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1)

  他揉了揉眉心,烦躁地锁了手机屏幕,固炮吧,他对喻娟说:行吗?
  行。喻娟没有拒绝。
  到了她这个年纪,其实已经不怎么奢求真心了,有情感慰藉,能满足生理需求,也足够了。
  曹歆从喻娟家出门时夜色已经深了,他摇着车钥匙去停车场,却见着车前站着吊儿郎当的沈余尔,一件白衬衫拢共扣了两颗扣子,风吹得呼啦呼啦响,他已经闻见了酒气。
  你怎么找到这儿来的?曹歆问。
  你身上有我装的定位器。喝醉的沈余尔开始口不择言。
  曹歆开了车门把沈余尔丢进后座,自己到前座把钥匙插进去,打算发动汽车的瞬间,曹歆忽然松开手,颓然地捶打着方向盘。
  沈余尔他抓着自己的发根,喃喃道。
  你怎么不问定位器装在哪儿?沈余尔继续撒酒疯。
  曹歆没有理会他,却并不影响他自顾自地独角戏,在你心里啊,曹歆,在你心里。
  曹歆透过前座中央的后视镜看着他良久,最终叹了口气,沈余尔,我恋爱了。
  没有等来意料之中沈余尔的歇斯底里,曹歆意外地扭头,就看见昏黄微弱的车内灯下,沈余尔颓然地缩在边角,手里抱着不知道从哪儿薅来的抱枕,蜷缩地像一只小虾米,阔版的衬衫显得他格外清瘦。
  察觉曹歆的目光,他忽然捂住脸,我爱你啊,曹歆。
  闷响带着哭腔。
  曹歆愣了,在他的印象里,除了穿开裆裤那会儿皮过头了被爸妈混合双打,沈余尔便再没有哭过。
  心脏的位置忽然有些刺痛。
  他抹了把脸,诧异于有些湿润的眼眶。
  轿车驶出地下停车场,灯红酒绿从车窗便掠过,两人无声地坐在车里,
  毫无预兆地,窗外下起了瓢泼大雨,跟着一阵凉丝丝的寒意席卷而来。曹歆默不作声地开了暖气,在等红灯的间隙把棉衣脱下来扔到后座。
  A城的冬天,你可真能抗。他终于说出了见到他的瞬间就想说的话。
  沈余尔裹上厚厚的棉衣,吸了吸鼻子,没吭声。
  曹歆把他送回家,打着方向盘走远,沈余尔站在房间的窗边垂眼看着他黑色的车融在夜幕里。
  他冲着玻璃哈了一口气,白雾遮挡了他的视野。
  沈余尔从袖口中小心翼翼地伸出食指,就着白雾写下曹歆两个字,忙飞快地把手缩回袖子。
  白雾一点点散去,曹歆逐渐模糊消失,他突然觉得冷得厉害。
  小朋友,他拨通了一个电话。
  沈老板?电话那头的许佟澜有些意外。
  沈余尔没和人寒暄的习惯,直奔主题的开口:不要跟林时安表白。
  许佟澜没有出声,也没有反驳。
  和最好的直男朋友告白,只会有两种结果。他说:好的那一种,你们彻底绝交,老死不相往来,过个两三年,该淡的都淡了。
  坏的那一种,你们继续做朋友。他每对你关心一回,你就心生期望一回,期望之后紧接着就是失望。期望与失望反复辗转,你就像是走在钢丝线上的人。
  这个人总在你身边陪着伴着,在你的视线里出现着。
  既不能直接让你死心,却也不会爱你。
  他一辈子当你朋友,你就一辈子放不下对他的喜欢。
  不值得。
  沈哥,许佟澜听着对面醉醺醺的腔调,攥紧了手中的笔,好好休息。
  窗外海浪徐徐,三亚的冬天比A城好过得多。
  毛茸茸的小白毛狗蹲在他脚边,他摩挲着手里的笔,却忽然想冒着风雪去A城见一个人。
  劝告对少年人来说是没有用的。
  血气方刚的年纪,谁不是不撞南墙不回头。
  ☆、第 39 章
  学校补课完,林叔也就关了便利店,一家三口一起回了老家,准备着过年。
  老房子是林叔父母的家,坐落在A城边的一个小乡村,宽敞的道场结着晚霜,黄泥土夯的墙衬着夜色的柔光。
  林时安裹成个熊模样,手里拎着大包行李,还没敲门,一个西瓜头的小不点儿就径直推开门抱住了他的腿,把人拽进堂屋。
  林时安眼角眉梢溢着笑,忙把行李放了,把西瓜头从腿上拔下来,颠了两下抱在怀里。
  烤火!烤火!小不点儿还有些口齿不清,林时安揉揉他的脑袋,笑着往里间走,乐乐想我了没有?
  想,想!一双眼睛瞪得溜圆,生怕林时安不信。
  一个老人家迎出来,头上包着被熏黑的毛巾,见着林时安眼前一亮,安安,你们回来了?
  边说着边把林时安往里头拉,快进火笼屋来。
  奶奶!林时安热络地应。
  昏暗的房间因着温暖的火塘映照,显得明亮了许多。一进来,就暖和地不得了。林时安踩上棉拖,抱着西瓜头坐在火塘边,顺手从柴火堆里掏出个烧得香香软软的红薯哄小孩儿。
  一家子忙活了一年总算能聚在一块儿,过两天清闲和美的日子。
  过了正月初三,拜年的忙碌暂歇下来,林时安搬着小木头板凳裹着厚棉袄在床边写卷子,外头却传来几声陌生的犬吠。
  他把趴在自己腿上的小萝卜丁抱起来,让乐乐的下巴搭着他的肩窝,起身往外走。
  外头刚飘过一场雪,空旷的道场上白皑皑铺了一层,柔软的像是棉絮,一呼吸就是清爽的冰雪气,干净透亮。
  雪地中间落着几个斑驳的脚印,有大有小,衬着雪色。
  大的那个冲他挥挥手,林时安的弯弯月牙儿眼便出来了,许佟澜?
  又惊又喜的腔调里,乐乐非要凑热闹,从他身上扑腾下来,奶乎乎地跟了句,许佟澜!
  不许没大没小,林时安又把他抱起来,怕乐乐脚底沾了雪冷着,他走到许佟澜身前,对乐乐说:叫哥哥。
  哥哥是你。小家伙挺有原则。
  许佟澜略挑眉,没听说你有个弟弟。
  A城连个落脚地都没有,总不能让他跟着一块儿吃苦,林时安说:老家这边也有幼儿园,等他到读小学的时候了再接过去。
  许佟澜有些诧异于林时安默认了乐乐的身份,毕竟惯性思维总觉着,自家有孩子的人,多半是不会去收养福利院的孩子的。
  林时安和许佟澜朝夕相处久了,几乎一个眼神就知道许佟澜在想什么,村里偏方说,生不出孩子的父母抱个孩子养两年,说不定就能怀上。
  他不带太多情绪的笑着,这点上我还算是个福星,我到林叔家没几年,芳姨就有了乐乐。
  话说着,裤脚忽然被什么东西扯住了,林时安低下头,才后知后觉把注意力转移到和许佟澜一块儿到来的另一位客人身上。
  一只白色长毛狗,细软的毛和雪地融为一体,只一双湿漉漉的黑眼睛眨巴眨巴看着他。
  那小脚印的主人在他腿边嗅来嗅去,时不时张嘴去咬他的棉裤边。
  林时安抱着乐乐,拖着崭新的腿部挂件,带着许佟澜往里间走。他熟练地拿开水烫了烫杯子,给许佟澜递过来一杯热水,怎么不带大金过来?他调侃道:这就移情别恋了?
  乐乐在一旁摸狗狗,可惜那白毛犬只想蹲在林时安的脚边,时不时蹭蹭他。
  许佟澜喝了口热水,搓了搓手,把帽子围巾摘下来,转移话题地哟呵一声,你这儿还有这么个风水宝地呐?
  没见过?林时安靠近火堆伸出手,嘴边浮起笑意,可暖了。
  他拿铁架子拨拉木柴半晌,从里头夹出一个烤红薯,被烫的直搓耳朵,飞快剥了皮递给许佟澜。
  喂我。有人没皮没脸。
  林时安无奈地笑了笑,给少爷递到嘴边。
  羞羞!一个稚嫩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来。
  许佟澜叼着红薯猛一回头,正巧对上冲他做鬼脸的乐乐,乐乐吃红薯都不要人喂,他用食指挂挂自己白嫩嫩的脸蛋,哥哥羞!
  咳咳许佟澜捂着胸口,内心一点儿小九九被乐乐破坏了个干净。
  林时安顺势把红薯递过去,听见了吗,乐乐都看不过去了。
  他拿纸巾擦了擦手,没被许佟澜转移话题,又把话绕了回来,新买的狗?他说:可不能有了新爱犬就忘了大金。
  他顺手捋捋脚边柔软的小动物,眼里多了几分复杂的情绪,狗也通人性的,相处久了,你冷落它,它也会难过。
  你再仔细认认?许佟澜捧着玻璃杯取暖,火光映照着他的脸,橙红色的,在冬日里显得格外温暖。
  林时安愣了,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却又有些迟疑。
  许佟澜看着他的眼睛,你说的没错,它确实是一条漂亮的宠物狗。他顺着林时安的目光看向优雅的小白毛。
  我找宠物医生看过了,这个品种,叫马尔济斯犬。
  林时安猛地回头,红光映照着他的眼睛,清澈透亮的眼底,忽然蒙上了一层水光。
  许佟澜看着他,没有说话。
  其实原本他并没有抱太多的希望能找到它,去林时安住过的福利院,也是为了想更了解他多一些。
  这么多年过了,福利院的人早就换了一茬,记得林时安的人都找不着了,却让许佟澜遇见了那条狗。
  它已经很老很老了,许佟澜看见它的时候,它正在翻找溅满汁水的垃圾桶。
  他拍照和于盛确认了这就是陪伴林时安的那条狗,就把它带去了宠物医院。
  洗澡、修建、剃毛、清理伤口、注射疫苗,许佟澜自己都没想到,这只狗原来真的这么漂亮。
  他请保姆阿姨把它在家和大金一块儿养了几个月,等着病好的差不多了,雪白的毛也重新长起来了,才带来给林时安。
  谢谢你。林时安把马尔济斯从脚边抱起来,轻轻地理着它如白发一般的长毛,眼里多了几分深情的缱绻与怀念。
  它叫丢丢。
  丢丢?
  同病相怜,林时安说:所以它喜欢我,我也喜欢它。
  那时候似乎也是一个下雪的冬天,他的妈妈给他看一张结婚照。西装革履的男人是他素昧谋面的父亲,穿着纯白婚纱的却不是他的母亲。
  年少懵懂的无知少女揣着大肚子回家,说是前程似锦的大学生男朋友承诺她孩子先生下来,等她到了法定婚龄就结婚。
  等林时安落了地,大学生也没了踪影。
  找了好几年,他妈才终于找着他爸,闹过,打过,哭过,最后也还是没能挽回渣男的心。
  渣男连孩子都不看,除了打点儿微薄的赡养费,便像是空气,也不知道他妈是怎么知道那男人结了婚。
  她抱着林时安,脸贴着他的脸,爸爸结婚了,妈妈也要结婚了。
  那我会有新爸爸吗?
  不会,宝宝,那个柔软的女人被风霜磨砺之后,只剩下了一颗坚硬的心,她叹了一口气,像是宣判,带着你,我嫁不出去的。。
  于是毫无预兆的某一天,她给林时安买了一把他一直很馋的大白兔奶糖,然后把他带去了福利院。
  妈妈不能照顾你了。
  忘了妈妈吧。
  他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极速成长,他记得一切,记得妈妈的名字、电话、家庭住址,可他却什么也没有说,任由自己一个人被带进了遥远的、没有人认识他的福利院,又被陌生的夫妻带去从未去到过的A城。
  之后的十数年,他不肯叫林叔芳姨爸爸妈妈,不是因为他不肯亲近他们,只是因为对他来说,爸爸妈妈实在是天下最为滑稽可笑,最难听的称呼。
  被丢弃的孩子,就不再有父母了。
  ☆、第 40 章
  开学前补课的时候,林时安把丢丢也带回了A城跟林叔作伴儿。
  过完年之后的十五班来不及优哉游哉地恢复状态,便又投入了紧张的备考之中。
  几个老师也像是打了鸡血似的,一个赛一个的激情,尤其是邵游,恨不得住在教室里,丝毫不畏惧冬日严寒,整日整日坐在教室外头,方便学生去问题。
  模拟卷雪花儿似地飞下来,硬生生弄出了高考前的阵仗。
  好在补课的时候,学校的管理稍松些,不少心疼孩子的家长都亲自送饭过来,大家多少也能改善改善伙食。
  许佟澜从来都是让蒋川一次送两份饭,过年都没怎么长胖的林时安倒是被许佟澜家的阿姨给养胖了几斤。
  许佟澜还挺有成就感,就是忍不住吐槽林时安:你这忌口多得就像个娇生惯养的小少爷。
  最初他帮林时安带饭的时候,后者直接给他撕了一页便签纸,不吃的东西把纸都塞满了。
  林时安对他老妈子似的叨叨不置可否,自顾自地从小白盒子里翻出小片儿兑水吞。
  吃什么呢?
  补品。
  瓶子被冷落的许佟澜一把夺过去,他皱着眉心,正餐不好好吃,吃这些补品有什么用?他转着瓶身看了一眼,怎么连标签也没有,你这不是什么三无产品吧。
  林时安眼神飘忽,趁他分心一把抢回来,丢进了抽屉深处。
  眼瞅着许佟澜还要来唠叨他,他忙展开作文书径直挡住了许佟澜,不要管别人谢谢配合。
  不知好歹。
  嘁。
  俩人谁也不理谁。
  战战兢兢的童哲抱着保温桶,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最后大气儿不敢出地开口:你们吃吃不吃鸡腿,我妈做的。
  什么?许佟澜和林时安面面相觑,谁也没听见这人刚嘟囔了啥。
  童哲身边的女人拍拍童哲的肩,对两人说:是许同学和林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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