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杀神使

  人人都知道,别人一刀捅过来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马上后退,只要后退得够快那么就能逃过这一刺,但人的反应根本就没这么快,普通人往往都是中刀了以后,这才难以置信的拿手一摸。
  啊?!我流血了,啊!我被捅了!
  但是神使的这种闪电反射,就能做到这种变态的行为,
  无论是季氏的老祖宗,还是这镖局里面的隐藏力量,都在神使的这闪电反射能力之下吃了不少大亏,很多在他们看来的致命一击,斩在这神使身上以后只能对其造成伤害,给人的感觉那就仿佛是一条滑不留手的泥鳅,混不着力!
  &nbsp■wan■shu■ba,▼anshu∽ba.;“可惜啊”林封谨嘴角露出了一抹冷笑。
  “我可不是刚刚和你们这种变态打交道的菜鸟呢!这本能的闪电反射固然十分强大,可是却早就被我抓到了一个致命的弊端!依靠本能战斗,有利就有弊,有得就有失,那么,在强化本能的同时,那就相当于是放弃了自身的智慧!”
  接下来,在旁边围观的那些镖局的幸存者就目睹了精彩的一幕。
  神使躺倒,尾巴灵活若蛇,一下子就将野猪的右脚缠住,然后猛的一扯!可是尴尬的事情发生了,野猪看起来早就料到了这家伙有这一手,双脚一叫力,这神使竟然是扯不动。
  这样的话,一方在拉,一方在发力,就仿佛拔河一般的将神使的那条尾巴绷得笔直!
  此时天狼猛然出手,魔纹钢巨爪一下子就带着一股腥风对准了绷直的尾巴斩了下去,这一斩若是中了的话,这根绷直的尾巴肯定就被斩成了两段了。
  不消说,神使的战斗本能发动,闪电反射一下子就做出了最理智的回应,立即松掉了缠着野猪右脚的尾巴。同时举起了双爪一格,这神使的爪子也是异变过的,格外的锋利,不逊兵刃,火花四溅!
  但这时候,林封谨身上忽然飞出了一枚冰锥,这冰锥不大,射向的却是神使肩头处的一道可怕的伤口,神使的闪电反射再次发作,尾巴一抽便将冰锥给打飞了出去。可是冰锥在被打飞的时候炸开,将其上冻出来了一层厚霜。
  野猪就在这时候,狞笑一声,一脚就踩在了神使的胸口!!
  这一脚踩出来的时候,周围的那些观战的汉子一下子就傻了眼,因为他们顿时就发觉这普普通通的一脚,这神使竟是避无可避!
  “咔嚓”的一声脆响,野猪这一脚踩踏下去之后,神使本来就是伤疲之身。立即就是断掉了几根骨头,从嘴巴里面都喷出来了几股污血,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叫,立即就两只爪子一扒拉。可是野猪的古篆山河盾已经是未卜先知的移了下来格住,神使的爪子只能在上面挠出来一串火星而已。
  下一秒,天狼的链子短枪“刷拉”的一声射了出来,洞穿了神使的咽喉。这一击可以说是相当致命的,接下来就算是神使生命力顽强,遭受到了这样的重创也只能被宣判死刑了。只是在地上挣命的时间要长许多而已。
  “还是那么蠢呢。”林封谨居高临下的看着神使的尸体,淡淡的道。
  有道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神使强大之处就在于闪电反射上,可是败笔也就在这地方,这就导致了神使几乎是很难拥有逻辑推断能力的,感觉到了手臂受威胁马上缩手,感觉到了脚受威胁马上收腿但是!这样的话,就直接造成了大局观的淡薄!
  就类似于庸医才会采取“头疼治头,脚痛医脚”的方案一样,大局观十分薄弱的神使,便在这一点上吃了大亏,分毫必争,不懂取舍!一旦被人摸清了这个底细的话,那么就很容易被针对性的设置打法上的陷阱了。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就像是林封谨之前射出来的那一枚冰锥,瞄准的神使肩头处的伤口,神使当时其实已经处于很危险的境地,底牌的应付手段就是自己的尾巴,可是为了一发不致命的冰锥动用了自己的尾巴将其抽飞。
  这就是典型的因小失大了——硬吃林封谨的那一发冰锥也不会怎样,相反挡开了以后,胸口要害就是空门!
  为了护住肩头而放弃胸口要害,这就是神使最奇葩的地方。
  当然,有道是知易行难,要逼出神使的弱点说起来很简单,却必须有两大因素要具备:
  第一是明明白白的知道它有这个毛病,
  第二,神使不知疲倦疼痛,生命力极其顽强,就算是你抓到了它将自己要害暴露的机会,也要小心这厮的垂死反扑!要知道,神使最可怕的时候,就是致命部位遭受到重创反扑的时候,它那恐怖的生命力足够支持到将你杀死撕碎吃掉为止。
  不要看林封谨他们收拾这头神使貌似不带一丝烟火气,那可是野猪,林封谨,天狼,水娥四人联手,并且这头普通神使还是强弩之末,遍体鳞伤。
  这四人联手,死在他们手下的神使都不少于二十头,若这样都还不能速战速决,那才是怪了。
  ***
  林封谨他们杀死了神使以后,镖局的人顿时松了一口长气,也看到了他们杀东海联军的行为,都过来没口子的感谢,这时候林封谨问了问,才知道被他们掩护着的是镖局局主的儿子方东,这一次东海联军入侵,他们的局主却是带了一批人出去押镖了。
  听到了这件事,林封谨端的是吃了一惊!
  之前一路走进来的时候,看到了那尸横遍野的模样,林封谨对这平安镖局的战力都评价很高了,没想到这居然是主力不在,留守的一群老弱病残打出来的!这可是了不得了。
  一看到了林封谨的表情,这镖局的趟子手也是自豪的道:
  “若是老爷在家的话,这些东海贼进得了咱们这个门吗?咱爹跟着老太爷南征北战的时候,这些东海毛贼哪里会放在眼里?”
  林封谨一听这话头就知道自己想差了,原来听这伙计的话头,这平安镖局应该是某个失势的将门开的。老爷子看起来宦海浮沉不利,所以说辞官回家开了镖局,以兵法来练镖师,自然战力强大,难得的是这一家人竟然是把将门的本事给传承下来了。
  这时候又有人惊叫了起来:
  “少爷,少爷,你要顶住!!”
  林封谨走过去一看,发觉这少爷乃是中了神使的毒,胸口上的伤痕呈现出来了诡异的靛蓝色,这样的伤势对于这些人来说乃是从未见过。林封谨却是司空见惯,想了想就卖了个人情道:
  “这毒我能治,不过得慢慢的拔,急不得,我是隔壁季家的亲戚,你们把他抬过来吧,先去找个五岁以下的小孩子,来一碗童子尿,里面捣烂两条蚯蚓。加两勺醋给他灌下去,将脏腑里面的毒逼出来再说。”
  这些镖师听了以后,也只能死马当成活马来医听林封谨的,结果按照林封谨说的弄来了童子尿+醋+蚯蚓灌下去以后。果然见到自家少爷呕出来了大量的蓝黑色血块,似乎松快了不少,急忙便巴巴的抬过去了。
  此时见到外面没事了,渐渐的便有大胆的季府家人跑出来探查究竟。见到东海贼果然撤得干干净净的,顿时便松了一口气,此时痛定思痛。自身的莫大威胁一去,亲戚朋友被杀死的痛苦和感慨顿时便浮上了心头,很多人都忍不住大哭了起来。
  但是死者已逝,活着的人还是要继续的,接下来自然是灭火扫地抬尸等等之类的,当然这些琐事就用不着林封谨等人了。
  ***
  等到了半个时辰之后,草原上的铁骑发出胜利的唿哨声归来,强大的铁蹄狠狠的践踏在了青石板地面上的时候,尚强县的居民又再次受到了一次巨大的惊吓,因为这些草原蛮子的浑身上下都有着淋漓的鲜血和杀气,他们的赤红双眼更是令其显得像是一头野兽而不是人!
  幸运的是,这些铁骑对所有的人仿佛都是视而不见,完全都是仿佛透明的一般,无论是长街上的鲜血,尸体,还是散落的财富金银,漂亮女眷,都是不能让这些恐怖的铁骑的目光停留半点
  甚至有一个倒霉蛋在铁骑驰来的时候吓呆了,仿佛雕塑一样的站在了长街中央。
  然后,当先的那一名骑士很轻松的一提马缰便从他的头上跃了过去,接下来就是十来人一起策马飞跃,不过后面的一名骑士的马匹看起来受了伤,左腿中了箭,跑起来都是一歪一斜的,显然是跳不动。
  眼见得这人要被撞飞的时候,有两匹马儿一左一右分别驰出。
  紧接着马上的骑手便是将马鞭子“啪”的一声抽了出来,用的却不是“抽”劲而是“缠”劲!两条马鞭子一左一右在这个倒霉的家伙身上绕了几圈,然后双方同时用力一提,这人就腾云驾雾也似的飞了出去,落地的时候甚至都是双腿先着地,只是这人此时才回过神来“哎呀”的叫了一声,腿马上就软了,瘫软在地。
  接下来受到惊吓的,是季府和平安镖局里面的那些伙计,他们见到了这些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兵以后,也是先吃了一惊,发觉对方没有敌意之后便切换进入强势围观模式。
  林封谨站在了季府门口,这些赤骑中人奔驰过他面前的时候,便是减缓马速,同时拿过了一个小口袋,不停的朝着下面倒东西,并且还是血淋淋的玩意儿,最初的时候旁人看不清楚,但是到了后面,随着那个血堆慢慢的增大的时候,很多人一下子就忍不住捂住了嘴巴呕吐了起来!!
  那是耳朵!!
  每一个小口袋里面,装的都是从人身上割下来的耳朵,这耳朵到最后足足堆成了一座小山,就这么血淋淋的摆在了大街上。
  赤骑中人,此时已经是重新聚集在了林封谨的面前,排得整整齐齐,无论人马都是万籁俱寂,一丝声音也不发出来。
  “做得好,歇着吧。”
  林封谨点了点头,对他们挥了挥手。赤骑便跟随着人散去,这时候林封谨才对着周围那些惶恐无比前来围观的百姓拱手道:
  “这些耳朵,都是从东海贼人身上割下来的,请大家不要惊怕,我只是以此来告慰一下城破时候死难的无辜百姓,凶手已诛,在天有灵的话,可以安心的去了。”
  这些百姓刚刚遭受了破家之痛,满腔的痛苦和愤懑情绪都无处发泄,听到了林封谨这么一说。顿时很多人都立即的跪在了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接下来跑来这里悼念亲人,拿这堆血耳朵当祭品的络绎不绝,这些人悼念过后,打听到了林封谨是季家的亲戚以后,多数都会朝着季家磕个头才走。
  这时候林封谨盘算了一番,觉得自己对季家可以说是恩也施了,威也立了,而季家里面应该是最顽固的老人也是死得差不多。应该不至于对自己耍什么滑头,便去很干脆的找到了季员外。
  此时季员外当然很忙,不过再忙林封谨这样的客人也是不敢怠慢的,立即就下令沏茶请上座。林封谨也不废话,很干脆的笑道:
  “其实这一次小侄前来,除了来替陆师看看之外,还有一件很要紧的事情想要请阿叔帮忙一下的。”
  季员外听林封谨这么一说。心中有些疑惑,最初的时候在想莫非是要钱?但是刘伯那早就说了,林家富可敌国。从林封谨身边带的这些奇人异士也看得出来他绝对不差钱,便纳闷的道:
  “林公子乃是我季家的救命恩人,但有所命,自然是竭尽全力。”
  林封谨长叹了一声道:
  “不瞒阿叔说,我现在看起来还好好的,其实呢,生下来便有心口剧痛的隐疾,遍访名医,都说我活不过二十五岁。”
  林封谨却是故意说谎,把事情往严重里面了说,让季家根本就不可能有推脱的余地。
  季员外一听立即就变色道:
  “这,这可怎的是好?!”
  林封谨却道: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我在二十岁的时候,却是侥幸遇到了一个脏道士,却是看病若神,他说我这个病是先天来的,那么就得用先天的方法来治,所以开出来了一个方子,叫做冷香丸,其中的一道药引,则是要天下第一香茶小侄却是听陆师说,东家之子,茶道无双,天下第一季叔,小侄的命就在这里了,也不知道季叔肯不肯救。”
  林封谨这话说完,野猪已经是踏前一步,眼神已经是变得凶残无比了起来,显然季员外若敢嘣半个“不”字,就是要当场发飙的情形。此时的季府上下,无不知道这位“猪爷”猛悍无比,凶恶异常
  不过这时候,林封谨却是发觉季员外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十分精彩,有三分不甘,三分无奈,还有三分委屈,最后终于长叹了一声道:
  “此事本来乃是我们季家的禁忌,老夫打算是将其埋到了坟墓里面去,不告诉任何人的,既然公子问起来,又和你是性命攸关,也只能如实说出来了。”
  林封谨万万没料到,这东家之子的事情竟然在这里出现了波折,那心中的窝火劲儿没得说,可是他观人无数,季员外的表情动作什么的都丝毫没有作伪的,便只能深吸了一口气道:
  “恩,我听着。”
  季员外叹息道:
  “我们季家当中的东家之子,全部都是一脉相承下来的,从长房长脉当中诞生。要成为东家之子夫婿的话,只能入赘,不能娶走,入赘以后,东家之子生育的都会是女儿,同时继承东家之子的名号所以当年其实我是不反对家姐和陆兄的婚事的,只是陆兄这等人物,又怎么可能甘心入赘呢?所以”
  林封谨点了点头,觉得这确实是个悲剧,不过又想起来了一个问题道:
  “那么假如东家之子未嫁,或者说无后怎么办?”
  季员外道:
  “这种事情虽然少见,却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所有的东家之子,都是从长房长脉当中诞生的,那么就会从季家的血亲嫡脉里面挑选一位来继承。”
  林封谨愣了愣道:
  “挑选?怎么挑选?是去世的东家之子指定?”
  季员外微微摇头道:
  “不,不是的,季家能够绵延至今,又怎么没有点特殊的地方呢?东家之子,自有历代传承下来的信物来决定其身份,这信物便是一只耳环,叫做胭脂目。历代的东家之子都有绝色,都不会佩戴任何的首饰,只有胭脂目这一件饰品。”
  林封谨愕然道:
  “胭脂目?”
  季员外叹息道:
  “是的,这耳环哎,你没有见到过,你见到了就知道了,那根本就不能叫耳环,而是一滩水,一个深潭,能将你的目光都吸进去!真的东家之子,哪怕是没有耳洞,也一定能戴得上胭脂目,不是东家之子,哪怕是勉强套上去,不用手按着,下一秒也就滑出来。”
  “并且,这胭脂目还有三大特异之处,第一是水火不伤,似乎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动得了它,第二,寒家绵延传承这么久的时间,也决计不是没有过破家的时候,最狼狈之时,祖上被人阴谋暗算得甚至连奴仆什么的都做过,可是,这胭脂目哪怕是被夺走甚至卖掉,一定会在每个月的初十这天回到东家之子的身边!第三,除非是东家之子本人,想要染指胭脂目的,晚上一定是噩梦连连,除非是去主动忏悔,否则的话,若诅咒一样不死不休。”
  林封谨听了以后正色道:
  “这么说起来,这胭脂目还真是个有灵性的物件儿了,难怪得能用它来做挑选东家之子的信物。”
  季员外苦笑道:
  “我说了这么多,却都是必须要介绍清楚的东西,要不然的话,你待会儿听起来就会没头没脑了。家姐是上一代的东家之子,自从和,和陆兄有过那一段之后,心中便再也放不下其余的人了,因此终生未嫁。”
  林封谨听了季员外的话,心中也是十分震撼,也是世事无常,估计陆师也想不到吧,当年的那一面,竟然就是永诀!不过他嘴巴里面也只能宽慰道:
  “对于一个女子来说,在所爱的人的心中留下来的是自己最美的一面,也是一种幸福吧,无论如何,我都应该去拜祭一下。”
  谁知道季员外竟然叹着气,摇头道:
  “说实话,你的这个简简单单的要求,我却是做不到因为这件事实在是诡异到了连老祖宗都弄不明白来龙去脉的地步,甚至,我连家姐究竟是生还是死都不清楚!”
  林封谨此时开始竖起来了耳朵,他看得出来,季员外绝对没有说谎,而他要讲述的,却应该是一件十分诡秘的事情!
  “那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庚申年的四月初七,因为初八是爹的忌辰,无论如何都是要家祭一下的就像是昨天那样啊,家姐的丫鬟忽然很惊恐的跑来说,家姐不见了!”
  “她的闺房里面,没有人,她的床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甚至脂粉盒什么的都没有用过,看起来晚上根本就没有在房中睡觉了,只有胭脂目这只耳环摆放在了被褥当中我记得很清楚,当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姐姐还对我笑了笑,没想到这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
  林封谨沉吟了一会儿道:
  “那么,你刚刚说,这胭脂目耳环十分神奇,会自行回到主人身边”
  季员外苦笑道:
  “事实上,家姐失踪以后,胭脂目并没有消失,所以说基本上可以认为她死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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