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 恶趣味
裴琪依然没有想清楚要不要做秦歌的情人,之所以给他打电话,只是不想就这么放弃,而且,每当夜深人静时,她偶尔还会觉得很享受现在与秦歌之间的暧昧关系。
就像中了某种毒瘾,清醒时想要远离,思念时又渴望相见,若即若离,不到最后一刻,永远都不知道结果是好还是坏,甚至希望结果永远不要到来。
所以,当秦歌去了她的宿舍后,她没有给他脸色,也没有表示幽怨,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为他夹菜,给他擦嘴,甚至被吃豆腐也笑脸相迎,只是坚决的拒绝了秦歌要进一步的想法。
秦歌对裴琪也不强求,吃完饭便拥着她在床上美美的午睡起来。
下午,当秦歌还抱着女人睡觉的时候,小白坐在教室里正望着窗外出神。
她对于任何动作类的技术都能一学就会,堪称天才中的天才,可不知是不是异能所带来的后遗症,只要一涉及文化知识,脑袋就会成为浆糊,明明老师说的每一个字都能听懂,可组成一句话就成了天书。
不过,以她安静的性子,就算听不懂,也是能正襟危坐一整天而不让老师发现她其实是在发呆的,可自从白鸟泽衣出现,她的心就有些乱,时常都会不自觉的望向窗外,回忆起自己的童年。
对于自己的亲生父母,她只有一点点模糊的印象,只记得他们都是农民,家乡冬天会下很大的雪,倒是在白鸟家的生活,让她至今记忆犹新。
去了白鸟家不久,她就知道自己与常人不同,因为虽然学习很笨,经常被先生打,但在武道方面,她却有惊人的天赋,无论多么复杂的招式,看上几遍便能融会贯通。
每当得到武道老师夸奖之后,她总是会第一时间跑去告诉养母,养母则会温柔的抱住她,给她唱一些十分好听的歌曲,只是每次抱完,她都会发现后背的衣服有湿过的痕迹。
当时的她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才知道,那是养母的眼泪。
养父很严厉,每天早晨出门,到晚上才会回来,在吃饭时简单询问过她一天的功课和训练之后便不说话了,没有夸过她,也没有骂过她。
但她知道养父是爱自己的,因为有练武天赋,感觉十分灵敏,所以她知道经常在半夜为自己盖好被子的人就是养父。
如果只是这样,即便训练的再辛苦些,她也会觉得自己的童年是幸福的。
在她十岁那年,养父带着她去见了家族长老,一起的还有其他几个同龄人,她已经记不起他们的名字了,但还记得他们跟自己一样,都是在学习或武道方面极有天赋的人。
当时,在长老一侧的坐席上还有一个女孩儿,看样子跟她差不多大,是白鸟家的大小姐,名字就叫白鸟泽衣,她记得很清楚,因为之后不久,白鸟泽衣就离家出走了,还是她亲手抓回来的。
那天的长老们都说了些什么,小白不知道,但她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晚上,从来都没有争吵过的养父母吵架了,他们声音很大,养父还砸了桌子。
她吓坏了,躲在自己房间里不敢出来。
后来,他们不吵了,养母不停的呜呜哭泣,而养父则开始喝酒。
从那天之后,小白就再也没有见过养父母脸上的笑容,幸好,那个叫白鸟泽衣的大小姐总是来找她玩。
小白一开始很奇怪,明明自己抓她回来的时候还揍过她,可她非但没有生气,还经常送许多很漂亮的礼物给自己。自己练武的时候,她就在旁边看;自己考试的时候,她就偷偷从窗外丢答案,甚至在自己睡觉的时候,还会跑到自己被窝里做那些羞羞的事情。
虽然养父母不知道因为什么总是不开心,但有了白鸟泽衣的陪伴,小白还是觉得自己很幸福。
然而,幸福通常只是人生的点缀,残酷才是它永恒不变的主题。
在她十二岁那年的一个深夜,养父忽然带着她偷偷离开了家,说是要带她出去看樱花,虽然困的厉害,她还是兴奋极了。
可是第二天,养父就死了,死在了她的面前,是被家里派来的武士杀死的。
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哭着被武士们抓回去很久,她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养父临死前会大声嘶吼着让她一定要离开白鸟家,直到家族大祭的仪式上,她亲眼见到当初跟她一起去见长老的那几个同龄人都消失在了白鸟泽衣的身体里。
她吓坏了,拼命的挣扎和哀求,却没有人听她的,只有仪式中的白鸟泽衣看着她留下了眼泪。
紧接着,白鸟泽衣就突然痛苦的惨叫起来,眼泪成了血泪,就连身上的毛细血孔中都开始往外渗血。
小白瞬间就忘记了害怕,在所有人都向外跑的时候,她奋不顾身的扑了过去……
然后,她就莫名其妙的成了继承人。
她很开心,因为终于能够见到养母了,可下一刻她就听到长老们说出了世界上最恐怖的话——吃掉白鸟泽衣,完成大祭仪式。
她终于明白了养父为什么让她一定要离开白鸟家,因为这里就是地狱。于是,当晚她就跑了,而且因为继承了杀生石,她的能力增强了数十倍,没人能再抓到她。
那个时候的小白对外面的世界是完全陌生的,所以她很不明白为什么总会有哥哥或叔叔先是给她吃的,然后就要脱她衣服,只是她还记得白鸟泽衣说过的话:这个世界上除了大小姐,谁都不能随便脱她的衣服。
于是,她只能不停的躲藏和逃跑,直到有一天,一个和蔼的老爷爷也要扒下她的小裤裤时,她终于忍不住杀了人,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她的足迹几乎踏遍了岛国全境,杀了很多很多的人,性格也变得越来越暴戾,到了最后,只要有人盯着她看的时间长一些,她都会杀人。
某天,她偶然经过一家华夏料理店,被橱窗里看盘中的食物吸引了,正琢磨着打破玻璃偷一些时,一个笑容很温暖的年轻男人走了出来,指指她的头顶用蹩脚的岛国话说:“那里有监控,偷东西会被抓的,我这里有棒棒糖,你要不要吃?”
一年多的流浪,小白早就知道棒棒糖代表了什么,她认为这个年轻人也想脱自己的衣服,正要出手杀他,一根棒棒糖就塞进了她的嘴里。
她呆住了,原来棒棒糖真的是棒棒糖,好甜,比记忆中所有的糖果加起来还要甜。
在那之后,她时常都会出现在那家料理店门口,那个年轻人也每次都会给她糖吃,偶尔还会偷偷塞给她几个包子。再后来,她干脆就住进了年轻人租住的小屋,他也不赶她,也从不脱她衣服,反而会给她买衣服,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爱买水手服……
小白怔怔望着窗外的花树,忽然嘴角翘了翘。她现在当然明白水手服是秦歌的恶趣味,但她一点都不介意,甚至愿意一辈子只穿这一种衣服,只要他还喜欢。
忽然,树叶掩映的远处,一点亮光划过了她的眼角。她神情一肃,整个人瞬间就进入全神戒备的状态。
片刻后,有什么东西射了过来,她探手一抓,发现是一颗橡皮子弹,子弹的中间被挖空了,里面塞了一张纸条。
她疑惑的把纸条掏出来,打开只看了一眼就脸色大变,再抬头时,远处那点亮光已经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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