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创业

  一转眼,洛克菲勒在休伊特—塔特尔公司里已经干了一年多了,靠着每周五美元的薪水,洛克菲勒攒起了三百多美元,这很不容易,因为这意味着,洛克菲勒每周的花销不过一美元左右。这不仅仅是洛克菲勒一个人的开销,而是洛克菲勒至少再加上一个弟弟的开销——比尔的钱总是时有时无,很不靠谱。
  这些钱对于过生活倒是够了,但是对于投资创业却还是远远不够的。这个时候,创建一家公司需要的钱不算多,但三四千美元还是需要的。洛克菲勒觉得,他还需要老老实实的再干几年,才能开始追逐自己的梦想。然而也就在此时,一次遭遇却改变了这一切。
  这一天是礼拜天,洛克菲勒和史高治继续和以前一样到教堂里去义务帮工。礼拜开始后,他们照例在礼堂最角落的条凳上坐了下来,听汤普森牧师布道。这个时候,一个人走到了洛克菲勒旁边,脱下头上的帽子,朝着他点了点头,然后就在条凳上坐了下来。
  史高治看到,洛克菲勒也向着那个人点了点头——显然他们相互认识,不过因为牧师正在布道,所以两人并没有说话。
  牧师的布道格外的冗长,毫无宗教信仰,却装出一副虔诚的样子的史高治,无聊的坐在那里,听牧师讲那些老掉牙了的圣经故事,嗯,今天讲的是加利利的迦拿的婚宴,嗯,这是耶稣基督所行的第一个奇迹,在婚宴中,主人家没有酒了,耶稣就让人将水倒进酒缸,于是那水就变成了酒。
  “这个故事真是太不科学了,”史高治无聊的想,“汤普森神父的布道也很差,嗯,《卡拉马佐夫兄弟》里的佐西玛长老好像也就这一个章节做过布道,比汤普森神父的布道出色多了,嗯,加利利的迦拿的婚宴中,主人连酒都不够用,这一定是个很穷的穷人,浸信会的信徒大多也是穷人,耶稣的第一个奇迹就是给穷人的,连这一点都抓不住……”
  不过,虽然心里对牧师的布道不以为然,甚至自以为自己上去说不定能更强,但为了维持自己虔诚信徒的外表,史高治还是得老老实实的坐着,无聊的看着阳光透过教堂的彩色玻璃投下的那些斑驳的光影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的移动,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到了中午,汤普神神父也结束了他冗长的布道。
  “阿门!”洛克菲勒跟着牧师说完了最后的一个词,然后转身,对着刚刚走过来坐在她身边的那个人说:“克拉克,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回英格兰去了吗?”
  “约翰,我想你以前说的更有道理一些,美国的确比英国有着更多的机会。”这个人笑眯眯的回答说。
  这个人叫莫里斯·克拉克,他是一个出生在美国的英格兰人,是洛克菲勒在商业学校时候的同学,不过他的年龄比洛克菲勒大了整整十岁——和洛克菲勒不同,他是在工作了好几年之后才去接受了商业学校的培训的。毕业后,克拉克就回英格兰去了,于是洛克菲勒就和他失去了联系。
  “怎么,你回来有什么样的打算?”洛克菲勒继续问。
  “是有些打算,不过这些事情我们还是到教堂外面去谈吧,要不然,说不定基督会愤怒的将我们从圣殿里面赶出去的。”莫里斯·克拉克说。
  耶稣在进入耶路撒冷的圣殿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在圣殿里做买卖的人赶了出去。现在作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在教堂里谈买卖的确是不太合适的。于是三个人都站起身,离开了教堂。
  中国人有个习惯,那就是喜欢在酒桌上面谈生意,事实上,很多老外也一样。不过现在这三个家伙却都有点吝啬鬼习气,所以虽然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但他们也没有找个酒店一边吃一边谈,而是直接就在教堂外面的大街上谈了起来。
  “好了,克拉克,说说你的打算。”洛克菲勒说。
  “我想办一家公司,专门做粮食买卖。你知道,英格兰的土地大多被用来当了牧场,用来种植小麦的面积很小,所以英格兰的小麦的供应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和土地金贵的欧洲不同,美国有的是待开发的土地,所以美国产的小麦的价格总是能比欧洲的更低,即使要加上运输的费用,价格还是会比欧洲低。所以从美国倒卖小麦之类的东西,贩运到欧洲去,我觉得是一项赚钱的生意。只是我现在的本金不够,所以我要找一个合伙人。约翰,在商业学校学习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你是所有同学中最认真,问题也最多的一个。另外我还打听了一下你最近的情况,很多从事这一买卖的人都称赞你能干。所以我就找到了你。我想,你不会真的打算永远给别人当雇工吧?我手头上有两千美元,只要你能筹到同样的数字,我们就可以把公司建立起来,自己当老板!现在的经济形势这样的好,几乎做什么买卖都能赚到钱,我们必须抓住这样的机会,不要辜负了这个时代!怎么样,约翰?”克拉克紧紧地盯着洛克菲勒的眼睛非常急迫地说。
  “可是,”洛克菲勒摇了摇头,想了一会儿说,“克拉克,我现在暂时没有这么多的钱。”
  “约翰,那你现在有多少钱呢?”克拉克还不死心。
  “我只有三百美元。”洛克菲勒无奈的摇摇头,“差的太多了。”
  “这的确差得太多了……”克拉克的语气里充满了遗憾。
  “约翰,我记得比尔叔叔说过,在你满了二十一岁的时候,他会给你一千美元的。”史高治突然插话说,“你可以试试向他预制这笔钱,如果你肯出利息,而比尔叔叔真的有这笔钱的话,他一定愿意借给你的。另外,克拉克先生,如果你能够等等的话,再过两个月,我也能拿出两千美元的资金。”
  “这位……先生是?”现在的史高治还是一个刚刚12岁的小孩子,克拉克一度把他当成了洛克菲勒的弟弟,他知道,洛克菲勒有两个弟弟,但是他并没有见过他们。如今这个小孩子却突然开口,宣称自己可以一下子拿出两千美元来,在大吃一惊的境况下,克拉克竟然对这么个小孩子用上了“先生”这种称呼。
  “这是我的邻居,史高治·麦克唐纳。嗯,你可千万别把他看成小孩子,他是一个天才,真正的天才。”洛克菲勒说。
  “你真的能拿出两千美元?”克拉克用审视的目光盯着史高治,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史高治的衣着,似乎还有点不太相信。的确,两千美元在当年不是一个小数字,要知道,在当时,一个一般的工人,一周的收入也就两个美元左右。如果史高治穿着一身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高档服装倒也罢了,可是史高治身上的这套衣服,嗯,虽然洗得很干净,但用的却是很粗很耐磨的布料——有钱人家的孩子可不会穿这样的东西。
  “史高治的父亲是我们这里最好的鞋匠,他的家境可比我好多了。”洛克菲勒看出了克拉克的疑惑,于是用半是开玩笑的口吻解释说,“而且史高治很能干,现在已经完成了中学的学业,开始帮约瑟夫大叔管理生意了。”
  鞋匠经常要和皮革药水之类的东西打交道,所以穿这样一身粗布衣服到也是自然的。而且老约瑟夫作为一个鞋匠,倒也有点名气,克拉克有一双皮鞋就是在老约瑟夫的店子里面定做的。如果是老约瑟夫的儿子,如果他真的像洛克菲勒说得那么能干,那他还真可能可以拿出两千美元。
  “两个月吗?这应该不是问题。”克拉克说,“约翰,如果你能弄到那一千三百美元,再加上史高治的两千,我们就有了五千三百美元了,这足够我们建起一家小公司了。而且这两个月之内,说不定我还能再弄点钱出来。”
  “那好,我回去和我父亲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预支到这笔钱,无论如何,一个星期后,我会给你一个答复的。”洛克菲勒最后说。
  ……
  在和克拉克告别之后,洛克菲勒回到家里,立刻给自己的父亲写了一封信,向他索要那1000美元,同时向他许诺他可以给他比银行高一倍的利息。洛克菲勒相信,这样的条件应该可以打动比尔了。
  三天后,比尔给洛克菲勒回了信,他告诉洛克菲勒,如果能给他一个月的时间,他可以帮助洛克菲勒筹到1000美元,但这笔钱他不能长时间借给他,最多一年之后,洛克菲勒就必须将这笔钱返还给他,当然,利息也是必不可少的。
  几天后,洛克菲勒史高治还有克拉克再次聚在一起,并正式签署了合作意向书。
  两个月后,一家新的从事粮食经销的企业正式成立了。后代的美国历史上对这家企业的成立做了这样的记录。
  “在这一天成立的克拉克-麦克唐纳-洛克菲勒公司并不是一家稳定而长寿的企业。事实上,在成立不过一年之后,这家公司的三个主要投资人中的一个就将主要的精力放到了其他的事业上并将自己的大部分资产从公司撤出,而在几年之后,公司的发起人之一的克拉克也被从公司中排挤了出去,公司的名称和经营方向也随之发生了巨变……但是这家叫做克拉克-麦克唐纳-洛克菲勒公司的企业却绝对是美国历史上的传奇,因为美国历史上最富有最具有影响力的两位大富豪,就是从这家公司里起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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