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
林夕想到了昨天跟着药丸子一起邮寄过来的易舒十三经,她站起身往大明宝家去。
大明宝家就有复印机,听到林夕要用以后,她直接把复印机拔了让林夕带走:“这复印机放我这,一年也用不上几次,你要用拿你家去好了。纸也给你,不用给我钱,你再给我钱我就生气了啊。”
林夕一句话没说呢,大明宝小嘴叭叭叭的,就把林夕要说的话都堵了回去。
林夕靠在柜台跟她说话:“行,不给你钱。你最近都忙什么呢?次次从你家路过都不见你人。”
大明宝手里抱着个暖宝宝:“天气那么冷,我在楼上躺着睡觉呢。倒是看到你昨天带个小姑娘回来。干啥的?听口音不像咱们这的。”
“桂省的,跟男朋友吵架了,心情不好,跑来找我玩了了。”这是林夕跟秦苏媛想好的说辞,她那天跟池香萍打电话,也是拿这一套糊弄的。
大明宝啧一声:“现在的小年轻都这样。”
“大哥别说二哥,我还记得你当年跟孙显泉吵架要分手,跑到京市找我呢。”林夕给了大明宝一个白眼。
那是大明宝大一的时候发生的事情了。当时没觉得有什么问题,现在想起来真的是觉得幼稚得很。
“说那些干什么。”大明宝略显尴尬地转移话题。
“迟崇辛跟方舒蕾回来了,你知道吗?”
很久没有听到这两个人的名字了,猛地听到,让林夕怔了一瞬:“你知道的,我连咱们班的同学群都没有加,他们回来的事情我还真不知道。”
大明宝小心翼翼地看了林夕两眼,见到她神色正常,才继续道:“好吧。其实你不进是对的。咱们高中那些同学大多数都结婚了,天天不是在群里说自己家的事情,就是在炫耀自己的老公老婆孩子。”
“烦得很。”大明宝吐槽完,又说:“班长说要办一次同学聚会,托我问你去不去。”
林夕当年在学校的时候专注自己的学习,除了大明宝和方舒蕾跟她关系好点,剩下的也就过得去。在经历那件事情后,她连企鹅号都换掉了,之前那些同学的联系方式全都没有了。
林夕听到班长这两个字,虽然不想去,但还是点了头。她们班的班长叫王爱薇,是个特别有责任心的女孩子。林夕对她的印象还是很好的。
当年她爷爷出车祸送到医院,正好王爱薇的爷爷是医院的副院长,因为有这层关系在,当时帮助她家挺多的。
“行,那等具体定了哪天时间,我再叫你。”大明宝人缘好,跟高中同学的联系就没断过。现在她跟王爱薇是最好的,怎么也算是好朋友了。
好朋友托她办的事情她办好了,大明宝十分开心:“迟崇辛跟方舒蕾那你不用管。他们俩当年干的那些缺德事儿咱们都还记得呢,他们但凡要敢为难你,咱们都不是吃素的。”
大明宝的话让林夕笑了出来:“都过去了。那两个人怎么样,其实跟我关系不大了。”
迟崇辛是班上的学习委员,他是体育特长生。他身材高大,长相帅气,性格开朗,打篮球时光芒四射,在林夕他们那三届学生里很受瞩目。
从高一起,他对林夕就很有意思。那时候的他对林夕是真的好,好到爱屋及乌,对跟林夕关系好的朋友也好。
高中毕业的散伙饭上,他对林夕表白了。那时候的林夕家里还没有遭遇变故,她生活在她爷爷奶奶的保护伞下,生活无忧无虑。
并且高中毕业了,她也想有点想谈恋爱,正好在高中的那三年里,她对迟崇辛也并不是说没有好感的。
于是在班上同学的起哄下,她跟迟崇辛谈恋爱了。
青春时期的恋爱都是懵懂的,在高三毕业即将大学的那个暑假,林夕坐在迟崇辛的自行车后座上,走遍了平远市好玩的地方。
在跟迟崇辛的相处间,林夕都觉得自己深深地爱上了迟崇辛。但林夕被京市的大学录取了。迟崇辛则上了滇省的体育大学。
大明宝跟孙显泉一起去了沪市,别的同学也都各奔东西。在春城读书的同班同学也就迟崇辛跟方舒蕾。
或许是因为是老乡,或许是因为两人中间有林夕这条纽带,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好。
大一那年的五一,林夕的大堂哥结婚,正好在五一,林夕回来参加婚礼,在春城转火车的时候,她突发奇想想去看看迟崇辛。
没有在迟崇辛的宿舍找到他,却在大学边上的小旅馆,看到迟崇辛跟方舒蕾一起出来,方舒蕾挽着迟崇辛的手臂,两人嘴上都挂着开心的笑。
被好朋友跟男朋友同时背叛的林夕当时愤怒极了,直接拍了他们的照片传到了同学群以及空间里,之后直接注销了企鹅号,拉黑了迟崇辛跟方舒蕾的所有联系方式。
大明宝作为林夕的好朋友,哪怕方舒蕾跟她也是朋友,但她还是坚定地站到林夕的这边,也没有再跟迟崇辛联系了。
大明宝还是知道林夕的性格的,她说过去了,那就真的是过去了,她笑着道:“我就知道你最豁达。我听说方舒蕾跟迟崇辛这些年来一直都分分合合的。”
“据说方舒蕾不得迟崇辛的父母喜欢,这些年里,为迟崇辛打了好几次胎呢。”大明宝一脸八卦:“当初真没想到迟崇辛是这种人。”
“他既然负不了责,不会做措施吗?方舒蕾也是蠢,男人不做措施她也不会做?”
林夕对这两个人的事情不太感兴趣。听大明宝八卦了一会儿后,她就抱着复印机走了。
她早就从那段感情里走出来了,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她对男人的印象。
从大明宝家走到家,这两个人早就从林夕的脑海里跑出去了,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把复印机放在房间的桌子上,拿出易舒十三经的原版出来,放上a4纸,她开始一页一页地复印。
等复印完,再用从大明宝家买的订书机按照页码订好,林夕点开群聊:【地球少女林夕:易舒十三经已经复印好,马上就能投递物品了,大家还有什么需要我投递的吗?】
林夕的吆喝刚刚结束,姚熙然就私聊林夕,把她买的保暖装备传给林夕,因为这些保暖装备的到来,林夕的芥子空间瞬间被占满。
群里的小伙伴们纷纷回复。天天这样投递,大家都没有什么缺的东西。
林夕收到汇总,直接开始投递。她除了投递物品,之前在凌峰市买的水果一类的东西昨天已经投递到了小伙伴们的手上。
现在只需要投递易舒十三经就好,一番投递下来花了十几分钟,她刚刚还满满当当的芥子空间瞬间就被清空了。
林镀锡跟姚熙然拿到各自想要的东西,立马就不在群里说话了。
其余的小伙伴们在拿到易舒十三经后便开始跟着练起来。
林夕也把易舒十三经拿在手里看。易舒十三经并不复杂,也没有多么晦涩难懂的话。
一共十三个动作,每一个动作都有动作分解,看起来并不难。
尤其是第一式,林夕觉得跟瑜伽一样。
她记住动作要领后,摆上夏天时睡觉用的凉席开始练。不知不觉中,她从第一式练习到了第十三式。
第十三式收尾,她的浑身都冒起了汗,头发都被汗打湿了。虽然累,但她却觉得浑身的关节、毛孔都打开了。
手机的铃声叮叮咚咚响起,林夕一屁股坐在凉席上,拿起手机看。
她先看的是时间,然后惊讶地发现,她这一套易舒十三经练下来,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
而群里的消息已经积攒到了99+。林夕跳到最开始那栋楼爬楼。
【霸道总裁恶女配叶冰冰:兄弟姐妹们,你们练这个易舒十三经练到第几式啊?我练到第三式就练不下去了。】
【原始社会阿花花:我练到第二式就练不下去了,我感觉我浑身的关节都跟重新组织过一样,那汗流得可多了。这不比跟着某刘明星跳操流汗多吗?但该说不说,流汗以后,我觉得我身体的疲惫一扫而空。】
【六零年代拳击手向千兰:我练到第五式。我觉得这五式练下来,只要继续巩固下去,身材会越来越好不说,在跟人对打的时候,光这五式就足够应付两个成年男人了。】
作为一个练武人士,向千兰对此十分有发言权。
【古代世界徐欢欢:我在练习的时候我的贴身婢女在边上看,她跟我说,这是一套极其高深的功法。我练完第一式就不行了。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我贵妇做久了,缺乏锻炼的原因。】
【星际浪者姚熙然:我练到了第四式。】
【末日废土林镀锡:我跟千兰一样,都练到了第五式。】
【全家穿越ab0温婉:我练到第二式就练不下去了。】
【被抱错的真千金秦苏媛:我也是。】
林夕爬楼下来,发现只有向千兰跟林镀锡练到了第五式,而他俩的体质也是最好的。
向千兰自从穿越之后,无论寒冬酷暑都坚持打拳,她的腿上日常都是绑着沙袋的。
林镀锡在末日废土世界整天都经历生死存亡,几年下来,体魄也是十分强劲的。
她们这些人里,又属于养尊处优的徐欢欢体质最差。那么从她们的情况看来,她们能练到多少式,跟体质息息相关。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林镀锡跟向千兰都练不完的十三式她怎么就能练完呢?
林夕带着这个疑问,继续往下滑,楚千墨终于姗姗来迟。
【杀妻证道楚千墨:易舒十三经是凡世最厉害的功法了,原主为了得到这个功法,曾经杀害了一个山庄的人。他不缺功法,他就是比较贱,什么都想要。】
楚千墨只要遇到关于杀妻证道那位的事情,就会开始例行贬低。一般情况下,穿越者穿到别人的身体身上,这么贬低原主,是会被看不惯甚至辱骂的。
但在楚千墨身上,就没有人说什么了。毕竟杀妻证道那位真的不是什么好东西,这种为了提高自己修为而杀害一个个老婆的男人值得楚千墨拿着他的东西再辱骂他。
【杀妻证道楚千墨:我搜了一下关于易舒十三经的记忆。易舒十三经能练成多少式跟身体素质有关。但坚持不懈地练习,是可以练到第十三式的。】
【你们都很强了,很多人连第一式都练不过去呢。我觉得这跟大家用过基因修复液有很大的关系。】
林镀锡那个世界的基因修复液是真的很厉害,比修仙世界的洗经伐髓也差不了什么了。
而修仙世界的洗经伐髓还得要珍贵的丹方,那些什么千年灵芝万年灵草的,楚千墨看着都觉得难弄。
正是因为知道基因修复液的难得,所以楚千墨对穿越者群聊的存在才那么感激。他穿来的时候原主的丹田都已经碎完了,以后别说修炼了,就是能不能活都是问题。
要不是林镀锡给他投递了基因修复液,他现在别说站起来了,以修仙世界草长得那么快的速度来看,他坟头草都有两人高了。
这也是楚千墨为什么会对群里的小伙伴们那么好的原因了。
楚千墨的话证实了林夕的猜测,她再次猜测起来,自己为什么能够打完十三式。
她虽然也吃了林镀锡投递过来的基因修复液,但她并没有实用过量,一个月也一滴罢了。
身上出了汗黏糊糊的很难受,等林夕洗了澡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头发还在滴水,池香萍看到眉头就皱起来了。
“你说你这个孩子,洗了澡怎么不知道把头发擦干净?等一下得感冒了!”滇省的冬天也就中午那会儿暖和,过了三点就开始有点凉。
现在正好三点,已经冷了。
林夕用毛巾把头发包起来,问她:“雨然姐跟小月她们呢?”
“去隔壁你五婶家玩了,她现在跟你五婶家的儿媳妇比较聊得来。”姚雨然是以池香萍娘家孙女的名义住过来的。
她按照这个身份叫池香萍做姑奶。她虽然身体不便利,但在林夕家住了这么久,也有了几个好朋友。
林夕五婶家的儿媳妇跟姚雨然差不多大,不过她们结婚晚,现在孩子才三岁。因为孩子离不开爹妈,所以她没跟着丈夫出去打工。
“哦。”林夕拉了个凳子坐在火塘边搓头发:“奶奶,我小时候生病多吗?”
池香萍道:“你刚刚出生那会儿身体不好,别的小孩子一般都是到六个月才开始生病。你从三个月就开始闹了。”
“要不就是拉肚子,要不就是发烧咳嗽。你爸你妈你爷爷跟我都觉得你肯定是活不长了。”
“你妈妈那时候整天整天地哭,我跟你爷爷看着你就叹气。”说起林夕小时候的体弱多病,池香萍万分唏嘘。
当时林夕三天两头就要去医院,村里有的人都隐晦地劝他们丢了她。他们没舍得,现在都过去那么多年了。当时那个瘦瘦小小,脸色黄黄的小孩都长得那么好看了。
“但是从你八个月开始,你的身体就变得好了。能吃也能睡。体重一下子就从十二斤飙升到了二十斤。脸白了,头发也黑了。”池香萍脸上露出笑容来:“我把你抱出去,还有人问我是不是从外面买了你回来呢。”
买卖孩子的话对池香萍来说是冒犯的,她平生最讨厌买卖孩子的人。但那时候的那些话对池香萍来说却是实打实的夸奖。
别人这么说,就代表着她的小孙女养回来了。
林夕很少听池香萍说她小时候的事,尤其是跟她妈妈有关的。
这会儿听池香萍提起了,她顺着话问:“那我长大以后呢,我长大后身体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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