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章 送信被擒,恩佐伦斯

  钱欢带着人离开不久,城内的军队匆匆赶来,看着被熊熊大火包围的府邸,城主脸色有些难看。巴洛尔在小声向他父亲解释些什么。
  几人与钱欢回到丹尼斯府,艾妮尔准备了早餐,钱欢下吩咐侍女把早餐送进书房去。恩佐等人去换下身上的血衣后,几人集合在书房内。
  ‘阿欢,我在去攻打沙盗营寨的时候,他们的头领跑了。’
  李崇义一边撕扯着牛肉,一边说出心中的判断。但是薛飞飞和罗林斯看着桌上的饭菜有些难以下咽,尤其是薛飞飞,他已经被昨晚的李崇义吓坏了,看着李崇义咬着牛肉就能想到昨晚那些死尸碎肉。
  对于李崇义的判断,钱欢点点头,在纸上写下五人的名字,随后又写上沙盗头领,箭头指着李崇义,随后端起葡萄酒抿了一点。恩佐用肩膀撞了撞李崇义。
  ‘阿义,昨晚你杀了多少。’
  李崇义咬着牛肉思索。
  ‘数不清了,近身的都杀了。’
  ‘我也记不清,但是我杀了他们的首领,我手中的长枪刺破那首领的喉咙时,鲜血瞬间喷出,和咱们喝的这酒一样,只不过粘稠了一些。’
  恩佐端起就被灌了一大口,脸上带着异常的兴奋,眼中不满血丝。钱欢举起就被晃了晃,薛飞飞和罗林斯看着杯中的酒有些难以下咽。李崇义也满不在乎道。
  ‘这有什么,阿欢吃过人肉,他的手下也有很多人吃过,但我还是感觉这牛肉不错。’
  说起钱欢吃人肉还是当初他与黄野在城外遇到袭击的时候,对此钱欢只是微微一笑,薛飞飞和罗林斯再也忍不住胃中的翻涌,起身跑出书房。恩佐对两人鄙视的撇撇嘴。
  过了不一会,两人扶着门框回来了,刚刚坐下,同时开口。
  ‘伦斯。’
  三人皱眉,恩佐看着两人的眼神有些变化,以为他们二人是想借阿欢之手除掉自己的竞争对手,至于李崇义则好奇这伦斯是何人,钱欢的表情也有些疑惑。
  薛飞飞沉思了一会,缓缓开口。
  ‘阿欢,不是我耍心机。刚才我与罗林斯在门外商议了一会,夜间来袭击你的有两股势力,如果有一股是那沙盗头子,而另一股绝对是伦斯,他当初就有想杀你的想法,而前几日罗林斯这个笨蛋光明正大的来找你,随后便开始训练战奴,伦斯已经失去了他的优势,以他的性子绝对想对你出手。’
  话落,罗林斯跟着不停点头。恩佐似乎不太信任二人的话,在桌下用踩了踩钱欢的脚,随后站起身伸了个懒腰。
  ‘派人去告诉我爹,我最近几日住在这里了,因为这里女人太多了。’
  这种蹩脚的借口,只怕也只有罗林斯会相信,因为他也喜欢女人,他也想留在这里却被钱欢拒绝,与薛飞飞一样被赶出书房。再看大口吃肉的李崇义钱欢忍不住皱眉,把肉全部倒在一个盘子里,随后递给李崇义。
  ‘去,出去吃,艾妮尔在门口等你好久了,你怎么一点情商都没有。’
  李崇义心不甘情不愿的离开,钱欢也一起走出书房。艾妮尔看到李崇义端着盘子出来,嘟着嘴接过盘子不停询问他有没有受伤,当看到钱欢时狠狠瞪了钱欢一眼,似乎在生钱欢吼她的气。
  对此钱欢只是惬意一笑,走过二人去找丹尼斯夫人。此时丹尼斯夫人正在前厅发愣,见钱欢进来对其点点头。
  ‘受伤了么?恩佐呢?阿义手臂山的伤怎么样了。’
  钱欢摇摇头,在丹尼斯夫人身旁坐下。丹尼斯夫人看着钱欢发呆。幸好钱欢在这个家里,不然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丹尼斯夫人有些担心钱欢三年后会离开。可当她知道钱欢的身份后,也知道留不住钱欢。
  钱欢沉吟了一会,缓缓开口。
  ‘夫人,拿出点药材吧,战奴们都受伤了。’
  ‘好。’
  这一次丹尼斯夫人大方了,钱欢却有些不适应了。恩佐住了几日后就被他爹亲自带走,这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战奴当街厮杀,沙盗被灭,两处杀手组织被屠。这些事情马上就会传入波斯王的耳中。
  大半个月过去,城内的官兵加多了,尤其是丹尼斯家族附近,钱欢也算是稍稍放下了心。
  ‘欢,有位叫即拉姆的商人找您,说是要与您商议生意。’
  听着书房外家仆的汇报,钱欢皱眉,他来波斯没有涉及任何生意,这即拉姆是什么人?
  ‘让他过来。’
  不大一会,即拉姆被人带进钱欢的书房,即拉姆看到钱欢时,表情十分激动,当场双膝跪在地上,钱欢看着即拉姆有些眼熟,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吩咐家仆退下,钱欢绕着即拉姆转圈。
  ‘我应该在哪里接过你,但又想不起来了。’
  即拉姆不停向钱欢扣头,小声哭诉。
  ‘侯爷,是我,是我即拉姆,大小姐的小盾牌就是小人送的,岳州,岳州。’
  钱欢一拍脑袋,卧槽。岳州的那个商人,当初住在岳州带着钱矜玩耍时遇到的商人,但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又能准备的找到他。钱欢蹲下身子冷眼看着即拉姆。
  ‘你暴露了我的身份?’
  即拉姆一愣,随后摇头。
  ‘侯爷,小人没有暴露您的身份,刚刚进城时就听到有人在传阿欢的名字,小人也是想过来碰碰运气,是大小姐让我送信给您。’
  即拉姆掏出信,钱欢接过,随后指了指椅子。
  ‘自己坐,在给我沏茶。’
  钱欢打开信,看着钱矜歪歪扭扭的字,不由露出笑意。父女只是分开三年,钱欢感觉这没有必要去伤感,这三年也就算是给钱矜的一个磨练。
  当看到他与李崇义的追封被取消后,钱欢不由苦笑,一会要看看李崇义知道这个消息会不会发疯。收起信折叠好,对着即拉姆道。
  ‘一路辛苦你了,我那宝贝闺女应该许诺了你什么,你不用告诉我,也不用推辞,回去告诉她,信我收到了,但不能让其他人知道。你明白么?’
  即拉姆点点头,钱欢挥挥手,即拉姆悄声离开。可他刚刚离开就被官兵抓住,抓去了城主府。即拉姆被关在一处牢房呢,伦斯手持鞭子不停的鞭打即拉姆。
  ‘说,你找那个阿欢做什么生意,看样子你不像是波斯人。’
  鞭子不停的落下,即拉姆不停惨叫,却一句话都不说,伦斯取出一块烫红的铁烙,对着即拉姆狰狞一笑。
  ‘烫上这块烙印,你可就是我薛西斯家族的奴隶了。到时候杀你了都是正常的。’
  即拉姆哈哈大笑。
  ‘我已有了主家,就算你现在杀了我又能何妨。’
  伦斯气疾,铁烙印在即拉姆的额头上,一阵糊肉的味道传出,即拉姆张着大嘴,发不出一点声响。伦斯放下烙铁时,牢房门被踹开,恩佐冷眼看着伦斯。
  ‘在我城主府用刑,你薛西斯家族的手伸的有点长了吧。伦斯,马上带着你的人滚出去。’
  伦斯冷哼一声,带着即拉姆就想离开。恩佐夺过侍卫的弯道抵在伦斯的胸前。
  ‘人留下。’
  伦斯暴怒。
  ‘他是我薛西斯家的战奴。’
  恩佐无视。
  ‘我说人留下,或者你们都留下。’
  伦斯脸色不停变换,随后单手指着恩佐,恩佐挥刀砍向伦斯的手指,伦斯收手,冷哼一声离开。恩佐看着昏迷的即拉姆不由头疼。
  ‘派人把他送出波斯,至于能死能活就与咱们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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