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安岑的往事(二)
秦初看着远方,表情冷淡,“尖子班的定义是什么?全校7000多人,尖子班一年级一个班级,一共6个班,这个名额有多么珍贵我想你懂的,你不是靠成绩进入这个班级的,走后门的人,多少让人带着有色眼光,你觉得别人会拿你当朋友吗?”
“你错了。”安岑坐在操场上,抬头看他,眼神深处,冷冰冰的一片,“一个人就算被利用,那也证明这个人还有可取之处,一个人若是连让别人利用的价值都没有,那么这个人只会让人当成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秦初没回话。
安岑又说:“作为一个人呢,大智若愚才是最聪明的,反之,精过头了,才会让人讨厌,从而失去朋友。我说你们这群优生,这么较真干嘛?交个朋友为什么要费那么多脑细胞呢?大家好好当个朋友不行吗?非得玩什么心眼?就像我跟你一样不好吗?虽然我抄你作业,但我也不会白白抄啊,我能报答你的,我都尽量给你了。”
安岑从小就跟着她爸见过不少人物,什么人情世故她统统都懂,做人做事,要说安岑不懂,那也只是装的。
尖子班那群煞笔优生的小心思,她安岑能看不出来?不过就占几块钱的便宜,能少她几块肉?
大人物为什么就那么不拘小节呢?不是人家傻,而是人家抓住那些人喜欢贪小便宜的心思,明眼里看着是吃亏了,但暗地里,人家可能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尖子班里,当然是有安岑想要得到的东西,不然她去装傻吃亏干嘛?但是她现在不能说出来,一切等办到了,才能公布战果。
其实吧,秦初会认为安岑傻,那也是正常的,谁叫她做这种没钱还要借钱去请别人吃东西的败家事。
本来安岑是不需要跟他解释的,安岑向来活得随心所欲,不会在乎别人的目光。
可是不知道怎么了,她就是特别在意秦初的目光,秦初误会她,这让她觉得生不如死。
她不想秦初误会她。
说完这番话,她就拍拍屁股站了起来,“你呢?什么都好,就是太戒备人了,不过也是因为这番话,我反而发现了一个问题。”
秦初抬起头,似乎再问什么问题。
她嘿嘿一笑,“秦秦,你会这样生气,是因为你把我当成朋友了吧?担心我被她们坑了是吗?”
秦初凝视她,沉默不语。
安岑手拍在他肩上,得意洋洋,“我就知道嘛,我安岑漂亮仗义,又给你当护草使者,你怎么可能对我铁石心肠呢?是吧?好朋友。”
秦初没说话。
是吧。
也许吧。
说安岑这人鬼精,还真没说错,她的小心思,没几天就达到目的了。
几天后,班上的女同学都跟她关系好得要命,到哪都有人给她打招呼,甚至轮流给她写作业。
秦初见她在不来借作业,每天过得逍逍遥遥,心里浮起不好的预感,冷着脸问她:“你几天前说的是大智若愚,不会是拿吃的贿赂她们给你写作业吧?”
安岑在看杂志,闻言一惊,盖上杂志望了下四周,才比了个禁声的手势说:“你给我小声点!这事不能宣扬的。”
秦初面无表情,她又猫到他耳边说:“秦秦,这应该叫吃人嘴软,各取所需,你千万别给我说出去哈,我这学期的作业还要靠她们给我写呢。”
“你就非让人那么看不起你么?”秦初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耍小聪明的人,没什么本事,就会见缝插针,比她傻还更让人不能忍受,他冷哼,“你浪费名额也就罢了,你还搞这些小心思,有劲么?”
“我怎么没劲了?”安岑一把将手里的杂志甩在他桌上,唇抿着,特么憋屈。
这人真是叫人讨厌!
为了当这个组长,为了跟他做朋友,安岑现在是课也不逃了,也不跟老师较劲了,作业也按时完成了,这他妈的还要她怎么样啊?
“你有什么劲?一本书翻开你能看懂几题?”秦初坐着,表情却居高临下般,带着不可一世的傲慢,“你要是个草包,那就好好当你的草包,何必给外面镶一层假金子呢?你以为这样别人就看不出来?你以为尖子班的人都是傻瓜吗?”
回应她的,是尖利得仿佛能洞穿她心脏的话。
安岑眼珠一暗,心绞痛起来。
阳光包围着她,她却感觉不到一丝的温暖,她孤独地站着,脆弱得恍如是透明的。
这一刻,她竟不知道自己辛苦维持的优质生形象是为什么了,也许一开始她很想当个好学生的,但是她发现她根本就听不懂课程,初中的时光已经被她浪费掉了,没有补习的话,她根本听不懂高中的课。
听不懂的时候,她已经放弃了当好学生的想法了,本身她也是三分钟热度,兴头过了就没兴趣了,但是为了跟秦秦做朋友,她还是没有表现出来,希望能在他面前维持乖巧的形象,至少在他眼里,她不是个人人都讨厌的顽劣生。
就算所有人都看不起她,但只要秦秦一个人不那么想,那就够了,可是今天,她突然觉得自己的伪装是那么地可笑,他什么都知道,并且早早就看不起她了吧?
她静静站在他面前,眼底燃烧着痛苦的火焰,然后,她轻轻笑了起来,唇色冷艳。
望着她突然冷去的眸色,秦初心里有丝奇怪的懊恼,他还想说点什么,可是安岑已经转身走出了教室。
窈窕的身影带着凛凛的英气。
那天,她逃了课,坐在食堂里跟她的小伙伴磕瓜子聊天,她们说着学生之间的爱恨情仇,谁又和谁谈恋爱了,谁和谁有打架了。
所有人脸上都带着八卦的精芒,欢声笑语。
她坐在桌子边沿,嘴上笑着,心却又闷又痛,无论她喝多少冰镇的汽水,都缓不过那丝压抑。
她倦了。
于是抛弃了当优质生的皮囊,她每天都睡到9点才去上课,老师气得让她站在教室外罚站,她嫌无聊,还去福利社买了包薯片和汽水,坐在教室外吃薯片喝汽水。
班主任恨铁不成钢,站在她面前破口大骂,她充耳不闻,站在教室外,笑得颠倒众生,语气傲慢,“老师,我还没吃早饭呢,要是把我饿坏了,你赔得起吗?”
班主任的胸口气得微微起伏,她又瞪眼瞪小眼地说:“老师,我昨天经过宿舍的时候,看见你和林主任在打麻将,怎么样?你们打多大啊?要我帮你报警吗?说你们聚众赌博。”
“我教书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你这么顽劣的学生!”班主任气愤甩手,“我要请你的家长!”
她哈哈大笑,“爱请不请,随你,等下我爸来了,我就告诉他你虐待我,不让我吃早餐,不,我现在就要去校长室告你,说你虐待学生,让我罚站,还不让我吃饭!”
班主任被她说得哑口无言。
心里的气咽不下去,又不能拿她怎么样。
这女孩是谁也拿她没办法了,性子天生的狂傲,即是家里的掌上明珠,脑子瓜子也机灵,在加上陈校长还是她叔叔,简直就没人可以治她。
班主任气得横眉竖目,走进尖子班里对全班同学说:“像这种学生,你们千万别学她,免得被她带坏了,从今以后,我就当尖子班没这个人!”
安岑慢悠悠走进教室,手中还拿着薯片,她咔擦一声咬碎一块薯片,傲慢地看了班主任一眼。
往她的位置走去。
“谁说你可以进教室了?不准你进来上课,给我出去站着!”
身后追来班主任怒不可遏的声音。
全班探究的目光不期而至,聚到安岑身上,无不是带着鄙夷。
在高中生的心里,老师的神圣远比一个学生重要,安岑这么目中无人,很惹人反感。
安岑充耳不闻,把书包塞进自己的课桌里,翘起二郎腿,长发一甩,媚眼如丝,“我交了学费给你,你叫我别上课就别上课?你以为你是谁啊?”
全班同学都愤怒地看着她,同仇敌忾。
包括秦初,秦初的眼珠凉得能冻死人,他看着她,眼神深处浮出一抹浓厚的厌恶。
安岑的心骤然一痛。
她低下头,然后又像毫不在乎般,嘴角扯出一抹魅惑人心的笑容,慵懒至极。
自他们争吵那天之后,安岑就好像换了一个人,骨血里都透着惊人的煞气,她不在跟尖子班的同学玩,不是逃课就是睡觉,林凡坐在她身后,因为她成绩好,经常有同学聚在她身后讨论奥数。
安岑在睡觉,被吵得心神不宁,一本课本就甩到林凡脸上,她扭过头,脸色冰冷,“吵什么吵?要吵出去走廊吵!”
几个同学都吓得不敢说话。
她这样的学生,让人敢怒不敢言,秦初正在填练习卷,闻言从旁边扭过头来,嘴角紧紧抿着,有淡淡的冰冷气息。
这种气息令他看起来没有任何温度,冷漠得令人心惊,“学校是给人学习的地方,你要睡觉,应该你出去走廊睡觉。”
他们的友谊好像在一夜之间灰飞烟灭了。
两人见面,必是互讽。
既然不是一路的,那么就谁也不必给谁面子了,安岑现在以气他为乐,好像只要他不开心了,安岑才会觉得舒坦,她无声咧嘴,“怎么样?老子就爱在教室里睡觉,你挨得着吗?”
“你这么喜欢惹人讨厌,我也没办法了,你好自为之吧。”
安岑都要气笑了,叫她别装好学生的是他,现在她坏得彻底,他又嫌弃她惹人讨厌了。
“对啊,我乐意啊,谁要你有办法了?我就是成绩再不好,将来也能读最好的学校,怎么样?你是不是看得很不爽?特别生气?”安岑的话一句比一句恶毒,“别以为全世界只有你会损人,过去我只是不爱跟你计较罢了,但是现在开始,我可不会给你面子了,因为你在我眼里就是个恶心的东西。”
说完,她撕掉课本扔在地上,步伐优雅地踩上去,离开教室。
徒留秦初冰冷地坐在那里,漂亮的眼睛微微垂着,没有任何动作。
安岑开心地吹了声口哨。
但凡能惹他生气的事情,安岑就觉得是好事。
其实她的本质并没有那么恶劣,但她就是要激怒他,她的心口剧痛,所以她也要他难受。
她的大胆,甚至演变到爬进教导室里,偷了小考的试卷,不过她根本看不懂,拿了也没用。
她身上没兜,把考卷卷成一团,夹在腋下,从教导处的窗户爬了出来。
秦初站在她前面,白皙的指握着一个玻璃杯,看来是要去走廊的尽头接热水。
他凝望她,面容冰冷。
她一愣,腋下的考卷就被他抽走了。
本来安岑还是有点害怕的,毕竟做贼心虚,但见秦初翻开那张考卷,她就吹了声口哨,转身离开。
后领口被秦初抓住了,他把她提了回来,冷着脸问她,“这是什么?”
“秦初,你故意装不懂吗?这是本次要小考的试卷啊。”她不在唤他秦秦,那个小名,早在他们友谊破灭的时候,毁掉了。
“你居然偷试卷?”
她笑容明媚,故意刺激他,“对啊,本姑娘就是偷了,你能拿我怎么样?”
“你就不怕我把这事告诉校长吗?”
她笑意不减,“去说啊,反正你也看了考卷了,你这个帮凶。”
秦初一怔。
良久。
他叹了口气,仿佛有千言万语要说,漆黑漆黑的眼珠凝视着她,“安岑,你为什么变成这样了?”
“你问我为什么吗?”
那天是阴天,安岑被包围在一片雾霾中,抬头看他,眼睛里的波浪渐渐汹涌。
13:10。
距离上课时间只剩下20分钟。
安岑踮起脚尖。
阳光被乌云挡住,天色阴沉起来。
一道雷鸣划破天空。
她的吻落在他的唇上,寂静无声。
风轻轻吹来。
她的唇有点凉,秦初惊愕睁眼,他原以为他会推开她,可是他的心竟不觉甜蜜了起来。
那么惘然的甜蜜,令他惊慌失措,又令他兴奋不已,以至于他无法思考,便慢慢俯下身子,轻轻回吻她。
鼻尖是她的清香,他的唇轻柔温热,与她唇齿交缠,一瞬间,两人都有些恍惚失神,生疏而热烈地回应着对方。
她原来只想恶作剧,想打碎他脸上那冰冷的神情,岂料头被他紧紧扣住,沉溺地吻着。
安岑双颊绯红。
一瞬间,心里的谜团好像清晰了起来,为什么就算他讨厌她,她还要去招惹他,为什么她不能忍受他的质疑和侮辱。
因为。
她喜欢他啊。
意识到这个真相,安岑的心狂乱地跳了起来,她眼中氤氲着动人的水汽,轻声问他:“你喜欢我吗?”
问完这个问题,她又是一怔,这个问题也太不害臊了吧?
他看着她,紊乱的气息飘进风里。
心跳热烫而慌乱,仿佛有什么不能掌控的东西,在血液中燃烧。
“我喜欢你。”他的笑容如遥远的星芒,闪耀明亮。
也许在他伤害她后,他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尽管知道她会说狠重的话激怒自己,可是他不在意,只要可以跟她说话,他愿意忍受那抹苦楚。
也许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凛凛的英气已经迷惑了他,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孩子,有女子的柔媚,又有男子的英气,对你好的时候,蚀骨的温柔,对你不好的时候,又无情得要你心脏剧痛。
他向来是不管别人的死活的,爱抄袭作业就抄袭,为什么独独看不惯她的作为呢?因为,她在他心里是不同的吧。
承认吧,你喜欢她喜欢得发狂。
那天晚上,他把安岑送到家门口,空气中都是甜蜜的气息,安岑害羞地绞着双手,小声告诉他,“其实,我也很想成绩好,可是没人管我。”
无论多么强势的女人,只要恋爱后,她就是一个小鸟依人的女人。
秦初眼睛一亮,低下头凝望她,“我管你。”
“好啊,一言为定。”
“嗯,一言为定。”
爱情的力量可以让人起死回生,也可以让人失魂落魄。
正如此时,为了这声一言为定,早上通常睡到8点起床的人,五点就爬了起来,只为了和秦初去公园打羽毛球晨练。
两人每天都去晨运一个小时,然后一起吃早饭,一边聊昨天老师讲过的内容,一边温习今早要上的课文。
为了相处这两个小时,安岑可以在晚上九点就爬上床睡觉,天天早起,天天洗头,就怕头上长头皮屑,勤劳得不得了。
女为悦己者容。
这话一点也没错,自从安岑谈了恋爱,她是越来越漂亮了,假日经常去逛街,买点小首饰,小玩意,衣柜叠得整整齐齐的,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试好第二天要穿的衣服,活得规律又健康。
但凡见了面,通常是安岑傻笑,秦初微笑。
从此,安岑不在逃课了,坐在他对面,听得懂的课就听,听不懂的,就支着脑袋端详秦初。
有个帅男朋友的好处,就是发呆也养眼。
课余时间,秦初就给她讲课,钢笔点在纸上,解出最简洁有效的程式。
安岑是个聪明的女孩,极其有慧根,有了秦初的指点后,她茅塞顿开,成绩突飞猛进,不逃课,不跟老师顶嘴,也不跟那群无所事事的小伙伴玩了。
就这样,安岑彻底脱胎换骨,期末考后,她的成绩跌破了所有老师的眼镜,竟然考到了全班第30名,简直是优秀同学的级别了。
她拿着试卷,学校颁了个突飞猛进奖给她,她心花怒放,将那个奖送给了秦初,笑容得意,“看吧,我就说我天生聪明了,随便考考就考得这么好,要是我努力一点,你的第一可就不保了。”
秦初微笑,“是吗?那我怎么记得某人天天晚上啃书到夜里2点,然后早上又5点起来背英语呢?”
安岑的脸一下子涨红了,“哪有啊?我明明是九点睡觉,6点起床的。”
“好啊,那我期待你来挑战我的一名。”
“那不行,我是个知足常乐的人,如果没好处,我是不会那么傻跟自己过不去的,考什么第一啊,人红是非多,我才不要呢。”
秦初笑得漫不经心,眼底深处,涌动着宠溺的温柔。
安岑本身就聪明,并且有上进心,只要是她想要的东西,她就会付出所有努力要去得到,她决心做一个优等生,那么她就会收起了自己所有的散漫,好好努力,天天向上。
她不仅做好一个优生的本分,还开始积极地参加五四的表演节目,她大胆美丽,敢于表现自己,聚集了班上14个女同学,打算在五四的时候表情时装展,惊艳全校。
夏日的虫鸣吱吱吱地叫着。
气候热得人心烦意乱。
放学后,安岑将所有课桌推到一边,拧开吊扇,跟十四个女同学在班级里排练。
秦初要等她,坐在教室的角落里看书。
夏日的闷热似乎影响不到他,他穿着白底蓝边的校服,静静看着手中的书,清爽俊美。
学校已经很多人知道他们谈恋爱了,虽然明令禁止早恋,但这条明令其实特别鸡肋。
青春期的骚动,是不管怎么压抑都困不住的,越是去强行禁止,越变得神秘。
不禁是安岑和秦初,很多人都谈起了恋爱。
安岑站在讲台上指挥,声音清脆,“全部抬头挺胸,小希你的步伐不对,肩膀不要动,两只手臂向后左右摇晃,走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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