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学霸的人生

  ‘三十七次?我为什么会记住这个数字呢?’王子翔莫名其妙的苦笑起来!
  斗战胜佛,是传说中孙悟空护送唐僧取经成功后,因为积累了大功德而获得的佛位!而《苍生》无数帮派中,亦有那么一个帮派每当被提及的时候,总会被人所津津乐道。
  不在于他的强,不在于她的庞大,而在于他们的友爱!
  要知道,《苍生》举办的征文比赛只有四十次还是五十次的样子,具体多少次王子翔不记得了;但从斗战胜佛这个帮派里出来的玩家只是写了一些回忆录,就大包大揽了其中一大半。
  这得是一个什么样的奇葩帮派,才能在帮派解散许久许久以后,让曾经的帮派玩家仅仅凭借着描述回忆,就能感动了赢得了几千万大中华区玩家的投票?
  王子翔好不怀疑,若不是其他人的笔力不够,那么所有冠军都是他们的囊中之物。
  换而言之,斗战胜佛其实用一种十分独特的方式,成为了《苍生》无数奇迹中最为温情的那一抹光辉!通俗点说,就是:这个帮派,泥煤满满都是爱啊!
  前世的王子翔,也好奇过斗战胜佛,也和其他玩家一般遗憾自己不曾经历。只是回来之后,事情太多,让这种感慨和遗憾没了露头的机会。
  然而,当着个名字再度出现时,王子翔就知道了自己要怎么选择了。
  “哦,原来是斗战胜佛啊!好吧,我加入帮派了!不过,我可不当什么劳什子的荣耀副帮主。”王子翔只想低调。既然要进入这个注定不可能低调的帮派里,那就不要过于高调的好。
  “真的——太好了!”谭高高兴的蹦了起来。
  很难想象,这是个内向的孩子。
  看到这个家伙如此出格,王子翔心头越发期待,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帮派能让内向的孩子为之情不自禁的包揽拉人任务,并为之情不自禁的欢呼雀跃?
  “你们帮派的老大,是不是叫豪极圣?”王子翔依稀还记得这个名字,毕竟、那么多获奖文章他都有阅读过,这个人物出场的次数毫无疑问是最高的。
  不过,一想到这家伙的结局,王子翔就忍不住在心头谈了口气。
  想到这你,王子翔记忆中的一些相关资料如潮水一般涌现了出来。豪极圣,明显是个不小的土豪!要不然,也不可能在梦幻之城你建立起帮派来。
  要知道,眼瞎的金币还是一比三真币的兑换率呢。能拿出三十万来建立帮派的,本身就能说明很多问题。根据王子翔的观察,那些超级土豪除了香香已经撞入了他的世界里以外,其他人还都没有登场。
  根据斗战胜佛玩家回忆文章的内容讲述,豪极圣是为了给帮派里某一位女性玩家提供某种特别的帮助、而千里单骑闯关,最终因为连夜驱车疲惫在某一隧道里发生车祸离世的。
  ‘如果这个帮派,真有描述的那么友爱的话!我是不是,要当一回上帝呢?’王子翔不禁如此想到。
  其实,在他选着加入这个帮派,来体验虚拟游戏世界里的友情时,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不言而喻了。有些美好,就算事不关己、他也想要挽留。
  既然斗战胜佛是那一抹永不消逝的光,把他留下、留在世人眼前,总比制作成标本只供回忆来的好。那么,因为这样让这份美丽少去了残缺富赋予的圣洁!
  谭高有些意外的看着王子翔,道:“老大,你也听说过我们老大吗?我们老大人很好的,帮派一起行动打到的好东西,他从来没要过。而且打架杀出来的好东西,他也没有跟我们一样分过份子钱。”
  “嗯嗯,听说过!他现在在未央宫吗?”
  “是啊,我们老大跟几个长老护法都过去了,我们的大部队马上也要过去了。到时候,我们一定要加上好友哈。要不然,在游戏里都不能联络。”
  没等王子翔回答,上课铃声就响了起来。谭高马上往自己一组的座位上走,还不忘了回头叮嘱王子翔一定不要忘记这样子。
  搞得一般人,都十分奇怪的看着俩人。
  这你可是重点班,俩个家伙玩游戏本来就是异类了,闹得人尽皆知还不罢休的样子,这是作死的节奏啊!某些‘好’孩子,已经决定下课以后向老师打小报告了。
  别人心里怎么想的,王子翔当然不知道。他只是在看到老师抱着一大包还未拆开的摸底试卷进来,嘴角忍不住就抽搐起来。暗自哀怨:要不要怎么无聊,三天两头要我做一加一等于二,好歹来几道乘除法有点挑战撒。
  当然,他们的试卷自然不会是一加一这样见得的题目、时间也没有只间隔了三两天。距离上次摸底考试,其实已经过去半月了。
  而对于记性一直很好、曾经成绩逆天的王子翔而言,如今温习过一遍功课差不多就将所有‘节操’捡了回来的他,面对这些考试内容,确实跟做一加一的题目没有什么区别。
  老师将试卷重重放在讲桌上,拍了拍吼吼的对折装试卷外皮,正色的危言耸听道:“同学们,年纪这次举行统一摸底考试。上次我们班上有几位同学,成绩明显有下滑趋势,我希望这次看到你们的迎头追赶结果。
  要知道,我们这是重点班级,采取的耶是末位淘汰制。我不希望下学期,有同学被其他普通版的苦读学子给替换掉,因为在老师心理,你们都是最优秀的学生,是国家未来的栋梁……”
  王子翔已经摸出了手机,低下头去抓紧时间阅读起网络小说来。相比较聆听教诲来,这件事情明显对他更加有意义。
  浏览速度非常快的他,阅读起这种快餐文学来,速度自然是不慢的。一目十行?那这本书已经算是非常精彩的了。当然,也是能遇到非常有内涵的书,这种书、他会逐字逐句的仔细揣摩和品味其中深意。
  等到王子翔阅读完了第三章的时候,讲台上滔滔不绝的老师才满脸潮红意犹未尽的,开始讲卷子分发到个组前排同学,从哪里依次往下传递起来。
  分到王子翔这里时,他已经看完了第三章。
  恋恋不舍收起手机,王子翔粗略看了眼试卷上的题目,拿起笔刷刷刷刷留下一串正确答案……学海无涯人生寂寞的他,都不需要在卷子上留名字。
  反正,其他乖孩子都留了名字,没留名字的自然就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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