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现行·朋友还是恩客
沈月贴心地为天宝倒了一杯茶水,让他歇口气,慢慢说。
在自家公子包含了羡慕、嫉妒、气愤等种种情绪的复杂目光中,天宝毫无所觉,一仰头,咕咚咕咚几口就喝光了杯中凉茶。
等到天宝开始说起正事,李荣也忘了暗搓搓的追究他身在福中不知福了——能喝到沈月亲手倒的茶水,便宜这臭小子了!
要说天宝能抓到这刘羽,真是意外之外的巧合。
衙役那边一直都没有传来那群人的消息,三人一时也无事可做,都在宅子里等待。
偏偏对案情上了心的天宝,是个闲不住的,不用自家公子吩咐,主动请缨出去寻找线索。
李荣还当是自己的傻侍卫终于开了窍,知道给自己制造和沈月独处的机会,心中还欣慰了一小会儿。
实际上这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天宝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了陈颖家。其实陈颖这房子几乎被衙门的人翻了个底朝天,实在没有什么好看的。
本来天宝也没有抱什么希望,可是他却在围墙之外,听到了一墙之隔传来的动静。
——有人在里面!
一时间,天宝的心狂跳不止,是兴奋的。
连日以来,他早就厌倦了这温水煮青蛙般的案情进展,对于通常情况下,性子风风火火甚至有些雷厉风行的天宝来说,这实在是一种煎熬。
瞥了一眼早就被官府贴了封条的陈家大门,天宝的心里涌起一股暗搓搓的兴奋。他有预感,今天一定会有大收获!
天宝蹑手蹑脚的翻墙进去——以他的武功,想要不被里面的人察觉,简直易如反掌。
于是,直到天宝站在陈颖家的堂屋里,站在刘羽的身后,后者仍未感觉到气氛的僵硬。
就在刘羽把手探进陈颖家那张木桌下的时候,天宝缓步上前,从容地把手搭在了刘羽的肩膀上,态度随意的就像是熟稔的老朋友在街上打了个招呼。
就连天宝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他这一系列举动中,都藏着猫捉老鼠般的恶劣趣味。
做贼心虚的刘羽被肩上的触感吓得一个激灵,显些把魂儿都吓丢了一半。
说来可笑,他第一个反应竟然是:陈颖回来找他了。
但搭在他肩膀上的手,手掌宽大,掌心温热,那明显是一个男人的手,且是一个活人的手。
反应过来之后,刘羽也不含糊,口中义正言辞的喝道:“谁在装神弄鬼?!”回身就欲攻击天宝的下盘。
而天宝对他早有防备,两人的武功又根本不在一个水平上——未过上十招,刘羽就被天宝捆成了一个粽子。
再后来,五花大绑的刘羽就被天宝扛回了宅子,送到了沈月和李荣面前。
李荣眼神示意,天宝会意,上前粗鲁地一把扯出刘羽口中塞着的破布,随即有些嫌恶的把沾了口水的破布随手丢到了窗外。
嘴巴一恢复自由,刘羽就不分青红皂白的喊起冤来。这是他在路上想好的:不管天宝背后的人如何审问,他就一问三不知,再加上哭嚎喊冤。
刘羽坚信,没有证据,他们不敢拿自己怎么样。
自觉想明白的刘羽,此刻在沈月和李荣面前喊起“冤枉”二字,脸上毫无心虚之色。
如果不是天宝把他抓了个现行,恐怕三人都要被他的演技唬住了。
“你们是什么人?!你们凭什么抓我?!我要到衙门告你们枉顾律法,私自关押百姓!”
刘羽嚷得理直气壮,存了把外人引来的心思。
“我看你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天宝轻斥了一句,解下腰间的令牌,递到了刘羽面前。
待看到令牌上的字迹后,刘羽顿时就熄灭了堪称嚣张的气焰,蔫吧下来。
但是他很快就反应过来,“就算你们是官府的人,也不能平白无故的就抓人啊!我可是遵纪守法的百姓,我又没犯什么事,你们凭什么抓我?!”
愣神过后再抖机灵,显然已经晚了。对于观察入微的沈月来说,方才刘羽的一时失语,就足以证明他藏了猫腻。
更何况,这个人本来就是天宝从陈宅中逮回来的。
“平白无故的抓人?没犯什么事儿?遵纪守法的百姓?”
沈月三个问题抛出来,刘羽却不敢接话,只是梗着脖子倔强地与沈月对视,试图在气场上压过沈月。
“我问你,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陈颖家中?”
“我……”刘羽一时语塞,张了张嘴,却不知该如何回答。
半晌,他眼珠子转了转,解释道:“我认识陈颖,去她家找她,有什么不对吗?”
沈月但笑不语,刘羽还以为自己说出了令人信服的理由,不禁有些洋洋得意起来。
可是没让他得意太久,很快沈月就抛出了第二个问题。
“知道陈颖住处的人寥寥无几,想来你定然与她关系不错——既然关系不错,为何你却连陈颖的死讯都不知道?”
沈月的语气并不咄咄逼人,甚至可以称得上循循善诱。但是她目光如炬,被沈月盯住的刘羽,只觉得如坐针毡。
他恨不能咬断了自己的舌头:怎么就把这茬儿给忘了呢?早知道,他就应该说,自己是去祭奠陈颖的。
可是现在后悔也晚了。
没办法,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
刘羽一闭眼,一咬牙,狡辩道:“什么关系好不好的?不过是有过一段露水情缘而已!此番重回幽州,念起她的好,想再续前缘,就找去了呗!”
这下子,刘羽的身份,就从陈颖的朋友,变成了曾经的恩客。
刘羽之所以会如此为自己开脱,还是因为他轻看了站在他面前的沈月。
他把沈月当成了一般女子。一般女子,听到男女之事,脸颊飞红都是轻的,大多数都会羞得捂脸逃走。尤其,还是在有男子在的场合……
可是显然,刘羽打错了如意算盘。沈月哪能算是一般女子?
沈月是什么人?她可是亲自去过青楼的奇女子!大场面都见过了,还怕脏这一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