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新婚夜,丑娇妻藏起百亿物资 第129节

  “同志,有志向,有抱负,以后我们炎国的良种希望在你身上了。”宣秀秀拍着他肩膀道。
  她还以为孟卫东想学机械工业,之前看到他在报纸上看拖拉机的新闻报道。
  “那田朦呢?”她问道。
  她没去学校查分数,就对这些不太清楚。
  “她想做老师,所以报的是本省一所大学,汉语言专业。”他道。
  “哦。”
  “我说,你到底报的啥专业,分数都出来了,你还藏着捂住干啥。”孟卫东快急死了。
  宣秀秀浑不在意道:“我报的是山大的考古系。”
  考,考古……
  孟卫东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惊呼道:“你疯了吗?这是个什么专业,出来能干啥?该不会像上次老古村的考古队一样去挖别人坟墓吧?”
  宣秀秀嘴角抽了抽。
  “我说你还是换个专业吧,挖人祖坟有损阴德,不太好啊——”他急切道。
  在农村有三样缺德事儿:挖人祖坟,扒人房子,那啥睡,睡人……
  挖祖坟是一等一的坏事儿。
  古有什么盗墓贼,摸金校尉,不全是搞这些乌七八糟的?
  秀秀不能去啊。
  这说的都是啥?
  宣秀秀深深蹙眉。
  她当然不会想说,之所以报这个专业,可以利用紫瞳发掘更多的宝贝,还可以不用每天坐班……
  但大家对考古的误解也太深了。
  “考古队最大的贡献是什么?”她问。
  “挖墓啊。”
  “错,考古队挖墓,只是整个专业一指甲盖儿那么大的事儿,他们主要工作是发掘古遗址,保护炎国几千年文化,让炎国文明得以实物佐证和流传,你好歹是念过书的,可不能思想这么落后。”
  “是吗?”
  “那当然。”
  宣秀秀一说完,就发现给孟卫东成功洗脑。
  这家伙连连称赞道:“秀秀,那以后你研究炎国文明,我研究良种,让我们炎国人精神和肚子都饱饱的,怎么样?”
  “嗯。”
  宣秀秀脸颊上洋溢着满意的笑容。
  这才对嘛。
  她说完,就见一村人都过来,笑着道:“秀秀,你成了女状元,我们村给你举办一个流水席吧,庆祝庆祝,这么好的事儿是我们整个凌河的光荣啊——”
  关键是,孟家一下出两个大学生。
  这怎么不令人兴奋激动的。
  宣秀秀不太想搞,那得花费多少粮食啊,村里人又多,吃起来可不得了。
  孟三儿似乎看出她的顾虑,笑着道:“秀秀,你放心吧,我们自己带吃的,队长只要准备些茶水,瓜子花生之类就可以了。”
  这样啊。
  宣秀秀还第一次听说吃流水席自带干粮的。
  她还真是哭笑不得。
  既然大家诚心实意的,她再拒绝就显得生分,好像才考出个成绩,就故意跟村民拉开距离一样,所以她立马点头应允了。
  “好啊,我认识的姐姐托人给我带了十来个西瓜,到时候一起吃吧。”宣秀秀笑道。
  空间里有西瓜秧苗。
  她之前嘴馋得很,就偷偷种植了一批西瓜,还打算什么时候拿出来吃呢,没想到现在倒是派上用场了。
  夏天不吃西瓜,简直对不起这酷热的天儿。
  次日,流水席拉开了序幕。
  村民们带着自家的吃食,又窝窝头,玉米面做的面条,荞麦馒头……全是干的,也有人带了白米饭,黄瓜,青菜等等。
  当宴席摆上后,宣秀秀从屋里搬出一个个大西瓜,横竖切成十来牙儿,摆放在桌面上,让大家各自拿着吃。
  这年头,能吃上干粮就不错了。
  西瓜还是头一回见,更是头一回吃。
  他们一个个惊呼:“秀秀,这能吃吗?红红的,看着不太敢下口啊。”
  宣秀秀拿起一牙,抓着两头,一口咬下去。
  红红的汁水洒开,清冽甘甜,香气瞬间就充斥在空气里,一股清爽四处散开,瞬间化解燥热的氛围。
  “小明,吃一口瓜。”宣秀秀拿起一块西瓜,递给小岁宴。
  小岁宴是宣秀秀的无脑粉。
  只要是姐姐给他吃的,不管是啥,他都会往嘴里送的。
  当即抓着西瓜,照着宣秀秀的样子,对着红瓤咬一口。
  刹那,他小眼睛放光彩。
  嘴巴叽里咕噜的:“好吃,姐姐,太好吃了——”
  小家伙在这一年里长得很好,个头蹭蹭地往上冒,一双腿儿抽得老快,以后只怕不会太矮。
  其他人见小岁宴都吃了,压抑住心头的陌生感,拿起西瓜开吃。
  很快,村民一开始的试探变成了狼吞虎咽。
  “哇哇,太好吃了啊。”
  “秀秀,这瓜太好吃了,又甜又爽口,比豆角番茄好吃多少倍。”
  “呜呜呜,好吃得要哭了。”
  一开始有担心,这会儿就有多好吃,恨不得把舌头也吞了。
  渐渐的,大家再回头吃干干的窝窝头,就发现它不香啦。
  不过,流水席还是充满欢声笑语。
  夹杂着对宣秀秀的祝贺,以及对孟卫东的激励,宴席在高潮声中落幕。
  宣秀秀也感受到从未体验过的快乐,温馨。
  以前她独自生活惯了,身边也没有亲人,哪怕是在大山里长大,每家每户也是隔着山头,一片儿的几户人家,出门打工的居多,她没体会过这种单纯的热闹。
  一时间,她心里充满了力量。
  第105章 他跟大哥之间的约定
  火车哐啷哐啷的声音响动着。
  孟铁生坐在座椅上,时不时摸一下心口位置的口袋,伴随着心脏的跳跃,他手心里满是汗渍。
  这一次离家时间久,又够远的。
  他不能给秀秀写信,不能跟她联系,每每黑夜里,躺在空旷的大山里,耳边听着竹林的吟啸声,脑子里全是她欢笑的容颜。
  撇嘴的,欢喜的,偷笑的,皱眉的……每一幅画面都像一根细细的绳索牵引着他,令他每分每秒都想飞回到她身边。
  原来想念一个人,比他上阵杀敌还要辛苦。
  说起来,他要做出这个决定是有一段缘由的。
  这一次出任务艰巨,克服重重险境,总算将所有歹徒一网打尽。
  其中有一个敌特身份曝露,男人妻子难以置信地望着自己的枕边人,审视着纸张上写着的陌生姓名……
  她当场崩溃得大哭特哭。
  妻子歇斯底里道:“我余梦娴毫无保留地信任你,拿你当我一生一世的伴侣,没想到你从头到尾都是假的,连个真名都没告诉过我——”
  男人脸色冰冷。
  他反驳道:“我对你的心是真的。”
  妻子怒吼。
  “什么是真,什么是假,跟我一张结婚证上的名字都是假的,这也叫真心?这也叫实意?我是有多傻,竟然会信了你!”她大叫道。
  噗通一声巨响。
  孟铁生转身时,女人直接从楼上跳了下去。
  那一刻,给孟铁生的震撼无法言喻。
  回去后,他一整晚都睡不着,脑海里回荡着的全是女人悲伤绝望的眼神,那种从骨子里散出的痛苦。
  躺在床上反复烙煎饼,他骤然站起身来,走出屋子,望着天空上的明月。
  一轮同样照射着秀秀的月牙。
  燥热的不仅仅是夏天的气温,还有他心口上折叠而起的乱云。
  他骤然发现,他不能再对秀秀隐瞒下去了,如果继续隐瞒,等到秀秀付出越多的真诚,她越难以接受现实。
  那时候,她说不定就会像余梦娴一样跳楼……
  孟铁生想着想着,惊出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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