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美人布蕾妮

  “玛莎呢?就是那个从早到晚都嚼着烟草,把牙齿染得血红的胖老板娘。”巴利斯坦问道。
  “玛莎是我姑姑,她死了,两年前就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
  “被老狮子吊死在店门口。”
  “老狮子?泰温公爵?”
  “对,”垂柳不等他再问,便自顾自解释道,“当日小恶魔正好在楼下喝酒,被史塔克夫人逮着。四王之战时,兰尼斯特打过河,绞死了玛莎姑姑,作为对她袖手旁观的报复。”
  “袖手旁观?泰温老糊涂了,你姑姑一个旅馆老板,如何能在徒利千金、史塔克夫人面前不袖手旁观?”丹妮嘴角抽搐道。
  垂柳无奈道:“贵族那会对平民讲道理?”
  “可惜了,玛莎烧得一手好菜,酿的麦酒也非常香醇。”佩雷斯坦砸吧砸吧嘴巴,遗憾道。
  “你也知道玛莎?”丹妮惊奇道。
  “唉,这可是一家与羽笔酒樽其名的传奇老店,我游历七国时住过。”老博士左右看看,跑到北边第四个房门口站定,笑着道:“这是两百年前,‘善良的’亚莉珊王后与‘人瑞王’杰赫里斯陛下居住的房间。”
  “你瞎说吧?”垂柳瞪眼,惊疑道。
  “呵呵,”老博士扯了扯胸前长长的链环,傲然道,“小姑娘,看到了?五节红铜链环,历史学博士!”
  “垂柳,这间房今后要涨价。”丹妮进入人瑞王曾经的卧室,并不太宽敞,只四十平米,比其它屋子多了间小盥洗室、一个壁炉。
  她把身后大帆布包解下,放在壁炉前的靠背椅上,来回打量一圈后说:“床上羽毛被有些发霉,给我换件干净点的。壁炉点上,卫生间里的蓄水罐加满水。”
  “我们两个就住左右两边的房间。”巴利斯坦道。
  之后老骑士又拉着垂柳询问了最近发生在旅店附近的大事。
  “狼崽子与狮子来来回回,附近村庄全部毁在士兵手里,路上土匪、麻雀、失去家人的孤儿越来越多,旅客越来越少,我们旅店早已没有粮食,只能靠捕猎、捕鱼为生,这算不算大事?”垂柳说。
  “兰尼斯特有什么安排没有?组织灾民重返家园,种植......这天气,估计还能种一波芜菁、包菜之类的耐寒作物。狮子打了胜仗,河间属于他们了,总该管理自己的地盘吧?”丹妮问道。
  “附近的狮子倒是多,可除了杀人、抢东西,他们什么也不干。上次猎狗在这杀了几个狮子,结果我堂兄又赴了玛莎姑妈的后尘,被狮子杀了出气。”垂柳闷闷地说。
  丹妮心中一动,问道:“猎狗他一个人吗?”
  垂柳眸中闪过警惕之色,“为什么这么问?你想打听谁的消息吗?”
  丹妮古怪打量小姑娘一眼,孩子,你果真太年幼,经验浅薄啊!
  我啥都没问,你便主动透露出自己知道猎狗身边小姑娘是艾莉亚·史塔克的事实,而且还想保护她的行踪,你和艾莉亚什么关系?
  她翻个白眼,“你也说了,猎狗杀了好几只狮子,他又不是传奇英雄巴利斯坦,没有同伴,能一对多,杀死好几个武士?”
  “巴利斯坦那么强吗?猎狗一对三,有个女孩帮忙,却还是受了重伤。”垂柳怀疑道。
  丹妮默默点头,这才是这个世界的正常武力值。
  差不多的装备与身体素质,一挑一能稳赢,就算好手;一挑二能赢,是高手;能一对三,有过半赢面,便是超级高手;那些一挑四、挑五的家伙,便属于传奇英雄的行列,比如拂晓神剑......
  如果不用“狮子吼”作弊,同样装备情况下,丹妮也只能一对二,对手还不能太强。
  “巴利斯坦曾经在学城一个打十一个,十个全副武装的精锐士兵、一个全身铠的大骑士,自身毫发无损,对方死了六个,连那骑士也被砍掉脑袋。”
  “哇,没想到‘无畏的’巴利斯坦这么强,比凶名赫赫的猎狗强太多了。”小姑娘一脸敬佩与憧憬。
  巴利斯坦尴尬摸摸鼻子:陛下,您实在太看得起老夫,没这身铁甲,老头子早被人砍成两截啦!
  等垂柳离开,老骑士还告诉了丹妮很多与这家‘十字路口客栈’有关的事件。
  比如,除了人瑞王,劳勃与瑟曦从北境返程时,也在这住过一天;篡夺者之战中,雷加王子与劳勃的决战之地就在旅馆南边的河滩。
  因为雷加胸口用红宝石镶嵌了红色三头龙,结果被劳勃铁锤捶了胸口,红宝石在河滩碎落一地,那处河滩又叫‘红宝石滩’。
  那日,艾莉亚与猪倌在红宝石滩练习剑术,乔佛里与珊莎也跑红宝石滩散步,结果艾莉亚的冰原狼娜梅莉亚被放逐,珊莎的‘淑女’被艾德刺死......
  提利昂也是在这家酒馆被凯特琳绑票......似乎一切大事件的开端都在这发生的。
  简直是《权游》世界的‘刘家村’啊!
  很快,几个小子为他们端来热水和几捆木柴,壁炉点燃,清洗身体,又下楼吃了几块烤马肉,三人便回到房间呼呼大睡。一气睡到天色昏暗,门外走廊上沉重的脚步声将丹妮与巴利斯坦惊醒。
  待听到垂柳为客人介绍房间的声音,丹妮又躺回羽毛床上,懒洋洋盯着窗外昏沉的天色发呆:要下雨了。
  客人似乎在他们对面住下,时不时传来脚步挤压地板的声音,丹妮心想,对方一定是个高大魁梧的战士,甚至还穿着铁甲,那声音...与巴利斯坦走动时一摸一样。
  丹妮再睡不着,干脆起床,就穿着内衣,在屋里练习剑术。这段时间飞行几万里,甚至学会威力强大的龙炎控火术,可她依旧没放松对体魄的锻炼。
  嗯,没放弃成为骑士王的梦想。
  出了一身汗,她就着壁炉上挂着的水壶,洗了个热水澡,顺便把头发上的染色剂洗去,恢复一头灿烂银丝。
  接着又将铁甲擦洗一遍,涂了一层油,前后折腾了两个多小时,外面天空已经彻底黑暗,还有淅淅沥沥的冰雨从窗口飘进屋里。
  这时候连红鼻子老博士也醒了,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敲门询问:“今晚还要不要按计划上路?在下雨呢!”
  “呵呵,东边日出西边雨都不懂?这里下雨,往北走半个小时雨自然就停了。”丹妮笑着应道。
  “说不定北边在下雪......”老头子嘟哝一句,便回房间穿衣服去了。
  其实坐在龙背上飞行,只要戴上头盔,把风挡住,即便在北方高空也不会冷,因为巨龙鳞甲是滚烫的。
  丹妮在老骑士的帮助下穿上皮甲、铁铠,再套上羊毛衫、披上厚厚的披风——在君临成衣店购买的影子山猫披风,上面有黑色条纹,几乎是这个世界最保暖的皮裘。
  十个金龙,非常昂贵,据老板说,整个君临也只这一件。
  丹妮曾怀疑它是二手货,披风虽干净整洁,还带着兰花的清香,毛发颜色却有点淡。不过老骑士建议她买下它,无论它是几手货,总归保暖没有错。
  呃,丹妮还真猜对了,她穿了提利昂的二手货皮衣。
  没错,整个君临只一件影子山猫披风,就是当年提利昂从明日山脉带回来的那件。
  小恶魔“净身出户”,皮衣也流落在外,被商贩收购了去。
  额外说一句,影子山猫也是传奇生物,比龙弱,却强于冰原狼,非常罕见,更难以捕获。
  它有多牛掰呢?
  牙尖嘴利,猛如虎,壮如牛,轻盈如猫,这些猛兽的基本配置就不提了。
  可怕的是,它可以嗅到十公里之外的血腥味!
  ......
  丹妮他们提着背包下楼时,看到男孩们正努力把厅内桌子推到一起,排成长长的三条,还有几个年长的女孩奋力从后面搬出长椅,三十多个小孩在垂柳的指挥下,如蚂蚁般忙来忙去。
  孤儿们在忙碌,篝火边却悠闲坐着两个壮汉,一个瘦小青年......咦,不对,那个身高接近两米的铁甲壮汉,面容粗糙,眉眼有几分柔和,似乎是个女的?
  “美人”布蕾妮?
  垂柳走到楼梯口,看着丹妮垂落在胸前的银色发辫,惊奇道:“骑士小姐,您的头发......”
  丹妮把长辫子摔到脑后,笑道:“先前黑发是染的。”
  “喔,银发与您很相配,越发漂亮了,”垂柳摸摸自己干草似的蓬乱褐发,有些害羞地低下头。
  很快她又注意到三人都背着包,疑惑道:“这是要离开?这么晚了,还下着雨,你们要去哪?”
  “我说我们要去塞外打异鬼,你信吗?”佩雷斯坦笑呵呵道。
  垂柳瞥了他一眼——让异鬼吃了这个爱说谎的糟老头子吧!
  却也不再追问,只提醒道:“夜行很危险,三位要小心。”
  “先吃顿饭,你们还没开吃吧?”巴利斯坦道。
  “正在煮粥,三位可以先去篝火边烤烤火。”垂柳说了一句便又回到大厅,指挥小家伙们干活。
  脱了靴子烤火的男人背对着楼梯,没注意到丹妮三人,还在滔滔不绝说着......很奇怪的话。
  “说实话,我想要你。自信点,别怀疑我对你的爱。多少人心甘情愿跟弱智结婚,甚至那个弱智还被人当街草了几十次,白捡个杂种儿子,可他获得的回报尚不及塔斯家族的一半——你可是塞尔温伯爵唯一在世的孩子。”男人真诚地说。
  塔斯?
  看来是布蕾妮没跑了。
  而这男人以波隆为偶像,在向布蕾妮求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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