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

  作为被寄予了如此深沉而厚重的期待之人, 叶争流仿佛透过时光的间隙,看见了痛苦之神那一眼望不尽的漫长等待。
  痛苦之神的期冀仿佛自带着千钧之力, 沉甸甸地压在叶争流的舌尖, 让她一时之间竟然说不出话。
  过了好一会儿,叶争流才缓缓道:“可我的卡牌……只是能封印神域而已。”
  当然,叶争流并不亏欠痛苦之神什么。
  但任是再铁石心肠的家伙, 得知有人竟然从千载以前就念着你的消息。祂像是握住手中最后的救命稻草那样, 靠着对你的等待一日日地熬过痛苦如煎的岁月,心中也难免升起震撼和唏嘘。
  叶争流叹息着闭上眼睛, 不去看那汪泥浆翻涌、像是遍布一张张痛苦脸颊的沼泽潭:“抱歉, 我无法给你带来解脱。”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 叶争流牵着杀魂手腕的动作都更着力了些。
  虽然对痛苦之神的经历十分同情, 但叶争流仍然要防备祂在希望破碎后的应激反应。
  泥潭好像搅动了一下, 浓郁的沼气扑鼻而来, 痛苦之神吐出了自祂见到叶争流以来,最大的一个泥浆泡。
  “那就说明,还不是现在。”痛苦之神喃喃道, “但我知道的, 你会是那个带来结束的人……”
  ——“还”不是现在吗?
  叶争流注意到了痛苦之神使用的字眼。
  她品味着那个“还”字, 忽然想起在自己的天命卡牌上, 尚有第九个技能未曾解锁。
  心中隐隐有底, 叶争流关注的重点随之发生变化。
  沉吟片刻以后, 她终于向痛苦之神问出了那个疑惑已久的问题。
  “那么, 慕摇光是你的什么人?”
  叶争流甚至没有问痛苦之神认不认识慕摇光。
  自从两刻钟前,在山体的缝隙间看到那颗摇光星后,叶争流的心中就已经有了定论。
  慕摇光能在少年时直接找上贪婪之神的大门, 又通晓各种和神明相关的知识, 这一切必然与痛苦之神相关。
  面对叶争流的问题,痛苦之神短暂地停顿了一下:“慕摇光……我好像听说过这个名字。”
  片刻以后,痛苦之神像是醒悟了什么,祂问叶争流:“我明白了,你是在说扎哈格那孩子吗?”
  “扎哈格”这种称呼,和慕摇光给人的感觉实在太过不搭。
  叶争流表情微妙地看向杀魂,杀魂低声同她翻译道:“‘扎哈格’是草原语里的人名,也是一种鸟儿的名字。”
  扎哈格这种鸟,翅膀灰白,很不起眼。
  可没有一个牧民会忽视它靠近火堆的举动。
  这种聪明而诡诈的鸟儿,会从从远方衔起干枯的树枝,俯冲向牧民帐篷前留下的篝火。
  当口中的干枝一端燃起火焰以后,扎哈格就会叼着燃烧的干枝冲向密林。它抛下树枝点燃山火,在引火烧身前转身飞走,任无情的火焰夺去森林和动物的生命。
  等到山火终于熄灭以后,扎哈格才会再次现身,飞到漆黑干枯的余烬之间,挑出烤熟的猎物和虫子来吃。
  除了用作人名和鸟名的代称之外,“扎哈格”这个词在草原语里的意思,便相当于“火焰”、“剧烈”和“灾难”。
  “扎哈格是我的养子。”痛苦之神非常平静地承认了这件事,“他非常聪明,年幼时就凭借自己的力量找到了我。”
  “是之前扎哈格和你提起过我吗?”痛苦之神的语气十分笃定,“——在看到扎哈格的第一眼时,我就明白,他会为我带来你。”
  听到这个出乎意料的答案,叶争流缓缓地眨了眨眼睛。
  从某个角度来说,痛苦之神没有错,慕摇光确实为祂带来了叶争流。
  但,这个带来叶争流的方式,未免太过不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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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上的人常常说,送子鸟是神明的使者。
  事实也确实如此。
  送子鸟正是奉了痛苦之神的命令,才会一代又一代地去草原上寻找到被抛弃的孩童,然后把他们送到求子的夫妇门前。
  二十多年前,送子鸟衔着一个啼哭的婴儿,将它放在绣了大幅鲜艳图案的帐门前。
  那户人家给孩子取名为“扎哈格”。
  无论要谁评价,小扎哈格都是一个过于聪明的孩子。
  他生着一对黑葡萄似的大眼睛,谁见了都忍不住要夸一句这孩子生得真好。
  他比其他孩子更快地学会爬行、蹒跚、说话。当其他娃娃还在抓着小木雕啃的时候,扎哈格已经懂得跌跌撞撞地替大人抱来烧水的罐子。
  他从小就发现,自己和其他孩子并不一样。
  如果说,最老道的猎手们能够通过风向、水流、空气中淡淡的气味判断出未来半个月的天气,和河流的走向;那么对于扎哈格来说,其他人的喜怒哀乐摆在他的面前,就像是一本敞开着等他来读的书。
  那似乎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
  他能轻易判断出别人语气里的微妙变化,从他们脸上细小的表情浮动里捕捉到自己需要的信息。
  当他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他就总是能在最正确的时刻,给出最恰当的反应,然后换来夸奖和糖果。
  随着他一天天长大,他对如何使用自己的这一天赋越发着迷。
  和其他孩子不同,他对小马鞭、小鞍马还有新出生的羊羔和牛犊一点也不感兴趣。
  比起和同龄人去掏田鼠洞,他宁愿耗费十倍的精力,用言语、氛围和暗示,让那些比自己更年长的孩子,心甘情愿把好不容易抓到的兔子送给他。
  其实,若想从大人手里得到那只兔子,他只需用到十分之一的力气。
  可他想要的并不是那只兔子,他只是喜欢从孩子们的手里夺得东西——兔子对于大人来说,只是送给孩子的小小礼物,但对于扎哈格的同龄人来说,却是他们少少财产里不菲的一笔。
  他不喜欢听捕猎和放牧的事。那对抚养他长大的夫妻憨厚而粗笨,他们讲不出什么动听的话。从小到大,在他们讲述的故事里,只有一个符合扎哈格的心意。
  他们说,他是神明送给他们的礼物。
  他们说,他是送子鸟叼来的孩子。
  ——这就对了,扎哈格冷静地想道。
  他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拥有着旁人拍马也及不上的特殊天赋。
  等到年龄再增长一点,他便怀疑,如此不凡的自己,怎么会被这样平凡的夫妇生出?
  这对夫妇从来讲不出煽情的话,还愚笨得有些过分。
  素不相识的客人在陷阱里跌伤了腿,他们就拿出家里最好的白药去招待他。
  ——然而扎哈格年仅五岁的时候,就知道该如何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春天并不是杀羊的时节,但是扎哈格想吃羊肝。
  他花了三天时间,仔细地收集了一把雪白可爱的米尔栝花。
  他把这些花都喂给敦帖木儿大叔家的母羊,确认那个贪吃的畜生连一瓣也没有落下。
  春天并不是杀羊的时节。
  可第二天,他就吃到了热腾腾的羊肝。刚宰杀的,新鲜极了。
  敦帖木儿大叔豪爽大方、喜欢孩子,他是除了那对夫妇之外,对扎哈格最好的人。
  所以只有他,即使在死去一头母羊的霉头下,仍然会装作若无其事,笑着把一大碗热腾腾的羊肝递到他的手上,再疼爱地摸摸他的头发。
  关于该怎么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他总是能找到最简单的方法。
  他催促着那个养大他的女人,一遍又一遍讲述那个关于送子鸟如何将他叼到帐篷前的故事。
  当天夜里,就连天上的星斗都沉沉睡去,他却一直睁着眼睛。
  他为自己不凡的来历激动得脸色潮红。
  即使女人告诉他,草原上有许多孩子和他一样,都是由送子鸟衔来,但他就是知道,他们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他。
  …………
  草原上,有时也会出现一些来自于中原的商人。
  他们穿着和牧民们不一样的衣服,皮肤通常很白皙,能说草原语,也能说另一种中原话。
  他们带来茶砖、瓷器、大量的盐,然后用这些商品轻易地换走大量的金子和毛皮。
  有一次,一支商队正好驻扎在扎哈格家的附近。
  女人打发他去换取盐和粗茶,他走进商人的帐篷,却被他们手上拿着把玩的东西吸引了目光。
  那是一把做工精致的折扇,扇面上书写了淋漓的墨意,展开时会有一股檀香扑面而来。
  见到折扇的第一眼,他就辨认出来,那是一种更文雅、更含蓄、来自于另外一种文化的、让自己天然就会喜欢的东西。
  他如数地兑换了茶砖和粗盐,又替他们拿来了自己家的馕饼和羊肉,以此换取了在这些商人的帐篷里坐下来的机会。
  商人们已经习惯这些牧民孩子对他们的好奇。
  他们熟练地用吹牛和打屁来满足小孩子的求知欲,迎着孩子们亮晶晶的眼睛,商人们狠狠地夸耀了自己。
  也有人注意到了扎哈格,他不像其他孩子,只会羞涩地盯着你看,或者虎头虎脑地刨根问底。
  他总是在最合适的时候,抛出一两句令人感到舒适的话,或者是一个恰到好处的问题。
  一个商人随口笑道:“这孩子以后能做成一番大事。”
  “我能够吗?”扎哈格用谦卑文雅、令人感到熟悉的姿态问道——只是短短几刻钟的时间,他竟然就已经摒除了身上的草原气,惟妙惟肖地学出了那股中原人的语气。
  商人们惊愕地睁大眼睛,纷纷指着他大笑起来。
  这一回,他们的措辞变得亲近随意起来,说话的态度却更郑重了些:“小子,你以后没准是个人物。”
  他耐心地问道:“‘人物’是什么样的?”
  一提到这个话题,商人们就又夸夸其谈地吹起了牛皮。恨不得从自己的靠山,说到自己见过的封疆大吏,再一路吹到某个传奇。
  直到他们说起了旧朝的开国皇帝——据说他诞生那一天,母亲曾经梦见黑龙投怀——扎哈格才迫不及待地打断了那个故事。
  “黑龙投怀是不凡的预兆,那,被送子鸟送来的婴儿,不也一样是吗?”
  商人们先是惊愕,随即嘲笑起来:“这怎么能比,你们这儿的送子鸟……噗,这是一回事儿吗?”
  “哈哈哈哈,孩子,你是不是就是送子鸟衔来的婴儿?”
  “嗨,人家帝王之相,几百年也不托生一个。你们这儿的送子鸟……太多啦,烂大街啦。”
  在这些刺耳的嘲笑声里,扎哈格缓缓地点了一下头。
  他用他才学会的、那股中原人特有的气质,慢慢地念出自己新学会的文雅措辞:
  “谢谢你们的招待,我该走……该离开了。我很喜欢这个,不知远来的客人,愿意把它送给我吗?”
  他的手指向的,赫然是那把题字的折扇。
  商人不悦地皱起眉头:“这可是邓大家的墨宝,卖了十个你也赔不起。”
  “这样啊。”他仔细想了想,然后很有礼貌地退出了帐篷,“对不起,我太冒犯了。”
  ……
  这批商队没能完整地走出草原。
  他们的马儿误食毒草,突然发狂,冲撞了一位部落首领的骑兵队。
  骑兵队的部落里,正好有一个小孩子笑嘻嘻地跑过来,童言无忌地大声说道:
  “他们可有钱了,有好多盐、茶叶,换了好多金子!他们还说要去和赫骨候做交易!”
  赫骨候,正是与部落关系微妙的敌对部落之一。
  听了这话,为首的百夫长眼里,猛然爆射出两道贪婪的精光。
  他大喊道:“押住他们,我怀疑他们都是细作!”
  商队人马全被当场扣下,商人的皮褂子还有银簪都被当场扒走。
  没人听取他们的哭喊和辩解,反正细作只是个师出有名的帽子,不过是这支骑兵想搜罗金钱财宝而已。
  那把扇子也于商人的挣扎中滚落在地。不识货的骑手觉得纸画木片不值钱,混乱里不知是谁踏断了檀香扇骨。
  直到这些商人被用绳子连串系在一起带走,过了许久以后,扎哈格才从树丛后站起身。
  他遗憾地捡起毁坏的扇子看了看,身后跟着那个跑出来喊话玩儿的孩子。
  小孩比他还高上一头,神色却惴惴不安:“我是不是闯祸了?”
  “没有。”他把毁坏的扇子随手抛给那个孩子,“你拿去玩吧,我保证,明天你哥哥一定会带你出去打兔子。”
  “对了,你知道下一批商队什么时候会经过吗?”他一脚又一脚,慢悠悠地把没能用上的刺卷耳踩进草地里,“这些商人,他们讲的故事真好听。”
  “我想学会他们的话,想看懂他们的字,知道更多他们的故事。”
  ————————————
  扎哈格认为,他既然是由送子鸟带来,那么就只有送子鸟才配把他带走。
  他花了很长的时间,去听取那些自己原本不屑一顾的捕猎事迹。
  他学会如何辨别生物的粪便,怎样追踪猎物的痕迹。然后七拐八拐地,拼凑出了送子鸟最喜欢经过的几个地方——那些地方,有着鸟儿们都爱吃的甜果子。
  那年,他才只满十岁,却已经有了老猎手都无法比拟的耐心。
  他早早地脱下自己的外袍,在荆棘丛里打了几个滚,然后埋伏在送子鸟飞经的必由之路上,一躺就是一整天。
  无论刮风下雨,他都寒暑无阻。
  他的口袋里,永远塞着满满的甜果子干。
  终于,在这么做的第三个月,送子鸟俯冲下来,衔起了他的背上的衣料。
  “你能听懂我说话吗?”他牢牢地抱住鸟儿的脖子,按照猎人教给他的手法,反复抚摸送子鸟的后颈,一遍遍地重复着絮絮的低语。
  “我知道你能听懂——那个家我回不去啦,别人也不会收下我这么大的孩子。把我送到你来的地方去吧,把我送到你来的地方去吧。”
  三分准备,三分筹谋,三分运气,还有一分是命中注定。送子鸟把这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带到雪山峰顶,唳叫着啄了啄那道能容一人通过的裂隙。
  后来的杀魂走通这条裂隙,花了四个时辰。
  而当初的扎哈格,用去了整整一天一夜。
  当他又累又饿地从山岩上一路滚落,最终扑通一声跌入腐臭的沼泽时,他几乎以为自己的性命要在此终结。
  然而不过一次眨眼的时间,一道声音忽然环绕着扎哈格,从四面八方响起。
  他屏住呼吸,侧耳聆听,同时用自己浸在淤泥中的双手去感受——那声音既不靠天,也不着地,居然来自他正没入的沼泽整体。
  这出乎预想的一幕,将扎哈格的脸色惊得金纸一样蜡黄又苍白。
  他竭力地瞪大眼睛,从那道奇异的声音里,分辨出了怜悯、哀愁、疲惫……还有一切对自己有利的东西。
  “阿妈!”他被吓得面无人色,牙齿已经碰撞出咯吱咯吱的响动,但他仍然用尽浑身上下的力气大喊了一句,“我找到你了,阿妈!我每天都在想着你!”
  好像等待了一整个秋天那么久,他忽然听到,这片怀抱着自己的沼泽发出轻微的泣音。
  那声音由低到高,最后几乎像是失子的母兽般嚎啕起来。
  血色终于慢慢爬升回他的脸颊。
  他蹬着小腿趟过泥沼,勉强爬到一处还算干爽的地皮上。
  目不转睛地观察了一会儿沼泽的颤动,他握紧拳头,聚精会神地辨析着庞然大物的每一声痛哭。
  在沼泽脆弱的泪水里,那种熟悉的、指挥旁人时升起的胜券在握感,又一次占据了他的整颗心灵。
  “不要哭了。”他学着那种中原来的,彬彬有礼的语气轻声安慰道,“我就知道,我和他们都不一样……我是说,我知道总会见到阿妈的。”
  …………
  那一天,扎哈格浑身泥泞地爬出沼泽。
  他第一次在生死关头打了个滚儿,这惊险而又神奇的经历,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短暂的后怕和恐惧潮水般褪去,紧跟着涌上头的,便是几乎要从身躯里满溢出来的激动和狂喜。
  站在干爽的山岩上,感觉自己衣角上的淤泥不断往下滴,他贪婪地透过光明最盛的一道山体裂缝,捕捉着空隙里漏下来的那颗星星。
  扎哈格把发抖的指尖揣进袖筒里,他没有回头,生怕一转脸就暴露自己此时的表情。
  他问身后的痛苦之神:“阿妈,天上那是什么?”
  痛苦之神告诉他:“那是摇光星。”
  “摇光。”他重复了一遍这个字眼,缓缓的眯起眼睛,像是一个蓄势待发的猎手那样,打量着唯一颗漏入山心的星星。
  “真好听的名字,比‘扎哈格’好听的的多。”
  他甜蜜地说道:“阿妈,我要把我的名字改成它的名字,我们一起好好地纪念这一天——纪念我跋涉过重重山水,终于找到了你。”
  …………
  身为神明的养子,慕摇光轻而易举获得的起点,足以逾越过世上大多数人一辈子也无法触及的终点线。
  送子鸟衔来最纯净的上等灵矿,痛苦之神亲自为他点灵。
  在看到自己卡牌的瞬间,慕摇光的瞳孔骤然一紧。
  幸好痛苦之神并没有要求看他的卡牌,不然慕摇光还真是难以应付过去。
  但即使这样,他那随时可能爆./雷的卡牌,还有精神似乎不太稳定的“阿妈”,都让慕摇光感到,深切的危险其实近在咫尺。
  当卡力成长到足以自保后,慕摇光就提出要去外面闯荡。
  痛苦之神没有阻拦他。
  祂几乎告诉了慕摇光应知和不应知的一切,其中甚至包括成神的方法。
  只有一件事情,痛苦之神始终没有告诉慕摇光。
  那就是:在看到这个孩子第一眼时,祂便感受到了慕摇光回馈给祂的因果——祂瞬间明白,这孩子就像一个引子,他会为自己带来那个终结一切的人。
  千年的时光,足以消磨掉痛苦之神与命运逆反的所有心力。
  这一次,祂不再试图更改结局——既不催促,也不抗拒,自然而然地等候着那个终将来临的答案。
  慕摇光终于跨出雪山。
  在离开祖山的时候,慕摇光的心里无比笃定,自己将成为整个大陆上最强大的神明。
  他从未遭受过任何挫折,自信满满,开拔的第一站,就直指贪婪之神。
  慕摇光不会知道,自己将在贪婪之神的手下吃到一个不大不小的教训,从此学会收敛羽翼,静候时机。
  慕摇光也不会知道,当他终于离开草原,前往繁华中原之际,他和叶争流将有一场命中注定的相遇。
  年少的慕摇光端坐在马车之中,马车的原主人则早在草原里就葬身狼腹。
  慕摇光袖中拢着一把折扇,翻动着原主人留下的遗物,从里面发现了芳华城的信牌。
  他只能大致猜到这东西的用法,却没法获得更多相关的细节了。
  慕摇光颇为感叹地想道:从今往后,能不要杀人,还是尽量不要杀人。
  毕竟,外面没有狼群这种毁尸灭迹的天然利器,而活人又总比死人更能提供价值。
  总结了经验以后,慕摇光操纵起“欺骗”卡牌中“粉墨登场”技能,堂而皇之地乘上了属于原主人的马车。
  那架马车穿过宋州,行往淳州,中途经过一地,名为顺娄。
  适时,一封大意为“举荐后生慕摇光”的推荐信刚写到一半,慕摇光信手打起了马车帘子。
  他只往外看了一眼,便对着那些形如枯朽的灾民们大皱眉头。
  慕摇光当然没有注意到:在道路旁的横尸堆里,一个面黄肌瘦的小女孩正慢慢地爬起。
  那瘦得像是柴禾棍一样的女孩先是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又看了看这个陌生的世界。当她再抬起头时,满眼里只剩下极度的震悚和惊异。
  这两人一个南下,一个北上,就此擦肩而过。
  南下淳州的那个,将会令“慕摇光”这个崭新的名字,声名鹊起。
  而北上迁台的女孩……她要在这世上摸爬滚打地煎熬三年,才能等来一个翻身的绝地转机。
  古人曾记:凡毒蛇出没之处,七步内必有解药。
  只是那时候,无论是“蛇”,还是“解药”,竟然都对此没有丝毫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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