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大败马公子
马公子迎亲队伍里,走出来几个精壮的鬼兵,抬着花轿就上路了,叶子轩这边也派了几个担着礼物的玄师跟随迎亲队伍而去。
一行人吹吹打打上了路,走到了一处废弃的寺庙。马公子走到一副壁画前,伸手在其中一个佛手印上轻轻的摁了一下,顿时墙壁晃动了起来,如波浪般翻滚,马公子骑着马当先走了进去。
想必这就是进入阴司的临时鬼门了,阴司这帮人渣,现在已经占据了绝对的优势,他们可以随时出阴司。开设临时鬼门,当然只有极为尊贵的人,才有此手谕。
就在进入鬼门的一瞬间,一个戴着家丁圆球檐帽,穿着小黄褂、宽松裤的家伙挤到轿子边,冲我轻轻的喊了一声,“大哥哥!”
我一看。居然是少天,他正朝我挤眉弄眼的,从他的表情来看,似乎很享受当家丁,挑着担子,腿一脚高一脚低的,很是欢乐。
因为入口狭窄,倒也没人怀疑我俩,我小声问:“少天,你怎么来了?”
少天嘻嘻一笑,“你们都穿衣服玩家家,少天也要玩。”
我真是哭笑不得。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你给我听好了,好好的挑你的担子,千万不要惹祸,回来我请你吃烤鸭。”
少天一听有美食,舔了舔嘴唇,眨巴着眼睛点了点头,连忙跟上前边的队伍。
我头都有些大了,少天这傻子可千万别闯祸,要不然我的计划准得泡汤。
很快迎亲队伍就进了飘渺城。吴旋亲自派了重兵来迎。
我挺佩服这家伙的,上次出了那么大的事情,他居然还能坐稳缥缈城主之位,足见这人确实是个左右逢源之人。
马公子先是让人给妞妞喂了阴间特制的药丸,抵抗强大的阴寒之气,以防妞妞生生被阴气冻死。
“相公,张开嘴,给你吃好东西。”轿帘子掀开,马公子走了进来,掀起了盖头。
我魂都差点吓飞了,这孙子可是跟我有死仇,万幸,这马公子似乎对男人特别钟爱,盖头只掀开了一半。把药丸喂到了我嘴里,这才道:“别心急啊,到了南勾城,咱们今晚就洞房。”
我一听全身直起鸡皮疙瘩,差点没给吐了。
在重兵的护送下一路出了飘渺城乘船直到了半步多,船只才停了下来,进行临时的补给。
我脑海中迅速的思考着对策,我必须得在半步多下船,因为张王藏黄泉刀的地方就在一线天里面。
说来也是缘分,当年张王一刀劈出了这道口子,又耗费大量的畜力、财力,建造了这处优雅之地,除了是缅怀阎君,还有一个作用就是用于藏刀。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任谁也想不到,黄泉刀会藏在阴司最热闹的地方。
相公,船补给需要一些时间,不若陪奴家到岸上酒家吃些花酒先彼此熟悉熟悉如何?马公子娇滴滴的走进了船舱,伸手在我腰上狠狠的捏了一把,继而又满意的嘻嘻掩嘴笑了起来。
我真恨不的一刀了结了这牲口,但一想现在动手,这么多黑铁精锐,我肯定难逃一死。
先随这家伙上岸,待想到了别的妙法,再另行脱身。
不过让我发愁的是妞妞,若是我一个人倒还好,我总不能抛下她不管。
想到这,我沉声道:“喝酒无妨,但随我来的玄门挑夫他们毕竟是凡人,又饥又渴,不如让他们一同上岸。”
马公子见我开口说话了,欣然大喜,扭着小腰大喜道:“一切都听相公的,奴家这就去安排。”
我一听那个恶心劲,这马公子一年不知道要换多少男宠,却乐此不疲,当真是下作的很。
看着挑夫跟着上岸了,我朝少天眨了眨眼,示意他待会保护妞妞。
少天跟我在一起,每天被我用鸡腿练习,已能大概懂我的意思,而且他有点死脑筋,一般应允的事情肯定会干下去。
到了半步多,或许是因为阴司内战,采取封闭的措施,这里比起以前冷清了不少,在这边行走的多半是与马家有来往的,或者附近几城的商贾。
马公子领着我们进了半步多最好的酒楼半香居,这里早就被清场了。
十几个杀气腾腾的侍卫守在楼上,妞妞因为毕竟不是马公子的主要目标,这让她能够与少天坐在一桌。
倒是我麻烦大了,该死的马公子与我单独一桌,刚坐下这家伙就开始伸手往我大腿抓来,偏偏我还不敢太反抗,只能人任由这该死的人妖蹂躏了。
马公子或许是有些急了,喝道一半急不可耐的把我往酒楼里的单间拖去,并嘱咐外面的守卫,“没有本公子的吩咐,无论发生什么事,你们都不许进来。”
我别无办法,只能忍着,该死的少天还在一边傻呵呵的拍巴掌,到了单间,马公子的就要掀我的盖头,“相公,和奴家亲近亲近嘛?”
我左右躲闪,马公子连扑几次都没扑着,开始起了疑心。
我知道已经到了生死关头,真容怕是保不住了,一旦马公子见到我的真容,一场生死之战怕是免不了,而我要做的就是斩杀他。
我停止了躲闪,马公子只是有些起疑,掩嘴一笑,伸手掀开了我的盖头,“这才是奴家的好相……”
公子还没说完,我右手握成爪,一道凝聚强大血气的血爪往他的胸口抓去。
唪!
马公子大惊之余,已经闪避不及了,我的血爪猛的抓在他的胸口。
然而我并没有洞穿他的鬼体,马公子身上黑光一闪。登时传来一震剧痛,我一看手指鲜血淋漓,指尖已经乌黑一片,显然这孙子穿了淬毒的护身法甲。
“秦无伤!”
马公子已经认出了我,唰的腰中的长剑已然出鞘,鬼魅般的往要害刺了过来。
“好你个不知死活东西,居然还敢来阴司,本公子今天就成全了你。”
我暗叫失策,但现在我还很大的赢面,从马公子出剑余有三分力的剑势来看,马公子对我依然是轻心大意,完全没把我放在眼里。
想来也是,任谁也想不到我会在短时间内血莲复苏,修为飞一般的精进,无论是谁,只要敢小觑我的人都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马公子也不例外。
我冷笑一声,几乎使出全身的血气凝聚于手掌,单手抓向他的剑尖。
在他剑尖触到我手心的时候,澎湃的血气一吐,呲的一声,马公子的长剑寸寸断裂。
我得势不饶人乘着他惊讶之际,一道佛指直戳在他的眉心,顿时马公子的魂魄被我封印,无法动弹。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我几乎没做任何的思考,连贯性的使出了这几招,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历练吧,只有死亡的考验,才能激发人最大的潜能。
马公子试着动了动,发现根本动弹不得,苍白的鬼脸泛着恐惧的绿光:“秦无伤,你怎么会突然变的这么厉害。”
我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浑身杀气腾腾,仿若魔神降临一般,语气冰冷道:“你还记得我在走出飘渺城时,说过的话吗?”
马公子似乎想到了我咬牙切齿的样子,全身打了个寒颤,颤抖问,“你,你想干什么?”
他本就是个贪生怕死之辈,此刻被我的杀气所镇,斗志已然丧失,只是一副哀求的丑脸。豆农东亡。
“我要你魂飞魄散!”
说完,我手中的血芒顿闪,一道血火在掌心熊熊燃烧,“你不是喜欢烙魂的酷刑吗?我今儿个也让你尝尝老子的血火,享受下被火炙烤的滋味。”
血火,乃是杀气、血气之火,比三昧真火更烈。
我平日很少使用,正是因为其霸道残酷,但现在用来对付马公子再合适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