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1章 乐队

  后面跟过来的几辆摩托车,看到抱在一起的傅念城和言许许,颇为流氓的吹起了口哨,问言诺诺:“这是你姐和她男朋友呀?是不是不想让你跟我们一起走?”
  “诺诺,你们两姐妹长得可真像,要不要带你姐和你未来姐夫,跟我们一起玩呢?”
  “都给我滚!”言诺诺恼怒的低吼。
  众人笑嘻嘻的根本没把她的话听进去。
  言诺诺按响了喇叭,“让开!”
  傅念城拉开了言许许,走到言诺诺的摩托车跟前,说:“你下来。”
  “我不!你以为你是谁?我爸吗?我爸可不会管我的死活!你要是再不滚开,可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言诺诺像只小老虎一样张牙舞爪。
  傅念城一点都不怕她,抓着她的胳膊,长腿一迈,坐在了言许许摩托车后面,搂住了她的腰肢说:“你要走,我跟你一起走。大晚上的一个女孩子,跟几个男生厮混,像什么样子?你真的想跟他们玩,我来保护你。”
  “哎,你怎么说话的?跟我们一起玩,难道不行吗?你以为你谁呀?”
  后面的几个男生骂骂咧咧道。
  傅念城一记冷眼扫过去,顿时止住了声音。
  言诺诺浑身僵硬的像是石头一样。
  这个该死的傅念城,谁准许他搂着她的腰肢了?
  言许许的想把傅念城的手拿开。
  但是她越是推拒,傅念城就楼的越紧。
  言许许望着傅念城和言诺诺,脸色一寸寸的苍白了下去,身体也仿佛坠入了冰窟里,没有一丝丝的温度。
  她从来没看到如此鲜活的傅念城。
  在她跟前,他总是淡如水。
  仿佛阳光下浩瀚的海洋,不管什么丢进去,都无法激起半点涟漪。
  可是,在诺诺跟前,他是那么的肆无忌惮。
  言许许咬住了下唇,眼里噙着泪,忽然转身跑开。
  言诺诺注意到了言许许的举动,恶声恶气的对傅念城说:“你的小女朋友气跑了,难道你不去追她吗?”
  “许许?”
  傅念城这才注意到,言许许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
  他顿了几秒说,“这里是校园,非常的安全,许许一个人走,也没关系的。倒是你,跟我回去!”
  言诺诺没想到,他根本不关心许许的去向。
  心脏仿佛被什么东西,轻轻地撞了一下。
  从出生以来,所有人都在关心许许,唯独他……每次都把她放在第一位。
  这种感觉非常的陌生,但她很喜欢。
  “诺诺,你到底要不要跟我们走?”
  男生不耐烦地询问。
  明明是诺诺把他们约出来的,可磨磨唧唧的人也是她,实在扫兴。
  言诺诺说:“你们先走,我把这个麻烦甩掉了,再去找你们。”
  男生们听言,发动了摩托车,疾驶着离开了学校。
  傅念城松了口气,说:“跟我回去。”
  “你是复读机吗?只会说这一句话?”言诺诺没好气的问。
  “我会说其他的,但是,我怕我说了其他的,你会跟着那群小混混走。”傅念城诚实的说。
  “你才是小混混呢,他们是我乐队的队员。”言诺诺眉眼微微的上挑,透着一股凉薄,“是不是在你眼里,我也是个坏孩子,只会跟着别人鬼混?”
  “不是,你不是坏孩子。我说过了,你在我眼里,是跟许许一样的妹妹。诺诺,我只是不放心他们。既然你们是搞乐队的,带我过去看看吧,也许我能帮得上你们忙呢。”
  “你一个乖乖的学生,懂什么?”言诺诺不屑道。
  “你可别小瞧了我,我从六岁开始,就学习各种乐器了。”傅念城对音乐还是挺自信的。
  言诺诺有点不相信,觉得他在说谎。
  可是,眼下也摆脱不了这个大麻烦了。
  干脆带他过去看看吧。
  下一秒——
  言诺诺发动了车子,向前行驶。
  傅念城感受到风吹拂自己的脸颊,唇角微微的翘起。
  乐队在一个地下室,看起来破破烂烂的却五脏俱全。方才流里流气的几个男生,拿起来乐器也露出了正经的模样。
  傅念城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言诺诺没有搭理他,走到麦克风跟前,调试了下音乐,而后给吉他手一个眼神。
  吉他手开始弹奏。
  言诺诺闭上眼睛,倾听音乐。
  傅念城听到一声清亮的嗓音,忍不住抬眸,看向站在聚光灯中的女孩。
  只见平日里叛逆、倨傲的言诺诺,此刻全身心的投入到音乐中,开始唱歌曲。
  她的嗓音尚有些稚嫩,但已经有了天籁的雏形。
  傅念城听得愈发认真。
  言诺诺把一首曲子唱完,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偌大的房间里响起了啪啪的鼓掌声。
  傅念城毫不吝啬的夸赞,“你唱的很好。”
  “你听得懂吗?”
  言诺诺觉得他在说谎欺骗自己。
  “不相信我能听得懂吗?”傅念城大步的走上前,说:“那我唱一首,来证明我的实力,怎样?”
  言诺诺把麦克风递给了他。
  傅念城接过麦克风,对几个乐手说:“My Prayer。”
  乐手们开始弹奏这支歌的曲子。
  傅念城深深地望着言许许,开始清声吟唱。
  这首歌是一个男孩为了自己暗恋的女孩,写下的曲子。歌词动人,曲调低缓而神情,配合着傅念城流利的英语,让人仿佛进入了那个场景。
  言诺诺的被他盯得有些不适应,微微的眨了眨眼睛。
  但很快……
  又忍不住看向傅念城。
  因为,此时此刻的他,比任何时候都要闪耀,让人移不开视线。
  他唱歌真的很好听,一点也没有夸张的成分。
  反倒是她,那么骄傲自大。
  实在该羞愧。
  言诺诺握住了自己的手。
  傅念城将一首曲子唱完,放下麦克风,说:“怎样?我唱的还行吧?”
  言诺诺扯回了理智,撇了撇嘴角,违心道:“还行。”
  傅念城对其他人说:“你们弹奏的不错,只是乐器有点差。改天,我请你们去我家,咱们再试一次。”
  “你家在哪里?”
  “A市。”
  其他人:“……”
  为了试试他的乐器,要千里迢迢的跑到A市?
  除非他们的脑子被驴踢了,才会做出这种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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