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1章 还有谁比我更可怜

  那会天还阴沉沉的,这会太阳又出来了。
  看来老天爷也是个反复无常的神经病,根本不管什么季节。
  老天爷心情一好,气温就迅速回升。
  气温迅速回升后,大街上的美、腿数量,就明显增多了。
  沈岳的手机,又嗡嗡振动了起来。
  看了眼来电显示,沈岳连忙用最快的速度接听,脸上也迅速浮上谄媚的笑容,刚要说什么,手机里就传来彭晓航那傲慢的声音:“在哪儿死呢?”
  这句话出口后,彭晓航才猛地意识到,大兄弟貌似不是以前的大兄弟了。
  他现在可是卿本佳人的大老板,通房丫鬟陈琳的能力和姿色,都能甩她几条街。
  不过话一出口,如同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
  彭晓航唯有心中后悔,只想抽自己一大嘴巴。
  但很快,她这个念头就消失了。
  因为大兄弟回电话的语气,依旧像以往那样,让她无比欢悦:“正坐在天桥底下进餐呢。尊敬的女士,请问您有何吩咐?”
  彭晓航却问:“在哪个天桥底下?”
  天桥底下可没开饭馆的,现在青山城市治理的力度很大,真要有敢在天桥下摆摊的,市民就可以举报,奖金五十块钱。
  虽说彭晓航不是太把三五十块钱当回事,可蚊子再小也是肉,打个电话就能赚到的这种事,她还是不想放过。
  坐在马路边,倚着一棵树的沈岳,盯着一双长腿消失在天桥拐角处,又迅速搜寻下一个目标时,才随口说:“百花公园的北门。”
  “胡说。”
  彭晓航训斥道:“欺负我没去过那边?百花公园北门,哪有什么饭馆。又有谁,敢在那地方摆摊。说,你究竟在哪儿死呢?”
  “尊敬的女士,真亏您还是三流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连‘秀色可餐’这个成语都不知道吗?”
  沈岳振振有词的说到这儿,眼睛蓦然一亮。
  两根白生生的“超级大餐”,正优雅的交替着,向他这边走来。
  圆润,笔直,雪肤水嫩光滑没有一点疤痕,脚踩黑色细高跟小皮鞋,向外散着浓浓的性
  总之,沈岳敢保证,任何男人看到这双腿后,都会忘记其它,只会死死盯着那双腿,心中默念:“过来,过来。”
  就像听到了他的心声,那双秀腿果真踩着细高跟走了过来。
  “停下。”
  仿似西方某位很牛、比的老爷子,说要有光就有光那样,在沈岳暗中下达指令后,那双秀腿停在了他面前。
  触手,可及!
  “我嚓,这么善解人意?”
  沈岳眼睛一亮,缓缓抬头。
  黑色的短裙,深蓝衬衣束着蜂腰,外套鹅黄短款小羽绒。
  再向上看,却是一马平川,能直接看到圆润的下巴。
  还没看到那张脸,沈岳就失去了兴趣,知道她是谁了。
  除了盛世安保的任总,还能有谁拥有如此出色的下半身,却把更傲人的稣*藏起来,让天下男人为之心痛不已呢?
  任总已经用她最傲人的地方,让我岳哥尽享到了帝王般的享受,他当然没必要再露出一副猪哥样,有损他正人君子的尊严。
  和任明明四目相对的瞬间,沈岳的眼神已经无比清澈,满脸都是他乡遇故知的欣喜:“任总,你怎么会来这儿了?”
  “我怎么就不能来这儿?”
  任明明撇撇嘴,刚要说什么,却见沈岳抬手,示意她先别说话。
  正和彭晓航通话呢。
  俩人通话时,沈岳却撇下她和别人聊天,她会相当不高兴的。
  果然,沈岳刚把手机重新放在耳边,彭晓航就在那边不满地问:“这是和谁说话呢?”
  “一个朋友。”
  又看了眼任明明,沈岳抱歉的笑了下,说道:“咋,找我有事?”
  “没事就不能找你了?”
  习惯性的刁蛮了下,彭晓航才说:“那个什么,我就想问问,你和展总究竟是怎么回事。”
  昨天早上,彭晓航夫妻刚到了青山分部、门口,就被展小白给劝回家了。
  回家后,夫妻俩琢磨老半天,也没想出展小白为什么会那样说。
  但他们知道,这件事肯定和沈岳有关。
  本来,昨天回家后,彭晓航就想给沈岳打电话询问的,陈明劝住了她,说什么最好别插手某些事,一切让兄弟办理就好,免得越管越乱。
  彭晓航感觉陈明说的没错,暂时把好奇心给压了下来。
  可好奇这东西对女人来说,那就是猫儿的爪子。
  如果满足不了她们的好奇心,就会让她们浑身不得劲。
  终于,今天正常去单位上班的彭晓航,趁着午休时间,给沈岳打电话询问了。
  沈岳真不想和谁再提起展小白,却不敢敷衍彭晓航,只能苦笑:“我和展小白怎么回事?呵呵,这可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了。话说,您兄弟我现在也正为这个问题头疼呢。”
  他以为,彭晓航听他这样说后,肯定会端出“亲妈”的架子来,逼着他不说出个一二三来,这辈子就别想再见她。
  结果,却是彭晓航在那边沉默片刻,才轻声说:“沈岳,展总是个可怜的好女孩,别伤害她。”
  展总是个可怜的好女孩?
  她哪儿好了?
  又是哪儿可怜了?
  我又何时存心伤害过她了?
  不等沈岳的三连问出口,彭晓航结束了通话。
  这让沈岳很无语,看着手机幽幽叹了口气:“唉,人人都可怜,都需要人好生呵护。为什么,就没人可怜可怜我呢?”
  “你有什么好可怜的?”
  任明明的声音,从沈岳头上传来。
  任总可不是沈宝贝那种不懂礼貌的,人家看到沈岳在和人通话后,马上就避到了旁边,等他放下手机后,才走过来,恰好看到他满脸哀怨的叹气。
  沃草,任大白这话说的,我怎么就不能好可怜了?
  好不容易接受白小妖,就让她看到她那个作死的小后妈骑在我身上,逼得老子远赴青灵县,结果九死一生回到青山,刚要诚心嫁给、不,是迎娶苏南音混吃等死,又遭到她背叛。
  然后,老子心灰意冷下,只想把全部精力都投在为国做贡献的事业上,公司又被某个王八蛋给烧了。
  再然后,老子打电话找露丝求包、养,结果却又发现那是索菲娅在捣鬼。
  哥们这颗脆弱的小心灵,被那娘们给践踏碎了时,又接到白小妖的电话,莫名其妙的让我去死。
  特么的,敢问尘世间,还有谁比我更可怜!
  沈岳心里骂着,翻了个白眼,正要对任明明出言不逊时,却发现她眉梢眼角间凝着淡淡的忧伤
  沈岳怜香惜玉的坏毛病又发作了,爬起来笑着说:“没什么,就是觉得肚子饿。任总,不如你请我吃饭?”
  任明明抬手,看了眼皓腕上的小手表:“这都快一点了,你还没吃午饭?”
  “没呢。”
  “为什么让我请你?你是男人。”
  “我是男人不假,我让你请我,也是因为下一刻要被你当做垃圾桶来用了。算是提前收点利息。”
  沈岳说着,抬手在任明明小脸上拧了下:“看看你这愁眉苦脸的小模样,好像死了老公似的。本老板一看,你就是满腹春、情无处发的哀怨,只能找我。”
  “去,去你的。朗朗乾坤下,动手动脚的干嘛啊?”
  虽说已经几次,用最骄傲的那个啥,给这厮提供高级服务了,俩人关系也早就不再单纯,黑的一塌糊涂了,可在人来人往的公园门口,任明明还是不习惯和他做出这么亲密的动作。
  却又偏偏特享受,在打开他的手后,任总心中瞬间就有了失落感。
  “很滑,很嫩,很香,很像红焖羊肉。”
  沈岳坏坏的笑着,抬手在鼻子下嗅了下:“说到红焖羊肉了,那就去那边的红焖羊肉馆吧。”
  特高胶原蛋白的小脸,被这厮形容成红焖羊肉,任总很生气,抬起黑丝小脚就踢了过去。
  沈岳没躲,反正一点都不疼。
  他只是有些自豪,原本脾气暴躁,性格冲动的任明明,因为和他发生某些不可描述的关系后,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变。
  能够把任明明这种原本的暴力警花,改变成现在的性、感都市丽人,换成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因此而自豪的。
  尤其任总踢了他一脚后,又给了他个风情万种的小白眼,随即乖乖按照他的吩咐,转身袅袅婷婷的走向了几百米外的红焖羊肉馆。
  虽说警服能给女人平添某种魅力,和小套裙、黑丝细高跟的组合相比起来,那就是不能当饭吃的味精。
  女人,还是穿这种衣服养眼啊。
  尤其任明明这种身材超级棒的。
  每走一步,那浑圆的臀,就像随风摆动的垂柳,一波波的成熟风情,不要钱似的向外猛撒。
  幸亏我岳哥是个真君子。
  要是换成风中的阳光那种人,死死瞅着任总背影最多不超过十秒钟,就有可能嗷嗷叫着扑上去
  幸亏任明明峨眉微皱,心事重重的样子,没有察觉出某破人的眼光,好像扫描器那样,在她身上来回的扫。
  要不然,她走路时的动作,肯定会变形。
  可能这家红焖羊肉馆,从来都没任总这个级别的都市丽人光临过,或者说老板今天心情特别好,反正端上来的特色菜,不但色香味俱全,尤其份量十足。
  看着桌子上那堆羊骨,左手托着香腮只喝茶的任明明,想到了一种叫猪的动物。
  不,这厮可能比猪还要能吃。
  可是他却不喝酒。
  好男人,一般都不喝酒的。
  打了个饱嗝,拿起餐巾纸擦了擦嘴,沈岳说:“幸亏我脸皮厚。不然换个人,总是被你这样的超级大美女盯着看,估计能吃到鼻孔里去。”
  任明明笑了下,没说话。
  沈岳也没着急问她怎么了,目光从她的平*上扫过:“今天休班?”
  任明明纤细白皙的右手食指,在桌子上随便画着:“嗯。这些天一直在忙。很累,就想好好休息下。”
  “怪不得穿着如此动人。也幸亏你是母暴龙,不怕坏人纠缠。”
  沈岳开始吹嘘:“不过,你再怎么可怕,不还是乖乖臣服于哥们的石榴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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