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喜欢他?于铭远难以置信。
  再次回溯过去,于铭远也得承认这种难以置信之余,一种隐秘的期待开始在心底悄悄蔓延。
  曾辛推开卧室门走了进来,窗子吹进的冷风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怎么大早上站在窗前吹风啊?书我给你放桌上了。”
  于铭远转过头,盯着曾辛看了一会儿:“我打算回国了。”
  曾辛朝他走过来:“这么突然?aru的offer不要了?这么好的机会为什么要放弃啊?”
  于铭远点了点头:“为了杨臻。”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毕业那年他放弃建荣留在杨臻身边,今时今日再次放弃aru回国,去寻找他和杨臻未知的结局。
  曾辛笑了笑,拿起丢在床脚的外套给于铭远披上:“杨臻到底有什么好值得你为他放弃这么多。”
  于铭远双手抱胸,腰部靠在窗台上。今天伦敦只有十一度,风很快就吹透了于铭远身上的衣物,他绷直了嘴角,缓缓开口道:“我不知道我这样做对不对,不知道回去之后会有什么结果,但我很想看看他们口中的杨臻爱我是什么样子的。”
  曾辛伸出手越过他的肩膀关上了窗户,调笑了一句:“大情圣啊你是。”
  于铭远侧过头,目光落在曾辛鼻尖那颗小痣上,记忆倒退,他想起了他第一次遇见曾辛的那天。
  来伦敦的第二个月,那天傍晚于铭远收到了杨臻发来的一连串的信息,他努力地让自己的注意力从手机转移到专业课本上,但未能如愿。繁杂的心绪不停地侵扰着他,他坐在桌边重重地叹了口气,放下书本,出了门。
  暮色渐渐降临,于铭远在伦敦的街道上慢悠悠地走着。
  忽视杨臻发来的信息对他来说是种残忍的折磨,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手机提示音像是有种特殊的魔力,于铭远要用所有的意志力才能克制住那种立刻回应杨臻的冲动。
  杨臻说在淮西街发现了一家很好吃的小汤锅,等他回来后带他去尝尝。那家店的店名很有意思,叫“远远小汤锅”,还配上了图片,奶白色的汤里放着各种各样的食材,甚至连袅袅升起的热气都被镜头捕捉,定格在照片里。
  于铭远下意识地打字,刚敲出一个“好”,又快速地删掉了,他把手机锁了屏,放进上衣的口袋里。
  很痛苦很难熬,陌生的环境,繁重的课业尚且让他应付的吃力,克制对杨臻一切感情的表达更让他筋疲力尽。
  人在逃避某种不想面对的事物时会下意识地寻找能够转移注意力的东西,于铭远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找到的最简单也最有效的就是酒精。
  于铭远认为自己其实是一个十分决绝的人,做了决定,无论前方的路有多难走都要坚持下去。
  从前不是没想过这一天,只是那时的想法单纯,以为感情经过时间的消耗,他总有能把杨臻当做生命里普通好友的一天,可当林余晓知道他喜欢杨臻的那一刻,他就知道,杨臻身边甚至南城,他都没有理由和资格再呆下去了。
  冷淡和疏远是不得已,最后两人形同陌路,偶然遇到可以随意寒暄两句是于铭远在离开南城之前设想过的未来。
  于铭远轻车熟路地拐进一家club,买了入场的门票后,走了进去。
  最初于铭远并不清楚这些club,pub和bar的区别,在南城时,他不是没去过酒吧,只是每次都是跟在杨臻和李硕身后,夜店也好,纯喝酒的静吧也好,从来没主动研究过这些。 他第一次打算找地方买醉时进了一家颇有年代感的pub,pub内部光线昏暗,墙上挂着各式各样复古的壁画,那些脸孔陌生的外国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谈笑风生,放松但又不完全放松,比起国内那些群魔乱舞的夜店,这里的人们拘谨多了。
  喝到一半,pub打烊,于铭远还没尽兴就被迫离开。
  后来和于雅琪聊起这件事才知道,想找那种有着超强音浪,能随着dj舞曲疯狂释放自我的地方得去club。
  于铭远其实不喜欢陌生人前来搭讪,也不喜欢那样聒噪的环境,更讨厌人们在气氛烘托下放肆袒露自己的欲望。
  但心情真的很差,杨臻这两个字像个牢笼,将他的喜怒哀乐牢牢禁锢其中。
  放下吧,放下所有一切压在他肩膀的东西,去释放,去体验,或许这个世界上真有能让人忘记痛苦的东西呢。
  于铭远走进去,把那杯在入口处领取的免费饮料随便丢在吧台上,然后点了几杯高度数的vodka with red bull,烈酒下肚,于铭远快速到达了一种微醺的状态。
  扯了扯身上的衬衫,他走进了舞动的人潮中。
  疯狂和迷乱不足以形容舞池中人们的状态,直到汗液晕湿了他的衬衫,于铭远才从舞池走了出来,酒精在消化作用下,被分解成各种各样的物质游走在全身的血液中,头有些晕,但还不够,于铭远又点了几杯金酒,喝光了,站在舞池边缘听了会儿聒噪的音乐,才拖着沉重的步子晃晃悠悠地往门外走。
  这种感觉才对,于铭远有些迟钝地想。
  他短暂地忘记了杨臻,只记得那些感官上的刺激和快乐。
  于铭远眯着眼睛想,刚刚台上那个身材很好的金发碧眼的男人,胸前有枚银色的乳//钉,在璀璨的灯光投在他的身上,小小的圆环反射出耀眼的光。
  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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