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血路

  血色的雾气滚滚涌动,从骨山方向飘来,弥漫在这片山林中。四处充满了刺鼻的腥味,一具具的尸体,横躺在灌木丛间,鲜血染红了大地,这里尸骨遍野。
  这些都是反抗者的下场,被八大世家的人当场斩杀在原地。
  二十多个被禁锢了修为,被一条条法链锁住的修士,一脸恐惧和绝望的跟在八大世家的身后。
  十几个手持法宝的中原八大世家的人肆无忌惮,十分嚣张的将秦棣包围在这片古树林中。
  为首的是一个西装革履,人模狗样的中年男子,手持一把八品灵器,释放出恐怖的波动。不过当他看清楚秦棣的脸庞,他神色一下怔住,如临大敌。
  他身后十多个八大世家的人,对秦棣一样的十分的忌惮。
  每一个人都绷紧神经,害怕秦棣率先出手,却也不敢妄动,怕触怒了秦棣爆发一场生死大战。
  “秦兄……救命啊,求求你救我……我身上还有烟,有雪茄,有黄鹤楼,有熊猫……”一个哭爹喊娘的声音从中年男子身后传来。
  二十多个修士被禁锢,死狗一样的丢在地上,其中一个秦棣认识,正是那位方兄。
  “秦公子,误会,这是误会,我们没想到是你。”人模狗样的中年男子八面玲珑,只是片刻的一怔后,迅速做出了选择。
  这个时候没人觉得他在丢八大世家的脸,未战先怯没骨气。相反,这是一个聪明人的选择。
  在神藏外,秦棣一人独战四大世家十个青年俊杰,毫无悬念地一战而胜,早就凶名赫赫。
  在境界相差不大下,他们并不认为是秦棣的对手。而且数量上的优势,并不一定等于实力。至于灵器,可别忘了。秦棣手里还有一件屠杀四方的神柳。
  “放了那娃娃脸,我让你们走。”秦棣指了指那位方兄,一脸平静地道。
  “好!”那人一口答应,没放出一句撑门面的狠话,犹豫都不犹豫一下立即放人。最终,八大世家的人带着剩下的修士,小心翼翼遁走。
  “谢谢秦兄。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啊!”长着一张娃娃脸的方兄连爬带滚,扑倒在秦棣脚下,就差没抱着他大腿声泪俱下的描述此刻他感激涕零的心情:“太可怕,死了,都死了……三百多个人被他们赶上骨山,只是倾刻之间啊。全部肉身腐烂,化成血雾,白骨都被拘进骨山上……秦兄,这一次要不是遇到你,我小命就没了……你是我的再生父母啊!”
  “烟拿来!”秦棣不跟他废话,手一伸,一脸微笑看着他。
  那渣一点不含糊。飞快掏出两盒烟一盒雪茄,早就酝酿好的感激涕零的话正想出口,却被秦棣一脚踹飞,翻脸不认账地道:“滚!赶紧离开这里,下次百分百不救你。这一次,是看在先前那包烟的面子上。”
  那渣猛啄头,爬起来颠着屁股一缕青烟般跑了,溜得比兔子还快。嘴里似乎还喃喃着:“运气,运气啊!几包烟就换一条命,祖坟冒青烟了,赶明儿回去,得去给祖宗烧三柱香。”
  这是一段小插曲,风波还未卷起,就已经平息。
  对秦棣而言。救下一个仅有数面之缘的人,那是顺手拉他一把。他之所以没动手,是让这群人回去告诉五大教、种蛊神寨以及巫术世家的人,千万别来惹他。
  果然。效果确实不错,这一路行来,再没有一个追杀者来找他麻烦,似乎知道他大概位置,远远的绕开。
  在靠近骨山十里内,山林静悄悄,再没有一点声音,死一般沉寂。
  秦棣放眼望去,发现荆棘丛中,参天大树下,乱石林间,横躺着一具具的尸体,这就都是反抗者的下场。
  在这场由秦云亲手导演,几个庞大势力联手造成的杀劫里,起码已经有上千人死亡
  而在接近骨山五里的地方,秦棣再也见不到一个活人,方圆十多里的修士,不是被追杀者擒走,便是当场丢掉性命。
  然而,杀戮并没有停止,几股存世上千年的豪门大派,仍然不断的派出强者在神藏内四处搜捕其他的修士。
  可以说,这是一个流血之日,因骨山上的宝藏而杀戮,强者对弱者的无情杀戮。
  而这一场杀戮,几乎将进入神藏的数千修士都卷入了进去,不想被杀,唯有加入几大势力的阵营,成为四大世家和几大豪门大派的走狗和刽子手。
  “弱者,永远只会成为强者登上巅峰的垫脚石;走狗,永远的依附在主子的势力下四处咬人。”秦棣这一路走来,看到了无数的追杀、反抗、血腥和绝望:“不想成为炮灰走卒,唯有不断的强大。唯有成为手握生杀大权者,才可号令天下,一念可决数千人、数万人、数十万人的生死。”
  今天,是秦家的天下,是秦云一人之念,使上千修士和无数的世家门派,在短短十多个小时内,流尽了每一滴血。
  秦云一声号令,蜀山、昆仑、雪山这样的上古大派,一样听命于他,为秦家抓来上千人,以他们的精血精魂,祭炼骨山,开辟一条通往山顶的血路。
  这一刻,在见到了无数的绝望和绝望后,秦棣看到弱者任人鱼肉的悲哀,所以他渴望拥有更加强大的力量。
  “庆幸的是,我很早就见识过弱者的悲哀,强者手中的生杀大权。”秦棣叼着一根雪茄,跨过一具具的尸体,嗅着弥漫在这片山脉中的刺鼻血腥,穿过血色的雾气,一边走一边喃喃着道。
  幼年时的经历,少年时的胜极而衰,这六年来的落魄与苟且偷生,早就将他的意志磨砺得犹如钢铁,拥有一颗千锤百炼永不言败的心。
  “天才,并不可怕,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天才。最可怕的是什么?是一颗面临无数次失败而不心灰意冷一直勇往直前的心。哪怕这颗心的主人不是天才,一旦崛起,将势不可挡!这也是为什么英雄输给了吊丝,项羽自刎乌江。刘邦则从他尸体上建立了数百年的大汉基业。”
  这一番话,是当年秦棣离开昆仑杀戮场时,惊鸿道人给他们的赠语:蛤蟆之所以伟大,在于它有一颗吃天鹅的雄心,所以才有了癞蛤蟆吃天鹅肉。
  叼着数千大洋一根的雪茄,看着无数的尸骨血腥,漫步在血雾中。秦棣终于抵达到骨山脚下。
  这里的血雾太浓郁,有遮天蔽日之势,一声声的惨叫和嘶嚎,不断从骨山的另一个方向传来,那是秦云在以上千人的神魂精血祭炼骨山。
  秦棣穿过血雾,站在这座堪称是以无数鲜血、生命、白骨堆积起来的山脚下。他终于看清楚了这座庞大而诡异的骨山。
  哪怕他已经从无数人嘴里知道了这座骨山妖邪般的壮丽,但是此刻,当秦棣抬头看着它时,在这一瞬间他屏住了呼吸,呆呆的望着眼前这座地狱般的魔山,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它不仅妖邪、诡异,能吓死凡人的恐怖。而且它还十分雄伟磅礴。透发出凌驾于天的气势。而一具具的尸骨,横躺在山脚、山腰、山顶。
  每一具尸骨的摆放都很有秩序,使它们流淌着阴森森的白光,寒气刺骨,令人毛骨悚然。但偏偏这样一座本该只能存在传说中地狱中的骨山,却给秦棣一种岁月沧桑感,仿佛它横在这里已经有数千年之久。
  “它宛如是从地狱跨越时空而来。”秦棣呆呆的看着,失去了思考能力。因为这一幕、这一座山,本就不该存在于世间,出现在凡人的面前。
  这是震撼人心的一座山,它太具有视觉冲击力,山脚下堆满了人类的尸骨,密密麻麻,一层接着一层。不断往山顶和山腹里蔓延,数都数不清,也无法去估量。
  “恐怕没有一千万,也有数百万。一代帝王轩辕黄帝,统领天下的王者,竟然在这里用人族的尸骨,堆积成如此一座大山。”秦棣忽然感觉,这位“人文初祖”,五帝之首的圣帝,恐怕也不是个心怀仁慈的主吧。
  因为这一幕太吓人,以数千万生灵的尸骨堆成山,秦棣并不认为黄帝会将当时全天下的尸骨都收集起来,再堆成一座山。
  百分之百是屠杀千万,以血腥手段,坑杀成山。
  所以这一幕十分的恐怖,哪怕秦棣见过无数血雨腥风,也感到头皮发麻,脊背发寒,浑身寒毛竖立了起来,心里涌起一股发自灵魂深处的战栗。
  这才是真正的皇者一怒,浮尸千万,一个念头,无情坑杀数千万生灵。
  “那是……”秦棣腹诽间,在山腰处,看到了一具具巨大的人类尸骨,以及蛮兽、神蟒、灵蛟和蛟龙等无数生灵的尸骨,再往上,他果然看到了一头龙骨。数十丈的身躯,横在山腰和山顶间,宛如一头西方神话中的冥龙,俯视苍生,散发出的恐怖力量,欲撕裂人的灵魂。
  龙骨之上,一头巨大无比的神禽,像极了传说中的神凤,真如那老人说的,它浑身散发出火焰,头戴五彩神冠,锋利的双爪是神铁铸造,尾部长长的羽毛交织着四道神光。
  神兽中的强者重明鸟,就这般毫无生气的横躺在山顶上,胸口流淌出如岩浆般的鲜血。
  这个时候,秦棣发现整座骨山都流血。一缕缕的鲜血,红得发亮,是从每具尸骨上流淌出,不断向着骨山下聚集。
  “白骨流血,这怎么可能?”秦棣震惊。
  “我嗅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感觉到了神物和邪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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