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启程

  叶晨跳下马,牵着马进入平静的叶家村。
  “叶哥哥回来了!!”
  也不知是哪家的小孩,在村口玩耍,见到叶晨之后便大叫大嚷。
  “哎呀,是堂伯家的叶晨回来了!”
  “咱村里的叶晨回来了。”
  叶家村全村轰动,老少们都出来。十多名小孩子围了上来,好奇的跟在后面,胆大的还想去摸那马屁股。
  叶晨笑着牵着马回到自己家的土宅院,“爹、娘!我回来了!”
  “儿子回来了!”
  叶老爹、叶老娘刚起来,看见儿子回来,大喜过望。
  “还是叶老爹有眼光啊,把儿子送到北麓书院,十年之后已经出人头地。宝马,宝刀,这是要当大将军啊!”
  “堂伯以后可有福享了。”
  村里各家各户纷纷挤进叶家宅院,带着各家的干货,前来恭喜。在叶家村里人的眼中,能骑高头大马腰带宝刀的,非大将军莫属。
  叶晨只是干笑,见过村里的各家长辈叔伯,并未多说。
  “今日咱家摆宴庆贺!”
  叶老爹喜不自禁,满脸的皱纹,都乐开花。一辈子耕田种地,从来没有这样高兴过。
  叶晨衣锦还乡,叶老爹这一脉几乎一下成为叶家村族人中最有声威的一支,就连原先的叶家村族老们看叶晨一家的目光中都带上了敬色。年少有成,前途无量啊!
  叶家村一下忙碌起来,各家各户杀鸡杀鸭,宰猪羊,在叶晨家大摆宴席。
  叶老爹带着叶晨,和族中众长辈族老,到叶家祠堂祭祖,谢祖先护佑。叶家村几百年没出过什么大人物,今日终于有一名子弟有出息要当将军了,这在叶家村可是数十多年来头等大事,还不得隆重祭祀一番。
  叶晨想找点活干,杀只鸡鸭什么的,帮帮忙打下手。
  “哪用得着你来杀鸡啊!去屋里待着,等着吃饭。”
  叶老娘不让,活都抢着干。
  叶晨在宅院里转悠一圈,众亲戚都在忙着,他无事可干。村里小孩近十年来都很少见到叶晨,心存几分敬畏,不敢随意来打搅他。村里还有不少新媳妇、待嫁少女聚在一起笑嘻嘻,目光火辣辣的盯着他。
  叶晨被看的脸色发烫,无奈只能回屋里待着,等着开宴席。
  他怀中一摸,摸出那枚血魄戒指。
  左右无事,他干脆琢磨着戒指。
  “这枚血魄戒指,怎么用?”
  叶晨带在手上,有些纳闷。这确实是一件宝物,古画卷轴在发热。但是他带上戒指之后,没有任何反应,并未增强气血。
  叶晨不解。
  “算了,先不管它。今天还没有开始修炼呢,先修炼一二个时辰!”
  叶晨在床上盘膝而坐,取了一小片血蟒草,放入口中细嚼,咽入腹内。不多会儿,腹内生出一股热气,沿着血脉,渗入骨髓,激发全身的浓烈的气血。
  在骨髓内,浓烈的气血缓慢转化为气血精华。
  叶晨突然一惊。
  他体内浓烈的气血已经饱满,一部分气血在缓慢的流出,涌入手指上的血魄戒指内。
  “这是怎么回事?我的气血怎么流向血魄戒指?”
  叶晨震惊之下,差点想立刻把血魄戒指拔下来。
  但是他一想到血魄戒指增强武者气血的作用,还是忍住了,看看情况再说。
  叶晨手中的血魄戒指,渐渐发出淡淡的血晕光泽。
  半个时辰之后,气血的涌出才停止,大约他全身气血的百分之七八左右。这个气血含量并不多,武者比斗的时候挨一刀,流出的血,差不多也有这么多。
  “血魄戒指,能够储存额外的气血。除了自身体内储存气血之外,它还能增加百分之五左右的气血。书院其他学子说血魄戒指能增强一成气血。郑之成说这枚戒指略有瑕疵,估计是比正常的血魄戒指要差一点吧。”
  叶晨沉思了足足半响,渐渐明白过来。
  武者炼体中期,比拼的是气血。武者炼体后期,比拼的是气血精华。气血精华越多,武者体内产生的气劲也越强。在武者比斗之中,气血更是性命,多出一成气血,能比别人活的更久。
  “我如今炼体期七层,戴上这枚血魄戒指,能增强百分之七八。如果全部是气血精华,几乎能逼近炼体期八层武者!只是不知对刀气有没有增强的作用。”
  叶炼露出喜色。
  一个时辰之后,叶晨完成了气血淬炼,带着宝刀,出了热闹的土院子,来到院子后面的一块空地,拔出金丝鞘宝刀。
  一群半大的小孩,远远的跟着,在矮墙,树上看热闹。
  “喝!弧月斩!”
  叶晨横刀劈出。他体内气劲全力释放,血魄戒指内也涌出一股气劲。
  “呲......!”
  叶晨身前一丈之处,五道刀气爆炸开来,白芒一闪而逝。
  “我原先只能发出四道刀气,现在有血魄戒指,能发出五道刀气!等到我能施展旋风斩,纵然是一二十头灰苍狼围攻,也凛然不惧!”
  叶晨收刀大喜。
  《虎跃刀法》的最后两招大威力招式,‘弧月斩、旋风斩’,全靠气劲来支撑。气血精华不够,体内气劲不足,无法施展出来。
  五道刀气是弧月斩的最高威力,可以对付身前之敌。
  等到能够释放九道刀气,则可施展旋风斩,刀锋旋转一周,眨眼间爆发九道刀气,在周身一丈范围内爆炸开来,足以斩杀围攻过来的众多敌人。
  远远围看的叶家村小孩们惊呆了,有的被吓哭,有的兴奋的尖叫,“叶哥哥,好厉害啊!”
  叶晨呵呵一笑。
  快正午的时候,叶家的宴席终于开始上席,几乎全村老少都来到叶家。
  叶家的首席桌上,除了叶老爹、叶晨之外,坐了十多名族老,还有一名头戴青帽身穿长衫私塾老先生。
  叶晨挨个敬水酒,有些奇怪的看了一眼那位喝的酩酊大醉的私塾老先生,这位不是族老,而且是外姓,怎么坐上叶家首席桌上的。
  “儿啊,你的名字还是老先生起的!咱村里大都是庄稼汉,哪懂的这些,老先生才有本事取个好名。”
  叶老爹憨笑道。
  老先生醉眼惺忪看着叶晨,喜不自禁,给叶晨取名,恐怕是他平生最得意,最炫耀的一件事情了。
  他笑道,“当初老夫我给你起名,取名晨,晨曦渐露。我让你爹送你去外面求学。我说的果然不错吧,十年便有大出息,出人头地!再过几十年,可了不得啊,出将入相不在话下,在咱们武国是屈指可数的大人物。”
  “这名取得吉利!”
  “老先生,也给咱家娃取个名!”
  叶家摆宴,这一热闹,大半日过去。宴席散去,叶家也渐渐清净下来。
  .......
  晚上。
  叶晨来到爹娘的房里拜别。
  “才回来一天,这么快就要走?不能多留几日吗?这几日娘给你多做几道好菜,补补身子!”
  叶老娘急道。
  “孩儿被征召,要跟随武公主去执行一趟任务,只能在家里待一日,明日凌晨便要启程出发了,路程很远!这里有一百两黄金,是公主赏赐的。不过财不外露,爹娘把它埋在屋里地下,等到急需,换成银子再用。”
  叶晨轻抿着嘴唇道。
  “家里不缺钱,就算遇到什么事情,也有族里的叔伯们帮衬,这些金子你带上路上用。既然是公主要你去,就去吧!好好干!”
  叶老爹连忙道。
  叶晨把金子留下,磕了三头,出了屋,骑上马。
  “保重!”
  叶晨回头望了一眼土院门口送行的爹娘,双目微红。
  他深吸一口,夜幕之中,策马往七八十里外的北麓书院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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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书友‘贺兰山的魂’打赏,成为本书新任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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