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火亮金的溃败
“杀!”又是一声怒吼,一千骑兵顺着金花残兵的步子,仿佛一柄利剑,径直刺在了金花士兵的侧翼之上。河套骑兵的冲击力和爆发力是何等人的惊人,当时就将金花士兵的侧翼切开了一个口子。周季龙的这一招,是从奉敬那里学习来的。一般来说,正面作战的时候,对方除非是早有准备,那么两翼和后背的防御都远比不上正面。而作为突击力量,骑兵在这个时候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打乱对方的建制,引发阵型的混乱。当然,周季龙在使用上还是有些呆板,而且也有着运气的成分。若是对方的主将心思细腻,早在两侧布置上一批长枪手,那缺少应变手段的他必然会闹得灰头土脸。好在值得庆幸的是,火亮金并非是这样的人。
在滇南和金花三越地区,由于丛林密布,因此骑兵的使用并不是很多。除非是在这种河边的平坦地带,若是在山地丘陵之中,骑兵的战斗力还比不上普通的步兵。因此河套骑兵的出现,火亮金当时就蒙了。因为他完全没有想到,河套士兵千里来援,在经过了滇南路崎岖的山地之后,还能够拥有这样一支成建制的骑兵。
不过作为一军主帅,他还是迅速回过了神来。狠狠地咬了咬牙,刚刚才后撤下来的近两万士兵是立刻又被他抽掉了上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堵住这一支骑兵。正面列阵的军队他是不敢调动,在见识了对方的强悍的战斗力之后,他的心中再也不敢怀有任何的轻视之心。不然他也不会差人通知后面的朴志成前来救援。这个时候火亮金才明白,对方的一身白衣白甲,原来确实是丧服,但是感情人家是来给自己的这五万大军送终的。
“弟兄们,跟老子冲啊!”周季龙手提着一把大刀,在马背上精力过剩的一边狂吼一边乱砍。虽然他不是正统的骑兵出身,但是毕竟以前干的是山贼这门很有前途的职业。虽然并不习惯于骑战,但是由于他不凡的身手和高昂的斗志,还是勉强发挥出了这支河套骑兵应有的战斗力。而他下面的骑兵将士们则是于千军万马之中神色自若。凡是能够精挑细选出来参加南下之战的,无一不是河套军中的精锐,加上兵种上的天生优势,他们现在全部是杀的一身是血,当然,这里面绝大部分鲜血都是金花士兵的。
而独孤见状,则是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以周季龙的指挥水准,也就只能够牵制住对方的那两万溃败的士兵。如果自己这边的动作慢了一点的话,那么陷入了对方的人海战术之中的周季龙很可能会被对方包了一个饺子。周季龙并不比奉敬信刻和血杀,如果是奉敬和血杀在这里,那么凭借着手中的一千骑兵,以他们的才华和对方的脓包,独孤相信他们现在必定已经将对方的阵型冲击的支离破碎。而如果是信刻的话,就算是陷入了绝境之中,他也能凭借着手中的双刃战斧活生生的砍出一条血路。信刻手中的双刃战斧之彪悍,以血杀和独孤之能,在战场之上,杀伤力依然无法和信刻相比。
但是周季龙不同。他虽然也明白骑兵需要纵横穿凿,需要运动作战,需要以强击弱,但是他毕竟是缺少了奉敬等人的那种眼光和对战场的敏锐把握。他完全不知道对方的薄弱点究竟在哪里,也不知道该如何把握战场的节奏,更不知道该怎样运用战场的局势给对方造成最大的伤害。对他而言,能够杀伤最多的敌军就是胜利。所以他永远不会明白血杀所说的:杀的越多,死得越快的道理。不过能够牵制住对方的一部分军力,也是一件好事。只是蚁多咬死象。虽然独孤对金花猴子的战斗力特别鄙视,但是绝对不能够过于轻视。
率领着九千士兵逼近了金花大阵,看着后面杀气腾腾却全是满身鲜血的河套士兵,独孤的心中顿时涌起了一股难以言喻的豪迈。当下放开嗓子大吼着说道:“弟兄们。你们累不累?”
“不累!”数千人齐声吼道。
“那好!宰完这群猴子,我们就回去吃饭!客水族已经准备了好酒好菜等着我们呢!”独孤哈哈大笑着说道。而身后的数千士兵也是哈哈大笑,精神都是猛地一振。
河套大军的兵锋再次敲打在了金花大军的盾牌之上。有了刚才的经历和战绩,河套士兵们的战斗力是得到了充分的提升。连带着手中的兵器也是挥舞的更加起劲。而金花的这两万士兵虽然也算得上是养精蓄锐。但是战斗力和士气上的差距却是难以逾越的。在九千士兵的攻击之下,金花大军的阵型是步步后退。
不过,火亮金能够成为金花王朝的上将军,终究还是有着几分本事的。在他的竭尽全力之下,两万大军虽然也是在后退,但是并不像一开始的三万士兵那样一触即溃。而阵型也还算完整。而对方的骑兵虽然依旧是杀气腾腾,但是在金花士兵的拼死抵抗之下,总算是遏制住了骑兵的凌厉攻势。为此,火亮金甚至还抽掉了一万士兵加入到与独孤宇明的正面战场之上。
战斗进行的到这种程度,对火亮金而言完全是没有想到的。堂堂金花王朝的五万精锐将士,居然被清风帝国的一个地方领主的一万士兵打的节节后退。这对于不管是哪个统领来说都是难以接受。到现在为止,战场上已经倒下了不少战死的士兵,而在这些支离破碎的尸体之中,一眼望过去,居然没有几个是白衣白甲。这让火亮金在感到羞愧的同时也是特别的恐惧。他不是没有想过撤退,但是上次连边一被宋君临偷袭,最后只身逃脱。如果不是因为他是国主朴总克的表弟,现在恐怕也是墓拱已朽。而现在自己面对的敌军不过是当日连边一的十分之一,而且自己拥有的兵力还比连边一强大。如果现在自己主动后撤,那么结果必然会比连边一凄惨。最重要的是,朴志成的大军就在二十里外。按照朴志成的行军速度,应该很快就能够抵达战场。自己的信使去了这么长的时间,算算朴志成也应该到了。所以虽然是咬紧了牙关,但是火亮金还是不肯放弃战斗。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火亮金的脸色也变得越来越难看。不过就在这时,他总算是看见了自己派去求援的亲兵。只是亲兵不仅仅是气喘吁吁,而且是一脸的死灰。火亮金的心中顿时涌起了一阵不好的预感,也不管亲兵的死活,一把抓住亲兵就大声问道:“大将军什么时候能够到达?”
“将,将军,大将军恐怕是来不了了。”传令兵哭丧着脸说道:“大将军在得到了将军你被偷袭的消息之后,就立刻拔营前来救援。然而行军在到达后方七里处的羊水崖的时候,却遭到了一支军队的强烈狙击。看对方的旗帜,应该是河套的援军。他们不仅占据了地利,而且人数不少,大将军一时半会儿也难以通过。”
“那么你又是怎么回来的?”火亮金大吼着说道。
“末将是绕到翻过了一道山梁过来的。河套大军把羊水崖的那条小路堵得严严实实的,大军根本无法通过。”
火亮金只觉得眼前一道金光,身子猛地晃了几下,这才脸色苍白地说道:“那大将军怎么说?”
“大将军说,若是事不可为,那就自行突围。”亲兵冒着冷汗说道。
自行突围?那就是逃跑了。火亮金一阵苦笑,对方虽然只有一万士兵,但是已经牢牢的把握住了战场的局势。如果自己一撤退,那么以现在的情况,必然是一边倒的溃败。那样对方乘胜追击之下,自己必定是全军覆没。他就说为什么对方只有一万士兵,居然敢来挑战自己的大军,原来是后面还有伏兵啊。幸好那些伏兵被朴志成的大军给牵制住了。想到这里,他的心中就是一阵恐惧,如果对方的伏兵从后面包抄,那么自己恐怕是连逃命的机会都没有了。
“将军,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另一个副将传神张口问道。
火亮金的脸色一阵风云变幻,狠狠地咬了咬牙,他这才艰难地说道:“身为王国的军人,自当以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为荣。河套大军虽然彪悍,但是我金花男儿也不是弱者。就算是死,大丈夫也应该是死的轰轰烈烈,也要让他们陪葬。火星,你马上组织我的三千亲兵,先把大营烧了。就算是输了,我们也而不能便宜了对方。传神,你升起本将军的大旗,先组织军队扛住对方的进攻,本将军立刻组织军队决一死战。”
传神神情一振,升起大旗,很显然就是表示要决一死战不死不休了。传说中火亮金大将军最是擅长壁虎断尾,但是看着大将军那坚毅的眼神和悲壮的神情,传神只觉得内心之中一阵感动,看来传言真的是不可信任。这,才是我金花王朝的男儿应该具备的风骨。想到这里,传神只是庄重的对着火亮金行了一个军礼,便带领着自己的部下义无返无的投入到了战场之中。
看着传神已经率领着士兵冲上了战场,火亮金的脸色顿时一变,对着身边的亲兵说道:“立刻让现在能够集中的所有士兵和三千亲兵原地待命,放弃一切物资和盔甲,只留下手中的兵器,然后立刻朝着正西面突围。目标就是山上的树林。”
亲兵统领火星眼睛猛地一突:“将军,你刚才不是说准备和河套士兵决一死战吗?连你的大旗都已经升起来了。”
火亮金不屑地说道:“还决一死战?那也得先看有没有那个本钱。就我们这块料,还不够人家切菜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大将军都被人家狙击的无法上前半步,我们还凭什么和人家拼命?动作快一点,传神那个饭桶能够给我们争取的时间并不会多,再不走就来不及了。至于大旗,本将军不把大旗升起来,那些士兵怎么肯死战为我们争取时间?”
亲兵有些呆滞地说道:“那将军,属下现在还准备去纵火烧营吗?”
“你他妈的是猪啊!要去你去,本将军可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火亮金大怒着说道。而这个时候,战场上传神带去的队伍也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火亮金登时急了:“快点,对方马上就要杀过来了。”
应该说火亮金对于战场的预测还是比较准备的。传神确实没能为他争取多长时间。这个被火亮金的豪言壮语激发的头脑发热的热血青年居然一上战场就找上了正杀的兴起的杀神独孤,然后结果可想而知。在独孤这个能够和神州十大高手叫板的强者面前,传神的那一个“杀”字刚刚才出口,就已经被独孤的雁翎刀一刀砍成了两块,前前后后,也就是那么一眨眼的功夫。而独孤则是毫不在意,对他而言,他从来不屑于知道死在他刀下的人究竟是谁。只有活着的人,才能够有和独孤通报姓名的资格。
不过火亮金选择的突围方向还是很明智的。此处地处西江沿岸,地势起伏平坦。然而在战场西面大约三里处,则是起伏的丘陵和茂密的亚热带丛林。金花王朝有很多地方都是这样的地形。正如独孤所说的那样,这样的一群猴子最擅长的就是钻树林。干起他们的老本行来,金花士兵自然是轻车熟路。而独孤也没有想到火亮金居然会这么狡猾,一个不查之下,居然还真的让火亮金给全身而退了。
看见上将军都已经逃走了,其余的金花士兵见状,都很明智的选择了投降。当然,许多士兵还是被正杀的兴起的河套士兵给不小心砍死。不过好在独孤虽然嗜杀,但还没有失去理智。在喝令部下止住了手下的士兵之后,这场战事总算是以河套的全面胜利而告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