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歌手的野望

  “嚯,这么多人?该不会今天香江的人都跑到这来看演唱会来了吧?”下午七点整,马逍遥和谭林相约来到了鸿展体育馆,一见到现场的人山人海,立即被惊到了。
  冬天的夜晚,来的快,大约五点半钟开始,天就暗了下来,现在七点钟,不说伸手不见五指,至少也是人昏眼花。
  这个时候,人类工业文明所铸造的钢铁丛林城市便绽放出璀璨的灯火,将整个黑色的世界给照亮。
  鸿展体育馆,灯火通明,宛若白昼,各色的灯火将周围的地域装扮得流光溢彩,美不胜收。
  马逍遥和谭林这两位香江知名的音乐人却没有注意到这些,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他们是被现场的来人给震惊了。
  虽然已经是七点钟,已经到了进场的时候,但整个体育馆外面,依然是人山人海,无数人在排队等候着。当然,这些人不可能全部都有门票进场,所以很大一部分人只能眼巴巴的等候在外面,或者等候着明星们的到来,或者等候着“偷听”体育馆内的情形。
  “真是疯狂啊!”谭林感叹着说道。
  “不疯狂,能叫追星一族吗?”马逍遥半是苦笑半是自豪的说道,苦笑,是因为现在的年轻一辈注重享乐;自豪,是因为他就是打造这些年轻人们疯狂追逐的明星推手之一。尽管今天的演唱会上,没人是因为他而大红大紫的,但身为同行业的资深人员,他与有荣焉。
  “我是为了歌神来的,这可是他复出后的第一次登台献唱呢,有很重大的意义,不来看真是太可惜了。所以我大老远的从魔都坐飞机过来。”
  “我是香江本地人,我也是为歌神来的。歌神一出马,天下无敌,横扫华语乐坛,一张唱片首周就卖出超过一千万张,简直神人!”
  “歌神复出如果不能横扫华语乐坛。那他还叫歌神吗?”
  有人兴奋的讲述着自己是为了歌神“林学友”而来的,然后口若悬河的讲述着歌神的光辉历史,似乎林学友是他什么亲人似的。
  “屁啦,如果不是有星爷在后面撑着,帮他创作那首绝世好歌曲《吻别》,林学友复出的这张ep能创造首周破千万的奇迹?想都不要想。”
  “就是,没有星爷的话,管他是歌神还是歌帝,只要他敢复出。保证扑街到连他妈都不认识。”
  “说的不错,所以还是星爷最牛逼,星爷才是真正的神人!”
  有人立即不忿了起来,开始数落那几个吹嘘歌神林学友的人,转而吹捧“星爷”赵星驰,很有我是星爷铁杆的风范。
  “你哪里来的?懂不懂什么叫做歌神?知不知道歌神以前有多牛逼?”
  “你管我哪里来的?歌神以前多牛逼有毛用啊,他都隐退这么些年了,早就人气不再了。这一次如果不是星爷扶他一把。他不会扑街?你开什么玩笑!”
  “星爷写过一部《阿q正传》,里面怎么说来着。我曾经也阔气过,哈哈哈……我曾经也阔气过,没错,就是这句。”
  “王八蛋,内地蝗虫滚粗!”
  “滚你妈的粗,我是妈祖岛人!”
  “额……”
  ……
  “好了。吵个毛线啊,谁更牛逼关你们屁事?他们赚到了钱还会分你一点啊?再说了,两个大老爷们的,有啥好看的?我告诉你们这些人吧,我今天来就是来看美女的。听说很多美女明星会登台表演呢。”
  “唐欣雅俏黄蓉、林允儿任盈盈、玉女掌门人俞慧敏、少妇苏妙可、辣妹子尤嘉欣……哎哟喂,想想我就有点小激动呢。”
  ……
  渐渐的,不少人因为争论谁更加牛逼开始吵架,火药味十足;有人在劝解,有人在添油加醋,也有人在无耻的宣称自己是来看美女的,一脸猪哥相,哈喇子之流,要多猥琐就有多猥琐。
  各种各样的言语,各种各样的气息,让鸿展体育馆外面的这片地方变成了一个嘈杂的菜市场似的。
  马逍遥和谭林对视一眼,纷纷苦笑了起来。
  进去的时候,马逍遥突然问道:“你刚才有没有注意到,有人开始叫俞慧敏为玉女掌门人了?”
  谭林怔了一下,然后笑道:“你才注意到啊?我那半大的小子一个礼拜前就开始疯狂迷恋俞慧敏了,还和我振振有词的说俞慧敏漂亮、清纯、善良、聪明、健康等等等等,甚至还反问我说连星爷都说俞慧敏是玉女掌门人,难道还会有错吗?”
  马逍遥顿时愕然。
  “上次因为去晚了没有拿到歌神的签名照,今天无论如何也得拿到。儿子,记住,待会轮到歌神献唱的时候,你就上去献花,然后要歌神给你签名,签在这张唱片上面,记住啊,千万别忘记了……”这时,在两人的身后,来了刘华一家三口,胡芳开始唠唠叨叨的叮嘱儿子刘华说道,手上拿出了一张《吻别》的唱片给他。
  “妈,你都说了八百遍了,你没有口渴,我听得都口渴了。”刘华郁闷的说道,昨天晚上开始,老妈胡芳就开始为签名的事情叮嘱他。
  刘华真的很难理解,不就一个签名嘛,居然值得这样耿耿于怀。
  如果这人是旁人,他理都懒得理;如果是他的后辈,他一定得好好说教说教;但这人是他的亲妈,那就只能无奈的接受了。
  一家之主的刘华夏拿着手机在玩斗地主,他眼不见为净。
  胡芳讪讪一笑,终于不再唠叨这事了,转而拍了拍站在她前面马逍遥,笑呵呵的问道:“这位老哥,你也来看亚记的的跨年演唱会啊?”
  忍不妨被人从后面拍了一下,马逍遥差点被吓出心脏病来,好不容易才安抚下心脏的剧烈跳动,立即就听到胡芳问这话。立即无语:“你妹的,不看亚视的跨年演唱会,我跑这来干什么?吃饱了撑的啊?”
  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
  马逍遥尽管心里不耐,还是表现出了“绅士”的风度,笑着点头回答道:“是啊!大妹子你呢?我刚才听你说想要歌神林学友的签名照。是为了他才来的吧?”
  “嗨,谁让我年轻时候就开始追星,崇拜歌神呢。现在老了,想改也改不了了,几十年的感情寄托,都快成我的心病了。”胡芳摆了摆手,脸上流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
  “年轻时就追星?”
  马逍遥吃了一惊,下意识的朝谭林看去,立即就见到他眨了眨眼睛。还促狭的笑了起来,顿时无语,便对胡芳说道:“这怎么能叫心病呢?这也是好事一件啊,多听听歌,可以陶冶情操,放松心情。”
  “这倒是,我很烦恼的时候就听歌神的歌,很快就能缓解情绪。不过可惜。我嗓子不好,不太会唱。”胡芳笑了笑。然后看了看马逍遥和谭林,见只有他们两个,于是好奇问道:“这是你朋友吗?怎么就你们两个人来,没带家人吗?还是你们和我一样,也是因为歌神才来看演唱会的?”
  “不是,我们两个是搞音乐的。这次来这里是看看,观摩一下。”马逍遥含糊的解释道,也没有认真的作自我介绍,毕竟不太熟。
  “看你们的年纪,应该不是唱歌的。难道你们是专门搞歌曲创作的?”
  胡芳眼睛一亮,立即来了兴趣,这还是她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搞音乐创作的呢,她一边说着,一边拉过儿子刘华,问马逍遥道:“专家,你给看看,我儿子长得这么一表人才,能不能当个歌手?”
  马逍遥顿时哭笑不得。
  “哈哈哈……马逍遥啊马逍遥,你还真不愧是广大中老年妇女之友啊!”谭林笑得肚子都疼了,一张脸也被憋红了,赶紧转过身去背对着他们,他不敢再看下去了,再看下去一定会笑出声来的,那样就太不礼貌了,有失体统。
  “妈……”本来刘华见到胡芳没事和马逍遥侃大山就很郁闷,现在见胡芳居然把火烧到他的头上,这份郁闷别提了,尴尬得要死,快要三十的人了,他依然感觉他的脸犹如火烧,滚烫滚烫的。
  尤其是当马逍遥打量的目光向他看来的时候,刘华恨不得在地上找个地缝钻进去。
  胡芳却横了他一眼,一脸期待的看着马逍遥,希望能从马逍遥嘴里听到“ok”这个回答。说起来,让儿子当歌手,一直都是她的念想,可惜从小到大,刘华就被人说成五音不全,完全不是唱歌的料子。
  马逍遥最怕这种眼神了,刚要拒绝的话也不忍心说出口了,于是开始打量刘华。实话实说,刘华的相貌还是不错的,仪表堂堂,但怀就坏在鼻子上,居然是一副鹰钩鼻,这可是标准的奸相啊。
  再一听刘华的声音,粗糙,像是两块石头摩擦出来的声音。
  马逍遥顿时就皱起了眉头,在胡芳失望的眼神中摇头回答道:“他的声音太粗糙了,外形也差点。”
  听着这话,胡芳咕哝了几声,不知道再说些什么。
  刘华却是没有不高兴,因为这种话他听得多了,他只是苦笑一声,然后便说道:“老先生别介意,我妈就这样,一直希望我当一个歌手。但我自己的情况,我自己知道,所以……没关系的。”
  马逍遥善意的笑了笑,原本因为鹰钩鼻的长相而有些芥蒂的印象立即起了变化,莫名对这小伙子生出了一丝好感。
  “门票……”
  一边说着的时候,一行人渐渐的走到了入口处,现场工作人员立即让他们拿门票出来检查。
  “对了,小伙子,以你的外形和声音,我这把老骨头是没能耐把你变成歌手了,不过你可以试试去找他。”进去的时候,马逍遥突然热情的拍了拍刘华的肩膀,指着体育馆内一副巨大的人物海报对他说道。
  “赵星驰?”
  刘华顺着他的手指看去,立即就见到了赵星驰的艺术照,双手虚握,中间一个亚视的台标,象征着亚视尽在掌握之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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