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秘密(有二更)

  “哼,你一定有事瞒着我,快说。”兰仲文义正辞严,放下筷子,打算逼供了。
  “真没有。”九九抱着饭盒转了个身,背对着兰仲文。
  兰仲文肯定了,她就是不敢看着他!
  这小样。
  到底在闪躲什么?
  他快步走到九九眼前,强行拿走她的饭,“不说不准吃。”
  然后九九就真的不吃了,呆坐在一旁,目光空茫。
  兰仲文站了许久,见她沉默,有些无奈,蹲下身子,用尖削的下巴摩挲她的手背,“九九,不是说好彼此之间不要有秘密的吗?你现在这样,让我觉得你离我好远。”
  “不是的。”九九摇头,无奈口气,“我不是不想告诉你,我是不知道怎么告诉你。”
  “我们都是什么关系了?还有什么不可以说的吗?如果你觉得我对你来说重要,那你更应该告诉我呀,不然我会伤心的。”
  他总是这样观察入微,九九叹了口气,不想说也不行了。
  她慢慢抬起头,睫毛又长又翘,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缓缓抬起眼帘,眼中两颗黑曜石般的眼珠光彩夺目,有些无措地说,“兰花儿,我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我只要看见你的嘴巴,我就想亲你。”
  “什么?”兰仲文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九九又惆怅的说:“我也不知道,自从那天你说我像你的心脏之后,我就变成这样了,只要你说你喜欢我,我的心跳就快得不正常,惶惶的,让我一晚上都睡不着。”
  “只要我说喜欢你,你就会心跳很快?”兰仲文慢慢重复了句,表情中有自己都不明白的欣喜若狂。
  九九重重点头,“是的,心慌得我一晚上都睡不着,梦里都是你跟我说你喜欢我的情景,然后我一看见你的嘴巴,我就很想亲,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兰仲文噗嗤一笑,眼窝凝成一汪春水,“傻九九,这就叫心动了,知道吗?”
  九九似懂非懂。
  兰仲文把她揉进怀里,温声给她解释,“九九,两个人互相喜欢的话,是有心灵感应的,可能以前你对我的感情只是喜欢,很喜欢,非常喜欢,但是还没达到真正的爱,但现在,你已经越过了喜欢,很喜欢,非常喜欢,然后转化成爱了。”
  “啊?我以前对你的感情不是爱吗?”
  “也算爱的,但是呢,感情其实是分好几个层次的,初始可能有心动,好感,但这些只是一个很短的瞬间,很可能因为对方做得不好,那种怦然心动就会消失了,相反,对方做的越来越好,那么你心里的爱就会持续升华,达到喜欢,很喜欢,非常喜欢,爱,然后很爱,非常爱,最终与你的灵魂结合,成为你的心灵伴侣。”
  九九静静听着,觉得他说得非常有道理,于是她认真想了下,又问,“那我现在是只是爱你?还要在经历很爱和非常爱才能升华为最爱?”
  “理论上是这样没错。”
  九九不认同,“我觉得你现在就是我最喜欢的人了。”
  没有之一,除了家人,她最爱的人就是兰仲文。
  兰仲文嘴角微翘,把九九的手包进自己掌心里,温柔得山水同色,“九九,你知道我为什么很放心你吗?”
  九九朝他丢去一个为什么的表情,等待下文。
  “九九,我这样说吧,其实你就是那种外热内冷的性格,看似很容易相信别人,可是你的内心很没有安全感,很难真正放下防备去信任一个人。”
  九九点头,“是的,我看起来好像跟谁都很好,但是很难去信任对方。”
  也许初三那年,全校师生把她的心寒透了,从此,她总要为自己留点后路,她怕有一天兰花儿会离开,然后她就活不下下去,她恐惧那天的到来的,所以她想认识新朋友,只有这样,她才能不让自己那么恐惧。
  断了一切后路去爱一个人,真的很难。
  “九九,我暂时只是你最喜欢的人而已,但是同时,我知道你跟我是一类人,你对感情看得很淡漠,这是我对你最放心的地方,也许别人对你百般爱护,你不一定会还上一分。”
  九九没有说话,这一天,兰仲文说的话句句戳中她的心声,如果说,以前他只是了解她的性格,脾气。那么今天,九九要说,他了解她的灵魂,她的一切。
  “九九,其实我们相互吸引对方的,并不是因为我们性格不同,互补才相吸的,之所以我会喜欢上你,选你,是因为我早早就知道,你对爱很寡淡,寡淡到我惊讶,这么多年,我对你怎么样你一定知道,若是旁人像我这样,早要心灰意冷,有时候我觉得好像只有我一个人在努力,你好像感受不到一样,但是今天,我特别感动,你知道为什么吗?”
  “嗯?”
  “因为我到这一刻终于明白了,你不是不爱我,而是你天性淡泊,对爱看得很轻,也许这跟你对人的信任度有关,你可以很容易跟人亲近,但却一直无法做到把自己交出去,所以,我觉得你可以做到信任我,爱我,真的很不容易,我觉得,我很成功。”
  这些话,就像一道解密令,输入九九心里,打开了她心中的大门,原来是这样么,她对爱看得太淡泊了。
  想起当初,她虽然可以很快跟蔚北北,杨宁,严寻很快的亲密起来,可是说狠话的时候,她又毫不含糊,对于会不会伤害到他们的问题,她从来不会考虑,也许就是因为自己感受不到那些痛苦,所以觉得大家都是一样的吧。
  兰仲文,在自己心里是例外的吧,也许起初她只是信任他,依赖他,喜欢他,却没能达到爱的境界,所以有时候可以不顾他的感受,闹脾气就闹脾气,任性就任性。
  想到这,她猛然抬眼,“兰花儿,那我什么时候才会真正爱上你?那种离不开你的爱?”
  现在,她是茫然的,他对她这么好,她想报答他,爱他,无论给他什么,只要她有,她都愿意给他。
  兰仲文昧住眼珠,眼波深深,像个封顶千年的幽暗古井。
  他在思考,半响,他柔了脸部的冰冷线条说:“九九,你不用这么着急的,时机到了,你心中的爱自然会升华的,感情只有经历过争吵,冷淡,倦怠,乏味之后,才可以看出是不是真的离不开对方,如果我们经历完这一切,我们还在一起,那就再也没有人可以拆散我们了。”
  九九突然觉得恐惧,争吵已经是很可怕的存在了,每次争吵,她都觉得心痛得要窒息,那种除心剔骨的痛,让人不住流泪,尽管心里一直告诉自己不要哭,却还是忍不住,压抑而痛苦。
  结果这种痛苦还只是第一层,还要经历冷淡,倦怠,乏味之后,才能算的上真正爱着彼此?那些感情又是怎么样的?她好奇,拉住兰仲文的衣角问:“我们会经历你所说的那一切吗?我们会冷淡彼此?倦怠彼此?乏味彼此?”
  “会的,九九,等你心里对我的爱升华到最爱,就会开始像我一样,患得患失了,那个时候你会经常质疑我的爱,可能是最爱了,所以很难超远下一个境界,而其实,下一个境界很简单,就是陪伴,但陪伴又很难办到,需要忍受孤独和苦闷,守住自己的心,时常感到寂寞,于是感情趋向冷淡。”
  九九不答反问,“那你现在对我,是那个境界?”
  “我对你吧,可能是我本身知道下面会经历什么,所以我就从患得患失中一下跳到了最后的一个境界,那就是爱,无论你是什么样的,我爱你的一切,无论你会经历什么,我都会在你身边,给你力量,带你离开黑暗。”
  真正是爱必须与时俱进,每天比每天更爱一点,方能达到至爱,在化为血骨。
  九九对他来说,已经不止是他爱的女人了,她还是自己的亲人,一辈子不离不弃的亲人爱人灵魂,兰仲文想,他势必要好好守住她,无论发生什么,风雨同路。
  这些话太深奥了,九九有点听不明白,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消化信息量,兰仲文已经经历完爱的一切了?然而她才只是刚刚开始?
  “九九,盛极必衰,衰极必盛,世间的一切都是极端循环的,没有永远的最爱,除非是永远得不到的爱情。”
  “得不到的爱情?”就像小姨说的那样?只有永远得不到,才是最美好的?
  “没错,两人天天粘在一起,习惯了彼此之后,就跟最好的朋友一样,在好看的容颜都觉得一般,在丑的容颜也觉得顺眼,一切都被习惯化了,没有惊艳与惊喜,日子就是一成不变的平淡,但是,爱到最鼎盛的时候,可以通过一些办法,打破向衰的局面,进入感情的下个境界。”
  “一些办法?那是什么?”
  “就是发生关系,灵魂合一,融为爱情与亲情的一体。”
  九九一愣,兰仲文又接着说,“含爱带亲的感情,就是实现了爱情的永恒,其他的,都是靠婚后彼此去维持,不过这事对我们来说,还早,九九,我告诉你这些,只是怕你对未来感到不安,我不想你患得患失。”
  九九震惊得说不出话,兰花儿的逻辑思维,太可怕了。
  “九九,你爱上我,我真的很开心,我相信,你以后会越来越爱我的,我们也会过得很幸福的。”
  “等等,你说的那个发生关系是怎么说的?”九九不放心,是什么意思?爱到最爱的时候就要发生?
  兰仲文唔了一声,坐到她身边,抱住她,眼珠湛然,“早着呢,身为女孩,还是要自重一点,当然,我也会自重的,为了得到最完美的你,我可以等。”
  原来如此。
  九九恍然大悟,兰仲文取出怀表看了看,“好了,九九,该告诉你的我全告诉你啦,我得去上课啦,以后如果有什么迷茫的地方,记得告诉我哦,我会引导你走向正确的方向的。”
  说完在她额间落下一吻:九九,我会像黑暗中一盏明灯,指引着你走向正确的方向。
  “那我怎么办?”九九顿悟过来,指着自己,“你去上课了,我自己出去玩吗?”
  兰仲文思忖片刻,她自己出去玩,他肯定是不放心的,于是道:“要不,你跟我一起去上课吧?”
  “好主意。”就等他这句话,九九翻身起床,背起自己的小背包,像条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后。
  二十分钟后,兰仲文后悔之前说那句话了,萧九九哪里是来听课的?她根本就是来吃零食的,坐在阶梯教室里,嘴巴一刻都没停过,她把一本杂志夹在课本中,一边看杂志一边吃薯片,好不快活。
  看到笑话栏,九九咯咯咯憋着笑,伸手到桌兜里掏薯片,被一旁看似心无旁骛听课的兰仲文按住手,他声动唇不动的低声道:“萧九九,你平时上课都是这样的?”
  一听萧九九,九九就知道有问题了,这就是生气的明显征兆啊。
  九九缩了缩脑袋,识时务地放下手中的书,“哪能啊,我一个月只有100元的生活费,要是吃零食就没钱吃饭啦,现在是因为来找你,才可以享受人间的美食嘛。”
  “那这么说,你是为了享受人间的美食才来上海的?”兰仲文几乎是咬牙切齿说完这句话的,阶梯教室的女生们都遥望着这里,暗自揣测他们的关系。
  兰仲文,那可是学校里传奇一样的人物,18岁,已经光环一身,得过一堆奖,有多少老教授看中他,想认为子弟,都被他婉拒了。
  学校无论男女,皆对他敬之仰之,但他向来独来独往,不参与社团,也不参加联谊聚餐,星期六日更是不会留在学校,所以尽管她们仰慕他,也只能在路上远远观望,找不到任何接近他的理由。
  天生的王者风范,看似谦逊儒雅,实则冷漠疏离,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压迫人心的冰冷感。
  直到他身边出现这个女孩,她们好像看到了不一样的兰仲文,第一次发现他会有笑的神情,第一次发现他会有恼怒的神情,真真真是太惊讶了。
  九九抿了抿嘴,弱道:“没有呀,就是既然来了,不吃白不吃嘛,你要知道,我在学校里,可是在受苦的哇。”
  “强词夺理,你自己都说了是磨练了,现在又忘光啦?”
  “我哪敢忘啊,现在还剩80多,我一分没花呢。”嘿嘿,花的都是兰仲文的钱,要不是他们这么熟了,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她还真不好意思呢,天天吃他喝他的,机票钱都是花他的,这些钱加起来,都花了普通工人好几个月的工资了。
  果然她就是传说中的纨绔拜金女吧,兜里有多少钱就会花多少钱,只会花钱不会省钱,悲哉!
  “兰花儿,我最近花了你不少钱吧?”九九掰着手指头算。
  “没事呢,我有多项奖学金。”
  兰仲文悠悠翻着手中的报纸,九九吃惊地看着他,疾世愤俗,“噢,原来你也没在听课。”
  噢字特别拖长了尾音。
  兰仲文淡淡看了她一眼,“这种课我不听也能考经济学第一,你能吗?”
  九九叹服,果然成绩好就能横着走,仔细看了看他手里的报纸,居然是香港的英文报,九九再一次吃惊,“你居然炒股?”
  “小声点。”兰仲文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就是玩玩而已,赚够创业的钱就收手了。”
  “啊?那万一赔了怎么办?”
  “是你就会赔,是我,就肯定不会赔了。”兰仲文笑容慵懒,打趣她,“所以你可别去买,万一输了,你衣服都被人扒光了。”
  “我了个去,你衣服才被人扒光了,一边去。”
  “有这么诅咒老公的吗?”兰仲文调皮眨眼,压低声音,魅惑道:“还有,你叫我去哪里?去你怀里吗?”
  靠!
  九九突然发现,兰仲文太腹黑了好吗,怎么说都说不过他。
  “小心阴沟里翻船。”见兰仲文目不转睛盯着报纸,九九阴险一笑,提醒他。
  “你放心好了,我要的东西就没有得不到的,现在已经快成功了,九九,明年我就转到香港去上学,你说好吗?”
  “啊?”九九懵了,“你要来香港上大学?”
  “那肯定要的啊,我的事业以后都会在那边,我当然要先去香港试水啦,现在正是经济起飞的时候,那边主要是外贸和金融,我要做的东西,国内暂时用不太上,想一飞冲天,就得选香港或者台湾。”
  九九似懂非懂,说到金融经济,九九就头疼,压根不懂这些是个什么鬼。
  兰仲文早就看出她呆头呆脑了,笑着说,“你这种呆头鹅就老老实实呆在我怀里吧,商业世界太凶险了,不适合你。”
  九九瞪着他,傲慢道:“你才是呆头鹅呢,我现在读法律的,知道法律是什么吗?”
  “好吧。”兰仲文想了一会说,“看看寒假,你能读到哪去,到时候我考考你。”
  “什么?”九九大惊失色,拒绝他,义正辞严,“你又不是学法律的,才不要给你考。”
  “我虽然不是读法律的,但是对法律很是了解,九九,你不是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吗?怎么一说到考你,你就怕啦?”
  “反正不要。”学得好不好是她的问题,要是被他考了,肯定又要被笑话了,他才不想被兰仲文笑呢。
  “那你就好好学习,明年我就去香港盯着你了。”原来打算两个人一起在上海上学的,后面她去了香港,他只好跟去啦,谁叫他认定她了呢,只好舍命陪君子了。
  “知道了。”九九不情不愿,不能看杂志了,无所事事,开始犯困,讲台上的老师在讲经济学,她根本就听不懂,一个头两个大,皱着小脸发呆。
  环顾教室一圈,发现女生们都盯着她看,怎么回事?为什么都看着她?她靠到正在研究股票的兰仲文身旁,压低声音问他,“你们班的同学为什么都盯着我看?”
  “是吗?”
  兰仲文扭头,后面一片女生脸都红了,叽叽喳喳讨论着:
  “他看过来了看过来了……”女生A捅了捅旁边的女生B。
  “看到了,好帅啊……”女生B抱着书发花痴。
  “他是在看我吗?”女生C扶了扶眼镜,一脸娇羞。
  “看你个大头鬼,他是在看我啦。”女生D冲兰仲文抛了个眉眼,瞬间换回一大片不屑的,“切!”
  兰仲文看了一会,把脸扭回来,面容高贵,“那些好像是外班的学生,都不认识。”
  九九身后的男生听到这句话,差点摔倒,他把身子向前倾,抖着额角的黑线压低声音道:“兰仲文,那就是我们班的女生。”
  这男生都羡慕死兰仲文的博爱程度了,岂料闹了半天,他连那些女生是不是同班的都没记住。
  九九大囧。
  自己班的女生都记不住,这记忆力,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
  兰仲文没什么反应,耸耸肩,“不知道呢,没印象。”
  ------题外话------
  这章太喜欢了,忍不住先发了,哈哈哈,继续码字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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