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二人世界(上)

  大组织的具体交锋内容,陈旭并不清楚,而且就算知T也没那个资格前去搅合——所以这时候一知半解的,反而是个好事——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又不至于提心吊胆。
  久违的寒假终于到了。
  陈旭跟管奕将高晓节和湛晶都送到火车站,再送她们上了火车,如今学校里面留下的,基本上就没什么人了。而跟陈旭有关系的,更是一个都没有——老规矩,吴元带着碧轩回家了,听说吴元老妈特喜欢这个未来的“准儿媳妇”——不过话说回来,像碧轩这样乖巧的女孩,又有几个婆婆不喜欢呢?
  湛晶的火车时间是上午,高晓节是下午。把高晓节送上车以后,陈旭跟管奕对视一眼,突然两人的脸上都有些发红。
  人都走了?
  也就是说,现在就是孤男寡女,**了?
  难怪高晓节上火车前,脸上露出了一丝玩味的,又带了点酸意的笑容。
  好像一直以来,嗯,应该说,自从去年过年时,陈旭与管奕和高晓节之间产生了一些暧昧以来,好像陈旭还就从来没有跟哪个女孩单独相处的机会。
  嗯,唯一相处的时间,大概就是跟高晓节的那一个晚上,两人同床共枕,也发生了点小暧昧,到了第二天,管奕这个有些吃味的女人就杀回来了。
  接下来就到了开学啦,虽然租了一栋大房子,但问题是这房子也太大了。大家都住在这里,自然也少了两人之间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再往后到迪拜,再回来,像这种单独相处的机会还真的不多。只是,虽然没有单独相处,可几人之间的关系却是越来越暧昧。
  现在,终于等到了一个能够让两个人相处的机会时,反而两人都尴尬了起来。
  “呃。我们现在去哪?”陈旭抓抓头皮:“回家吗?问题是回哪个家?”
  要说陈旭他们在这里地“家”。倒是有两个。一个在学校附近。是租地房子。一个在郊区。买地别墅。
  现在住地别墅是那栋装修好。设备齐全地。要说环境和舒适度来说。比起学校旁边自己租地那栋房子要好太多了。但问题是。那个地方实在是太偏僻。有一次陈旭晚上没烟了。连个烟屁股都找不到。出门地走二十分钟都不可能看到一个活人。没办法。陈旭只好开车去市里。直接搬了一箱回来……基本上接下来一年是不用买烟了。
  之前住在别墅里。还有高晓节来烧菜做饭——提前从超市买很多食材回来。反正有一个很大地冰箱。买一次够吃一个星期地。但现在高晓节走了。陈旭虽然会烧饭但是他比较懒。而管奕嘛……这个女人什么都好。就是那一手厨艺实在是让人看不下去——还记得仲子语养地那条萨摩耶吗?嗯。就是叫皮皮地那条。
  萨摩耶是一种纯白色地中型犬。这种狗成年以后站起来有一个人差不多高。而且皮皮还是条公狗。一身漂亮地白毛。很是高大威猛。天天被仲子语牵出去泡妞。
  要是以为女孩子都喜欢娇小地小动物那就错了。像这种大狗。又听话又懂事。尤其是像传说中地白狐一样一身地白色皮毛。很是能够吸引女孩子地眼球。哪怕有些天生有些怕狗地女孩。看到这样漂亮地大狗也想摸一摸——而且萨摩耶地毛很长。摸着特别舒服——陈旭就一度琢磨着是不是乘着哪天仲子语不注意把皮皮拉出去宰了。肉能做火锅。一身毛皮做件皮衣恐怕不行。但决斗够几副手套了。
  这条狗是深得管奕的喜爱,所以管奕一高兴之下就亲手给它做东西吃……最后的结果是,可怜的萨摩耶被送到兽医院抢救洗胃,从此以后见到管奕就老老实实的趴在地上,大眼睛眨巴眨巴的,动都不敢动——跟英年早肥简直是一对难兄难弟。
  所以按陈旭想,去市里吧,在哪住不是住啊?
  对于住处,陈旭倒是并不怎么挑剔,反正无所谓的事情,有个床,那就是个狗窝,有什么条件倒并不是很追求。再说学校旁边那房子也住了快一年了,也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主要是住在市里的话,做什么都方便,如果在别墅,出来一趟,哪怕是开车,到最近的一个小店也得五分钟呢。
  “不,我们先去超市买年货,然后回别墅。”管奕的话让陈旭的脸立刻变成了苦瓜,在她们女人看来,恐怕都喜欢这种舒适漂亮的大房子更多于房子周围的方便性。
  看着陈旭的表情有些异样,管奕奇怪的道:“怎么了?那房子你不喜欢吗?”
  “没有没有,”陈旭晃晃头,算了,既然管奕喜欢那就去那里住吧,大不
  辛苦点就是……现在的陈旭,真的不想拒绝管奕的任T法,更何况这也仅仅只是小事一件。
  两人说完以后就又沉默了下来,管奕开着车,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但是陈旭却能够看出她心中其实在紧张。
  管奕现在的确很紧张!
  昨天晚上高晓节来找她,就说了一句:“机会我是给你喽,好好把握吧……”
  什么机会?
  自然是跟陈旭单独相处的机会。
  管奕对陈旭的心性,经过了数次的改变。
  之前那场舞会认识了陈旭,紧接着就发生了狂犬病事件。那个时候管奕认为,陈旭是个很值得交往的朋友——因为他待人总是一片真诚,而这种真诚,在她从小长大认识的人当中,屈指可数。
  当然,对于管奕来说,陈旭还是有几分神秘的——他家里怎么搞出攻克世界级疑难杂症的狂犬克星,还有,那神秘的体术。
  一想到两人一起“修炼”那套体术,管奕就一阵脸红。
  陈旭的确是个君子,起码当时他有很多能占便宜的时候他都没下手——当然,那个时候以两人的关系,如果陈旭敢下手的话下场一定会很惨——现在嘛,管奕很幽怨,想让他占他都不占。
  想到这家伙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坏人,还美其名曰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真是个有意思的家伙。
  自己有些喜欢他了。
  反正,之前也就做好了到大学里谈一次恋爱的准备。管他是一场真真正正的爱情还是一场只是为了追求爱情的爱情。管它是轰轰烈烈的还是平平淡淡的……如果不恋爱的话,那大学生活岂不是少了很大的一块?
  这个陈旭,倒的确是个值得恋爱的对象……至于以后,管它呢,以后的事情何必想那么多?
  但是接下来又发生了很多事情……那种心情渐渐的就变了。变得想一直跟他在一起,想着不光是这几年的快乐。
  直到那次米瓦德事件的时候,当时陈旭从车上跳下去,那死亡的一吻,管奕终于发现,自己是真正的爱上了这个男孩,不愿意他受到任何的伤害!甚至管奕当时暗中发誓,如果陈旭当时遭到了什么意外,那么,任何参与到这件事情当中的人,她一个都不会放过!
  她会利用自己家族的力量,不惜一切代价的将这些人,以及他们的亲人、朋友,全部都用最残酷的方式杀死!
  幸好接下来陈旭没事。
  但是她却偏偏遇到了陈旭老妈,而她又很奇怪的,竟然把自己从来没有跟人说过的心里话说了出来。
  在得知那个贵妇就是陈旭老妈的时候,管奕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太丢人了呜!
  只是,那个时候她的想法就变了,不再去想着要跟陈旭确定关系,好好谈一场恋爱,然后玩上一出很狗血的,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爱一个人,不一定非要得到他,但是却一定不能让他受伤。
  但是当听说陈旭拥有《巴别塔翻译家》百分之五的股份时,管奕的心思又活跃了起来。
  之前不能跟陈旭在一起,就是因为他家里有点小钱,但是那些钱还不足以像她提亲——这就是大家族的悲哀。如果说,管奕只是家族当中一个算不上重要的继承人,那陈旭的身家完全是足够了。可她偏偏是一个拥有着富可敌国财富的家族唯一继承人!
  这样的话,陈旭光靠家里的狂犬克星就不足够了。
  可加上翻译家的利润……那说不定是能行的!
  现在全中国都知道,易水寒将会成为新任的中国首富——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易水寒仅占了百分之五的股份,而陈旭所占的,跟易水寒一样!
  也就是说,陈旭迟早会成为中国最富有的人之一——当然,这个富有也仅仅指的是福布斯排行榜,像中国很多隐匿的家族是不会算在当中的。
  但饶是如此,陈旭也拥有了能娶她的资格。
  既然这样的话,管奕的想法就又变了——这不是因为她善变,而是因为她真的爱陈旭爱到骨子里了。
  可是,她也知道,在感情方面,自己并不是陈旭唯一的选择。
  现在她很后悔,如果当初自己在对陈旭有了那么一点点好感的时候就“先下手为强”,帮陈旭这个在感情上优柔寡断的家伙强行确定目标,那么现在她也不用这么痛苦了。
  现在终于等到两人单独相处的日子了,接下来,会发生点什么事情呢……(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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