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天之骄子

  也不知凌阳这话是否能安慰中年失女的柳素华,他又拿了两颗祛阳丹给柳素华和方若阳,让他们服下此丹药,遮去身上的阳气,把他们肉身安顿在他的小世界里,就可以入地府,成为阴间鬼民了。
  方若阳搓了搓手臂问:“真要去阴间?这世上真有阴间的存在?”
  省略了一万个字的描述,柳素华方若阳总算吞下祛阴丹,跟凌阳一道去了阴间。
  李华这家也不知何时练出了熊心豹子胆,居然缠着凌阳死活要跟着去见识一番。
  凌阳没好气地甩开他的手,义正严辞地拒绝了。这小子真是异想天开,身为凡人,又只是普通凡人,他以为阴间是什么地方?
  因为方彦君的魂魄已失去两魂六魄,已是个彻底的活死人,凌阳抽取了方彦君仅剩的一魂一魄,施展法力,动用地府最为古老的补魂大法,又启动了方彦君为官多年累积的功德之光,方使方彦君可以拥有正常人的行动力。与正常人相比,相差无二。也幸好方彦君是个好官,积有不少功德,否则,光是施展补魂大法,也无法还原他的魂魄。功德之力,确实是宇宙磁场中,最不可思议的最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一股力量。这股力量看不见,摸不着,却又像磁铁一样,紧紧吸附着它,冥冥之中,让它能够让受害人,屡屡化险为夷。
  通俗一点来讲,就是拥有功德之人,身上多了份护身符,就算被人害了,天道也会在冥冥之中,让他重新启动生命。
  方彦君被害,他侄子方若阳找上李华,李华又找上自已,又让他发现与方家有着因果关系,而自己,又助方彦君恢复魂魄。
  果然,不管坏人如何恶毒,命运对好人如何捉弄,天道对于每个人,还是满公平的。拿周公子厉海峰之流的人来说,这种作恶多端的人,死了就死了,想要用补魂大法把他们复活,简直不可想。但拥有功德之人就可以。这也是天道对好人留下的一线生机。
  凌阳从中又领悟了不少天地法则,果然,这世上有一转运珠,他的名字叫:行善积德。
  而身为修道之人,更要对天地万物多一份敬畏之心。
  人之尊贵,在于节制。生而不克,则泛滥成灾。
  忽然间,凌阳只觉身子里有个窍门被打开,顿时犹如醍醐灌顶,以前一直参悟不透的天机道法,忽然就明朗了起来。脑海深处那个一直无法通融的地方,仿佛得到了适合的钥匙,陡然就被打开了。
  ?轰!凌阳只觉身体像被人重重敲了一记,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涌入全身,这股力量相当雄厚,凌阳的身子就像海绵一样,拼命地吸收着这股浑厚的力量,只全身轻松,说不出的舒服写意,仿佛置身于母亲的羊水当中,柔软而舒服,又仿佛洋溢在五彩缤纷金光四射的美妙世界,念力在不停地疯长着,向来不经过生死大战不会有变化的巫力也缓缓流淌出一条细细的游丝,游走于全身经络,最终朝与体内的念力一道汇合于丹田。
  凌阳的本命元神念力与巫力的滋养下,再一次壮大,不但凝实,并且身上散发出些微的金光。他的第二元神要弱些,但与本命元神相差无几,而让他最为欣喜的是,他的太清元神,数年不曾动过的太清元神,居然也凝实了几分,并且身上还带着点点金光,凌阳大喜,深邃的眸子闪烁着修为晋升的喜悦和豁然开朗的异彩。
  凌阳击掌道:“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人行善事,莫问前程,玄门共济,德行天下!果然,天地法则仍与善相联,万物不变其宗,这回也算是阴差阳错,让我提前领悟了天地法则里的善与因果。”
  在这份领悟当中,凌阳又感受到了天劫的降临,天威的压力。他的第三次天劫又将来临了呀。
  不过,前两回的渡劫给他带来了不一样的体验,凌阳并不像别的渡劫者那般,对天威的降临深怀惧意,他反而巴不得天雷多劈自己几下,好继续锤炼肉身。
  领着方彦君柳素华夫妇和方若阳来到阴间,直接去了张府,交代了管家福伯要仔细照料三人,也嘱咐了三人,尽理不要离开张府半步,也不要见任何张府以外的社职,以免身份泄露,引发不必要后果。
  方诺阳尽管好奇阴间长什么样,但也知道自己周围全是一群鬼魂,光想那个画面,就觉得鸡皮疙瘩起一地,哪里敢违背凌阳的话,保证不出张府半步,反正张府也够宽够大,也足够他们呆了。
  方若阳这个现代人在张府开启了古代贵族公子哥的体验生活,倒也住得乐不思蜀,元阳子得知方彦君是妻子李氏名义上的外公外婆时,原本板着的脸自动收起,同意了方彦君夫妇的入住。并让福伯收拾了一间三进的院子给他们居住,还派了十多名鬼仆前去服侍,如此阵仗,对于寄人篱下需过着看人脸色日子的方彦君三人来说,已是受宠若惊,感动得热泪盈眶。
  安顿了方彦君三人,凌阳与元阳子一道去了密室。
  元阳子捶了凌阳一拳:“你小子,不错嘛,居然已接近三劫修为了。”
  元阳子嘴里的三劫修为,指的是麻衣门的修为排名,三劫修为就相当于天巫五品境界,一旦渡劫成功,实力又将进入新的台阶。
  凌阳也觉得自己很了不得,居然只用了三十二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别人几十年甚至上千年都无法达到的境界。就是元阳子,当年进入三劫高手,也用了一百三十九年的时间。凌阳这样的速度,当真是坐火箭了。
  “不愧为天之骄子。”元阳子感叹道,他在同辈中,已是天之骄子了,但与凌阳一比,又还差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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