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骨 第63节
他一直朝着山的深处跑,等到跑到后面的一座山坳的时候,老断感觉有一点头晕,而且,心就好像被一千只一万只蚂蚁给裹住了似的,痒的难受。他抬眼一看,山坳里的情景让他大吃了一惊。
荒芜的山坳被平整出了一块一块的耕地,这时候已经深夜,可还是有不少人在田里劳作。老断瞠目结舌看着这一切时,那些劳作的人也都不约而同的回过头,站在原地看着老断。
这些人如同行尸走肉,眼神是木讷的,没有一点神采。他们仿佛不知疲倦,不知白天黑夜,就在这片土地里不停的劳作。老断的头皮又麻了,他一点都不傻,他能感觉到,如果不是自己临危察觉出了一点破绽,那么自己的命运,或许就和这些人一样。
老断接着跑,跑了不久,半截人追了上来。按道理说,老断多少都受了一些影响,但是他的运气出奇的好,在和半截人你追我赶的时候,老断很巧妙的借助一个有利的地势,把半截人给吊死了。
老断很多年后还记得,半截人死的时候模样非常难看,而且,半截人临死之前,还狞笑着对老断说,他以后一定会变成自己这个样子。
事实证明,这个半截人的话,竟然应验了,老断因为重伤,丢失了半截身躯,后半辈子就和这个半截人一样。
后来,老断专门找人打听过,那种透明的,而且会变化的虫子,究竟是怎么回事。有一个见多识广的老人告诉他,这种虫子,产自岭南,是当地部落里很古老的一种蛊虫,是从人的尸体上培育出来的,虫子几近透明,漂在水面的时候,就像是油花儿一样。人如果吃了之后,会被下蛊之人所驱使,变成一具没有灵智的躯壳。
王换回忆老断的讲述,只是那么一瞬间,他回过神,轻轻的朝着肉汤吹了口气。顿时,上面的一层油花开始漂动,半圆的油花渐渐的变成了椭圆,跟着又变成了一弯月牙,再后来又变成了半圆。
毫无疑问,老断当年遇到的事,如今让王换给遇到了。王换突然很庆幸,庆幸有老断这样一个朋友,跟他闲聊的时候讲述了当年自己的经历。
王换不动声色的看了看老汉,老汉捧着碗,侧坐在一旁,正把干硬的锅盔掰碎了泡在碗里。
王换不是一个喜欢找事儿的人,相反,在这种地方,自己又有要紧事,他一直在尽量避免麻烦,但是,有些情况他心里有数,这个老汉在七星滩这儿不知道呆了多久,也不知道祸害了多少人,如果自己不管,那么以后一定还有要遭殃的人。
这个时候,他想起了乌篷船上那个蓑衣老人跟自己说过的话。
这世间,每个人都有一本账,善恶是非,全部记在账上。
想到这儿,王换不再犹豫,他把碗交到左手,陡然发力,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汤呼的朝老汉砸了过去。
一只大碗,连同汤汤水水,劈头盖脸的砸向老汉,老汉猝不及防,等到他闪身躲过去的时候,王换已经扑了过来。
王换的手心里,掌中刀正散发着迫人的点点寒光,老汉的岁数大了,但身手竟然很不错,不仅躲过了肉汤,也躲过了王换状如猛虎的一扑。
“你这个后生,这是要作甚!”老汉连着躲了两次,不过模样也颇为狼狈,站稳脚跟之后,就对着王换破口大骂。
但王换不理会他,这个时候已经没有浪费口舌的必要,他继续抽身扑了上去,招招不离要害,老汉尽管身手不错,不过,和王换比起来还是要吃亏。
老汉的经验很丰富,一看见斗不过王换,就知道自己这副老胳膊老腿肯定也跑不过对方。所以,他连岸边的羊皮筏子都不要了,在半途猛然一转身,直接朝着缓缓流淌的河水冲了过去。
这个月份的河水,凉的刺骨,但是为了逃命,老汉浑然不觉,他跑的特别快,用尽了全身上下所有的力气,他相信,自己只能要下河,那么王换就没胆子追下来。
即便敢追下来,老汉半辈子都在河边度过,没有人比他更熟悉这段河道。
老汉打算的很好,他抢先了一步,而且全力狂奔,在王换前头一下子扑到了河里。水花一翻,老汉整个人就想一头扎入水中。
然而,老汉忘记了一点,紧邻河岸的水面,只是浅水,水最多刚过膝盖,这点水根本不算什么,他想要一个猛子扎入水中的时候,冷不防身后水声一响,等他再回过头的时候,一点寒芒在面前一闪。
老汉临危猛的一缩头,却没能躲过寒光,半只耳朵直接被削掉了,痛的撕心裂肺,眼前不由自主的一黑。
就是这么一瞬间的功夫,老汉的衣领被紧紧的揪住,与此同时,王换手中的掌中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然又划了下来。
老汉迫不得已,用胳膊架了一下,他没有别的办法,否则的话,这一刀就会划到自己的脖颈上。
掌中刀虽小,但刀锋比较宽,一刀下去,老汉的一条胳膊几乎等于废了。在鲜血蒙住了两眼的时候,王换有那么一点心软。他毕竟不是一个嗜血好杀的人,然而,在他心软下来的同时,他突然想到,如果这时候手软,那么,以后势必会有更多的人死在老汉手里,而且会死的很惨。
想到这儿,王换再没有半分的犹豫,一脚把老汉踩倒在浅水中。老汉受不了,身子弓的和虾米一样,使劲把脑袋露出来。只不过他的脑袋一露出水面,王换手中的小刀已经到了眼前。
噗!!!
王换算的很准,老汉无论如何都避不开这一刀了。即便全力躲闪,脖子也要挨上一刀,自己只需要再跟着补一刀,就能结果他。
然而,让王换意料不到的是,老汉这一次竟然没有躲,在脑袋探出水面的时候,一口唾沫直接就吐了过来。唾沫啪的落在了王换的胸口,与此同时,雪亮的刀锋在老汉的脖子上一划而过。
血花飞溅起来,宛若一朵一朵绽放在夜色中的妖异之花。这一刻,老汉的表情有一些诡异,他肯定很痛苦,但是,他的脸庞上,却有一抹诡异的笑容。
第117章 狗场
老汉这个很反常的表情,让王换的心陡然抽动了一下,这不是正常人濒死时所应该有的神色。
他突然就反应了过来,老汉刚才可能就是因为感觉自己无论怎么躲,都躲不开那一刀了,所以干脆不躲不闪,趁着刀子划到自己脖颈之前的机会,朝王换吐了口唾沫。
王换立刻感觉自己身上像是爬了一只癞蛤蟆一样,让人很膈应。他抬起脚,老汉就如同一只皮囊,漂荡在了水面上。昏黄的水,一下子被血染的一片通红。
“嘿嘿……”老汉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笑出了声儿:“哮天犬……会找到你……”
说完这句话,老汉的笑容凝固在了脸庞上,显然是断气了。
王换从浅水走回岸边,在刚才的篝火旁坐下,开始烘烤已经被河水打湿的衣服,他看了看自己的外衣,衣服被老汉吐了唾沫的地方,已经分辨不清了,但是,他能嗅到一股臭味。
那是一种很难闻的臭味,丝丝缕缕,从衣服上飘散出来,王换意识到,散发臭味的,可能就是老汉刚才吐出来的一口唾沫。他有点恶心,把上衣全都脱了,也不管河水是否干净,直接把衣服全都放在水里洗了一遍。
洗完衣服,王换又使劲冲了冲自己的身躯,等再回到火堆旁的时候,那股臭味,似乎淡了一些,却没有消除。
王换从留在岸边的包袱里取出一包香烟,拆开之后抽了一支,一边抽烟,他一边回味着老汉临死之前的那句话。
“哮天犬,会找到你……”
这句话,隐含着一种威胁,哮天犬是什么,王换自然知道。流传在民间无数岁月的传说里,哮天犬已经是狗的代名词。狗鼻子最灵,而老汉临死前吐的那口唾沫,带着罕见的臭味,使劲洗都洗不掉,这让王换感觉到了危险。
而且,这种危险是显而易见并且无法躲避的,否则,老汉也不会临死的时候把这种话给放出来。他根本不怕王换知道,后面会有东西追上他,他就是想让王换在危险和恐惧中胆战心惊的逃命,直至被追上然后杀死。
王换在火堆旁烤干了衣服,然后拿了自己携带的干粮吃了几口。老汉的羊皮筏子是肯定不能用了,王换对这片水道不熟,冒然用他的羊皮筏子,只会带来更大的麻烦。
他原本就是为了安全,才抛弃陆路改走水路,可是现在,只能重新走回陆路。
王换沿着滩地走了很久,走出去之后,又找了好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条小路。这条小路很少有人行走,至少大半天的时间,王换都没有遇到一个人。
他连着赶了三天的路,不能不说,老汉临死那一招,真的让王换心神不宁。一路上疑神疑鬼,总是在观察,四周到底有没有狗的踪影。
他有些惋惜,道人是养狗的好手,跟狗似乎天生就亲近,不管什么样的狗,只要遇见道人,就和见了亲人一样。可惜,道人死了,否则,现在有道人在身边的话,就不用畏惧什么哮天犬了。
走陆路很慢,找不到车马,只能靠两条腿赶路,而且还要挑着平时没人走的路去走。就这样磨蹭了几天,身上的干粮消耗殆尽,没有吃的,就无法保证体力,王换需要找个地方补充一下。
说起来很巧,在干粮吃完后的第二天,王换找到了一个镇子。镇子很小,不在卫八和王换来时的那条路线上。王换想到镇子上买点东西,然后迅速离开。
小镇虽然小,但是看起来很繁华,越是这种荒僻的地方,只要有村镇,就一定有不少人烟。王换抱着来去匆匆的念头,然而等他走到小镇附近的时候,脑袋一下就晕了。
他听到了狗叫的声音,而且不止一条狗,似乎镇子里有成千上万的狗在一起吼叫。王换这一路一直都在全力提防,却没想到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一下子就听到了这么多杂乱的狗吠。
他觉得有一点心慌,想要赶紧离开,透过进入镇子的那条小路,依稀可以看到里面有很多商贩在兜售食物,王换不知道朝前再走多远才能遇见别的村镇,他犹豫了一会儿,这时候,一个推着小车的贩子,从后面走过来,看样子是要到镇子里去。
小车上挂着陇西腊肉的招牌,还有面饼,用来夹腊肉。王换拦住小贩,问好了腊肉和面饼的价钱,腊肉肯定买不完,但面饼却只有十几个,王换包圆了面饼,又要了十五斤腊肉。
小贩遇到了大主顾,眉飞色舞,手脚麻利的替王换把肉和饼都包起来。
“人家都说,卖什么的就不吃什么,今天,我请你吃腊肉。”王换把自己买下的腊肉拿了些出来,给小贩吃,小贩受宠若惊,连声道谢。
小贩吃了腊肉,王换也跟着吃,腊肉滋味不错,只是太咸。趁着小贩喝水的机会,王换问道:“这镇子里怎么这么多狗在叫唤?”
“外地的贵客,是不知道这个镇子的规矩的。”小贩喝了水,抹了抹嘴巴,说道:“双月的十五,镇子要斗狗,每年六次,今天恰好就是十五。”
王换觉得这个小镇名不见经传,但是在方圆百里之内,小镇却是闻名遐迩,小镇出名,就是因为有斗狗。
小镇的狗场,每年六次,每次都要持续到月底。这半个月时间,小镇里热闹非凡,有人哭,有人笑,有人从赤贫暴富,也有人从小康落到倾家荡产。最早的斗狗,只论输赢,至多狗主人之间会有赌注,但是小镇的狗场,见者有份,都可以参与下注。一群关中的刀客在这里作盘,盘做的很大,而且讲信誉,不会赖账,所以双月的十五,甚至有人从几百里之外赶过来。
除了刀客的狗场,还有其它零零碎碎二三十个小狗场,都有人下注赌输赢。
在狗场斗赢了十场的狗,会在脖子上挂上红花,然后离场,不再参与争斗。这些狗,全部要送到一个人手里。
“送给谁?”王换最后捏了片腊肉塞进嘴里,一边吃一边问道:“连赢的狗,狗主人会舍得送人?”
“不舍得,却没法子。”小贩摸了摸自己那张冻的通红的脸,哈着气说道:“马王爷喜欢狗,爱狗如命,这些狗,都要送给马王爷。”
“马王爷?马王爷是谁?”
“是个还俗的道士。”小贩说道:“七星滩的头把子。”
一听到七星滩,王换就觉得暗自头晕,他就是在七星滩遇到了那个老汉。如今走出来这么远,已经离开了七星滩的地头,但是听见七星滩,他还是觉得有点心惊肉跳。
老汉临死之前挂在脸上的诡异笑容,王换至今记忆犹新。
七星滩虽然很荒凉,但是扼守着水路和陆路两条要道,作为七星滩的头把子,马王爷是这方圆二三百里跺跺脚地皮都会抖三抖的人物。尽管小镇距离七星滩还远,尽管在小镇做盘的刀客们势力也很雄厚,但马王爷的面子,必须要给,否则以后一定会有什么麻烦。所以,每次开狗场,有出色的斗狗,都要给马王爷送去。
“哎哎哎!”小贩正跟王换乱喷吐沫星子,突然就踮起脚尖,指着后方叫道:“马王爷来了!”
王换回头看了看,在身后很远的地方,驶过来几辆马车。最前面的那一辆,用的是四匹纯色白马,四马拉车,而且一水白马,在这荒僻苦寒的黄土高原上,绝对是一景。
第118章 马王爷
每逢斗狗时的小镇,是很热闹的,来来往往的人群络绎不绝。但是这辆四匹白马牵引的大车行驶过来的时候,不管是谁,纷纷让路。
四匹白马不仅仅是身份的象征,更代表着一种权威,不容置疑的权威。马车的主人似乎在告诉所有人,我既然来了,别人都得让路。
“这么气派的马车,只有马王爷这么一辆。”小贩看着马车越来越近,语气中充满的崇敬和羡慕。
马王爷的到来,让小镇外面的人群出现了骚动。有些人见过马王爷,但更多的人却没有见过。人们都知道,马王爷一般只守着自己的地盘,极少外出,即便外出,也多半是到狗场来,亲自看看斗狗。
人群虽然让出了一条路,却没有人散去,都想一睹马王爷的风采。小贩是个卖腊肉的,但常年都在附近行走,知道很多秘闻,他一边看,一边跟王换讲着马王爷的生平。
据说,马王爷是个苦出身,年少的时候因为家里穷,时不常都要出去偷鸡摸狗。不过,马王爷比较讲道义,所以,一帮人都愿意跟着他,年纪轻轻,马王爷就变成了一小撮匪盗的头领。
有一次,马王爷手下一个伙计被人给打伤,马王爷觉得很丢面子,一声不响的提着刀出去,把仇家追出去百十里,最后还是剁了对方。这件事给马王爷挣来了很大的名声和面子,却也给他引来了祸端。面对通缉,马王爷背井离乡,离开了这里。
有人说,马王爷辗转到了南方,然后入了道门,也有人说,马王爷其实一直都在本地,只不过隐姓埋名。
过了大概七八年,一个道人出现在了七星滩,这个道人一出现,原先属于马王爷的那票人,立刻归附,跟着道人一起打地盘。这个道人,传闻就是马王爷。
后来的十多年时间里,马王爷的地盘越来越大,势力也越来越大,控制着水路和陆路两条要道,发足了财,也攒足了人脉。南来北往的人,只要跟马王爷沾上点关系,那就畅通无阻,无人敢挡。
小贩跟王换讲述这些的时候,马王爷的马车已经到了小镇大门外。马车停了下来,小贩说,这倒不是马王爷亲民,想下车跟围观的人群打招呼。只是因为他这辆马车是特制的,车身非常宽,小镇的镇门太小,马车过不去。
马车停下来之后,车里的人也跟着下来了。下车的,果然是个穿着道袍的人。
王换看到这个人的时候,眼神猛然一滞,好像连脑子也跟着停顿了下来。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也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所听到的一切。
从马车上下来的那个人,无疑就是小贩所说的七星滩的头把子马王爷。这里距离西头城,不止千里,可以说天各一方。王换没有打算在这个地方遇见任何熟人,可是,这个马王爷,瘦弱的身躯,一身污浊的道袍,下巴上有一缕山羊胡子,脸上的皱纹如同刀刻的一般。
王换觉得自己是不是看花了眼,因为他看见的马王爷,赫然是死去已久的道人。
王换不久之前心里还在感叹,如果这个时候有道人跟在身边就好了,最起码不用为那个老汉所说的哮天犬所担忧。结果自己刚刚生出这个念头,就在小镇这里遇见了道人。
王换的脑子,在一瞬间有些懵懂,不过,他恢复的很快,转眼就清醒了过来。他知道,这个人不可能是道人,道人已经死了,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死的。
这个时候,王换的心理涌动着一种很难形容的情绪,道人这个人,在王换心里犹如一个还没有解开的谜。因为道人死了之后,王换到他的住处去看过,结果房东说,道人在两年前就已经退房,不辞而别了。
这件事,王换没有忘记,只不过他查找不出真正的原因。一件无头无尾的事,明知道不会有结果,王换就没有白费力气再去查。
可是,当他在这个陌生的小镇,看到了那个酷似道人的马王爷之后,王换突然有点分辨不清楚,那个人,到底是道人,还是马王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