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新家

  有一段时间,曹蕊觉得自己不会再爱了,脑子里再也没有关于感情的记忆。
  她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全部家人,还像狗一样被囚禁过,被无数男人轮番凌辱。
  所有这些,都是她想要永远遗忘的可怕记忆。
  曹蕊曾经喜欢过苏浩。但苏浩只喜欢欣研————那个男人的意志像钢铁,感情也像钢铁,丝毫没有融化变软的可能。
  诚然,忠贞的爱情的确令人赞叹,也令人羡慕。
  如果每一个男人都是苏浩那种强硬顽固的类型,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外遇”两个字。
  曹蕊很年轻,很漂亮。
  美艳而充满魅力的熟女,就像滴淌着汁水的蜜桃。
  曹蕊身边都是“工蜂”。虽然他们面容和外貌不同,经历和人生经验也很少有相似之处,可他们体内都有黑色颗粒。这种神秘物质似乎对不同个体有着隐隐约约的关联效果。以至于曹蕊和其他团队成员之间的关系默契,却没办法产生诸如“爱情”之类的念头。
  在所有人当中,罗惊鹏显得很特别————他是半强化人,没有注射过苏浩的血,曹蕊对他的感觉也有些陌生。当然,罗惊鹏算不上很英俊,却有着超乎大多数男人的强壮,而且非常大胆。
  他经常盯着曹蕊看,毫不掩饰眼睛里火辣辣的欲望。
  这座城里的人差不多快死光了。
  丧尸好像特别喜欢吃男人。
  可供挑选的异性目标实在不多。
  曹蕊很寂寞。
  她……终究还年轻,是个女人。
  种种因素累加起来,两个人对于彼此的意图都很清楚。
  唯一缺少的,只是一个合适的,能够打破那层薄薄障壁的契机。
  昨天,是四月一日“愚人节”。
  韩莹从城外送来二十多只捕获的麻雀。曹蕊把这些可爱的小东西全部拔毛开膛,在油锅里炸得酥脆喷香。她不好意思一个人独享,于是发电报约苏浩和杜天豪过来喝酒。
  苏浩正在为了晶石的事情忙碌。
  杜天豪非常干脆的在电报里回复:“愚人就是傻瓜。我可不想在这种傻逼节日里被人当做傻逼。任何时候都能喝酒。明天后天大后天都可以。唯独今天不行————我很正常,我不是傻逼。”
  于是,曹蕊一个人啃着撒了椒盐的油炸麻雀,大口喝着五十六度的红星二锅头。
  她一边喝酒,一边流泪。
  如果换在以前,丈夫根本不会留下自己一个人。
  他很懂情调,知道自己什么时候需要咖啡和音乐,总会悄悄从身后抱住自己,很温柔。
  罗惊鹏正好从门口路过,被曹蕊叫进房间,然后对饮。
  虽然都是强化人,却仍旧无法抵挡酒精的魔力。
  半醉半醒之间,不知道是谁主动,也没有录像证明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两个人开始搂搂抱抱,打着酒嗝,说着暧昧的话题,拉手,接吻,然后顺理成章滚上了床。
  然后……然后……再然后,就是此前出现的那一幕。
  罗惊鹏醒的比较早。
  他想出去走走,让冰凉的雨水冲刷一下昏沉发胀的头脑。
  刚离开房间,曹蕊也醒了过来。
  她穿着睡衣坐在窗前,默默注视着罗惊鹏在外面玩弄丧尸,发泄发呆发疯……
  两个人相互对视,谁也没有说话,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看着浑身上下湿漉漉的罗惊鹏,曹蕊忽然觉得很好笑。
  她仰起头,波浪形的长发立刻散开,随着头部摆动,构成一副炫丽美妙的画。
  “昨天正好是我的排卵期。我会怀孕的。”
  说这番话的时候,曹蕊脸上一直带着诡异的微笑。
  虽然其中有几分调侃,却是事实。
  罗惊鹏的脸一阵发烧————他的年龄比曹蕊要小一些,对付此类事情也没有什么经验。本能的慌乱,因为雨水冷静下来的头脑再次变得滚烫。
  过了近半分钟,他才犹豫着嗫嚅:“我……我会负责到底。”
  这是小男生犯错误之后的典型宣言。
  曹蕊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你打不赢我。”
  罗惊鹏下意识的想起————被苏浩骗进这幢大楼的时候,自己被曹蕊单手扣住咽喉,无法动弹的那一幕。
  罗惊鹏有些羞愤:“昨天,你……你在我下面。”
  曹蕊的表情很是淡然,声音悦耳动听:“昨天是愚人节。我故意让你的。”
  罗惊鹏张了张嘴想要争辩,最终却无语哑然。
  曹蕊抬起左脚,踩上椅子的隔挡。这动作,使睡衣下摆随着身体扭动缩至腰间,露出光滑白皙的修长大腿。
  “你得帮我多弄些营养品。”
  曹蕊收起轻佻玩笑的语调。她慢慢抚摸着腹部,认真地说:“我要吃好的,孩子也是。”
  她相信罗惊鹏能听懂自己话里的暗示。
  这世界已经不一样了,但人类还是必须得生存下去。
  活着,意味着全新的生活。
  死者只能代表过去,人不能永远活在记忆里。
  丈夫和亲人都死了……我要重组家庭,重新拥有新的爱人,重建家园。
  罗惊鹏眼里的目光渐渐变得郑重。
  他走近杯盘狼藉的餐桌,收好装有残酒的瓶子。然后,拿起曹蕊挂在床前的衣服,从口袋里搜出香烟。
  “我不会再抽烟喝酒。你也是。否则,对孩子不好。”
  这番话说得同样认真。
  罗惊鹏有些微微的激动和感概。
  他不由得想起很久以前,曾经被母亲认作是未来儿媳妇,又因为房子和车子离开自己的那个女孩。
  曹蕊拉开床头柜的抽屉,从小型冷藏箱里取出一支装有暗红色液体的胶管,扔给罗惊鹏。
  “这是什么?”
  “它能让你变得更强。”
  曹蕊当然不会告诉罗惊鹏,这是苏浩的血。
  她相信这个男人会成为“工蜂”。
  只有这样,才能被其他团队成员接受。
  ……
  靠近城市东面的一座三层小楼里,王骏迪守在邻近马路的窗前。他透过防盗笼,用近乎喷火的眼睛,死死盯着对面的人行道。
  感受到春意召唤的梧桐树早已挂满绿色。就在大树旁边,一根四米多长的螺纹钢紧贴树干,竖直插进土坑。
  螺纹钢很粗,表面布满暗褐色的铁锈。竖起的前端被磨得尖利,上面挂着一个早已死去,浑身变得僵硬的男人。
  准确地说,他不是被挂上去的————钢筋从他的肛门插入,直接捅到咽喉,再从嘴里伸出,将整个身体支撑起来。
  乍看上去,就像夜市烧烤摊上,被竹签贯穿,双眼翻白的小黄鱼。
  死者叫赵宇航,是王骏迪的朋友。
  他浑身上下都被剥光,面部表情仍然凝固在临死前充满无限恐惧和绝望的瞬间。赵宇航双眼翻白,钢筋捅入体内产生的剧烈神经刺激,使大半个眼球凸出眼眶,挤压着眼窝周边肌肉膨胀到极致。那根可怕的棍状金属刺穿了食道和气管,以至于从口部伸出近三十多公分长的最尖端,还沾连着一部分早已发干的舌头和嘴唇。
  温热的风透过窗户扑面而来,从王骏迪鼻端掠过阵阵腐臭的气息。
  那是丧尸烂肉和内脏的味道。它们就涂抹在赵宇航的尸体上————几根发黑的肠子绕过脖子挂着。他的左腿斜插着一根竹签,顶部扎有一块不知道究竟是肝脏还是心脏的东西。尸体表面涂满了粘稠发腻的腐水脓液。这些充满无数细菌病毒的污物吸引了不少苍蝇。虽然这些飞虫很小,刚刚经历过冬天还很是虚弱,却并不妨碍它们围着尸体上下飞窜,疯狂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就食点。
  王骏迪握紧手里的突击步枪,用凶狠痛苦的目光盯着尸体。他死死咬着牙。沾染了大量灰尘和污垢的脸很脏,却明显带有几条被泪水冲刷出来,露出皮肤本色,早已干涸的小沟。
  太阳在天空不断爬升,地面温度也渐渐热了起来。
  昆明的气候很特别,不太冷,也不太热。无论夏天还是冬天,都要比其它地方来的更早,季节温差并不明显。适宜人类居住,丧尸也很喜欢。
  王骏迪觉得胃里一阵发酸。
  就像喝了很多醋,正在肚子里迅速发酵,不断产生出大量气体,刺激着自己不断打馊嗝,却永远无法消除极其强烈的饥饿感。
  王骏迪把左手拇指伸进嘴里,恶狠狠地啃着指甲。
  吃上一顿饭的时候,还是前天中午。
  他和赵宇航安然三个人是朋友,住在距离这儿不远的一幢居民楼。
  安然很会做饭。他搜罗了一些土豆和大米,还有玉米面和黄豆之类的杂粮。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混合磨碎,掺水烙成饼子。再用从路边绿化带里扯来一些新发的荠菜和蒲公英,拌上酱油……对于长时间没有尝过新鲜蔬菜的幸存者,这样的一顿饭,的确值得留下深刻记忆。
  从苏浩营地换回枪和子弹以后,王骏迪和赵宇航就一直在城市南面电影院附近的尸堆里搜寻银骨。
  那里有数千具死尸————谁也不知道导致它们或者他们死亡的确切原因是什么。尸体有人类,更多的还是丧尸。死者腐烂程度严重,柔软组织基本上不复存在,只留下大片灰黑色或者泛白的骨骸。
  那里聚集着很多乌鸦和老鼠,虫子数量多得令人头皮发麻。只要稍有有动静,如山一般的尸堆上立刻会飞起一片黑压压的鸟。其中,不乏燕子喜鹊和麻雀。
  虫子就更多:马陆蚰蜒蚂蚁蟑螂……这还只是地面上的部分,空中飞舞的蚊蝇和蛾子同样密密麻麻————这个城市很少下雪,去年冬天也不算冷。这就使得它们出现的时间比往年更早,更活跃,更饥饿。
  每次过去,王骏迪和赵宇航都要穿上三层以上的衣服,用橡皮筋把袖口和裤脚扎紧。
  他们从商店里弄了几顶宽边大檐帽。像养蜂人那样,沿着帽子周边缝上一圈细密的纱布,一直垂到胸口,用衣服紧密压实。再加上长筒雨靴和手套……这样的防护措施已经足够严密,却仍然有蚂蚁之类的小虫子不时钻进来,隔着衣服狠狠啮咬皮肉,又痒又痛。
  那些尸体实在太臭了。
  腐烂的肉质早已化成脓浆,电影院附近的街道被污染得面目全非。到处都是泛着肮脏白沫的积水,柏油路面沾染了大量粘稠的腐质。脚踩上去,会拨拉出大片黏浆。感觉,就像在很稠的胶水里散步。
  在这座城市里,很多幸存者都知道苏浩用银骨兑换物资的消息。
  不光是王骏迪,很多人都在积极猎杀丧尸,也有不少人盯上那些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被杀,骸骨散落在路边的丧尸。
  虽然很脏,很臭,很恶心,可是从死人身上挖取银骨,总要比对付丧尸安全得多。
  何况,大部分丧尸都产生了二次变异。它们正在进化成血尸和类人。
  上次兑换的时候,王骏迪之所以能够拿出大量银骨换到枪和子弹,原因就在于此。
  整整一个冬天,王骏迪和赵宇航把电影院周边的所有尸体翻了遍。
  庞大的尸堆被他们一具具从原地搬到马路对面。
  在那里,王骏迪看过无数狰狞恐怖的骸骨,再用斧头和刀子像砍柴一样将它们劈碎。
  很多时候,王骏迪都觉得自己应该去考医学院————他相信,即便是最优秀的骨科医生,对人体骨骼构造也绝对没有自己熟悉。
  老子成天跟骨头混在一起,闭着眼睛也能把各种散碎骨头拼成骨架。甚至单凭骨头就能判断出男女老少高矮胖瘦。嘿嘿嘿嘿……医生,算个屁!
  王骏迪和他的朋友打算把收集好的银骨交给苏浩。
  他对那个年龄与自己相仿的男人很有好感————这年头,任何时候都必须凭实力说话。王骏迪曾经接触过几个幸存者团队,没有武器和力气,根本没人愿意增加累赘。食物越来越少,多一个人就多一张嘴。而且,出于本能的戒备心理,几乎没有哪个团队会收留陌生人。
  三个相依为命的幸存者并未没有注意到,有人已经暗中盯上他们。
  那是住在附近的另外一个团队,大概有十几个人。
  那帮家伙很精明,一直躲在暗处观察。直到前天下午,王骏迪和赵宇航翻完最后几具尸体,割下最后一颗银骨,从那片无限肮脏,跟地狱没什么区别的地方走出来的时候,他们才从埋伏好的墙壁后面突然冲出来,突然发难。
  赵宇航走在前面,被一根钉着大铁钉的棍子把脑袋当场打穿。
  用棍子砸人的,是个非常可怕的女人。
  她的脸长得像赵本山,身材长得像泰森,乳房像两只大号尺寸的篮球,恐怕就连姚明也没办法单手抓握。
  她一直用棍子朝赵宇航身上乱砸。后面跟上来的人轮着装有碎石的麻袋。那东西从空中甩下来力量十足,赵宇航的头被活活砸扁,脑浆流了一地。当时死的时候,手脚和身体还在不断抽搐。
  王骏迪反应很快。
  他带着枪和装有银骨的背包,立刻朝着反方向狂奔。那帮人大多穿着夏装,没办法穿过被吸血蚊蝇和小虫子盘踞的电影院。他们很快从另外一条路冲过来。王骏迪实在没办法,只能跑进路边的一家五金店,以最快速度封死大门和窗户。
  然后……他就一直呆到现在。
  ……
  马路对面,是一堵两米多高的墙。
  透过从砖块间挖出来的缝隙,陈东波仔细观察着对面小楼里的动静。
  他不知道王骏迪的名字。
  只知道那个该死的胖子手里有枪,还有一大包令人眼红的银骨。
  陈东波很瘦,却很有力量。
  他一直觉得,这才是正常人应有的体型。
  至于胖子……那根本就是脂肪和肥肉的堆积物。后面还跟着一大串愚蠢白痴傻逼高血脂心脏病患者垃圾结合体等等一系列贬义词。
  以前在公司里的时候,陈东波就看不起体重超过一百五十公斤的老板。
  虽然那货资产超过千万,有豪宅跑车,老婆秘书都是美人。可那家伙脑子里的思维意识除了赚钱还是赚钱。可怜的老板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老婆主动勾引过陈东波,最喜欢的办公室秘书跟公司很多男人都有一腿,顺带还把不知道什么时候整上的艾滋传染给自己。
  陈东波长得很帅。
  当然,能够把老板婆娘弄上床,不仅仅只是因为英俊的脸蛋。还必须靠聪明才智,靠强健有力的身体……
  从去年冬天,陈东波就盯上了王骏迪和他的两个朋友。
  陈东波知道城市东面有个姓苏的家伙,带着一大帮人,正在用武器和各种物资兑换银骨。
  虽然不明白苏浩为什么要这样做,但陈东波很清楚————这种从丧尸体内获得的银色颗粒,应该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知道归知道,陈东波还是只能跟其他人一样,老老实实用银骨从苏浩那里换取所需的东西。
  他不知道这东西该怎么用?具体有什么效果?
  但毫无疑问,银骨在这座城市里的作用,相当于文明时代的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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