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少年侠气(求收藏推荐)
折腾了二刻钟,陆庭把两个泥团子扔到火堆里烧。
小胖子本想做十只八只,一次吃过瘾,陆庭最后只弄了二只,理由秘制的佐料只剩两只鸡的量,看得出小胖子有些遗憾,也不好说什么。
吃了游侠鸡,年纪又相仿,陆庭说话风趣幽默,聊了一会,彼此关系亲近多了。
为首那个文质彬彬的少年对陆庭拱拱手说:“兄台侠肠好客,这游侠鸡也是一绝,真是我辈中人,在下长孙冲,不知公子尊姓大名?”
素不相识的人,也慷慨分一半食物,不够二话不说又主动多做一份,长孙冲就喜欢这种爽快的人。
游侠四海为家,经常露宿荒野,条件比不上家里,在野外没有炊具时能想这么巧妙的办法,肯定是一个很有故事的人,长孙冲从小就是听着那些英雄人物的故事长大,从小就想成为一个武艺高强、行侠仗义的英雄好汉,碰到像地陆庭这样豪爽、做东西还那么好吃的人,顿时来了兴趣,主动结交。
那个游侠鸡太好吃,长孙冲就是想想都有种食指大动的感觉。
长孙冲?陆庭心里一个激灵,这不是长孙无忌的长子吗,那可是长孙皇后的侄子,李二的乘龙快婿,没想到在这里碰上他。
算算时间也对,历史说长孙冲是在贞观七年成亲,妻子就是长乐公子李丽质,现在的长孙冲正是十二三岁的热血少年郎。
陆庭脑里思如电转,嘴上很快应道:“免尊,姓陆,单名一个庭字,苏州人,这次到长安游历,都说长安是大唐的京城,人杰地灵,英雄豪杰数不胜数,这话真不错,还没到长安,就遇到四位英姿飒爽的少侠。”
放着豪门贵公子不做,跑到这里来,听他们刚才说的话,好像还组了一个叫什么“大长今”游侠队,四个人穿着各有不同,但每个人都披着一件白色的锦衣披风,腰里还挎着一把精美的横刀,要是没猜错,这些豪门贵公子被那些英雄人物、传奇故事洗了脑,上不了战场,就先做好打不平的游侠儿。
无论古今,哪个少年没有一个大侠梦、英雄梦。
隋唐崇尚武风,武者的地位很高,无论军队还是民间,都以强者为尊,就是文人雅士也会随身带着一把剑防身,诗仙李白,诗写得好,还是一名用剑高手,多次看到不平事拨刀相助,也就是这样的经历,让他写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痕”豪气冲天的诗句。
像长孙冲这种年纪的少年,最容易让侠义的风气影响,上不了战场,就自己做起了“行侠仗义”的游侠,陆庭二世为人,哄几个小屁孩简直就是手到擒来。
果然,长孙冲闻言眼前一亮,“少侠”两个字在他听来特别顺耳,闻言高兴地说:“陆兄过誉了,能认识像陆兄这样有趣的人,可以说不虚此行。”
“客气,对了,这三位公子是...”
小胖子一拍心口,大声说:“认识一下,我是大长锦游侠队的老四候明远,这是三哥杜荷,最高最壮的是二哥程处亮,大哥就不用再说了。”
每介绍一个,陆庭就抱拳行礼,每抱一次拳,心里就吃惊一次,刚开始以为四个不知民间疾苦的富家公子,没想到妥妥的是豪门贵公子,长孙冲的老子是长孙无忌,程处亮是混世魔王程咬金的儿子,杜荷的老父是房谋杜断中的杜断杜如晦,候明远一时没想起,不过能跟长孙冲、杜荷、程处亮这些勋贵子弟玩在一起的,肯定差不到哪里去。
什么大长今游侠队,干脆叫大唐驸马团算了,这四人中自己知道的就有三位当上李二的驸马爷,那个小胖子的穿着气度也不差,自己一时没想起,说不定也是驸马。
除此之外,这四人都有一个无形的标签,他们都是秦王府的人。
还愁着到了长安没人引荐呢,陆庭看着四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脸上的笑容更盛。
众人坐下来闲聊,聊了没多久,陆庭摸清小胖子的情况,候明远是候君集最宠爱的儿子,刚才听错了,长孙冲四人组了一个小队不是大长今,而是大长锦,大是指气势,长代表长安,锦代表四人身份的标志,也预兆四人前程似锦。
陆庭有些奇怪地说:“长孙公子,天这么冷,不在长安城呆着,跑到冰天雪地?”
现在是大冬天,在长安的府弟锦衣玉食不好吗,家里怎么也比驿站舒服吧,再说这些少年郎,都不用做功课的?
长孙冲有些郁闷地说:“阿耶他们都去秦王府庆功,刚好又是旬休,我们打探到金毛鼠那伙田舍奴去洛阳参加蹙踘比赛,找了个由头跑出来,想在半路伏击他,狠狠教训一下他们,没想到扑了个空,白走一趟。”
顿了一下,很快高兴地说:“也不算白走一趟,起码认识陆庭兄弟。”
“金毛鼠?什么来头?”陆庭忍不住问。
都听他们提了几次金毛鼠,每次提都咬牙切齿,陆庭也好奇起来。
小胖子候明远有些得意地说:“尹士驹、宇文鹰、薛阳和张朗那几个田舍奴,其实整天在长安横行霸道,坏事做尽,还当自己是游侠,就组了个金毛鼠游侠队,专门跟我们大长锦作对,都干了好几架,说起来还是我们大长锦占上风。”
“为什么取金毛鼠这个名字?一点也不大气啊,看看大长锦这名字取得多好,一看就高大上。”陆庭不着痕迹地给四人戴了一顶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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