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还不如猪

  安伯和木三也不曾客气,拍拍奔雷的后背,就踩着那些大汉过去了,直惹得的他们又是惨叫出声。
  奔雷也是个通灵的,见得家里人来了,顿时掉了头,就又跟着往回跑。
  紧着着跑来的张大河和村里听得动静的乡亲可是不敢同木三安伯一般,避过那些大汉跑过去,却也没有伸手相救的意思。
  吴煜和妞妞,以二敌八,坚持不过半刻钟,就是额头冒汗了,只觉呼吸沉重,胳膊也酸疼起来,每每磕到那些大汉的长刀上,都忍不住身形打晃。
  一个大汉气急败坏的喊道,“兄弟们加把劲儿啊,就两个毛孩子,咱们再对付不了,传出去还有什么脸面跟在公子身边?“
  众人一听,都是脸色涨红,公子刚刚从武都清云山回来,正是缺少心腹人马的时候,他们好不容易多方打点,才入了公子的眼,若是第一次出门就办砸了事情,怕是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他们这些人手上加了力气,吴煜和妞妞更是凶险了,妞妞一棍子替吴煜隔开一把长刀,急道,“你这笨蛋,想死啊,刀砍过来,都不知道躲?”
  吴煜拼命架开前面两个大汉的长刀,顺手又劈了一记,回道,“你才想死呢,我…只是一时没看到!”
  妞妞还要回嘴,却听安伯喊道,“妞妞别害怕啊,家里人来了!”
  两个孩子一听,立时大喜,却也没忘了黑子还生死不明,当先喊道,“安伯,我们还撑得住,黑子不知伤到哪里了?”
  安伯远远扫了一眼,黑子已是半撑着坐了起来,就道,“无事,黑子只是小伤。”
  吴煜和妞妞一听,下意识就往黑子那里瞧去,她们终究是很少与人争斗,经验匮乏,生死相拼,哪怕一个错眼的功夫都容易送命,更何况还是分心扭头,几个大汉抓了这机会立时就下了杀手。
  木三冷笑一声,随手从怀里摸出一把葡萄大小的金珠儿子就甩了出去,各个如同长了眼睛一般,奔着大汉们的胳膊就来次亲密接触,于是,几声咔咔的脆响之后,他们别说执刀杀人了,抱着胳膊就差满地打滚了。
  妞妞和吴煜惊得一身冷汗,但反应也不算慢,吴煜刀砍容易伤命,就做了护法,妞妞的木棍可是挥舞了个痛快,只把大汉们打得是满地找牙,有那么一个半个儿想逃跑的,也被木三又一脚踹了回去,极配合的再去给妞妞当了肉靶子。
  很快,张大河等人赶到时,场地里除了自家人和十几匹散乱各处的马匹,就在没有能站着的人了。
  安伯抱了黑子过来,笑道,“这小子骨头还挺结实,哪里都没摔断,就是蹭破点儿皮,抹点儿药膏,三五日就好了。”
  吴煜和妞妞还有大壮围了黑子,都是欢喜,黑子脑子里还有些晕眩,被他们拉扯得,哎呦直叫,“哎呦,别晃我,我头好晕啊。”
  妞妞一巴掌拍在他头上,嚷道,“晕算什么,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张大河等人都是笑出声来,黑子爹娘不在村里,把这孩子托付给了他们,若是有个好歹,可是太对不住人家了。
  不过,他们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不远处的山路上,正在快速跑来十几个骑马大汉,各个都是凶神恶煞,他们身后还护着一辆极华贵的大马车,两匹高头大马拉着,楠木的车厢,雕着繁复的花纹,车顶也不同于普通马车的平顶,高高拱起一块,漆了两个金漆大字,“凌风”!
  众人都是齐齐倒吸一口冷气,敢在马车上标明城池的名字,这是何等的权势,何等的嚣张,不必猜,来人绝对是权贵之人,而他们身旁的大汉无论装束,还是马匹都与地上躺的那些大汉,一般无二,也就是说,他们同权贵结仇了!
  地上正疼得咬牙切齿的一个大汉,瞧得他们发愣,眼里满满都是恨意,说道,“你们居然敢打我们,就是死期到了,也不看看我们是谁的护卫…”
  木三和安伯对视一眼,脸色都有些不好,他们是江湖人,自古就与官家是两路人,但凡有哪个山庄同官府有些交情,或者哪个跑单帮的,做两次赏金猎人,都会让江湖同道鄙视不耻,暗骂两句走狗,况且他们手头哪个没几条人命,行事自然更是不愿沾官府的边儿。
  如今,他们居然与官府之人有了冲突,不得不说,这正中了他们的软肋,左右想想,若是论起武力,无论是安伯一把毒粉,还是木三几把暗器,这些人都是招架不住,但是,事后他们拍拍屁股走人了,赵家可是就被连累了。
  木三心里烦躁,听得那大汉还在冷笑,上前一脚又踩折了他另一条手臂,疼得他立时就翻了白眼儿,旁边几个本来也要开口咒骂的,赶紧把胳膊塞到了身下,继续装死。
  果然,那队人马一冲到河边,立时就把赵家众人和村民们都围了起来,长刀哐哐都拽了出来,刀刃反射了阳光,惹得见者遍体生寒,有那胆子小的村名,腿一软差点没坐地上。
  两个大汉跳下马,亲手开了马车,迎下一个年轻公子来,身形细瘦,面白无须,一双三角眼加上半秃的眉毛、大鼻子、薄嘴唇,真是要多丑陋就有多丑陋,哪怕他的衣衫是上好的云锦缝制,绣了多精致的花纹,头上的金光镶嵌了多大颗的宝石,都不能替他多增一分俊秀,这不得不说,造物主也有失手的时候。
  妞妞本来被安伯挡在身后,这半会儿也歇得差不多了,听得马车动静,就探头出来看,一瞧得那公子哥儿的模样,扑哧一声就笑了,“这人好丑,比山上的野猪王还丑!”
  矬子面前不说矮话,丑人面前莫论美貌,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识,妞妞自小长在山林,下得山来,又因姐姐疼爱,不愿她失去本心,于是只交了简单的规矩,还不懂这些道理。一句话刚说出口,立时四周死一般寂静,村人们吓得很不能立时捂了她的嘴巴。
  但是,已经迟了,那公子哥把这话已是听到耳朵里,脸色立时铁青一片,“唰”得一声,把手里用来做样子的纸扇撕得粉碎,恼怒喊道,“谁,是谁说的,给我站出来,我要把她砍成肉酱!”
  安伯皱眉,扯了妞妞的袖子把她重新推到身后,然后抱拳行礼,说道,“不知这位公子从哪里来,为何指使手下伤了我家孩子,抢夺我家马匹?”
  老爷子走了大半辈子江湖,这先声夺人的道理还是明白的,一开口,就给这公子哥扣了个纵奴行凶,伤及无辜的帽子,打算着他就是哪家权贵,总也要顾忌一些,不能给家族名声抹黑。
  可惜,老爷子打算是好的,却遇到了个浑人,这公子哥儿姓金,名文翰,是灵风城府尹的独生子。
  金府尹官声不错,虽是不能说清廉,但也算不得巨贪,所以,灵风城在他的治下还算安宁,他平日有喜唱戏,常把衙门里的事务推给几个同知,各管一摊,然后就混在自家的小戏园里不出来了。他的正妻受了冷落,难免就对唯一可以依靠的儿子极是娇惯,简直要星星都给摘下来。
  三年前这金公子强抢民女不成,致使人家姑娘跳井自尽了,金府尹的对手抓了这把柄差点把他拉下马,金府尹一怒之下就送了这独子出门学艺,一月前才回来,金夫人自然更是把儿子疼得心头肉一般,整日给他带了大笔金银,随他满城去吃喝玩。
  这小子也是眼尖,那日在一家酒楼喝酒取乐,就瞧得赵丰年打马而过,立时就扔了筷子喊了随从去追,因为他的师父除了练武之外,最大的喜好就是养马,所以耳闻目染,他也混了三分眼力,再有三月就是师父的六十寿辰,若是能把这极少见的好马送去做贺礼,师父不知该欢喜成什么样子。
  他想得很好,却不想赵丰年忧心妻子儿女,跑得疯狂,那随从根本就追不上,无奈之下,只得满城得打探消息,又派了人手到城外去寻。
  这一日,终是有消息说,那马上之人是城外云家村的,他大喜之下,就派了人手先寻过过来,自己却坐了马车,摆足了贵公子的谱儿。
  却不想,还没到地方,就听手下回去求救,刚刚赶到一下车,就得了这么一个“猪都不如”的评价,那心头的火苗立时就成了燎原大火。
  他也不理会安伯说了什么,扫了一眼地上的手下,就道,“大胆贱民,光天化日居然敢袭击官差,真是嫌命长了,都给我打折一条腿扔大牢里去!”
  他本就长得丑,这一瞪眼发怒,更是不堪入目,众人都不愿再看他的脸,无奈他出口的话却是太过恶毒,人人都变了脸色,向后退去,断腿之痛可以忍受,那大牢可是绝对不能去的。
  安伯与木三都觉这事不能善了,一手放到了身前,就预备动手先擒下这丑公子,左右不能让村民和几个孩子受伤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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