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审美疲劳

  人们常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要我说,婚姻至少收容了爱情,不至于让它无家可归,成为孤魂野鬼。其实,婚姻埋葬的又何止“爱情”这一样东西?
  沈安若对最近的生活有点审美疲劳,每天准时醒来,吃过早餐,乘车上路,上楼开电脑,工作一天,关电脑下楼,然后又是乘车,吃饭……日子过得疲疲软软,连听重金属音乐的时候都想打哈欠。多半是春天到了,犯春困。
  她正在厨房里做鱼丸汤,工序有点麻烦。本来他们吃饭一向简单,但只因程少臣早晨随口说了句突然想念鱼丸汤的味道,她就从下班一直忙到现在。她一边做饭,一边在心里鄙视了自己十遍不止,这完全就是讨好献媚,脑子犯抽的节奏啊。结果即将大功告成之时,程少臣来了电话,“晚上有事,不回家吃了。”
  “怎么不早说,饭都做好了。”
  “反正你自己也要吃饭。早跟你说,你又要胡乱应付。”
  “多谢你这么关心我。”安若没给他好气,啪地挂了电话。明明是忘记了打招呼,还这样振振有词,不过是认准了她的口才比不过他。
  程少臣说得对,他不在家吃饭的时候,她通常随便应付,一碗泡面或者一份面包沙拉,晚餐就胡乱打发掉。不过她仍是很气恼,赌气吃掉了大半的鱼丸,又做了香蕉奶昔喝了两大杯,把胃塞得满满的,大脑渐渐地重新快乐起来。至于程少臣是谁,想了半天才记起。
  第二天起床时安若朝书房望一眼,见程少臣仍在沉沉睡着,于是自己收拾妥当去上班。他们的房间平时一般不关门。她昨夜睡下时是凌晨两点,那时他还没回家。
  花天酒地,堕落得够可以。安若在心里不屑地默念,将书房门替他带上。结果人已经进了电梯,又觉得不安心,重新出来替他把门锁了,连上两道锁。
  审美疲劳的日子里,连做爱也变得很敷衍,如同例行公事。不只她,还有他。
  老版电影《乞力马扎罗的雪》的结尾究竟如何呢?与海明威的原著一样不?明天记得重看一遍。安若躺在某人的身下分神地想,由着他自己去意兴阑珊地玩。啊,糟糕,明早有临时会议,竟然忘记通知赵副总,等眼下这件事情结束了千万记得在手机上设个提醒。突然胸口吃痛,被他重重地咬了一口,莫非走神走得太离谱被发现……啊,真是疼,这个浑蛋。安若反手搂住他,指甲用力地抓了他的背,能抓出几道痕最好,要疼,但不要有伤,这力道该怎么掌握才刚刚好?可惜她没留长指甲。然而接下来再由不得她去思考,因为被挑衅的人不再对她客气。
  “关灯,把灯关掉。”她微弱地请求。
  “你不是怕黑?”纠缠中男女的声音听起来总是暧昧而破碎。
  “请关掉。”安若伸出胳膊挡住眼睛。灯光何时变得这么亮,闭着眼睛都觉得刺眼。
  要求始终未被获准。程少臣拉开她的手臂,用自己的一只手盖住她眼睛,很用力,她怎样扭头也挣脱不开。他的唇亦用力压下来,同时还有他的身体。他的动作突然坚决而激烈,她完全挣脱不了,最后只能任他肆意掠夺。
  下回绝对不可以再明目张胆地挑战他的权威与尊严了,真是惨痛的教训。安若在睡意来临前虚弱而愤恨地想。
  难得程少臣也起得早。安若在衣物间里找衣服时,从镜子中看见一向在本时间段睡得最香的人竟然裸着上身光着脚踱进来了。
  她不声不响地换好衣服,瞥见程少臣比她更快地穿戴整齐,一副衣冠楚楚的人模狗样,正在找领带,见她转身要走,仿佛随口一说,语气却是肯定式:“晚上到姑姑家吃饭。”
  “晚上公司有事,你自己去吧。”
  “放心,你不会见到江浩洋。”这句话成功地留住了一只脚已经迈出更衣间的沈安若。
  “敏之回法国了。至于你的那位江学长……首先,他跟敏之的关系其实没那么近,朋友而已;其次,他又调职了,你在姑姑家见到他的可能性极小。”
  “他不是才调了职吗?怎么又要调?”
  “本市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当然要熟悉各处的情况。××局副局长,不出意外的话,三两周内就会任命吧。”
  ××局,正是她的工作要接触频繁的上级部门,程少臣恰好很清楚。他今天早晨就是要存心让她不痛快,此刻想必在心里暗爽。
  安若不说话,白了程少臣一眼准备再度退场。她又岂会顺了他的心愿?“沈安若,你干吗用这种眼神看我?”程少臣每次做出天真无辜的表情,都是他最欠扁的时候,“学长仕途一帆风顺,你应该与有荣焉。”
  “江浩洋就算当了市长又与我何干?总比不上可以一起踏雪寻梅的老同学来得更切实际。你说对不对呢,程先生?”
  她本打算看他脸色微变的样子,岂料程少臣笑得天真又烂漫,“我的天,都过了一个月了,你现在才提这件事。请问你这是在吃醋吗,程夫人?”
  “鬼才吃你的醋。”沈安若真的想翻脸了。
  程少臣犹自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还朝她扬着手里的两条领带,“帮忙参考一下,哪一条比较适合去见重要客户?一个比我妈年轻又比你老的女人。”
  “程先生就算系一根麻绳也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你一定要有这样的自信。”安若冷静地回答,冷静地退场,听到身后程少臣笑不可抑。
  “沈安若,我猜你现在正在想,最好能用一根麻绳快点勒死我。”
  沈安若几日后便见到了江浩洋,正应了那句俗话:人最怕被念叨。那时她正奔波于一个项目审批,一向待她友善的某科长直接带她去见新任主管上司,“你若有疑问可以直接问江副局长,只要他说可以就没问题了。”
  此刻,沈安若与江浩洋面对面,隔着一张办公桌,不过一米的距离。
  “师兄,先恭喜您。”也许是事先被程少臣激了一下的缘故,竟然不怎么别扭了,仿佛只是见一个有些敬畏但还算亲切的老友。一个多月前,在程少臣的姑姑家,她还觉得如坐针毡。又或者如今情势不同,少了看戏的观众,她又准备充分,于是便坦然。时间匆匆流逝,很多东西都会随之改变。
  “安若,直到今天我们还这么有缘。”江浩洋的脸上几乎看不出微笑的弧度,但沈安若知道他在笑,仿佛在跟她讲一个笑话。
  “是啊,怎么会这么巧?”她也淡淡地笑。
  他起身替她倒水,白开水,冷热水混合,温度刚刚好。她从没对别人说她喝热水与冷水皆牙痛,喝浓茶则胃痛,但是他知道。
  有些事情靠得太近时看不到,拉开距离才渐渐能看清。
  周末上午,沈安若穿了一身休闲装准备出门去,一向对她的行踪不怎么关注的程少臣突然问:“你要跟朋友去爬山吗?”
  “我找了驾校的老师陪我练车。”
  “你总算改变主意要开车了?”
  “公司车改,取消班车与公务用车。”
  “跟教练说今天的行程取消,我陪你练。”
  “程先生您日理万机,我用不起。”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今天有点无聊。”
  沈安若就知道,他是特意来看她的笑话的。
  “奇怪,你的驾照到底怎么拿到的?”程少臣问。
  “色诱考官,不行吗?”
  “就凭你这姿色……喂,减速!”
  他们把车一直开到附近的乡村。草木已返青,冒出幼嫩淡绿的芽,以沈安若的开车水准,竟还顾得上分神欣赏,她挺佩服她自己的。
  中午他们吃过农家饭又返程,他专门指挥她走那些很窄又时有行人冒出的小路,吓出她一身又一身的冷汗,后来几乎把车擦到墙上去。
  “你的车多少钱?若是稍有个摩擦,练车成本也太高了。”
  “没关系,撞坏了再换一辆。”
  “你怎么整天换车?”
  “总开一辆会审美疲劳呀。”
  “水性杨花。”
  “这帽子扣得也太大了。你不也是有些衣服才穿一次就再也不穿,有些衣服买了后就从没穿过吗?”
  他说得倒是没错,可他什么时候竟在百忙中拨冗关心这么微足不道的小事了,真是诡异。
  后来又去车行了。本来家里还有一辆车,但程少臣觉得应该换新的。车行里两人的意见就没有一致的时候。
  “程少臣,开车的人是我好不好,不要把你的高品位强加过来。你见过几个朝九晚五的打工族开着这种车到处招摇的?”
  付账时也闹分歧。
  “我自己可以付,公司有补贴。”
  “公司给你支付百分之百吗?”
  “反正不用你。”
  “沈安若,我真是搞不明白,你总在这种无聊问题上跟我闹别扭,你觉得很有意思吗?”
  “我又没打算跟别人跑掉,你有必要像哄情妇一样地整天逗我玩吗?你觉得很过瘾呀?”
  程少臣冷笑,“拜托,情妇这行业也需要内外兼修的业务素养好不好,你根本不具备资质。”
  结果仍是她被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温静雅生了个女儿,十分可爱。
  周末安若夫妻两人回去看她们母女俩,静雅抱怨说:“天啊,竟然是愚人节过生日,闹闹长大后会多么埋怨我。”
  婆婆大人萧贤淑太后在一旁更正:“阿愚。宝贝儿的小名叫阿愚。”
  关于这小娃娃的乳名,婆媳两人僵持不下,甚至拉了安若进战局,“安若,你说说哪个名字更好?”
  安若不想得罪任何一方,小心翼翼地说:“听起来都萌萌的很可爱,一个有活力,一个有内涵。”
  女人的战争中,男人们不敢发话,于是那婆媳两人各叫各的。静雅说:“闹闹该喂奶了。”
  婆婆说:“李嫂,请把阿愚的小被子拿出去晒晒。”场面十分搞笑,但每个人都憋着。
  程少卿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欢喜,至少表面平静异常,反而是做爷爷的和做叔叔的十分开心。
  沈安若没想到程少臣那样喜欢小婴儿,抱在手里就不放手,笑得十分孩子气。他比月嫂更有办法让小孩子止住哭,安若不由得坏心地想:这家伙莫非小时候很喜欢洋娃娃,结果因为身为男孩所以没有得逞?
  而安若对婴儿天生没好感,尽管是这样漂亮可爱的小婴儿。保姆把孩子塞进她怀里,她觉得好似抱了一枚定时炸弹,心惊胆战,抱松了怕婴儿掉到地上,抱紧了怕勒得她难受,表情僵便,四肢发抖,后背冒汗。还好半分钟后,程少臣很自然地把孩子从她怀里接了过去。她从未像此刻这样发自内心地感谢他,否则她真担心自己会撑不住而把那个小东西掉到地上。
  稍后她私底下跟程少臣说:“我可能有传说中的‘恐婴症’。”
  程少臣哧哧地笑,“你恐的不只是婴儿,所有小动物你都害怕,连一个月大的小狗都不敢抱。客气点说,你是胆小,不客气地说,你那是没爱心。”
  晚上静雅拉着安若聊天。
  “你看我,没有产前焦躁,顺产,也没有产后抑郁,生孩子这回事可比想象中的容易又顺利多了。你自己不想体验一下吗?少臣喜欢小孩子,他一直很有小孩子缘。”
  “要把一个孩子平安顺利地抚养长大,太艰难了。要他身体健康不摔不碰的,要智商正常学习不比别人差,要不危害社会最好还是社会栋梁……这使命太繁重了。人这一生里,时时处处都会产生误差,稍有偏离最终都要谬之千里。我一想起来都觉得害怕。”
  “你想那么多那么远做什么啊,做人先看眼前最重要。”
  安若从静雅房间出来时经过公公的书房,门没关严,露着一条缝。程少臣又在里面被训话,也是可怜,安若很体谅他不愿回家。
  程兴华说:“不制造产品,专门高额克扣别人的辛苦钱。黑客!”
  “如今制造业的利润率那么低,难为你还做得这么得意,还赌上安凯的前途,拉着一群子人陪你一起玩。我们赚的也是辛苦钱啊,还有‘黑客’的定义不是这个意思,程先生你落伍了。”
  “投机!”
  “那叫投资。”
  安若的印象里,这对父子就从没好好讲过话。
  她在看楼梯转角处的三幅油画,尺寸不大,同一处风景的春夏秋三季,远山近树,意境深幽,偏偏少一幅冬天。非名家之笔,但她很喜欢。
  偏厅里婆婆与陈姨在闲聊,声音隐隐传来。陈姨说:“听说前阵子紫嫣回来了。”
  “少卿知道吗?”
  “不清楚。不过少臣肯定能知道。”
  “初一那天少臣是跟她在一起?”
  “我看差不多。”
  “简直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祸水!”
  “你小声点啊,怎么又扯上老程了?没什么啦,我看少臣跟安若相处得挺好。”
  “嗯。告诉其他人,别在安若面前提这个名字。我看那孩子虽然话不多,但心思敏锐。还有,也别让静雅知道,免得她不痛快,坐月子可不能落下什么病,这是女人一辈子的事。”
  “萧姐,这还用你说吗?”
  沈安若发誓,她真的不是故意要偷听的。她听到第一句时就准备转身上楼,但当时偏偏她的丝巾滑落,质地太轻,直接飘到楼梯最后一层台阶处,她只好去捡,不免又多听了几句,但她已经尽量用最快的速度上楼了。
  原来初一那天并不是她的神经过于敏感。那天晚上重看的那部电影——《龙凤配》,一切都巧合得仿佛冥冥之中天注定。
  安若上了大半的楼梯时听得似有人走出来,不免在心底轻轻叹息一下,为了不将事情弄大只好再转身装作正要下楼的样子。她招谁惹谁了呢?枉做小人。
  “陈姨。”
  “安若,静雅睡了吗?”
  “还没呢。”
  “陪她多聊会儿吧,她这些天总念着你。别看她整天嘻嘻哈哈的,其实孤单着呢。”
  “嗯,静雅有点饿,我帮她去厨房拿点东西。”
  “她想吃什么你就吩咐李嫂去做。正坐月子呢,不能由着她自己的性子乱吃。”
  “知道了。”
  “这个李嫂相当不错的,专业又细心。萧姐说了,等你生娃时,也要叫她去照顾你。”
  “好,好啊。”这次安若答得稍结巴。
  程少臣借着陪安若练车之名,往返都让她开车。安若不觉得这是他的热心,只猜他想偷懒。以前单程要两个半小时的路,换作她开就是三个多小时车程。快到城市交界处时,高速路上的车开始多起来。
  程少臣险险地把着她的方向盘替她调整方向,“你真的很没有开车天分啊。七歪八扭成这个样子,该加速时不加,该减速时不减。”
  “我自己开车时比这好多了。都是因为你总在旁边捣乱,说话分散我的注意力。从现在起别跟我说话了。”
  程少臣如她所愿,结果车里太过安静了,令人昏昏欲睡。为了提神,安若开了音乐,放的喜多郎的《古事记》,一遍结束又重播,程少臣忍不住出声了:“换一张。你是该吃药了,连听的音乐都这么别扭。”
  “这音乐哪里别扭了?你就喜欢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你不喜欢的就觉得别人也不该喜欢。”
  “旋律似乎平静,但编曲很狂躁,节奏很压抑。春天容易上火,我建议你还是多听听巴赫吧。”
  “谢啦,我更喜欢贝多芬。都跟你说了我开车时别跟我说话,分神。”
  话题又卡住了,但是安若尊重了一下他的意愿换了张碟,花儿乐队的《花季王朝》,嘻唰唰嘻唰唰,吵死他好了。
  等进了城市的主干道,天色已晚,路灯一盏盏亮起来。道路越发拥挤,安若开了几小时车也累了,他们俩交换了位置。
  “看来你的确恐婴,都吓成那个样子了。”经过一处贴着大幅宝宝广告的店面时,程少臣说。
  “我也没想到你竟然有恋婴癖。”
  程少臣忽略她的用词,“哎,那么小的小孩子,跟玩具似的,抱在手里那么软,”他抬一只手比画了一下,“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常常抱流浪猫回家,然后被我妈训。”
  “小动物都喜欢?那你喜欢老鼠和壁虎吗?”
  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片刻后又说:“咱们养一只狗吧。”
  “你想干吗?”
  “迷你狗,长不大的那一种,你逛街的时候可以塞进包里,我回家晚时它还可以跟你做个伴,顺便培养一下你对小动物的爱心。如何?”
  “程少臣,你觉得养狗会比养我更有成就感吗?”
  “……沈安若,赶紧抽空去趟医院。你说得对,你的更年期确实提前了。”
  沈安若这阵子几乎要将行政中心当作第二办公室了,结果总能遇上熟人,开会时有一面之缘的A公司甲某,一起吃过一顿饭的B公司乙某,同事的家属C公司的丙某,这世界小的时候就如一座村落。可是,在这种地方遇上秦紫嫣却始料未及,就算云楼市不是超大城市但也不算太小,而且她的家乡不是也在邻市吗?在这里,人人行色匆匆情绪抓狂,烟火气息沉重,完全与她的仙子气质格格不入。
  安若见到她时,外面正下着雨,秦美女与一群世俗男女一起被雨困住,站在宽阔的廊檐下。安若冒着雨去停车场取车,然后把车开到她身前,滑下车窗,“秦小姐准备去哪儿?我送你一程吧。”
  秦紫嫣也一眼认出了她,微微一笑,楚楚动人,“你是安若,沈安若,我没记错名字吧?你叫我紫嫣就好。”
  她上了车,将文件纸袋小心抱在怀里,袋子已经有一点点湿,“我没有想到在国内办一份登记这样的麻烦。”
  “其实你可以请代理机构来做。”
  “嗯,对啊。我一位朋友说凭我的丢三落四,肯定要折腾至少两星期才办得出来,我不信,非得自己来试试,早知道真是这样,就不赌这一口气了。”
  “你朋友是为了你好。”
  “嗯,应该是吧。”
  秦紫嫣要去的地方与她公司顺路。没有程少臣在旁边指手画脚,其实她的车技还凑合。秦紫嫣偶尔跟她说一两句话,她的声音很动听。人长得固然美,但并不冷淡,周身有一种柔和的气质。沈安若对她讨厌不起来。
  “我几乎忘了自己也考过驾照,倒桩还有上路都是考了两回才通过的,还是教练可怜我天分不够但练得努力,决定放我一马,路考时给我安排了最简单的路段。”当安若急刹车躲过一辆违章车时,秦紫嫣说,“所以为了别人的安全,我还是不要开车比较好。我有位朋友说,我完全没有开车的天分。”
  “国外考驾照比较难。”
  “在国内考的。”
  “你不是刚从国外回来?”
  “嗯,德国,在那边住了几年,有时候也在法国,不过也常常回来。”
  交通电台正在播一支曲子,Somewhere in Time,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同名电影的主旋律,国内常译作《时光倒流七十年》。秦紫嫣听得入神,直到曲子结束,才轻轻叹一口气说:“我讨厌这部电影,但偏偏喜欢这支曲子,每次都听到想要落泪。”
  “这部电影怎么了?”
  “那名女子太无望,只能等待,等了一辈子。我不喜欢。”
  那日沈安若同事聚会,都是同年进入正洋的应届毕业生,一起参加过漫长的入职培训,年龄相仿,经历相似,又多年没有这样齐聚过了,一时大家都感慨万千。其实几年来,他们这批人早已离开了大半,当年的新鲜菜鸟们,如今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话题说着说着难免就转到了柴米油盐上。林某男抱怨自儿子出生后他在家中的地位便一落千丈,蒋某女哀叹与婆婆相处得纠纠结结郁闷至极,孙某女大骂老公与初恋情人藕断丝连,新婚的高某男则每过半小时就准时接到老婆的查岗电话……也讲别人的八卦,公司内的某某某与老婆相恋十年才结婚,结果老婆一怀孕就搞外遇,孩子生下来就离婚了,感情这东西简直比电视广告更不可靠,还有公司内的某某某马上要结婚了结果发现老婆与前男友私混,于是婚也没结成……沈安若安静地听,心里默念:上帝啊,这男人们认真八起卦来真是比女人更胜一筹。终于有人发现她在摸鱼,于是大声说:“你们这些女人都学学安若,从来也不见人家抱怨过老公或者拿着婆婆说三道四。”目光齐刷刷射过来,安若在心里怨念了一句,脸上挂着无辜无害的笑,“喝酒喝酒。”恰逢周末,吃饱喝足又去KTV,闹腾到很晚,回家已经凌晨一点。
  门只上了一道锁,进门后屋里却是黑的,想来是程少臣早晨离家时随手一带没落锁。小区治安很好,倒也无妨。
  安若习惯于走到哪里都随手开灯,可进了客厅,灯却先她一步亮了,原来程少臣竟比她更早回家,正倚在沙发上懒懒散散地抽着烟,腿交叉搭在矮几上。他把灯光遥控器扔到一边,继续保持着先前在黑暗里的姿势。
  她看他一眼,绕过他,把窗子都打开。她一向讨厌烟的味道。
  “去哪儿了?”程少臣漫不经心地问。
  “同事聚会。”
  “玩得很开心吗?连我的电话都不接。”
  “手机没电了。”发现手机没电时她也没着急,因为他极少给她打电话,而且他已经连续两周都是在她入睡后才回家,周五的晚上应该会更晚,因为他周六通常是中午才起床。不过,至少他每天无论多晚都回家,从未夜不归宿,所以安若也就从未对此发表过什么不满意见。
  “我觉得累,要去睡了。你怎么不去睡觉?”
  她都走到了楼梯转角,却听到背后程少臣不紧不慢地说:“程夫人,以后不要这么晚。”
  这句话的内容还有他那副腔调真是惹恼了她。沈安若回过头,先深吸口气,免得失了风度,然后也学他的腔调说:“程先生,你快天亮才回家的时候,我有说过什么吗?你自己也是连续两个星期都凌晨以后才回家的,怎么就忘了呢?”
  “沈安若,男人跟女人一样吗?而且,我那是工作。”
  “知道了,下回我注意。”安若偃旗息鼓,继续往楼上走。
  “沈安若,过来陪我坐一会儿,我们好像很久没有面对面说过话了。”
  “程总,您今天特意早回家,就是为了跟我开恳谈会啊?”沈安若拒绝服从他的指挥,而是倚着楼梯扶手,与他隔了几米的距离,位置比他高出很多。这个高度令她有些许的优越感。
  “其实我们是很久没见面了对不对,我回家时你已经睡了,等我起床时你又走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姿态。
  “你是不是希望我每天等你到凌晨两点,跪在门口给你送上拖鞋,然后早晨跪在你床前等你醒来时第一时间给你递毛巾擦脸?”
  “虽然没有必要,不过你若真想那么做,我也很欢迎。”
  沈安若口才不如他,只能再度投降,不理他,准备撤离。但程少臣显然今天晚上真的很有谈话的兴致。
  “你最近脾气真大。你有怨气吗?”
  “怎么会?程先生你辛苦工作为了我的舒适生活,我把你当神像一样供奉还来不及呢。”
  “你对神像就这种恶劣的态度啊?”
  “拜托你,我困了,想睡觉。您下回想半夜找人聊天的话,请提前通知我,好让我养足精神。”
  “沈安若,你太别扭,没法跟你沟通。”
  “我又不是今天才别扭。你还是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干吗要娶我好了。”
  “我脑子有病,我就喜欢你这别扭劲,我就喜欢看你不待见我的样子。”程少臣又点上一支烟,淡淡地瞥着她,用一副事不关己的调调,悠悠地说。
  周末,沈安若往旅行箱里装衣服,听到门被敲了敲。门明明没有关,抬头时,见程少臣倚着门框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忙碌,“怎么,你打算离家出走?”
  “我出差,明天下午出发。”
  “怎么不早说?”
  “比起你总是登机前才打电话通知我,我这够早的了,至少比你提前了二十四小时。”
  “去哪儿?出差多久?”
  “云南。大概一星期。”她看程少臣的脸色很平静,于是又补充,“但我又请了一周的带薪假,打算在那边多待些日子。”
  “我本打算……算了,等你回来再说吧。”程少臣兴致缺乏地准备转身离开,“祝你玩得愉快。要我赞助旅行费吗?”
  安若刚要张口,他已抬手制止,“知道了知道了,我什么都没说。”
  安若发现和程少臣距离远一些反而能好好说话了。程少臣很反常地每晚打电话给她,时间都很早,按说这个时间他一般会在外面吃饭。话不太多,通常是沈安若做日程汇报。
  “今天上了一整天的课,那个讲师说话带乡音,听得好累。
  “今天的讲师非常帅,声音也好听,播音员级别的。
  “今天去××集团参观,走了一整天。早知道要走那么多路,我就不穿高跟鞋了……四分跟也是高跟鞋呀。”
  会议结束后,安若到大理和西双版纳玩了一圈,最后去了丽江,白天跟着旅行社一日游,晚上住在古城里。传说中神秘的丽江古城,早就成了一座打着民俗幌子的购物城,一幢幢木质的建筑,一串串纸质的灯笼,卖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她一个人在一排排店铺间闲逛,买了大堆没用的物品,银茶壶啊,扎染布啊,非常重,只好去邮局打了包裹寄回家。这绝对是精神空虚的表现,她不免自嘲。
  第九天的时候程少臣在电话里说:“你这么久不回来,我开始有点不适应了。”
  “少来了。你自己总出差在外,不出差时也总是晚回家,现在装什么装。”
  “那不一样,那时候我知道你在家里等我。”
  晚上沈安若照例在古城的各家小商铺间闲逛,累了就找家店点一些特色小吃,时间打发得很快。谁料突来一阵急雨,她连忙躲进一家针织小铺。老板是一名纳西族的摩梭女,黑黑瘦瘦,模样纯朴,用最原始的木质梭子和手工棉线织着一条条披肩。她在店里驻留很久,买了三条披肩。雨仍是不停,安若开始跟摩梭老板聊天,听她讲走婚的民俗,原来与她想象中的极不一样,反而像都市里最时髦的周末婚。老板说:“你们汉人多好,可以与自己的阿黑哥每天在一起。”安若笑而不语,老板又说:“不过距离才能产生美,像我们这样,很长时间才能见一回,很珍惜,所以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厌烦。”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含着大道理。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很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她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一排排小店里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的,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扫地一般地,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雨后的空气微凉,安若穿得单薄,便从袋里子抽出一条刚买的披肩,像包粽子一般缠到身上,瞬间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购物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又觉得这条浅橘色披肩与衣服颜色甚为不搭,虽然天色已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路上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于是从肩上抽走了橙色披肩,换上另一条灰白色的。路人们忙着赶路与逛街,没人顾得上看她。
  手机那端的程少臣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
  “你笑什么?”沈安若被他笑得心里发毛。
  “还是刚才那条更配一些。”
  沈安若仿佛被电流击中一般战栗了一下,急急地回头张望。这正是人流极多的时段,到处都是游人,家家店铺灯火通明,她觉得眼花缭乱,并且有点晕。
  安若定定地站在原地,无数人或行色匆匆或不急不缓地与她擦肩而过,川流不息。最后她终于在前方不远处的那家茶楼下看见了程少臣,他站在茶楼门口那长长的一串串乳白色羊皮灯笼帘前,那些柔和的光线映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令他全身泛着一层光晕,几乎不真实。
  见她终于发现他,程少臣脸上浮出笑容,唇角微扬,酒窝深抿,很柔和,又显得淘气,他这样笑的时候十分好看,他很少笑得这样纯粹。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她仍能看得真切。
  那一瞬间,沈安若的大脑晕眩而恍惚,空白一片,只有一句被流传到滥俗的古老诗词在脑海里忽隐忽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