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节

  现在正是剧情刚开始不久,陆向九将男主攻捡回来还没一周,昨天他去赴了一个局,结果说好的角色被一个新上位的小鲜肉截走,愤懑之下回来喝了个酩酊大醉。
  不过陆向九可不是省油的灯,已经想好了整治那个小鲜肉的办法。
  陆向九已经三十六,不年轻了,尽管男演员的职业生涯要更长更宽,他俊美的容貌也还在,但跟那些二十出头的小鲜肉真的比不了,而且自从四年前获得影帝后,他再没有新的高质量作品问世,好不容易这次看中了一个资深大导演的戏,却被空有脸的小鲜肉凭着人气刷下来,他如何甘心。
  以陆向九睚眦必报的心性,心里的黑水早已翻腾开,他能从一个毫无背景父母双亡的孤儿爬到今天这个地位,心机手段样样不缺,他坑过人,也被人坑过,早已失了所谓的仁善,在这个圈子,人善被人欺,傻白甜式的,除非运气好,能成功的没有几个,能红的,心里都有自己的小九九。
  杜九不是第一次扮演超出他年纪的人,当然,如果算上碎片世界的年纪,他早就是个老妖怪了。
  但这种满怀心机,甚至狡猾阴狠的角色却是第一次。
  这要他怎么在不崩人设的情况下搞定秦九昭?
  一时忍不住头大。
  泡完澡,他披上浴袍捂着胃出了房间,吐了一场,他饿了。
  陆向九的房间在二楼,他不喜欢别人进来他的地盘,所以哪怕他现在很难受,也不会叫人上来。
  杜九消化完他的记忆,大体也知道了这个世界的设定,比他以为的现代要先进,但还没有到达星际时代,科技上跟上个世界末日前差不多,但历史进程上却属于末日后。
  这个世界千年前爆发了末日,这个末日跟他当初去过的末日世界有些相似,出现了各种异族妖兽,人类经过两百年的抗争,将妖兽赶到了荒漠,人类划分为了十三个区,一区相当于末日前的首都,所有有权有势的都聚集在这里,依次递减,十三区自然是最差的贫民区。
  而陆向九就是从贫民区走出来的,从一个贫民区的孤儿走到现在这个地位,他的经历已经可以拍摄一部励志剧了,虽然其中有些手段并不十分光彩。
  他成名后,那些当初对他拒之不及的亲戚跳了出来,纷纷要求他出手资助,甚至还捅到了媒体那里,陆向九自然十分愤怒,但那时的他已经不是小白兔,立刻意识到这是一次机会,和经纪人联手将这件事故意闹大,趁机狠狠卖了一把惨,获得了不少路人的支持,当时事情闹得十分大,甚至连一些法制节目都有报道。
  那些亲戚被人们唾弃,连门都不敢再出,甚至有激进的粉丝各种寄东西发信息威胁。
  陆向九这时才站出来,装模作样表达了自己的大度,给了那些亲戚一小笔钱,又将当时年纪最小的陆小舟留了下来,表示愿意资助他在一区念书,做足了好人,不但吸粉无数,还赢得了路人好感。
  之后伴随着亲戚们越来越惨,他的星路却越来越顺。
  直到近两年,仿佛运气全部败光,吃起了老本。
  或许因为他当初做的太过绝情,又或是因果循环,他当年借助陆小舟刷了名气,最后又因为陆小舟跌下了神坛。
  杜九一边整理着思绪一边下了楼,这座别墅按照现在说法叫复古现代风,难怪他醒来第一眼以为到了他以为的现代。
  因为是复古现代风,所以楼梯保留了“古风”,仍是阶梯式的形状。
  于是杜九站在楼梯上就看到了下面客厅里的两个人。
  一脸青涩单纯的秀气青年自然是他的便宜表弟陆小舟,另一个身材高大宽肩窄腰八块腹肌大长腿的汉子自然是男主攻,即这个世界的秦九昭无疑。
  不要问杜九为什么这么形容他,因为他此刻只穿了一条内裤,陆小舟正拿着衣服耐心哄着要他穿上。
  “怎么回事?”他皱眉道。
  “表哥你醒了。”陆小舟讷讷道,“二傻他不肯穿衣服……我担心万一被人看到误会……”
  是的,没错,不要怀疑,这一次的秦九昭叫二傻,这个名字是陆向九起的,二傻欣然接受,虽然等他恢复记忆后反过来给陆向九记了一笔。
  二傻看到杜九眼睛一亮,朝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然后身手矫健跨过茶几跨过台阶来到他面前,二话不说将他举了起来,然后狠狠在他脸上啃了一口。
  第113章 深藏不露二
  被啃了一脸, 杜九一点也不惊讶, 因为这是陆向九给男主攻要求的, 他给男主攻灌输了错误的思想,比如在家里要光着身体,见到他要先亲亲等等。
  说起来, 在一开始,男主攻是完完全全听他话的,因为他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就是陆向九, 对他有种雏鸟情节。
  但他只是失忆, 不是真傻,该有的智商情商还在, 跟着电视网络以及周围的人学到的越来越多,渐渐觉察出来的不对也越来越多, 何况他本质还是个近乎全能的军人,心里对陆向九有了怀疑和警惕, 后来记忆回来,立刻明白了陆向九的险恶用心,便对他更加厌恶了。
  “真乖。”杜九捏过二傻的下巴在他唇上亲了一下, 示意可以了, 他现在胃不舒服,没心情跟他闹。
  “穿什么衣服,这不挺好的吗。”他看向陆小舟,眼带不耐,“我饿了, 快去给我准备吃的,我胃不舒服。”
  陆小舟拿着衣服看了眼二傻又看了眼杜九,终是放了下来:“我马上就去。”长久以来的习惯让他无法违抗陆向九的话。
  “抱我去沙发上。”杜九拍了拍二傻硬邦邦的古铜色胸肌。
  “哦!”二傻改举为抱,因为他将近两米的身高,抱着不到一米八的杜九像是抱着一个娃娃一样。
  “阿九你不舒服吗?”二傻将杜九放到沙发上,自己在他脚边蹲下来,俊朗的脸上满是关切。
  杜九觉得有点不忍直视,骤然从矜傲高贵的人皇转换成眼前憨傻壮实的糙汉子,这差距,简直……
  一时竟然不知道怎么形容。
  他捂着胃在沙发上躺下来,有气无力的嗯了一声,都吐到快虚脱了,能舒服吗?
  二傻倏地站起身来,穿着一个裤衩就在屋子里奔了起来,穿过客厅,直奔向一楼的盥洗室,然后抱着一个药箱奔回来,献宝似的递给他:“有药,吃药,吃了就舒服了!”
  太傻了。
  杜九心里吐槽一句,看着药箱皱起了眉,虽然现在的科学已经十分发达,药也从片跟胶囊进化到了药剂,但味道还是一如既往的让人厌恶,陆向七向来不喜欢吃药,否则刚才早在自己的屋子里就吃了。
  “真的,吃了就不会疼了!”见他不动,二傻急了,打开药箱往他眼前凑。
  “行了,行了。”杜九揉了揉胃,挑挑拣拣,选了一管治宿醉药剂,好歹比治胃的那种味道要好一些。
  一口气喝光,见效没有那么快,但心理作用,还是觉得头疼减轻了一些。
  二傻见他喝了药放心下来,将药箱抱回去放好,又回来蹲到他面前,眨巴着眼睛:“阿九要摸摸吗?”
  杜九呛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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