸一亮, 下意识地一把抓了过去, 蝴蝶没抓到, 却把娘亲抓醒了。
  “儿子,咱们做男人的,不能为了个鸟呀蝶呀,就做伤害娘亲的事儿,知不知道?”明皓板着一张老学究的脸,循循善诱的教导儿子。
  办了坏事的明大义见娘亲缓缓睁开了眼,便偷偷扫了一眼地上的戒尺,重重地点了点头:“我错了,不该打扰娘亲睡觉。”
  从小家伙懊恼的表情上完全可以看出,这句话绝对是真心的,好不容易等到娘亲睡了,可以跑出去偷偷玩一会儿,他是真的不想吵醒她。
  阿音缓缓抬起眼帘,却还是懒得动,瞧一眼高大魁梧的丈夫,懒洋洋说道:“你回来了!”
  “嗯,到屋里去睡吧,天气虽是暖和了,可还是有些风的。今天就别让大义背书了,我教他练箭。”明皓弯下高大的身子,抱起自己的女人,安安稳稳地往回走。
  被那么多丫鬟婆子瞧着,阿音稍微有点儿不好意思。可是满身困倦,她又不想自己走路,就在他怀里扭了扭身子,哼哼唧唧了两声,最终还是把头偎在他肩上,默许了被他抱着回房的姿势。
  “阿音,这几日你是不是身体不太舒服?叫太医过来瞧瞧吧。”明皓有些担心。
  “不用了,春困罢了,哪有什么病啊,你不要骗我喝苦汤药。”
  明皓被她逗得扑哧一乐:“谁骗你喝苦汤药了?瞧你说的,好像你喝了那苦汤药,我能沾多大便宜似的。阿音,还是瞧瞧吧,瞧瞧我心里就踏实了。若是真没什么毛病,你便是天天睡,白天睡了晚上睡也没关系。”
  阿音偎在他肩上没有说话,被他抱回屋里,很快又睡着了。明皓拉着儿子的小手,带他去了练武场。却也没忘吩咐下人拿着自己的名帖去太医院,请章太医来。
  章越泽到达护国公府的时候,明大义正拉开小小的弓弦,瞄准靶子,准备发射。被他说话的声音吸引了目光,小家伙转过身去,刚好一箭射在了章太医鞋尖前面。
  “哎呀,我说明大义呀,你们家就是这么欢迎客人的吗?”章越泽一瞧这个虎头虎脑的胖小子就想笑,自家儿子也一岁多了,走路已经很稳了,也会叫爹娘,只是还不能像明大义这样拉弓射箭。
  明大义迈开小腿儿飞快地跑过去,捡起地上的箭杆,忽闪着无辜的大眼睛,跟章越泽解释:“叔叔,我的箭没有尖儿,射不到你的,没有箭尖儿。”
  章越泽瞧了瞧那特制的小箭,点头笑道:“哦,叔叔明白了,你爹真抠门儿,连箭尖儿都不给你弄上。”
  明大义最崇拜的人就是爹爹,如今被人说抠门儿,他可不乐意:“才不是呢,我娘说,爹爹最大度了。”
  章越泽哈哈大笑:“对呀,在你娘眼里,你爹什么都好,你就不行了。你娘是不是只喜欢你爹,不喜欢你呀?”
  明皓大步上前,一把将章太医揪了过来:“离开军中几年,也不知你这箭术荒废了没,来来,咱们比比箭。”
  “呸!我才不跟你比呢,你想让我给你当陪衬,让你儿子更仰慕你,对吧?老子不陪你玩儿,要比咱们就比医术。”章越泽才不傻呢,比箭,江瀚都赢不了,别说自己了。
  “不敢比就老实点,少在这挑拨离间。走,去给我家阿音好好诊脉,这几日,她总是没精神,还特别嗜睡,瞧着病病歪歪的,又看不出来到底是哪儿的毛病。”明皓扔了手上的兵器,用搭在架子上的湿棉巾擦擦手,带着章太医朝客厅走。
  章越泽边走边笑:“是不是你着急想要个小闺女,把人家折腾的一点精神都没有,反倒来难为我们这些大夫。”
  明皓笑骂道:“滚一边儿去,老子是疼媳妇儿,又不是折磨媳妇,怎么可能不管不顾地折腾?老子都是极力控制着呢,快去诊脉,少找借口,诊不出来,就是你医术差。”
  二人笑骂着进了厅堂,明皓让丫鬟去把阿音请出来。
  林婉音饱饱的睡了一觉,出来的时候面色红润,双眸精亮。
  章越泽一看她这面相,就觉得明皓又小题大做了,这红光满面的模样,怎么可能有病?
  既然来了,终究是要号脉的,章越泽把两根手指搭在阿音手腕上,
  明皓紧张的关注着章太医的表情,就见他一会儿皱眉一会儿抿嘴,看向自己的眼神颇有愤恨之意,便终于忍不住了,着急的问道:“怎样?我家娘子没事吧?”
  章太医号准了脉,收回手来,煞有介事的说道:“怎么能没事儿呢?事儿大了,而且都是由你造成的。嫂子啊,说实话,你可能快要失宠了。”
  林婉音纳闷儿的眨了眨眼,没等她开口,一旁的明皓就急了:“你小子胡说啥呢?自打你家有了儿子,越发的不如从前懂事儿了,回头非让我外甥好好治治你不可。你快说,我家娘子到底怎么了?”
  章太医端起茶盅,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咂舌品品滋味儿,摇头晃脑的说道:“人人都说护国公把公主捧在手心里,我看未必如此,那是因为你家没有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子出现,一旦有了,你绝对喜新厌旧……”
  “你给我滚,少在老子面前胡说。你这医术到底还行不行了,能不能瞧病?不能瞧病赶紧给老子滚,换个能看病的人来。”不等他把话说完,明皓已经憋不住了,蹭的一下从椅子上蹿起来,铁腕一伸,抓住了章越泽的胳膊。
  章越泽疼得倒吸一口凉气:“放手放手,胳膊要断了……你这没良心的,我说的都是实话,嫂子这脉象,分明是怀上了一个又漂亮又温柔的小闺女,你以后还不得喜新厌旧?”
  明皓呆愣愣的地松了手,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反倒是阿音激动地站了起来:“你的意思是,有喜啦?”
  章越泽可以厚着脸皮跟明皓开玩笑,却不好意思跟公主太过分,欠身行礼,笑呵呵的说道:“恭喜公主,而且如你们所愿,这回呀,应该是个小闺女。以前我对妇科这一块不太精通,自打我家明玉怀孕之后,我每日给她号脉。如今,已经可以通过脉象来判断孩子是男是女,不敢说十成准,大概有七八成的把握吧。”
  明皓这才反应过来,张开双臂,激动的就想马上抱媳妇儿,忽然又想起她肚子里怀了一个小宝贝,走到近前却没敢抱,讪讪地搓了搓手,嘿嘿直笑:“哎呀!哎呀呀!咱们家终于要有个小闺女了,我盼了这么久,都不敢想了。没想到这不想以后,反而有了,这真是太让人惊喜了。”
  “是啊,”阿音也高兴的不得了:“我以前也一直左盼右盼的没盼来,现在不惦记这事儿了,反而就有了。”
  章越泽在一旁哈哈大笑:“明皓,我说你说的没错吧?这都是你干的好事,以后,你家明大义都得往后排了,你肯定喜新厌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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